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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網議案是扶正除奸聯盟吞併天網行動組織後,扶正除奸聯盟盟主虛谷為了解決事件,決定提出天網議案,並邀請前天網領袖mlrara參與討論。後來mlrara毫無還擊之力,而扶正內部亦通過公投,拒絕歸還天網予mlrara。
三月五日,虛無飄渺刪除了天網行動組織,事件因此正式劃上句號。
第一章.議案原文[]
盟主:【《天網議案》】[]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572 2007年 1月 10日 星期三 12:13 (上午)
思索良久,仍決定提出此議案。天網行動組織(下稱「舊天網」)創始者及新天網行動組織(下稱「新天網」)盟主「mlrara」雖然曾稱不願接收舊天網,但相信本議案具有研討價值,也對本盟如何看待整個聯盟局勢的共識上有建設性。
事件源於奉本人密旨潛入舊天網的聯盟特務虛無飄渺,於去年十二月廿三日突然獲「mlrara」傳位。其人已立即回歸覆命,並將舊天網管理權交予本盟。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282
由本盟處理,理所當然。唯據盟友虛無飄渺,「mlrara」事後獲悉傳位者屬於本盟,深感不忿,另起爐灶,立下新天網,並呼籲舊天網中人退出原盟加入新天網。大家本以為「mlrara」一去不返,事態既有此發展,在處理舊天網問題上逐多一可能。本議案針對問題即是:「應否將舊天網歸還mlrara?」
本人僅以中立角度列出想及論點,望各位賜正闡釋,並積極討論。
【正方】
一、「mlrara」傳位時確未知虛無飄渺身分
「mlrara」於傳位時,未有獲悉傳位者的隱密身分。換言之,「mlrara」於傳位時未能得到全面資訊,去作出合乎意願的判斷。傳位的合理性遂有道德爭議。
二、釋去同道間仇怨
「mlrara」因此事而視本盟如殺父仇人,事後不斷對本盟作出不合理之抹黑,如本人乃至本盟皆有無窮統治天下野心。若事件的結果令各方滿意,或能避免日後反作弊聯盟間兵戎相見。
三、瓦解外間不義之士對本盟有野心之抹黑
外間不少不義之士指稱本盟有以不法手段「吞併」各盟之意欲,並以此大造文章。一旦交還聯盟,這些抹黑不消自散。
【反方】
一、「mlrara」身分不明,難以追究
據盟友虛無飄渺,「mlrara」向其自稱有一博士級用戶,但多次拒絕表露身分,且並無合理原因,行事鬼祟。其最近發表的言論,自稱隱瞞身分是策略。 有關隱瞞令人對其失去信心,萬一其辦盟本意別有目的,日後待其羽翼豐厚時,則可為所欲為,外人無法扭轉乾坤,更難以追究。
二、「mlrara」動機可疑
本盟是最先建立可觀勢力的反作弊聯盟,其存在亦係知識+的共識,有本盟在,何解還要另立?實力分散比實力集中來得好嗎?「mlrara」從未就此解釋。
他交出權力後,發覺兩大反作弊聯盟將趨一統,但反而心深不忿,令人對其分黨立派的動機起疑。
三、「mlrara」宣言必要清除本盟
新天網盟友「太陽王子」(本身是作弊者一名)代盟主所發的宣傳帖中,稱要清除本盟。若本盟交還天網,壯其勢力,他日或有滅盟之憂。
四、舊天網屬合法取得
權力移交屬於合法,且有明文,再者並無先在條件與這移交有任何衝突,故其合法性應無疑點。
議案始末將考慮昭告天下,請各位慎重踴躍發言。「mlrara」將獲邀討論,如蒙其答允,大家的發言他將看見,而他的發言也將貼出,供大家觀看回應。如有本盟內鬼自願代為傳達訊息,省回本人時間,不勝銘感。
第二章.各盟友回應及有關反饋[]
Amy Cheng:【主題: 《天網議案》】[]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579 2007年 1月 10日 星期三 1:09 (下午)
我會讚成把舊天網歸還mlrara,因為舊天網現在只剩下空殼,如何處理亦無特別意義。
雖然虛無飄渺得到了天網盟主的信任,授權為擁有人, 但天網的盟友並非俘虜,他們是隨時可退盟的, 擁有權只得到了他們的人,但得不到他們的心, 等同我們只得到一個空殼聯盟。
天網的盟主把擁有權交給虛無飄渺時, 他並不知道虛無飄渺是 uprightholder的成員, 所以於外人看來,會誤會我們是用不法手段來取得天網的擁有權。 而『有心人』亦會趁此機會大造文章。
我對於那些不用真身發言的聯盟沒太大好感, 始終覺得做人處事要光明磊落,對自己的言行負上責任, 既然覺得自己行為正確,為何不敢以真身示人!! 互聯網所得的始終只是虛名一個,就算遭人暗算又如何!? 起碼死得光彩轟烈!! 若非貪生怕死,何須帶著面具來發言?
天網的盟主「mlrara」我並不知道是何許人, 若然他願意接受邀請,參與討論,當然最好不過!!
「mlrara」曾表示因身體健康問題而傳位給虛無飄渺,而且事出突然, 但當他的得知虛無飄渺是本盟中人後,他卻忘記了自己大病在身, 即時另起爐灶,設立新天網,每日發表多篇偉論來回應我盟。 所以我對於他傳位給虛無飄渺的真實原因抱有懷疑, 到底是真的抱病還是厭倦了每日的沉悶工作因而傳位呢?!?!
對於外間不喜歡我盟的原因我可理解, 但為何同時出現了 3 至 4 個理念大致相同的聯盟, 他們又基於什麼原因要各起爐灶而不集合眾人的力量分工合作去打擊搗亂知識+的壞分子, 這方面我的真想不透原因。 他們背後是否各懷鬼胎,相信要時間去引證。
慧娜:【回覆主題: 《天網議案》】[]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589 2007年 1月 10日 星期三 9:13 (下午)
同意把「舊天網」歸還給「mlrara」,但像盟友Amy所說,這個盟主是「無名氏」,我們要是要把「舊天網」歸還給他,但也不知道從何途徑歸還給他呢~!又不公開身份,真是很大的疑問呢~!我就不太相信這個所謂的「盟主」。
西方魔女:【魔女 對《天網議案》之回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596 2007年 1月 11日 星期四 2:00 (下午)
絕對認同盟主的正與反論點,但奈何《天網議案》終歸要解決,唯有讚成歸還。
以下是魔女個人之見, 還請大家細心分析------------
◎我們聯盟應持有大將之風,予之歸還:
傳位基於自願,沒有誘騙,更沒有強迫,不管“身分特殊”還是“清白之身”,已不可反口指摘別人不是,而且臨危受命,又如何推卻呢,當時唯有委身接受。明白如此合法情況下,實在「貨物出門、恕不退換」!!!
礙於情理道德上, 的確應該“道義歸還”予《mlrara》,但非“無奈迫還”,跟公道與否全無關係的。
先撇開奉旨潛入特務等問題;若一盟之主放棄其盟,不作跟進並且消失,打擊與受傷害都是其盟友,他們該情何以堪,其盟主有否顧及他們感受?! 事出突然,就算是魔女一人之力,亦有感無奈、壓力是如何巨大。 莫說是其他人,正常情況下都會向知識+ 中最大聯盟,請其賜教或求救,實乃人之常情,是否成為附屬或合併聯盟,只是遲早問題而已。 老實說,《mlrara》應感激我們沒將他盟當場合併或解散,此乃是知識+ 同道中人的一份憐憫與體恤,請叫他不要奇怪或多疑。
就算拒絕接受歸還,都屬他私人問題,但我們態度上,仍然要表明歸還的立場:「並非懼怕外間回響而作出“無奈迫還”,而是暫保他人聯盟,等待《mlrara》回收,是我盟求之不得的義行。」
◎不接受歸還,該如何善後 :
《mlrara》於棄盟行為上,或多或少已失去民心; 但每人都有選擇聯盟的權利,可詢問「舊天網」遺民的意向如何, 仍願意跟舊主《mlrara》是他們的自由,若遺民意願入我盟更是歡迎之至。
當然,想保留原藉亦該體諒他們,若人數有既定份量,請虛無兄繼續擔當其盟主之位。
《mlrara》於網上說「舊天網」已成空穀聯盟、已沒有作為之言等,魔女對此人實感無奈。將自己曾苦心經營的聯盟,就妄下這樣的評價,人格實令人質疑,就算感到受傷害,亦不應出此下策。
◎如何面對歸還「舊天網」後或會引發的戰爭:
決定入正當聯盟的,大多數都是有同共理念的網民,其他開戰等沒必要行動,
相信他們會考慮清楚。當然,發信澄清事件來龍去脈,安撫知識+網民等公關工作,我盟是責無旁貸的。
一個純出於報復的聯盟, 都不能維持多久;只為負評而負評,沒有利益沒有收獲,更沒有其盟主的明確宗旨支持下,假以時日定必自行消失。
就算開戰,亦如Amy前輩所言,正人君子怕甚麼被人殺,我們聯盟亦要豁達一點;優秀的用戶,就算沒有了分數、排行、名譽,並不會失去自身人格與修養內涵的。
最後, 贊成盟主准許《mlrara》加入進行討論,不過是進入我們聯盟,還是在外間討論呢?
若是進入聯盟,就來一個順水人情,好等他飽覽我盟規模之宏大,讓他心服口服。
我們亦不怕他人出賣聯盟資料,頂多收幾封無謂廣告電郵而已。
魔女後話:
若《mlrara》只志在觀摩聯盟而作出如此周詳計謀行動,我們實在無話可說了,只怪我們盟主太招惹狂蜂浪蝶、慕名者眾,大家應習慣一下,這種事情經常發生,而且將來亦難免停止的,既來之則安之吧~~ ~~ ^^
虛幻:【小的對《天網議案》之看法】[]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598 2007年 1月 11日 星期四 2:36 (下午)
在下認為現時的「舊天網」就像劇集《爭霸》中的越國一樣,國雖亡,但不服吳國.
