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或見報,指某些網民、網站的言論或網絡事件受到報章雜誌的關注,或者是網民的報料,並予以刊登。
上報形式[]
現時香港的上報形式,主要有兩種:
被動型上報[]
被動型上報,即是媒體記者搜集網絡社群的資訊,當遇到合適的資訊,便會錄用刊登。以往多是在報章或雜誌劃定的欄位(如「網聞」一欄)刊登,《蘋果日報》、《明報》、《星島日報》等報章都曾採用此形式。但由於現時討論區、社交網絡及智能手機相當普及,網絡大事很快就會融入日常生活討論之中,因此部分報章已取消網絡事件欄位,而重大網上事件或一些極受歡迎的二次創作等亦經常見於主要篇幅。
優點[]
- 讀者可以知道部分網絡社群的事態或發展,或其特有的資訊。
缺點[]
- 一些著重自身網絡資訊版權的網民,在自己的資訊見報後,會強烈不滿媒體剽竊他們的資訊版權。
主動型上報[]
主動型上報,即是網民透過媒體網站,主動呈報網絡社群或人物,所發生的事項。現時有「《明報》報料」、東方報業集團的「人人做記者」、「蘋果爆料網」等網頁,提供留言空間予網民,報告外間突發消息、網絡社群或人物的消息。而這些消息一經錄用,會刊登在集團屬下的報章港聞版內。
優點[]
- 媒體記者可優先得悉網絡社群的情況。
缺點[]
- 網民可以發出虛假消息,使媒體記者需花上一段時間查證真偽。
引發的爭議[]
- 香港的一些報章由2006年開始,其港聞版內開闢新的欄目,以大篇幅的內容報導及引述一些網民的網誌作為新聞。而這些大多數的網民報料,都沒有顯示報章記者,曾與當事人求證事件的真確性,亦沒有派記者做偵查的工作。而被引述的事件,很多只是讀者的個人主觀意見或批評,此舉與新聞報導求真及客觀的態度大相逕庭。 [1]
相關條目[]
註解
- ↑ 陳燕萍:「聞」以「網」為天?淺談傳媒新時代, 明光社, 2006年11月。
專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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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專用[]
- {{已上報}}
範例:
網上事件專用[]
- {{推到上報}}
範例:
此宗網上事件已被推到上報,刊登於報章或主流雜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