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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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亞運選手勒索富商案於2010年12月開審,前香港划艇亞運代表隊女成員陳學殷,涉嫌勒索富商300萬元。由於案中作證的73歲富商身分特殊和敏感,獲法庭批准保密身份,只用X作代號。有討論區網民冒著可能犯上藐視法庭罪的危險,討論富商X的真正身分或其案件,惟部分留言已被討論區管理員刪除。有法律界人士警告,網民企圖將富商起底,會觸犯藐視法庭罪。

事件內容[]

網民對事件的猜測[]

網民根據2010年12月9日多份報章報導,對X富商特徵作出猜測:

X富商的身形高大、步履輕盈,外表較實際年齡為輕;從帽子及口罩間露出兩道濃眉;他作供時聲如洪鐘,其廣東話帶有濃濃的上海話口音;數年前患結腸癌,身體不佳兼記憶力衰退。

另外由於案情已透露,X富商於2005年,經常光顧葵涌一酒樓,從而認識於酒樓當知客的被告陳學殷,範圍又縮窄了許多。再加上被告陳學殷作供時,竟誤說出X富商的姓氏的英文字母,法官立即制止,並警誡被告不得披露富商的身份。

親子王國討論區,有網民曾對X富商作最具體的猜測(相關帖子已被刪除),獲得高登討論區及其他各大討論區網民的認同,X富商身份呼之欲出。

討論區管理員刪除涉事帖子[]

12月10日,香港各大討論區對所有提及X富商真實身份的帖子,均被刪除,相信是要避免網站惹上官非。 例子:

雅虎香港河蟹處理[]

12月12日,有網民發現雅虎香港疑河蟹富商X的搜尋結果。[1]

外界反應[]

法律界人士[]

法律界人士陸偉雄表示,即使在網上猜測X富商身份,一旦猜中也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勸喻網民平日茶餘飯後討論無妨,但網上留言則最好避免。他解釋,若富商X的身分在網上被公開,除了公開者外,在網上以「不開名」方式把相關相片、新聞報道拼貼在一起的網民,甚至是在論壇上繼續討論或鼓吹他人公開的網民,同樣有被捕之虞。[2][3]

警方及律政司[]

警方及律政司於12月9日表示,已立案調查懷疑有人違反法庭命令,公開富商身分的事件。[3]

網民其他反應[]

網民除了含沙射影恥笑富商X的身份外,有網民亦驚異陳學殷面皮之厚,真是核彈也炸不開。[4]另外亦有不少網民概嘆香港的退役運動員生活毫無保障,令到退隱的陳學殷淪落到要當知客維生,最後走上歧路。[5](其實陳學殷是自行退伍,而非退役)

而亦有網民以陳學殷作例子,作為反對香港申辦亞運的理據。[6]

判決[]

2010年12月31日,區域法院裁決陳學殷勒索罪名成立,並指斥受害人富商X為Sugar Daddy(老色迷)、自作孽。[7]2011年1月14日,陳學殷被判入獄15個月。[8]

相關照片[]

所有照片均經已在報章雜誌、電視新聞報道等媒體發佈,並非私下起底得來。

註解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基本資料[]

網民討論[]

報章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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