我想我們應派虛無前輩在「舊天網」說出這個mlrara自問自答之事,及兩個「天網」中的犯罪者,如有人願意入盟,就給他入(當然,不可讓那些犯罪者加入)
臥龍先生[]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599 2007年 1月 11日 星期四 4:13 (下午)
本人對盟友虛幻的意見:
在下認為盟友虛幻的說法似乎太以偏概全,請參看以下網址。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11100743 在目前情況來看,我們根本沒有證據證明該些發問者乃天網盟友,在此情況,新天網可謂暫時無罪,若我們強行把此罪行加諸於新天網身上,外間對本盟的誤會則會更深,也許,會到不可挽救的地步,故盟友虛幻的方法根本是不可行。小人認為,新天網盟主似乎並非只衝著盟主而來,而外間已有兩個聯盟開始聲討東方前輩,愚見認為,若犧牲東方前輩,應可平息兩個聯盟的怨憤,同樣也可示本盟絕無統一之心,要記得,東方前輩的帳戶早已廢棄,既然如此,何樂而不為?相信東方前輩在天之靈亦會同意。要平息兩盟怨憤,小人亦有另一方法,就是本盟應發公開信向新天網示好,重結友好,表示大家只是出於一時誤會,讓雙方亦有落台階,或許這樣能平息兩盟怨憤,在下見新天網盟主的言論也並非全無道理,當然,盟主也有其道理,試想下,若雙方關係繼續僵持下去,受害者會是誰?會是知識+大眾,會是兩盟的盟友啊!既然如此,本盟何不先示友好,讓大家和氣收場。這順便可顯貴盟風範,也可讓大眾對本盟的誤會消失。
附言:僅屬愚見,若有得罪之處,望多多包涵。
虛幻:【主題: 對天網看法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01 2007年 1月 11日 星期四 4:29 (下午)
我自己只是閱了盟主給的e-mail內容,早前因溫習呈分試,沒有留意此事,但我認為mlrara針對的不是東方前輩,因在東方奏摺建立前,mlrara已開設其盟,其極有可能是給盟主踢掉之人
但臥龍前輩也未嘗沒有道理
盟主:【「mlrara」確是本盟叛徒】[]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05 2007年 1月 11日 星期四 7:25 (下午)
本人現以中立角度作事實補充。 敵盟盟主「mlrara」確曾是本盟盟友,其貼於本盟訊息仍在: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532
發表於十一月六日。
「mlrara」現誓殺本人及本盟無罪盟友慧娜不可,更抄去本盟勳章制,按照本盟早前為叛徒所註之定義,「mlrara」當之無愧。
叛徒「mlrara」早年長期無出席本盟行動,本人曾親自去信詢問,最後杳無音訊,於是讓之海闊天空。誰知他卻弄出個天網來。
此叛徒明知有本盟在,亦深知本盟行動連連克捷,故其立盟動機極為可疑。
另叛徒「mlrara」已應邀討論。
「mlrara」對《天網議案》的回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20 2007年 1月 12日 星期五 5:18 (下午)
回覆閣下:
聽說貴盟把本人標籤為叛徒,可有此事?倒想問問貴盟有何理由,有何理據?有一樣事情,請閣下必須注意,請問閣下如何得知該些最佳回答者為本盟盟友,再舉一例,若我在自我介紹中打上扶正的宣傳字句,那麼本人就是扶正的盟友?再者,一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在不知是否本盟盟友情況下,是絕不能因此而誣衊他人,當然,若查明乃本盟盟友所為,本人定會公正辦理,絕不徇私,但現有的證據似乎不能把本盟定罪。
回覆Amy Cheng:
基本上,本人大致認同閣下的論點,但世界上每一件事並非非黑即白,帶著面具來發言並不代表貪生怕死;行為正確並不代表可以真身示人。至於各懷鬼胎一事更說不通,本盟一直打擊作弊者,現今證據還在,閣下可自行參考。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link=evaluation_list&qid=7006120603399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link=evaluation_list&qid=7006120603390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link=evaluation_list&qid=7006120603384 還有更多證據,閣下可到以下網址自行參考。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profile_answer_best?show=HA00090991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profile_answer_best?show=HA00090991&cp=2&tp=28&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profile_answer_best?show=HA00090991&cp=3&tp=28&
回覆慧娜:
途徑方面,貴盟盟主應有提及。既當初不信本人,為何加入本盟?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本人對你的誠信已有很大懷疑,難保你日後見利忘義,再次加入別盟,自能道好自為之。
回覆西方魔女:
閣下所舉的一例似乎有大問題,法律早已不許以「貨物出門、恕不退換」等詞欺騙顧客,令顧客不能得到應有的權利,既然如此,若該間諜有疑難時立即應向前任盟主(本人)道出真相,並非把權力私下交予貴盟,這與吞併又有何分別?只是方法不同、途徑不同,實質只是一樣。
至於請教、求救僅屬閣下自行虛構,並無證據所言,本人只知早已在本盟成立初期時,已有部分盟友遭貴盟搶去,但這些盟友最早的盟籍都是本盟,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只能說,貴盟某某盟友潛入本意並非扶助,只是在「搶客」,這與竊賊又有何分別?
當然,本人不知道貴盟得到本盟時的反應如何,但有理智的人都不會即時把兩盟合併,因民心未穩、政局動盪,貴盟當然暫不合併,但亦難保貴盟某某盟友有此野心。
本人有一不情之請,縱貴盟不歸還舊天網,亦請貴盟更換天網盟主,免得舊天網遭貴盟某某盟友蹂躪。
先此聲明,本人並無說「已沒有作為之言等」等言,閣下都懂得說吧!本人就是不甘心自己曾苦心經營的聯盟有貴盟的盟友破壞、搶客,請你們撫心自問,到底加入後有無作出貢獻、行動?貴盟的盟友只是做了一件事,就是破壞、搶客,粗略估計,多得貴盟盟友,本盟才會無故損失約5名認證用戶,你們到底居心何在?再說一次,本盟並非為了報復,而是為了討伐逆賊及垃圾用戶而重生。
貴盟即使規模有多麼宏大,但有一些損人只利己的害群之馬,也只是虛得樣子,請虛谷教教貴盟盟友,謹其言,慎其行,否則縱虛谷繼續偏袒貴盟盟友,也難掩本盟之怒憤。
回覆虛幻:
請問閣下如何得知該些最佳回答者為本盟盟友,再舉一例,若我在自我介紹中打上扶正的宣傳字句,那麼本人就是扶正的盟友?再者,一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在不知是否本盟盟友情況下,是絕不能因此而誣衊他人,當然,若查明乃本盟盟友所為,本人定會公正辦理,絕不徇私,但現有的證據似乎不能把本盟定罪。
回覆臥龍先生:
本人除了衝著虛谷而來,當然還有東方不敗,真不明白,東方不敗說的幾句話「順盟者生,逆盟者亡,只要是阻礙本盟發展大業者,不管有否自問自答,亦要處死。」為何如此有力的證據都不能把他定罪並處決?真搞不清貴盟盟主虛谷到底是否偏袒東方,早前見虛谷對東方幾句話的解釋十分牽強,這只有兩個原因,一、虛谷理解錯誤,二、偏袒東方不敗,除此兩原因,本人實在想不到其他原因。縱使虛谷不處決東方,本盟亦會繼續聲討,必要時採取強攻,誓把東方處決。
isotl2002:【《天網議案》】[]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30 2007年 1月 13日 星期六 1:00 (上午)
個人是贊成將天網交還的,不過我們還是應該尊重現任天網盟主虛無飄渺,既然他不希望交還天網,不如就依他的意願。
感覺上這次事件只是意氣之爭。將心比心,舊天網盟主將自己辛苦經營的聯盟付託於虛無飄渺,顯然是對他十分信任。後來竟發覺虛無飄渺早已是本盟盟友,有可能沒有被出賣的感覺嗎?不論虛無飄渺加入天網盟的用意為何,我們確實是傷了舊天網盟主的心。交還天網兩盟互不相干,日後各行其是,豈不甚美?
我對這事所知甚少,其他盟友的意見,請恕不作評論了,只另外想提出自己對新天網自問自答的指控,希望不會予人離題的感覺。記得聯盟早期行動,每攻擊完一個用戶後都愛發捷報帖到知識+中,當時盟主都是要求發帖的盟友選自己人做最佳答案的,為何現時新天網做相同的事會被指為自問自答呢?二者有何分別?那些所謂自問自答的問題遲早會被移除,根本不會撈到甚麼好處,亦不會降低其他答者的採用率,有必要視為罪大惡極嗎?希望雙方停止罵戰。
沒有甚麼有用的觀點提出,望盟主見諒。
Amy Cheng:【主題: 《天網議案》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36 2007年 1月 13日 星期六 12:24 (下午)
以下是『自稱』新天網行動組織匿名盟主在「新天網自問自答」一題的回應
1) 宣傳僅屬某名盟友所為,豈能因此而波及整個聯盟?
2) 閣下如何得知該些最佳回答者乃本盟盟友?若我在自我介紹中打上扶正的宣傳字句,那麼本人就是扶正的盟友?
3) 一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在不知是否本盟盟友情況下,是絕不能因此而誣衊他人
4)現有的證據似乎不能把本盟定罪,故閣下所有的言論已被本人全部推翻。
就『自稱』新天網行動組織盟主所發表的一番言論,感覺此人無賴非常,推卸責任,強詞奪理,全無誠信可言,歪理當天理,實在犯不著再浪費人力,物力及時間在他身上!!
訛稱自己重病在身,把天網交給虛無飄票渺,已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表現,但現在又再將這不負責任的棄盟行為解讀作是為了找出內鬼, 狡辯非常!!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11202585
他滿口仁義道德其實極端自私、自以為是,總是認為自己所做的都是對的,他永遠也不會明白自己錯在什麼地方,可笑的是他永遠有自己的一套歪理, 他做壞事總有他自己的理由,人收拾不了的,就交給天收拾吧!! 實在不值得再浪費我們寶貴的時間與此等無賴糾纏!!
他近期的言行,相信有分析能力的網友已分出誰是誰非,對他的印象亦大打折扣!!
若然我們現在交還天網,『自稱』新天網行動組織盟主必然會再一次惡意抹黑,所以在我改變初衷,贊成 isotl2002所言,尊重現任天網盟主虛無飄渺,既然他不希望交還天網,就依他的意願。
臥龍先生:【對前輩Amy Cheng 意見的看法】[]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37 2007年 1月 13日 星期六 1:16 (下午)
雖然我對新天網宣傳此事有所懷疑,但看到新天網盟主的解說,亦覺得他言之有理,我們是絕不能抹殺任何一個可能性,也許,可能有人企圖嫁禍,也許,僅屬新天網某盟友所為,我們絕不能因此而以將罪行加諸在新天網上。
至於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11202585的內容,我對此則抱有懷疑,我們連這封信都不知是否真確,就妄下定論,未免太言之過早了。
我同意盟友isotl2002所言,將心比心,若盟主亦如新天網盟主般,將盟主之位拱手相讓給別盟間諜,不知盟主會有何感受?將自己辛苦經營的聯盟竟然拱手相讓給別盟間諜,我相信沒有人能承受此事,盟主亦如是。
盟友isotl2002所言亦有道理,當初發放捷報帖時,本盟何嘗不是選自己盟友為最佳回答?這與新天網又有何分別?反之,也許是本盟先立下壞榜樣,新天網才會依樣葫蘆。
我們在交還舊天網後,新天網盟主或許會再一次惡意抹黑,但難道我們就可因此而將本來是屬於別人的物品據為己有?若新天網盟主早知虛無飄渺為本盟盟友,你猜他會把盟主之位拱手相讓嗎?
