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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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事件還是分類好點,一是事有輕重,二是現在這樣很難看,什麼也是網上討論事項,遲點十多項怎樣辦?成龍條目現在也因這樣亂成一團,我遲早去執下佢。有亂像早整頓一下,遲點亂上加亂,要整就難。 --Ydog留言) 2012年12月26日 (三) 17:57 (UTC)

有時某些事蹟亦有網民討論(畢竟這是網絡大典),很難視為單純事件。或者娛樂圈人物都應有一個範本之類?-Fatki留言) 2012年12月26日 (三) 18:04 (UTC)
範本是有困難,因為總有些人物要大寫,有些是小品,有時會發展至好像容祖兒般,要用模辦來代表。但這是大工程,曾蔭權、唐英年等,早該如此處理,都沒有去做。我覺得還該替他們寫日誌,就如高登大事表般,標誌重要事件什麼時候爆發。總之一切,以能引起大眾網民興趣為首要。自己寫得很過癮,但沒多少人睇的話,我不想。 --Ydog留言) 2012年12月26日 (三) 18:57 (UTC)
還有,沒網民討論的根本不應記下,我沒忘了網典的本質。不過有時寫人物,我們是為了「補足」維基百科吧,維基不想去記的,我們就想名堂讓他記下來。例如林峯的醜聞,維基一筆都不讓寫,這裡卻能詳細記錄,我想這就是網典的存在價值。 --Ydog留言) 2012年12月26日 (三) 19:02 (UTC)
問題是現在已經很難找一些沒有網民討論的事與物,基本上娛樂版上每一則新聞也會被網民談及(甚至是因為有討論才上報),也很難界定(我是新手啦……)。例如這條目中梁烈唯就人質事件在微博的留言,是很純網上互動交流的,但也有很多人只在微博留言/相又可搞到滿成風雨,那會是屬於討論還是交流?會不會有個簡單分類,例如就每個藝人而言簡單的分類就是人(個人言行、相關新聞)和事(演藝工作,如劇集、相關cap圖、惡搞)會比較容易處理?---Fatki留言) 2012年12月27日 (四) 03:04 (UTC)

其實只要報章有報導,就自然有網民討論。但維基逃避去記載的,就要靠網典去補完。一般編輯以可觀吸引為主,事件少時,可以以網民討論概括,但事件多了,最好分類,或以年份(如鄧紫棋),或以其他方式(找到再補上),甚至要設立分版,再以模辦連繫。大家請努力! --Ydog留言) 2012年12月28日 (五) 16:04 (UTC)

「負皮王」見證網典影響[]

初初此事見報,全以「負評王」作名目。[1]網典以「負皮王」記錄之後,蘋果開始跟。[2]明顯,有人有睇網典。唔通我又要學孖Re講聲:「我想不到?」哈哈。 --Ydog留言) 2015年9月14日 (一) 04: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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