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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被指推女朋友落樓梯事件是指一單出現在2009年11月的傳聞。2009年11月2日,有人在Uwants討論區中轉貼某個Xanga的文章,該文章指某位姓徐的男生對女朋友態度惡劣,並且把她推下樓梯導致其小產。本來此事件只是單純聲討男事主的「低賤行為」,後來演變成兩個分支,包括反男事主群組盧姓組主,他涉嫌煽動他人「買起男事主」而被高登追擊;另一分支則是部份網民主要對《你睇我唔到》主持陳強不滿,發動一人一信向廣播事務管理局投訴。而此事於2009年11月8日和9日在《明報》上報,當中11月8日更是頭版報導。

傳聞開始[]

這篇文章迅即被轉貼到各大討論區,網民們初時對文章內容全無懷疑,一致聲討男事主,並把男事主起底,把其個人資料包括就讀學校、電話等貼在討論區中。

傳聞擴大[]

YoYo 在facebook中開了反男事主的群組,短短數天已有二萬多人加入。多個論壇都出現反男事主的文章。及後,多個網站出現多篇由自稱認識男事主的人所出的文章,指控男事主「食軟飯」等十三宗罪[1],召妓不付錢[2]等,並有人指出男事主在某個徵友網站徵友,及徵求援交女等。令網民更加相信事件真有其事,對男事主使以口誅筆伐。更甚者,有人打電話給男事主滋擾。男事主不勝其煩,曾先後往警署報案及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但獲得的回覆都是沒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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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是男事主徵友的資料

事主澄清[]

事件發生多天後,男事主到903節目「你睇我唔到」中澄清並無此事,並指因為此事,自己不斷被騷擾。他更指知道是誰作故事來陷害他。

節目完結後,有自稱為男事主的父母在my903.com的討論區貼文(其身份獲陳強及男事主確認,的確是其父母)懸紅十萬元,希望女事主現身指控男事主。

傳聞後續[]

2009年11月7日,有人在Uwants貼文指自己為女事主的朋友,並引用一段聲稱來自女事主的文章。指女事主不怪責男事主,希望此事告一段落,但此文章被人質疑真實性。同晚,男事主的前度女友(指控男事主13宗罪的小丁)現身高登電台,指証男事主的人格,並指13宗罪確有此事,而其他指控則無從考究,但其論點被指只是小事,不著邊際。由於一直沒有任何新證據證明推落樓梯一事,故部份網民改為以男事主人格為抨擊點。亦有網民開始認為這是男女事主間的私事,外人無必要及無權去干涉。

2009年11月10日,《你睇我唔到》繼續播出男事主的澄清,他指除十三宗罪女事主外,其餘的指控都是假的,包括召妓和在友緣人中徵友,節目尾聲時,陳強請男事主父母講話,他們表示希望事件能夠到此為止,謠言止於智者。

傳媒報道[]

  • 明報》在2009年11月8日頭版報導此事,有網民擔心政府會借此收緊網上言論自由。《明報》在翌日繼續報導事件,指經該報報導後,反男事主群組的作為已有所收儉,刪除部份男事主的個人資料。該報導亦指如果網民所發之言論有刑事成份,即使有免責聲明亦會遭起訴。在2009年11月10日,《明報》引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對此事之回應。[3]
  • 高登電台由11月7日起連續多天播出關於本事件的節目。
  • 叱咤903節目《你睇我唔到》由11月5日起連續四集播出男事主的自白。
  • 第129期《FACE》雜誌以《網絡欺凌  JM fans變世紀賤男》作標題報導此事。

《你睇我唔到》主持陳強被圍攻[]

2009年11月6日,節目中只有陳強與男事主的對話,令反男事主的網民覺得節目只是用作男事主澄清,並指節目主持陳強不中立有所偏頗,因而在Facebook開了一個「不滿陳強」群組,但陳強對此一笑置之,並聲稱已加入該群組。同時,有部份一開始反男事主的網民聽畢節目後開始有所反思,由於原本反男事主群組對中立人士不禮貌,有人在Facebook中另開設了一個關注事件的群組,供不支持任何一方的中立人士加入。