至於是否交還舊天網,愚見認為即使盟友虛無飄渺不願意,本人認為亦不能因此而否定交還舊天網,最多只是交付公投,並不能因一人之意而否定此案。
小人還有一提議,我們在交還舊天網時,可訂立一些合理條件,例如不准無理抹黑本盟、不能再有清除本盟或殺盟主等言,在交還舊天網同時,我們亦可保障自身利益,既然如此,何樂而不為?
附言:僅屬中立意見,無意得罪各盟友。
Amy Cheng:【主題: 對前輩Amy Cheng 意見的看法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39 2007年 1月 13日 星期六 3:32 (下午)
致: 臥龍先生
我們在交還舊天網後,若然出現抹黑本盟、清除本盟或殺盟主等言, 如何能分辨出該言論是出自新天網的成員, 還是『自稱』新天網的成員?!?
Uprightholder 的盟友一向做事光明磊落,用主戶發言及回應。 但反觀外間的聯盟,只敢用子戶發言, 實在很難分辨真偽。 另一方面,刻意用子戶發言亦為他們提供了一個推卸責任的借口! 道義只適用於行為光明磊落的人身上!!
若然可解決得到如何能分辨出新天網的真偽, 那麼訂立一些合理條件,亦不失為好方法!
盟主:【《天網議案》回isotl2002】[]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53 2007年 1月 15日 星期一 1:15 (上午)
盟友isotl2002:
閣下指稱本盟於早前的捷報屬自問自答形式,與新天網蛇鼠一窩,本人實在擔當不起。
閣下言說,新天網是做與本盟當初「相同的事情」,此言差矣。本盟當初之捷報,是在公正的判斷下,才邀請有關盟友選擇其他盟友的張貼。本人看過該捷報之所有回答,最後覺得選擇某回答是最合理及公正的裁斷,方對發帖盟友公開提議選擇某回答的用戶,不論這用戶是否盟友。這並無徇私之嫌,一切都是在公正的大前提下進行。若有他人作出更佳回應,這最佳回答非其莫屬,可惜沒有,全是垃圾回答,如「i see」、「檢舉!檢舉!」之類。另一點是,那並非「要求」,僅是「建議」,亦稱會尊重發帖盟友的選擇意向,當時的總結寫得清楚。
至於新天網的做法,卻是完全漠視其他回答而選自己人。本盟的回應有一定力量,唯其視若無睹,故才有作弊之嫌。這與本盟早年捷報的選答做法,在根本上大相逕庭。
本人的道德誠信既受質疑,間接累及軍心士氣,當再自頒退休獎牌罪己。
isotl2002: 《天網議案》回盟主[]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65 2007年 1月 15日 星期一 4:43 (下午)
回盟主:
首先,我只說過本盟於早前的捷報屬自問自答,沒有說本盟與新天網蛇鼠一窩。以我自己的中文知識,蛇鼠一窩屬貶詞,但我並不反對這形式的自問自答,早前的發言似乎亦沒有表達出對這形式自問自答不滿的地方。如果真的予人這種感覺,盡皆是本人的中文水平不足,在此致歉。
復次,這類問題都是主觀的,沒有標準可言,最佳答案因人而異。對方故意不選擇本盟的有力回應只因觀點不同,可以以作弊將之入罪嗎?
此外,捷報帖中盟友的答案,大部份都是由盟主親撰,最後亦由盟主「建議」,當中難道沒有影響到結果的公正性?
最後,我沒有質疑盟主的道德誠信,盟主言重了。如果真的是本人失言,本人願接受懲處。
《天網議案》回isotl2002(二)[]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79 2007年 1月 15日 星期一 9:37 (下午)
盟友isotl2002:
閣下言重了,早前若有冒犯,謹此致歉。
反省再三,作弊之罪或理據不足,但有否打擊本盟發佈部盟友之意欲,仍未可知。
另閣下似認為,由本人親撰的答案,然後由本人建議選答,就有礙公正。本人以為,只要秉持客觀正直,無論面對的答案是自己或友人親撰,亦不妨礙。本人生前,在自己投票區投票也未敢徇私,印象中更曾公開呼籲網友投出在本人有分作答的投票問題中比本人更佳但比本人票數低的答案,這些可不是裝模作樣,而是發乎真心,欲令結果公正,不忍再睹埋玉。若閣下仍未敢苟同本人當時之選答公正,那也無可奈何,本人願再罪己。
臥龍先生:關於舊天網一事[]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09 2007年 1月 16日 星期二 6:00 (下午)
依小人愚見,天網之事宜盡早解決,小人認為天網必須歸還,否則此事將會永
無止境般繼續下去,無論對本盟、新天網亦會造成傷害。
好處: 一、亦如盟主所言,歸還舊天網可釋去同道仇怨及新天網盟主的怨憤。 二、本盟大可將歸還舊天網一事公諸於世,讓大眾留下一個良好的印象。
壞處: 一、若不歸還舊天網,只怕新天網盟主會死咬本盟不放。 二、縱使本盟並無吞併之意,但一接收舊天網後,必會惹來閒言閒語。
至於合理條件方面,小人有數個範例供給大家參考:
一、不可亂殺本盟盟友,合理者除外。 二、任何合理情況下,若本盟某盟友受害,必須施予合理援助。 三、縱新天網盟主不公開其主戶身份,亦要公開其中一個已認證帳戶的身份 (子戶口),日後有何言論責任,都歸究於此戶口。 四、不得違反上述規則,否則本盟有權興師問罪。
近日發生太多事情,歸還舊天網一事,事不宜遲,請盟主務必考慮。
附言:請盟友虛無飄渺必須暫時放下私人恩怨,以知識萬民及本盟盟友為大前 提。
虛無飄渺:【《天網議案》虛無回臥龍先生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32 2007年 1月 17日 星期三 11:15 (上午)
盟友臥龍先生:
閣下指本人所言是私人恩怨,請說明是甚麼樣的恩怨?閣下所指的私人恩怨,可以把本人早前的理據推翻嗎?
早前評析,都是基於中立的角度。交還舊天網,雖不能說是百害而無一利,但十分明顯,基於保衛聯盟與令知識+不起干戈的大前提,舊天網怎樣可以交還?
本人確實難以避免對人不對事,但自問所問皆是實情,他如何的不忠不義,亦有目共睹。他的人格關係到我們的判斷是否合理,豈能以甚麼私人恩怨為由而加以迴避不評論?!
虛無飄渺 :【主題: 《天網議案》虛無回臥龍先生】[]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33 2007年 1月 17日 星期三 1:40 (下午)
對不起,之前說錯了。叛徒「mlrara」跟大寵愛一樣,不忠不勇、不仁不義不智、不法無禮失信,失去了人的特質,與「人」的定義相違背,所以理論上應該不能稱作為一個「人」。請大家以「牠」、「該畜牲」等稱之,謝謝。
臥龍先生:【回盟友虛無飄渺】[]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35 2007年 1月 17日 星期三 5:22 (下午)
舉一例子,或許閣下會明白。甲警察家人犯法,甲警察當然應該避免插手調查此
案,如今閣下更是舊天網的盟主,故更加應該加以迴避,避免有礙公平,雖然閣下
或許會公平對事,但基於敏感關係,在下認為閣下必須迴避此事。必要時,盟主亦
應削其投票權,以示公正。
附言:無意得罪閣下,僅屬中立意見。
虛無飄渺:【臥龍先生,好大口氣】[]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42 2007年 1月 17日 星期三 11:31 (下午)
盟友臥龍先生:
好大的口氣,竟要削去老夫的發言權與投票權?
1)盟中多位元老都認為天網交不交還要尊重本人意願,閣下憑甚麼要老夫迴避開去?
2)在閣下例子中,如果甲警察的上司沒有下令避嫌,則甲警察可如常調查!盟主有下避嫌令嗎?
3)老夫是名正言順的議案研討部部員,獲邀發表意見的!
4)閣下將老夫描成既得利益者,但老夫身為潛入舊天網多時的盟友,所見也許更沒有局限,閣下要扼殺一個看事物的角度嗎?
開講有話寧欺白鬚公,莫欺少年頭,閣下年齒尚稚,故老夫不敢得罪,但閣下的言語實屬無理,而且好像懷有很大的偏見!
既然閣下好大口氣,不如舊天網盟主之職,由閣下暫代,以供老夫避嫌好不好?
盟主:【主題: 臥龍先生,好大口氣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53 2007年 1月 18日 星期四 4:06 (下午)
盟友臥龍先生、虛無飄渺:
請兩位以和為貴。本人相信臥龍先生確係站在中立角度公正評析,未有針對之 意,虛無飄渺未免有所誤會。 是次紛爭,罪在本人,請盟主監察部降罪。本人原意係,虛無飄渺既已聲明舊 天網治權歸於本盟,則他目前代管該盟屬義務性質,並無直接權力,故不構成利益 關係。本人未有開宗闡明,致衍生種種口舌意氣之爭,實屬不智,慚愧非常。
臥龍先生:【主題: 臥龍先生,好大口氣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54 2007年 1月 18日 星期四 5:05 (下午)
在下只是在中立角度分析,並無針對之意。
一)據小人所知,盟中所有大事均需交付公投,故即使閣下願意與否,亦不能憑此否定此議。
二)至於此事,則需交給盟主決定,決定閣下應否就此案削去發言權與投票權。
三)小人並非阻止閣下發言,而是閣下身份關係敏感,在情在理亦應加以迴避。
四)小人並非把閣下描為得益者,只是怕閣下因意氣用事,而令此案欠缺公平性。因近日見閣下與新天網盟主的對話中,看見雙方均有強詞奪理之嫌,小人只是怕閣下一時未能公平分析,造成日後大錯。
至於閣下言稱小人無理,請問小人如何無理?請大家一起分析,小人是抱有中立角度分析抑或是抱有偏見針對盟友虛無飄渺,請大家評評理。
小人並非有意擔任舊天網盟主,只是以一個中立的角度去看事及發言,但見閣下之言論含有不少攻擊之嫌,亦令小人感到反感。
亞里主人:【有關《天網》議案】[]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68 2007年 1月 19日 星期五 3:27 (上午)
先在此致歉... 身為議案研討部部員, 在這裡張貼了不少其他訊息, 卻遲遲未就《天網》發言.
遲遲未發言, 是因我感到與mlrara的對話, 似罵戰多於商討(當然, 有少部份對話亦促進了談判進情). 既無什麼進展, 亦沒什麼意見.
《天網》一事擾攘已久, 鮮有聞那邊現時的情況, 盼盟友虛無縹緲可以簡單交代一下. 此終, 聯盟是由人所組成, 人可以集合成盟, 亦可作鳥獸散. 我們在這邊熱烈討論著交還與否, 大家(包括mlrara)亦不希望有最終決定時, 發覺爭的, 原來只是面子, 得到的, 只是一個名作《天網》的空殼.
對於《天網》, 既然是由盟友虛無縹緲以實力取得, 本人認為應該特別尊重他的意向. 如日後需以投票來決定此事, 我提議, 他的一票, 可抵其他盟友十票.
至於《天網》去向, 先表明心跡(只是現時意向), 我傾向不要歸還. 經歷了今次與mlrara 的「商討」, mlrara 或已懷恨在心, 難保 mlrara 取回《天網》後, 表面順從, 內裡作怪! 希望盟友虛無縹緲可續擔當《天網》盟主的角色, 而《天網》則成為本盟之分部, 需要時, 配合行動. 當然, 最理想是《天網》成員願意「過檔」, 使兩盟真正合而為一, 壯大本盟.
詳細執行, 仍要多加考量, 因《天網》之內, 必有不少 mlrara 支持者, 要慎放內鬼.
最後, 重提一次: 聯盟是由人所組成, 人可以集合成盟, 亦可作鳥獸散. 先摸摸《天網》成員的心, 方為上策.
亞里主人
臥龍先生:【回亞里主人及對子文議案看法】[]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72 2007年 1月 19日 星期五 5:26 (下午)
致亞里主人:
在下堅決反對盟友虛無縹緲能以一票抵十票,若盟主批准的話,這議案根本就 無必要存在。一票雖是少,但往往能在重要關頭發揮作用,在東方奏摺時,在 下是投反對票的,當時結果為十八比十八,若當時在下是投贊成票的話,東方 奏摺早已通過,這就說明了一票往往能左右大局。試想想,一票便有左右大局 的能力,若盟友虛無縹緲能以一票抵十票,這議案根本就無必要存在,同時亦 會影響公平性,若盟主批准此要求的話,那在下只會覺得這聯盟已無公平性可 言,既然如此,就讓小人離開這裡,重新回到昔日的平凡生活。
本人一直都是採用以德報怨的方法做事,為何我們不能退一步,海闊天空?冤 冤相報何時了,他日即使被新天網滅盟,只要自問並無愧對於天下便可,何必 為了意氣之爭而作出多番攻擊的言論,若mlrara他日真的滅掉本盟,相信就算 沒有人收拾他,天亦都會去收拾他。既然如此,為何大家不能先讓一步?或許 歸還舊天網後,mlrara會受到大家的感化,從此做回一個肯負責、行事光明磊 落的人。真想不到,退一步有何困難?難道退後一步真的會死嗎?以上僅屬本 人的分享,望大家能從此變回昔日本人的盟友,並非只是一個被仇恨沖昏了頭 腦的人。望大家能好好考慮歸還天網一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按:下文與本議案無關,略〕
虛無飄渺:【回 臥龍先生】[]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85 2007年 1月 20日 星期六 9:26 (下午)
盟友臥龍先生:
本人早前確因意氣有不矩言語,請原諒。
一、本人的發言權與投票權,應該不算大事吧?如果又要另開議案討論,會不會太費人力?如今要處理的議案已過多了。
二、其實閣下在發訊息前,理應看到盟主的回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53
盟主聖意看來是說本人並無任何利益關係,故已不構成有嫌疑。不知本人有沒有解讀錯誤,如有,請盟主處罰。
若這是實情,則本人在情在理再沒有閣下所言的身份關係敏感等事。
三、本人與新天網盟主之對話,請閣下詳細分析再作結論。每次都是牠先強詞奪理,本人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令他的無理突顯。難道盟主那時論證牠就是自己,又是為強詞奪理而強詞奪理?非也,只是顯露牠最初的立論並不合理。這是一種特殊的論辯手法,適用於特殊的動物。
亞里主人:【回覆 臥龍先生的留言, 及有關近日盟友退盟的少少想法】[]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77 2007年 1月 19日 星期五 8:36 (下午)
臥龍先生:
本人明白亦尊重你的立場, 但你作為本盟的資深盟友, 竟然只是為了本人一個提
議, 便輕言退盟, 實在令人遺憾...
最近的連串事件, 已令一班資歷較淺的盟友相繼離開. 在此希望各位(由其是真正
對本盟有感情的盟友)明白, 要為聯盟好, 便應留下來.
先有《東方奏摺》, 後有《虛無議案》, 本人均持相反意見, 但我卻誓死不走! 因 我知道, 只要我走了, 便少了一道反對聲音, 議案通過的機會又會多了一分. 當 然, 如最後議案通過, 因道不同不相為謀, 走與不走則是另一回事.
各位, 請謹記, 以退盟威脅, 阻止某議案達成, 並非正道. 留下來, 繼續反對吧! 這才是君子所為, 為本盟前途著想.
虛無飄渺:【本人不敢持有多票】[]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88 2007年 1月 20日 星期六 10:06 (下午)
本人的天網治權已交到聯盟,原則上本人只是受委任管理天網的盟友,本人不能妄
自佔去十票。
不過,也恕本人不能接受臥龍先生的主張。如今說的,是交一個聯盟的問題,不是 做實驗。換著是你,你會交你的家業給一個不能信任、私德有虧的人嗎?請三思。 要他受感化,只是一種幻想,一個賭博,無必要為了感化他,就冒這個天大的險 啊!
〔編按:本訊息中其餘內容與本議案無關,略〕
第三章.盟主與「mlrara」之討論[]
第一節.前期討論[]
盟主:【《天網議案》:回「mlrara」】[]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23 2007年 1月 12日 星期五 5:57 (下午)
新天網盟主「mlrara」:
本人原則上維持中立,但討論已如料推進到牽涉更多新舊問題的地步,本人須要就該些牽連論點作出合理發表及澄清。
定義閣下為叛徒的理據已說明。
閣下後一段的補充是在反駁閣下自問自答這點嗎?這與叛徒不叛徒又是另一件事,而且並非與本議案有關。
不過,順在這裡回應。如果以閣下的邏輯,閣下大可否認那些張貼貴盟宣傳帖及那些自稱代閣下回應之人不是貴盟盟友,甚至外間所有有關天網言論都非閣下所言,反正閣下就是幪面人一名。但這又怎會是事實呢?那些宣傳帖,不是貴盟所貼,還會有誰去貼?!那些有「新天網行動組織盟主」下款的回答,不是貴盟所貼,又會有誰去貼!這樣的說法,怎能服眾?!閣下實是貽笑大方。閣下如果謂該些張貼者不是貴盟盟友,那本人也可說閣下出示的那些討伐作弊者的問題中,出席負評的沒有證據證明是貴盟盟友,反正如閣下所言,即使他在自我介紹自稱,即使去信相問得到他的自稱,也不能證明他是貴盟盟友。
自許正義,原來是自問自答者一名,簡直教人髮指,難以原恕。卑鄙齷齪,世人皆見,再手持千百個無敵聯盟,只是一隻隻手遮天的惡魔。
閣下回應本盟盟友Amy Cheng指,世事不是非黑即白,作為增加閣下隱瞞身分合理性的理據,但本人在這點上已在街帖作闡述,閣下準是不願看到:
────────
明人不做暗事,本盟創於集體負評猖獗之事,符號兵團、atanies等橫行,本人也能光明正大。況且如今情況更大有改善,故常人無法理解閣下的戰略,當是貪生怕死合情合理。是否應加入一個領袖身分不明的組織,本人覺得大家應有選擇權。
聞說閣下在另篇文章有以下見解:「貴盟根本就無容納別盟的心胸,若我公開後,不排除貴盟會乘機發動干戈,屆時知識+不亂才怪。」請閣下不要無限上綱,將「貴戶口」視為「知識+」。即使本盟如斯不肖,興兵討伐,大概也只會是一個戶口之亂,閣下未免說得太偉大了。如此推論,閣下確實是因貪生怕死而隱藏戶口,但卻謂是戰略,豈不如井底蛙所言,誠信盡失?
況且,本盟現再重申,非作弊或垃圾用戶如要處決,並不是一人兩人的權力範圍,必要有動議,經諮詢,再由公投通過。如果本盟大多盟友皆認為閣下死有餘辜,恐怕閣下也難以自圓其說,稱行動為不義;若否,則閣下心安理得,何須閃縮?前後矛盾,語言含混之功,無出爾右。
貴盟稱協定有人負責,很好。不過若有任何失當,下層要求上層負責理所當然,最終的負責者必然為閣下,試問一個沒有身分的人如何負責?
────────
閣下居然謂說盟友慧娜見利忘義,簡直令人髮指。慧娜一直留在舊天網中,直至閣下不顧而去左右的時間,她在加入本盟。閣下一再言說她是叛徒,還在街帖稱她死十萬次也不能償罪,本人認為閣下比大寵愛這等忘恩負義之輩更不義,枉了昔日慧娜待閣下一片忠心。
閣下對盟友魔女的回應,更是令人驚歎。一個組織,竟可視為貨物,這種想法瘋狂至極。
以下類比才是正確。一位老父,臨終時將一切產業給了兒子,一切法律程序已辦妥,兒子亦順利接收產業。誰知老父後來離奇康復,還發覺那兒子竟然原來是老妻跟別人生的,請問他是否能取回產業?對不起,確實是不能的。除非如本人所言,有先在條件與此衝突,那就不同;例如產業移交書中有條文云「若日後發現乙方非甲方親子,甲方有權如何」。閣下可有與盟友虛無飄渺作如此協定?沒有。只有閣下明文說及將盟權轉予「採蓮之夜」的最後公告,才有法律效力。
閣下指責本盟搶客,全無此事。難道盟友慧娜,又是被本盟「搶去」?本盟從未發訊邀請該些盟友撇棄天網加入本盟,閣下當屬誣陷,實不成體統。如發現有本盟盟友使出不合理手段「搶客」,當應懲處,請閣下幫忙調查。不過可別言說發正常邀請信都是搶客手段。
至於破壞,更屬無稽。請解釋一下,本盟盟友潛入之後作過何種破壞!聞說盟友虛無飄渺潛入舊天網後熱心盟務,更間或發表議案,供貴盟參詳,這是否也是破壞!