2009年11月9日,陳強在節目中指出除非事件涉及刑事成份,否則如果只是一件涉及兩人的事就不應該討論,因為無論如何都會傷到人。他亦指如果男事主有違反法律的話,會帶頭將其拘捕。他又指,網民起底的行為是不道德的,此番言論被網民譏諷,指網民只是使用男事主自行放上網的資料,並不屬於起底。而且陳強自己帶頭討論,網民質疑其雙重標準。[4]

2009年11月10日,高登電台發起一人一信投訴陳強,指其報導不中立,誤導網民。[5]

外間反應[]

在2009年11月8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因此事,與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商討,並會在短期內同業界及其他持份者開會研究,加強保障網上資訊傳播。 [6]

網民反應[]

普遍網民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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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網民Vanes 男男 Yeung指要集資「買起」男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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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網民Sony Kwok指要對男事主行宮刑

傳言一開始,雖然只有所謂的女事主所貼的文章做證據,但各討論區均有不少網民靠向女事主一邊,並有人成立反男事主的群組,有數萬人加入,當時,只要有人質疑事件真實性,就會被攻擊。當男事主上電台澄清後,開始有更多的網民對事件反思,脫離對男事主的盲目攻擊而偏向中立,並離開反男事主群組。各討論區對相關事件的討論亦由攻擊變成理性討論,甚至延伸至網絡自由等事。

反男事主群組反應[]

在反男事主群組的網民,初時當見到有人在該群組張貼支持男事主的文章就會向其攻擊,指對方為男事主的「打手」,並指該組屬於反男事主群組,並不歡迎支持或中立人士加入。有人指該群組的網民已經失控,如同紅衛兵般只會批鬥。其後,該組會員的態度已稍有改善,亦偶然會有較理性的討論出現。

開組組主yoyo在2009年11月5日辭去職位,由網民Lo Chun Wai Chris取代,因「買起」男事主事件,故原組主在2009年11月10日辭去職位,由另一名網民Vito Chow代替,他發表了一篇「就職宣言」,改編自希特拉的演說[7]。被高登人恥笑,Vito Chow瞬即被高登起底[8],數小時後,組主由Vito Chan取代,表示該組成立後已四度更換組主。Vito Chan表示會實行admin十二小時制,結果數小時後,又換了Lionheart Edward作組主,即是組主第五度易手。

該群組之名稱亦多番更改,最原本之名稱為「反‧徐宇軒」,之後改成「反‧徐X軒」,再改為「反‧徐‧軒」,曾一度變成「反。徐。軒 ( 事件會冷卻,記憶會消逝,不過本群神蹟長存 )」,最後變回「反‧徐‧軒」。

Lionheart Edward上任後曾做出多個令人發笑的舉動,包括在組名中加入「( 事件會冷卻,記憶會消逝,不過本群神蹟長存 )」,又在組群描述中打上以下文字:

為群眾服務一顆獅子的心,

權力追求者要我關閉本群, 高登暴民以起底威脅我放棄團員, 不過我永遠不會放棄本群. 永遠不會. 因為我相信我們入團都有同一個目標. 反。徐。軒 不要問團給你什麼,

問自己你為團付出過什麼.

在11月12日,有網民以 Lionheart Edward之名在該群組貼文,稍後,Admin發現,貼出以下文章

   12.Nov.2009 下午出現了一名
   假冒本群 ADMIN 的 惡意使用者.
   惡意使用者 ID : 100000495549440 , ip: IP: 210.43.91.***
   報警求助 ( 6:15 12.NOV.2009 )
   真正 ADMIN ID 為 : 100000465096869
   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ref=profile&id=100000465096869
   ( 提防假冒 )
   對惡意使用者的回應:
   網吧有閉路電視
   Proxy Server 有 IP record , 實體 ID.
   本人 Lionheart 職業為高級電腦保安顧問,
   曾協助找出 Blaster 電腦病毒發怖者 Jeffrey Lee Parson.
   中美黑客大戰等等亦具有本人的記錄.
   小朋友, 你今次插翅難飛.
   有種人係你得罪唔起. 