若本議案遭否決,則舊天網的處理屬本盟內務,閣下的意見如有合理根據,本盟亦可考慮;但盟友虛無飄渺如何蹂躪和不稱職,閣下未有闡述。這是議案討論,閣下如要人身攻擊潑婦罵街,請使用私人信件。
貴盟一旦重生,就開宗明義要斬決本人及慘遭閣下冠上叛徒一名之盟友,難以相信閣下是為作弊用戶而捲土重來,反而該是奪盟之恨吧?公道自在人心。
閣下對盟友虛幻的回應,本人之反饋已見於首一段落。閣下對臥龍先生的回應亦甚牽強,本人亦已在街帖回應,難道閣下又看不到?
────────
若有關盟友作如此不當言論,實應問罪;原帖既失,未能親睹,非常可惜。可是為何閣下當時不即時提點,到了現在才來翻舊帳?如此行為屬何居心?是要留為把柄,日後供閣下抬出來抹黑一番麼?本人為未能即時處理事件感到愧疚,也為與無恥之人共戴一天感到受侮。
閣下曾稱貴盟重要盟政皆要公投,為何咄咄相逼,指責同行民主制的本盟?閣下以為本人一聲令下,愛處決誰就誰了嗎?本人已破例解釋本盟的程序,現在可在此再說一遍:處決非作弊、非垃圾用戶屬先例,不可妄動,在本盟要由人動議,然後由盟友就議案發表意見,討論完結時交付公投,然後按公投結果執行。本盟中無人動議處決東方不敗,本人何解要處決?況且,東方不敗已全身而退,有需要浪費人力資源去鞭屍嗎?本人並無阻止閣下在貴盟中動議鞭屍,有何偏袒之有?
本人縱死一百次,正義之心亦會長存,扶正除奸聯盟亦會繼續昌盛,閣下無必要再作幼稚幻想,以為處決本人就可滿足閣下的不當慾望。
────────
綜觀而言,閣下所言理據薄弱。聯盟即使交與閣下這等自問自答用戶,對天下也一無是處。本人不願因盟主身分而造成任何權威誤導,請各盟友細心分析箇中是非曲直,作出準確判斷,發表意見。
「mlrara」對《天網議案》的回應 (二)[]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51 2007年 1月 14日 星期日 11:50 (下午)
那些有「新天網行動組織盟主」下款的回答,不是貴盟所貼,又會有誰去貼!,且慢,原來有「新天網行動組織盟主」下款的回答便是本人所貼,好笑!那本人在某條問題以匿名方式發問,下款則為「扶正除奸聯盟盟主」,那麼這些言論不是閣下所貼,又會有誰去貼?閣下大可矢口否認,反正以匿名方式發問亦沒有人能得知是真是假。
閣下大可隨意抹黑,反正又沒有證據,純為閣下想法,既然如此,本人亦無必要回應閣下之歪論,縱那些回答者和發問者為本盟盟友,但難道閣下便可憑此標籤本人為自問自答者嗎?況且,貴盟也其身不正,觀貴盟早前所發捷報帖,不就是選自己盟友為最佳回答者嗎?既然如此,閣下有何資格說三道四,自問自答聯盟,無出爾右。
凡事亦應站在別人的立場想想,難道閣下連這個道理也不明嗎?若閣下為本人,則知本人有何苦衷,但萬想不到,閣下竟以不公開身份這理由攻擊本人,惡意抹黑者,無出爾右。
閣下此言差矣,若貴盟興兵討伐本人戶口,這就不只是你我之事,而是知識+的事,堂堂一盟竟無容納別盟的胸襟,既然如此,正義聯盟一亂,作弊者便可得以專橫,作弊者得以專橫,便會是知識萬民的禍,本人一死,知識+亦難逃一亂。
故閣下之推論根本不可能成立。
「可能」?既是可能,亦即暫未發生,既是未發生,焉能以此為例而作出言論,本人亦可稱閣下有無窮統治野心,只在乎發生與未發生,可能與不可能。既然如此,閣下何嘗不是前後矛盾,語言含混之功?
即使有身份又如何,出事時,閣下亦可棄一盟而逃之夭夭,故在負責方面,有身份與無身份根本分別不大。
今早見大寵愛所言,令本人心中又多一疑問,本人亦懷疑虛無縹緲與閣下到底是否同一人?見之言詞風格相近,所舉之例亦一樣,到底是否同一人,相信要時間去引證,當然閣下亦可否認,但路遙知馬力,人久見人心,在我眼前的你,是真是假,他日自有分曉。
且慢,叛徒慧娜加入貴盟時,本人根本還在身兼盟主之位,亦即並非閣下所言「直至閣下不顧而去左右的時間,她在加入本盟」,既然如此,事實很明顯,此人確乃叛徒。
貨物一例為貴盟盟友西方魔女先提出,若本人是瘋狂的話,貴盟盟友西方魔女則更加瘋狂。
慧娜此叛徒不要也罷,他日閣下便知此人如何不忠,如何不義。本人雖暫時沒有證據證明貴盟盟友搶客,但閣下亦無證據證明貴盟盟友沒有搶客,當然,一發現此等卑鄙手段,本人亦不會手軟,只望貴盟盟友能好自為之。
到底有否作出破壞,貴盟盟友心知肚明。
既原帖已失,那本人就提出一些鐵一般的證據,那就請大家參看以下網址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profile?show=HA00239287
引述其中一段內容:「我本來希望在消滅它之前, 用其做最後一件好事, 以(東方奏摺), 讓虛谷的聯盟統一知識+, 取締管理員, 在離開前扶助虛谷成就大業. 因為我相信人民需要的是好皇帝. 可惜時不予我, 今晚限期到了. 統一天下的謀略, 只差一步也是無法實行.」,如此有力的證據,問閣下能否以這個原因處決東方不敗並宣告其罪行?既閣下感到愧疚,如今便有機會能讓閣下補償,若閣下不願處決東方不敗的話,本人亦不會強人所難,但最低限度,亦要宣告其罪行,若連這也不去做的話,閣下偏袒貴盟盟友此事則屬事實。
「東方不敗已全身而退,有需要浪費人力資源去鞭屍嗎?」,那貴盟處決的作弊用戶亦有不少已為廢棄用戶,閣下為何又為此去浪費人力資源去鞭屍?相信統一知識+比作弊更要不得,既然如此,閣下之言論亦不成立。
本人亦明白到閣下,縱使死一百次,其統治野心亦會存在,扶正亦會繼續專橫下去,既然如此,殺一次與殺一百次亦是一樣,本盟亦無須浪費人力資源去處決這等死不悔改的用戶。時間可引證一切,誰是誰非,他日自有分曉,你我無須再因此而舌戰。
盟主:《天網議案》回「mlrara」(二)[]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55 2007年 1月 15日 星期一 5:47 (上午)
本來昏昏欲往就寢,偏不知為何一詳閱閣下的偉論便精神抖擻起來。
閣下既然不認那些有「新天網行動組織盟主」下款的回答的帖件非貴盟所貼,那好,閣下就繼續自欺欺人吧。慶幸如今投票者係本盟盟友。各位盟友,請看這帖,若說這些貼於宣傳帖的言論都非其盟所貼,還會有何人?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24
「致扶正除奸聯盟:
本人已受夠閣下,為何閣下總要浪費時間去理會本盟?你搞你的扶正,我搞我的新天網便好吧!為何你總要多管閒事?
一、小不忍則亂大謀,即使本人公開身份,但這樣又有何用處?何謂戰略,相信閣下亦很清楚。
〔……〕」
閣下指稱本盟捷報自問自答一事之回應內容,請另見以下文章。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53
閣下言說代入閣下立場,則知其苦衷。閣下的苦衷無非係本盟攻擊閣下吧,這點閣下也不否認。本人已解釋在現有民主體制無法輕易入罪於閣下,閣下怎麼還是冥頑不靈?是否未有看清楚本人早前所言?
咦,閣下認為閣下一個戶口,關乎天下?原來如此。閣下一再稱要消滅本人及本盟,請問,是否可以如此說:
「若貴盟興兵討伐本人虛谷戶口,這就不只是你我之事,而是知識+的事,堂堂一盟竟無容納別盟的胸襟,既然如此,正義聯盟一亂,作弊者便可得以專橫,作弊者得以專橫,便會是知識萬民的禍,本人一死,知識+亦難逃一亂。故閣下之推論根本不可能成立。」
是的,這是抄襲閣下的,也是本人第一次抄襲閣下,本人實在找不到比閣下如斯偉論更偉大的論點。前後矛盾?語言含混?這次本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閣下大概不能胡指自己的言論如此了吧?本盟盟友的眼睛是雪亮的,請閣下自重。
本人搜尋原先回應,發覺未有「可能」一詞,請閣下指教,為何可用此詞造出這許多文章來。
東方不敗之事,本人尊重閣下認為應要宣告其罪的構想,只是本人全然不知閣下構想箇中細節,須由閣下細闡。不如在本議案結束後,由閣下撰一議案,於本盟討論如何?
「統一知識+比作弊更要不得」一命題,本人暫未能評述,煩請閣下先指出何謂「統一知識+」。本人認為知識+永不可能被「統治」或「統一」,不知本人對這兩詞的理解與閣下是否有異。
本盟處決之閣下眼中廢棄用戶,多停用不遠,據本盟處決多位作弊用戶的經驗,「停用」不久的作弊帳戶多會重新登入,正如棄盟不久的盟主他會重振東山一樣。這種做法,與鞭屍有異。東方不敗一去永不返,則確係事實。
另外閣下說:「即使有身份又如何,出事時,閣下亦可棄一盟而逃之夭夭,故在負責方面,有身份與無身份根本分別不大。」
看來閣下的偉論真是越來越有趣。假如特首之職務、申請、參與過程等,可以全由電腦執行,請問特區應否開放特首的申請給匿名網民?反正,不論是曾特首,梁特首,還是網上那匿名的特首「mlraXX」,有起事來亦可棄香港而逃之夭夭,根本沒有分別。
閣下之超現代構想,真是非此時代的人所能理解;閣下還是呼天搶地去大喊懷才不遇吧,不必在拙案天馬行空。
盟友虛無飄渺,言詞風格與舉例與本人相近,與本人是同一人?原來如此。本人要說原來如此,是因為精神分裂者的確永遠不知他們是在精神分裂,更不知他自己這思考主體本身懷有兩個或以上之心靈實體,除非經人相告提醒才開始懷疑(註:這裡為述說方便,採用了唯心論者或心物二元論者使用的名詞,但並不隱含任何形上學主張)。基於這樣,本人無法百分百肯定自己不是位精神分裂者,故也無法解答閣下的難題。不排除本人(這裡的本人指虛谷的心靈實體)嚴重精神分裂,分裂出全個聯盟的盟友以致全個知識+的網友出來,反正本人沒證據否定。不過,本人又有一疑問──不知閣下是否就是本人的分身?閣下與本人有如此相似特徵:
一、素來愛格兩格開行,與本人一樣。這時代已甚少人在校外如此,閣下竟在千萬人中與本人共有此一格式,閣下是本人精神分裂出來的心靈實體無疑。
二、閣下與本人的例證,亦有共通。以上「若貴盟興兵討伐本人戶口」即是例子,此外尚有甚麼「個人觀感,未能評價」等的辯論方法,閣下不也與本人一式一樣,為何?啊,閣下確就是本人。
三、閣下與本人之文字風格酷似得不能想像的地步。本人曰:「若你嘔心瀝血,為幫助發問者明白,耗盡時間;而最佳答案卻竟是內定的,不知會有何感受?」閣下則曰:「若你嘔心瀝血般去替發問者解答問題,而最佳回答竟是內定,你會有何感受?」而閣下又說閣下之言絕無抄襲。既沒有抄襲,世間又難以有如此巧合之事……啊,閣下確就是本人。
四、閣下在舊天網的行動指令,與本人在本盟所發格式完全相同。這是盟友虛無飄渺所言,本人未得求證,但如本人所言有誤,那本人更不會是他了,雖然本人仍有可能精神分裂。言歸正傳,閣下自言並無抄襲,但行動指令中確有「【盟主公告】」一語、口號上下方的分隔線,乃至與整個公告模態等的相同之處,與本盟的行動通告完全吻合。如此吻合而非抄襲,是因為甚麼呢?……啊,閣下確就是本人。
五、「附言」一語,本人不敢說本人率先使用,但確係本人自己想出。閣下竟然也想得出來,並加以使用,史無前例,何解?……啊,閣下確就是本人。
想著想著,啊,本人猛然醒悟,原來閣下就是本人!閣下接受患有精神分裂之現實吧!讓我倆繼續公然自言自言吧!對了,閣下自言有一博士級用戶,但有無限苦衷不能公開;又指稱本人的辯才僅與閣下不相伯仲,箇中情理本人如今完全明白!一切謎團都已解開,真開心!我們哥兒倆何不約出見面?屆時記得帶鏡子!
好了,看閣下逗得本盟盟友多開心,閣下真有幽默感,可謂可笑至極。
閣下邏輯:「本人雖暫時沒有證據證明貴盟盟友搶客,但閣下亦無證據證明貴盟盟友沒有搶客」。
嗯,閣下沒有證據證明閣下不是本人,則閣下更是本人無疑。
閣下雄辯:「到底有否作出破壞,貴盟盟友心知肚明。」
嗯,到底閣下是否就是本人,閣下心知肚明。
閣下偉論:「本人亦明白到閣下,縱使死一百次,其統治野心亦會存在,扶正亦會繼續專橫下去。」
嗯,本人亦明白閣下,縱使死一百次,亦不會承認閣下就是本人,閣下亦會繼續精神分裂下去。
閣下文采:「時間可引證一切,誰是誰非,他日自有分曉,你我無須再因此而舌戰。」
嗯,時間可引證一切,閣下是否本人,他日自有分曉,你我無須再因此而舌戰。
不要再因此而舌戰了,知道嘛?真乖。
「mlrara」對《天網議案》的回應 (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12 2007年 1月 16日 星期二 6:50 (下午)
今見閣下說話輕挑,實在令人感到可恥,堂堂一盟之主居然可在討論如此重要的議案時,說出這些話,實在可惡至極,請閣下好好反省。
至於公不公開身份,閣下無須再作出抹黑或勸告等言,本人自有分寸。
今早見貴盟盟友子文遭人針對性投票,及後還有奸人誣告本盟,本人先此聲明,所謂一人做事一人當,本盟絕不會做出如斯卑鄙下流手段,信不信,悉隨尊便,若貴盟盟友子文有何需要本盟幫助的地方,本盟亦會施予救援,但願閣下不要誤信奸人片面之詞,則心滿意足。
也許,本人是怪錯貴盟,也許,本人是怪錯閣下,但討伐東方不敗之事,本人事在必行,若然貴盟能親自動手固然是好,但亦請貴盟必須發公開信宣告其罪行,否則亦難洩大眾之憤。
至於合理條件方面,確是一個不錯的方法,那就請貴盟提出條件吧!
第二節.條件討論[]
盟主:【《天網議案》交還條件】[]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27 2007年 1月 17日 星期三 2:29 (上午)
輕佻?閣下迴避所有核心問題,反而執著於本人一兩個親切的用語,加以評論,難道這又是堂堂一盟之主所為?
閣下不斷稱對公開身分與否有分寸,這分寸不是已被分析得好仔細了麼?閣下自言怕受本盟處決,這事實已無可執拗,閣下不如別再繞圈吧。
本人無指稱閣下使出甚麼卑鄙手段,也感謝閣下的關心。
就東方不敗的處理,閣下既心意已決,似乎不理本人合理建議,那也沒法。但閣下在處決這敏感人物之前,也理應如本盟般,在貴盟作出諮詢討論,最後交由公決,才合乎道理。閣下亦理應邀請本盟代表出席討論,不知閣下意下如何?
交還條件方面,本人現在稍提出建議,閣下及本盟盟友皆可提出修正:
一、交還後,閣下對舊天網盟友有關本盟的發言,不可有任何攻擊成分,只能將事理陳述。對本盟及本盟成員沒有合理理據的個人觀感也不能發表。
二、舊天網的重要決策,包括處決非作弊、非垃圾用戶者,必須經過動議、討論、公投的過程,方可作實。
三、閣下必須於繼任人許可的情況下,方可傳位,不得再棄盟。若閣下再大病,可將盟權交與本盟。
四、閣下須同意,兩盟可互相發表議案並參與討論過程。即閣下或閣下盟友可於本盟發表議案,本盟亦可於貴盟發表議案,並彼此有據理力爭的機會,這些議案亦須經過討論及公投以作實。
五、任一盟亦可派代表參與他盟的議案討論。
六、須將盟友虛無飄渺留下舊天網,並予以發言權。
七、任一盟遭受不義攻擊,另一盟應全力協助。
另不知閣下對條件的違背代價有何看法?
當然,若本盟公投結果為不交還,以上條件並無任何意義。
虛無飄渺:【主題: 《天網議案》交還條件】[]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34 2007年 1月 17日 星期三 2:50 (下午)
本人認為叛徒「mlrara」的聯盟簡述寫得十分差,污染了別人的玉眸,而且有很多地方有抄襲本盟的之嫌,故斗膽建議交還聯盟後牠要採用本盟的簡述,並註明作者,一如本人的天網般: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knowledgepolice/
請考慮。
盟主:【條約補充】[]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29 2007年 1月 17日 星期三 3:24 (上午)
慢著,本人現在記起,當本人在街帖中指稱閣下抄襲本盟印花制時,閣下則推搪這是舊天網的事,與貴盟無關。如此,閣下亦可於回收舊天網後,作人事調動,全然移施到新天網,然後行使極權,為所欲為,將本盟條件視為「舊天網的事」,「與貴盟無關」。
故條約必須有所增補。第八項條件為:以上條件適用任何閣下領導的聯盟,如閣下領導的聯盟有兩個或以上,則於本條約中亦姑視為一個看待。「舊天網」若被刪,則上述條件中的「舊天網」一詞將意指「任何閣下領導的聯盟」。
順便加上第九條:本條約解釋權基本上落於本盟,若有重要解釋偏差,須以議案形式在本盟經討論後交付公決,貴盟可派代表參與討論。
本條約可稱為《扶正天網聯合聲明》(簡稱《聲明》)。本盟會於公投前後落並整理好《聲明》。另想請教簽署方式,即最後如何可證明兩盟皆同意此項聲明?本人就說可以用「虛谷」一帳戶之自我介紹欄作聲明,並邀請數位有名有姓的資深盟友如此,閣下又可如何呢?希望閣下亦同樣使用貴戶聲明,以顯公平。
《天網議案》「mlrara」回覆條約[]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56 2007年 1月 18日 星期四 5:51 (下午)
一、雙方亦如是,貴盟盟友對有關本盟的發言,不可有任何攻擊成分,只能將 事理陳述。對本盟及本盟成員沒有合理理據的個人觀感也不能發表。
二、同意。
三、同意。
四、同意。
五、同意。
六、小部分同意,但人選方面,則由本人親自擇選,不得乃虛無飄渺此人。
七、同意。
八、同意。
九、同意。
十、本人欲多加一條條約,就是《扶正天網聯合聲明》必須有限期,至於到期 之日就由閣下定奪,再交由本人決定是否同意。
至於如何證明兩盟皆同意此項聲明一事,則由閣下發公開信先向大眾公布,而 本人則在聯盟簡介上打上同意字句,若閣下不放心,可以Prt Scr SysRq此形式 把本盟的簡介拍下,留作證據。
盟主:【《天網議案》條約反饋(一)】[]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61 2007年 1月 18日 星期四 7:23 (下午)
閣下未有回覆此段:
「就東方不敗的處理,閣下既心意已決,似乎不理本人合理建議,那也沒法。但閣下在處決這敏感人物之前,也理應如本盟般,在貴盟作出諮詢討論,最後交由公決,才合乎道理。閣下亦理應邀請本盟代表出席討論,不知閣下意下如何?」
但貴盟之友革命聯盟盟主已許諾撰議案於本盟討論,屆時自歡迎閣下親自或派員出席。唯閣下既享有說服本盟盟友的充分權利,請尊重本盟公投結果,完事後別再在貴盟重新再開議案,否則本盟又要派員討論,在同一議題重新發言,浪費彼此資源。
現就《聲明》中有爭議地方回應:
一、本人原則上同意閣下的平等論述,但細思後覺得攻擊與事理陳述、客觀主張與個人觀感等物實非易於界定,不如兩盟各派員監察另一盟,若有關對方一盟的言詞無理,代表可作反駁,如何?但該兩位代表,除另有條文外,無權就其他盟務事宜發言。
六、盟友虛無飄渺進入閣下所領之組織已久,雖其已將舊天網管理權奉上本盟,但本人也不可不對其舊天網現任盟主之身分稍予尊重,閣下無故褫其權利,未免不仁。況且,若由閣下欽定,選一位本盟叛徒豈不容易?聞說閣下稱有大量本盟叛徒向閣下提供資料。
十、不太理解閣下所言。是否一旦到期,閣下就有權將《聲明》取消?如此,是否要將部份條文列為永久適用?
十一、至於盟友虛無飄渺對條約的增補建議,未知閣下以為如何?姑勿理提出者的語氣,本人認為此舉有助彰顯反作弊勢力之團結。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34
《天網議案》「mlrara」回覆條約(二)[]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99 2007年 1月 21日 星期日 11:01 (下午)
一、小部分同意,但那兩名代表必須是本人及閣下,既然如此,後者則可取消。
六、總之不得乃虛無縹緲此人!細思之下,還是由本人選出一名曾是舊天網的盟友擔任此位。
十、到期後,只限第二、三、七、八條例為永久適用,不知閣下意下如何?