可是,當中所指的IP其實是屬於湖南省常德市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而內地政府已封鎖facebook,故沒有可能會有內地IP可以直接登陸facebook

「買起」男事主事件[]

有網民於反男事主群組中指要集資「買起」(僱兇殺掉)男事主,有人和應。亦有網民指要對男事主行宮刑,此舉令高登部份人感到不安,發電郵到警方要求正視。[9]結果該網民稍後出聲明指其言論只是開玩笑,並向相關人士道歉[10]。另外,反男事主群組的組主因為被指縱容組員發放此等言論,被高登網民起底[11]稍後,組主於群組發表聲明,指已向警方備案,及向有關人等致歉[12]。可是由於其態度輕佻,高登用戶普遍不接受其道歉。

博客反應[]

博客林忌在2009年11月7日《每日一膠》中,引用數年前方力申被指是A小姐的男朋友、聯合國決定於2008廢除繁體中文、希特拉鼓動德國人屠殺猶太人、領匯上市等例子,指出群眾頭腦簡單,沒有邏輯、只聽片面之詞就去「執行正義」。11月9日,林忌指出今次事件無論是否真實,警方都有責任插手(如果是真,則男事主有傷人之嫌,如果是假,則發放原文者有刑事誹謗之嫌),可是警方卻完全沒有插手事件,林忌用東亞銀行倒閉謠言作例子,指當時被「誹謗」的是大人物大公司,故警方會即時辦案,可是今次警方的態度,令人質疑警方以雙重標準對待有錢人和普通人。

支持男事主方論點[]

有網民質疑為何發生這麼大的事,女事主都不報警或親身指證男事主,有人解釋指女生面對這些事,當然不想別人知道。這解釋被部份網民嘲諷,因為無論女事主是否出來,都可以置男事主於死地,因為「如果女事主親身指證,男事主當然很麻煩,但若果女事主不指證,都只代表她不想別人知道」。

亦有網民指,即使男事主如何低賤,都是其個人品格,與網民無關,沒理由要受網民的公審。

支持女事主方論點[]

有網民以「如果男事主沒做過就應該拿出證明,否則即是有做過」為論點,堅持確有其事,但有其他網民指,該論點違反了「訴諸無知」的邏輯謬誤,因為即使沒證據證明他沒做過,都不能代表有做過,反之亦然。亦有網民指空穴來風必定有因。

另外,亦有一說法指女事主沒必要在一年前就已經杜撰文章指控男事主。

惡搞[]

有網民把指責男事主推女事主的文章改篇成「Keroro軍曹推我落樓梯!我崩潰了」、「夜神月推我落樓梯!我崩潰了」和「多啦a夢推我落樓梯!我崩潰了」等,並叫反男事主的網民開群組聲討軍曹、夜神月等人,以諷刺部分網民只聽一面之詞就胡亂攻擊別人[13]

另外,一名經常上載視像日記於YouTube的網民莎莉,上載了一篇講述本事件的日記[14],當中有一句「我唔知呢件事係咪真,但我覺得你唔應該推人落樓梯!」(我不知道這件事是否真實,但我覺得你不應該推人下樓梯)被指不合邏輯(莎莉聲稱不知這事是否真實,但其實第二句已經隱含莎莉認為此事為真的意思,因為如果事主沒有做過,莎莉是不能「覺得事主不應推人落樓梯」,如果認同莎莉第二句,就間接同意事主有推人落樓梯,這是犯了「循環論證」的謬誤。),成為了高登潮文。

相關文章原文[]

類似事件[]

  • 女學生懷疑冤枉巴士車長入獄事件︰一名女學生在巴士上被一名休班巴士司機非禮,巴士司機後來被捕入獄,一名自稱司機外甥的女子誣衊女事主的人格,令不少網民把女事主批鬥。但也有網民指,香港法律過份偏袒女性,所以有關對巴士司機的判決可能不太公平、含有漏洞。
  • 網民亂指大學生為強姦案疑犯事件︰在食店員工懷疑強姦少女事件中,一名和事件無關的大學生被借刀及起底,被指是事件中其中一名疑犯。

註解

外部連結[]

報章報導[]

討論區[]

Facebook[]

節目重溫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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