十一、絕不同意此項,這個宣傳是由舊天網的其中一名前盟友構思後然後撰寫。虛無縹緲非但不加以尊重,還竟侮辱別人,算什麼英雄好漢!道稱別人無禮,自己卻以無禮對待別人,教人如何信服?其身不正,說三道四,無禮之者,無出爾右。
盟主:【《天網議案》條約反饋(二)】[]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06 2007年 1月 22日 星期一 2:02 (上午)
首先,《聲明》最後爭議處,在彼此分辯後,由本盟公決,如何?本盟盟友之公正無私、幫理不幫親,在各大討論中盡現無遺,故閣下亦無須擔心。
就閣下的條件:
一、善。
六、「總之不得」,何也?據知有名曾是舊天網的本盟盟友,加入本盟後亦有雙重盟籍,按閣下早前於慧娜身上加之定義,他亦當是貴盟叛徒。
十、請教就一、四、五、六設限之理據。
十一、本人至此不作評論,可交公決。盟友虛無飄渺亦歡迎就這點作反饋。個人則傾向予對方以自由。
《天網議案》「mlrara」回覆條約(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93 2007年 2月 7日 星期三 6:43 (下午)
回覆虛谷:
早前因住院事宜而多日未能回覆,實在抱歉。不過這也好,這可令本人看出貴盟的盟友是如何冷血。
至於承諾方面,本人當然會遵守,且會守得好好看看,不負大家對本人的期望。
六、閣下明知本人不欲與畜牲對話,既然如此,何必咄咄相逼?
十、閣下只需說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的話,則請提出理據,本人自會一一回應。
盟主:【《天網議案》條約反饋(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97 2007年 2月 7日 星期三 8:34 (下午)
新天網盟主「mlrara」:
就閣下兩點反饋:
六、閣下說:「閣下明知本人不欲與畜牲對話,既然如此,何必咄咄相逼?」可是本人以為,事有公私之分,你倆各持身分,各有職責,不應以私亂公,以「不欲」為由相拒。你倆間的恩怨屬私事,本人於盟中無權也無興趣過問;但尊重天網現任盟主特殊身分,實非無理,絕不能因閣下的私仇而予以遷就。
十、閣下認為須對以下條款設限,本人不明其需要所在。
「一、雙方盟主互相進入對方聯盟,兩者享有充分發言權」──萬一貴盟一旦壯大,就可拒絕本人參與及討論,則有虛無飄渺所言的獨裁稱霸之憂。
「四、閣下須同意,兩盟可互相發表議案並參與討論過程。即閣下或閣下盟友可於本盟發表議案,本盟亦可於貴盟發表議案,並彼此有據理力爭的機會,這些議案亦須經過討論及公投以作實。」──同意設限。
「五、任一盟亦可派代表參與他盟的議案討論。」──與首點相近,萬一貴盟一旦壯大,就可拒絕本盟代表參與討論,則有虛無飄渺所言的獨裁稱霸之憂。
「六、須將盟友虛無飄渺留下舊天網,並予以發言權。」──理應尊重其身分,一如上述請閣下分開公私。
請注意,本人所作一切條款純屬本人暫代本盟所作的意向,若本盟盟友有異議,有權按本盟普遍意向更改。相信閣下不會相拒此一合理設定。
各位盟友:
條款複雜,無法一一公投,若於特定條款與本人意向相左者,請即提出,先處理有爭議事項並形成本盟普遍意向,方由本人再代表本盟表態。若無反對,則本人意向代表本盟。
第四章.虛無飄渺與「mlrara」之議辯
虛無飄渺:【天網萬萬不可交還!】[]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27 2007年 1月 12日 星期五 7:25 (下午)
盟主陛下,臣在隱居深山之前,姑且就遵命好好出任議案部部員,以報知遇之恩。
本人身份敏感,唯盡量對此忘記,以作出客觀評論。
本人以為交還天網萬萬不可。盟主出示了正反兩方的理據,點點合理,無可置疑。如此,怎樣可以作出合理的決定?關鍵就是哪一個因素最重要,以及為何某一個因素應優先考慮。配合正反兩方各自論點的優先性,就知道支持哪一方較合理。
請問如今本盟的大前提是甚麼?這淺易不過,是要履行分配正義,覆滅作弊者。
要達到這個大前提,有三點不注意不可:
一、本盟必先安然存在,任何有害於本盟的不利因素,理當在合理情況下加以排除遏止。 二、一切顛覆分配正義的力量亦必須加以排除遏止。 三、在有限條件下,盡量聚集力量。
如果聯盟被滅,這從此是作弊者的天堂。如盟主所言,「mlrara」決心要剷除本盟,箇中喻意自然包括本盟八十位盟友。試問這樣為世所不容的事,可以鼓勵嗎?
這樣的瘋狂構想,令正常用戶得不到應有待遇,是對公義的嚴重挑戰。這些念頭,絕對不能讓他萌芽,一點也不可以。如今交還聯盟這等大事,豈能馬虎?
再者,叛徒「mlrara」身份不明,動機不明,目的不明。正如盟主所言,如果他是一心一意要反作弊,為何在離開後,眼見反作弊聯盟力量聚集歸於一統,就心深不忿另立分裂勢力?可見他的目的,根本就想分裂,唯恐天下不亂。至於他隱藏身份,令原本的可疑更加可疑了,難道他這麼的不見得人?難道身為一盟之主,可如斯的不負責任,連身份也可以不公開?
有盟友拿吳越作類比,也挺不錯。越王臥薪嘗膽,總會等到有足夠實力的一日,他屆時為所欲為的時候,你還能阻止嗎?當新天網盟主一達到具五十一負評的勢力,還用聽我們在這裡討論嗎?不用了,他為所欲為了!
各位盟友,當初是因為什麼加入本盟的?是要消滅作弊者,但這當中大概也有一份對盟主的信任吧?誰知他會否在得勢後,突然恃勢行凶,為其他用戶羅織罪名,加以戕害?「有名有姓」的盟主虛谷是資深用戶,素來人格清高,有目共睹,自然有所保證;但那「mlrara」呢?粗俗些說句,「佢係乜水?」究竟我們有甚麼理由,將這麼大的信任託付在他身上?我們憑什麼信任他不會在得勢後為所欲為,清剿看不過眼的正常用戶?沒有。他連一個身分也沒有,而且故意隱藏。在他突然退盟傳位的一刻,我心想,如果我確是一個普通天網盟友,準會被嚇傻了。他留下的,最多只有一個電郵地址,再沒有了,我連他是誰都不知道。
「mlrara」收取的盟友,很多都質素特低,「mlrara」的話他們不懂得用理智去質疑。雖然不能斷定他故意收取這些盟友,但可以知道,他得勢後的確是為所欲為。
自目前為止,我們也絕對沒有理由相信不忠不勇不公、不仁不義不智、不法無禮失信的「mlrara」的確純粹為了公義。他在街外如何惺惺作態,我也看得多了。他妄圖自辯沒有自問自答的樣子,更是可惡。
交託聯盟在此人手上,無異於將整個聯盟及一眾盟友的安危押上賭注。如果大家偏喜歡賭,那就投通過票吧!本人絕對願意與大家共存亡!
至於聚集力量,道理更是顯易。聯盟本身的建立,就是將力量聚集起來。如今大家居然間接支持分裂,有沒有這個道理?
只要力量統一,就不會出現本盟和新天網間的衝突。只有泯滅這些衝突,才能一心一意剷除作弊者。 只要萬眾一心,沒有事情不能成功,殺滅多分高級的作弊者也易如反掌。
我就想請叛徒「mlrara」解釋一下,他離開本盟,另立一盟,究竟意圖何在。 力量宜聚不宜散的道理,顯易不過;他在有本盟存在的前提下,仍要分散勢力,有何居心?大家可以模擬得知。既知他有這樣的居心,難道我們還要鼓吹?
聯盟是亡是昌,如今在於大家的手上的一票。請大家三思!
若大家再次冥頑不靈,堅持要將天網交還,請賜死罪臣,挖臣雙目,繫於聯盟大門之上,讓臣好好看清楚他日聯盟被滅之始末!
各位盟友,請為大義著想,現在不是慷慨的時候。養虎為患這道理,自古皆然。切勿充當不忠不義的伯嚭,成為他日滅盟元凶,知識+千古罪人!
虛無飄渺:【原來「mlrara」就是大寵愛】[]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92(回覆1651) 2007年 1月 16日 星期二 4:06 (上午)
突然想到,其實文辭風格和甚麼舉例相不相似都不重要,判別身份最重要的還是人格和內心。
文辭風格和甚麼的都可以偽裝,盟主不必污辱了自己,比作該些只會抄襲的嘔心之輩。現在就由本人來好好示範,以下就是「mlrara」曾所信任的女盟友大概的樣子。
既然判別身份最重要嘅係人格同內心, 小妹發覺~~嘻嘻~~原來那MLRARA同大寵愛先係同一個人唷!!!!! >.<
因為, MLRARA同大寵愛一樣, 都不忠不勇, 不仁不義不智, 不法無禮失信!!!!>.<
1)不忠~~
MLRARA背叛我哋聯盟, 居然反出另立一盟, 簡直係最高層次嘅不忠!!!
2)不勇~~ MLRARA死都唔肯公開身份, 正一懦夫!! 呸!!!
3)不仁~~ 佢凶殘成性, 居然要殺盟主虛谷同盟友慧娜十萬次!!!! ~~驚驚~~
4)不義~~ 佢自問自答, 不公不義到極點!!!!!!
5)不智~~ 佢冇黎智慧, 睇佢d""辯才"""就知道~~仲自以為是, 不自量力, 真係不智之極~~^^笑死小妹咯~~
6)不法~~ 曲解法律, 冤枉他人, 威脅誣陷.......呢d仲唔算不法?!
7)無禮~~ 佢呀, 叫盟主睇小學教材, 話盟友井底蛙人如其名......點止無禮, 直程無恥!!!
8)失信~~ 佢成個聯盟都可以唔要, 幾對唔住d盟友呢~~我是可憐的被遺棄的貓嗚......>.< 喵~~
證明左, 佢地一樣都不忠不勇, 不仁不義不智, 不法無禮失信, 兩位根本係同一條友!!!! >皿<
咳。他們心性相近,必是同一人無疑,再好的文字偽裝也逃不過大家的法眼。
再者,大寵愛不是說過正義聯盟四分五裂的預言嗎?牠這種傢伙,為達目的大概是不惜一切的。
最後,就故意與盟主用相同的一招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儘管無論是叛徒A還是叛徒B,都會說我們用相同論點,所以是同一人。
叛徒「mlrara」-:
閣下沒有證據證明閣下不是大寵愛,則閣下更是大寵愛無疑。
而且,到底閣下是否就是大寵愛,閣下心知肚明。
本人亦明白閣下,縱使死一百次,亦不會承認閣下不是大寵愛,閣下亦會繼續精神分裂下去。
不過,時間可引證一切,閣下是否大寵愛,他日自有分曉,你我無須再因此而舌戰。
《天網議案》「mlrara」回虛無飄渺[]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11 2007年 1月 16日 星期二 6:51 (下午)
畜牲(貴盟盟友虛無縹緲既自扮貓隻,那本人就將之稱為畜牲,不會介意 吧?)之言論,恕本人未敢回覆。
《天網議案》虛無飄渺回「mlrara」[]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14 2007年 1月 16日 星期二 9:00 (下午)
叛徒大寵愛的空戶「mlrara」-:
普天之下,萬物平等,人類自恃自身的智力武力而自視為高其他生物一等,站在一個深度生態學論者角度而言,是毫無邏輯的,你說我畜牲我倒不介意,也毫不憤怒。
如今,本畜牲已證明了你就是大寵愛,不容你不抵賴,而你也沒有證據反駁!連本畜牲的理據你也未敢回覆,你真是枉為人。
人雖然沒有優越價值,但本畜牲認為沒有若干資格,實在不配自稱為人。閣下(即是大寵愛)這等不忠不勇不仁不義不智不法無禮失信之輩,簡直丟盡人類的架!
請你也自稱為畜牲吧!你的愚昧言詞,再一次證明了你的無禮和不智!
各位盟友,聯盟是亡是昌,如今在於大家的手上的一票。請大家在交還天網給大寵愛前三思!
《天網議案》「mlrara」回虛無飄渺(二)[]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36 2007年 1月 17日 星期三 7:02 (下午)
回覆貴盟畜牲虛無縹緲:
先逐一反駁閣下的論點。
「力量宜聚不宜散的道理,顯易不過;他在有本盟存在的前提下,仍要分散勢力,有何居心?」
一、這不是什麼居心?人會變,月會圓,他日閣下亦難保虛谷突然性情大轉,妄圖統一知識+,縱他不會,亦難保下任盟主有此野心。
二、知識+必須要兩個以上的聯盟存在,否則力量不均勻,若只有一盟存在,而其野心極大,相信知識+會就此滅亡。
三、為何聚集力量便要統一兵力?與其他聯盟合作不好嗎?合作何嘗不是可以聚集力量?聚集力量有多種方法,為何定要用這種方法,不能用其他方法?
一)不忠 原來另立門戶便是背叛貴盟,倒想問問閣下,閣下曾事本人及虛谷兩人,這又是否對其中一人不忠?
二)不勇 原來不公開身份便是懦夫,那本人在考試後,老師派回試卷,而我在得知自己的分數情況下,但不願把分數告知他人,這又是否懦弱?再舉一例,若我今天出外逛街,看到自己最喜愛的食物,但我又不購買,這又是否代表本人無錢?一件事有這麼多的可能性,為何閣下定要把不公開身份者標籤為不勇?其他原因不能嗎?
三)不仁 處決叛徒慧娜有大原因所在,每項理據亦足以成為處決的因由,閣下不必抹黑。
四)不義 貴盟盟主亦曾說:作弊理據並不足夠,換言之,自問自答根本無可能成立。
五)不智 請問本人如何無智慧?本人曾以一敵眾,把眾人的言論全部推翻,既然如此,不智的理據又何在?還有,本人如何自以為是、不自力量?反之,閣下不斷發出每項理據皆薄弱的言論挑戰本人,自以為是、不自力量者,無出爾右。
六)不法 請問本人如何曲解法律?如何冤枉他人及威脅誣陷?相反,閣下不斷以不公開份這點冤枉本人設立聯盟另有目的,冤枉他人及誣陷者,已經呼之欲出了。
七)無禮 這點更是冤枉,「不恥下問」一詞,相信大家都十分熟悉,勸喻貴盟盟主參考小學教材根本沒有羞辱的意思,只是勸導虛谷要不恥向地位比自己低或學識比自己低的人請教,完全沒有羞辱的意思,僅屬閣下理解錯誤。至於井底蛙一事則更加冤枉,人如其名不好嗎?名符其實不好嗎?難道要本人稱貴盟盟友井底蛙名不符實?
八)失信 本人如何不要聯盟?現在本人不就是正在爭取取回舊聯盟嗎?反之,閣下不斷阻止本人取回舊聯盟,實非君子之所為。
虛無飄渺:【「mlrara」已自證天網必須分裂】[]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44 2007年 1月 18日 星期四 12:23 (上午)
回覆新天網畜牲「mlrara」:
閣下之言:
一、這不是什麼居心?人會變,月會圓,他日閣下亦難保虛谷突然性情大轉,妄圖統一知識+,縱他不會,亦難保下任盟主有此野心。
二、知識+必須要兩個以上的聯盟存在,否則力量不均勻,若只有一盟存在,而其野心極大,相信知識+會就此滅亡。
三、為何聚集力量便要統一兵力?與其他聯盟合作不好嗎?合作何嘗不是可以聚集力量?聚集力量有多種方法,為何定要用這種方法,不能用其他方法?
正是!
人會變,月會圓,他日怎知閣下會變成甚麼樣子?所以,天網需要一分為二,互相監察克制,以免有人發起神經來。
知識+必須要兩個以上的聯盟存在,否則力量不均勻──所以,天網更加需要一分為二,增加知識的聯盟數目,以免知識+滅亡。
為何聚集力量便要統一兵力?與其他聯盟合作不好嗎?正是!所以天網不用合併了,讓我們兩隻畜牲合作就可以了!哈哈哈!
第一結論:閣下所有理據都已成立,證明了天網必定要一分為二方可,恭喜閣下辯勝了本畜牲!
1)不忠
另立門戶不要緊,但另立門戶之餘,還抄襲原本聯盟的制度,更要無理地消滅原本的盟主,這樣還不算不忠? 本人曾事兩主?不,本人奉命潛入天網,身有職務,與閣下不構成主屬關係。難道天下的特務全屬不忠?
2)不勇
原來閣下是一位經常收取低分試卷的中小學生,難怪對不勇的認識不足。
所謂勇,乃氣盛無所畏避。《論語.憲問》云:「勇者不懼」。
獲發低分試卷時,不吝將分數告訴詢問的友人,承認自己能力不足或耐性不夠,此之為勇。 在任何國度、空間,也不畏首畏尾,不吝將身份公開,此之為勇。除非有特別使命在身,這要視乎情況,但閣下的情況十分正常吧。
3)不仁
好,貴盟叛徒慧娜,有甚麼理據足以成為處決的因由?可又別說「我不公開,這是計謀」了!那本盟盟主虛谷呢?閣下好像也說他死一百次也不足以補償啊!
4)不義
閣下不義之舉,不勝枚舉了吧?唉……真的要本人細數?
5)不智
閣下辯才有餘,智慧不足。天網得以分裂,拜閣下不智所賜;江湖所以紛亂,拜閣下無慧所贈。
6)不法
閣下曲解法律之例證:稱天網的傳位為非法,還竟然用貨物出門就應要退換作為例證。
閣下冤枉他人之例證:稱慧娜及本人為叛徒,稱盟主虛谷為野心家。
閣下威脅誣陷之例證:閣下心知肚明。
7)無禮
哈哈哈!笑死本人。好個歪理連篇的「盟主」!據聞本盟盟主虛谷的洋名是「Cash」,難道閣下又要說他名符其實,是一堆錢?哈哈哈!如果有個女生英文名叫「Piggy」,閣下罵她「你蠢如一隻豬!你真是名副其實!」然後當著大家的面說:「名符其實不好嗎?難道要本人稱Piggy名不符實?」這些是小學生才會做的事,想不到堂堂一盟之主,居然如此!哈哈哈!
8)失信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誰知閣下爭取之後,是否要刪除了它?
第二結論:閣下不忠不勇不仁不義不智不法無禮失信,喪盡了人的特質,不是
一個人,所以不應該擁有人的權利,更不可以收回舊天網。
《天網議案》「mlrara」回虛無飄渺(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73 2007年 1月 19日 星期五 6:00 (下午)
回覆貴盟畜牲虛無飄渺:
哈哈!閣下的歪論說得不錯,竟稱本人不是人,那就請閣下參考下列網址,看看到底人的定義是什麼,並非只靠己見而自行定義。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42201370
虛無飄渺:【「mlrara」的無恥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86 2007年 1月 20日 星期六 9:43 (下午)
回畜牲mlrara:
看到閣下這樣的回應,本人只能說句:「無恥」!
本人說:閣下不忠不勇不仁不義不智不法無禮失信,喪盡了人的特質,不是一個人。
閣下居然厚顏無恥,說自己在生物特性擁有人的特質,便是一個人!好,即使閣下是一個人,也只是一個不忠不勇不仁不義不智不法無禮失信的「人」!閣下可沒否認!
另外:
一、閣下為甚麼自相矛盾?閣下認為本人不應只靠己見而自行定義人,卻以「自扮貓叫」這己見,將本人定義為畜牲,是不是太過份?本人過往身在舊天網中,奉命喬裝為女性,飽受閣下百般對弱質女流的欺壓與騷擾,忍辱負重,臥薪嘗膽,受盡胯下之辱,如今光榮回歸,以為可擺脫閣下的欺凌,怎知閣下竟然變本加厲,將本人說成畜牲,令人髮指!請各位盟友評評理!
還有,自扮貓叫就是畜牲的定義,是出自哪裡?哪位哲人的口?本人的女朋友在床上愛扮貓叫,她是否也是一頭畜牲?本人大惑不解。
二、不忠不勇不仁不義不智不法無禮失信的不是人,是本人按己見定義?非也!
《孟子.公孫丑上》: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閣下一定是沒有讀聖賢書,難怪會淪落至此!請閣下今後修身養性,盼君早日從畜牲升格為人!
虛無飄渺:【「mlrara」的無恥 (二)】[]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87 2007年 1月 20日 星期六 10:00 (下午)
各位盟友:
看「mlrara」沒有回應的內容,便可知他究竟在迴避甚麼。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44
一、他以理據說明為甚麼需要天網,本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相同理據說明為甚麼天網不應合併,他竟然沒有回應。
循中立的評論,只可說他根本口是心非,他真正立盟的目的,並不是如他所言,否則他根本不會不能回應本人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他論證了「天網需要存在」,但相同的邏輯卻證明了天網須要分裂,這說明了甚麼呢?他自相矛盾,根本毫無理據去證明自己的立足點。只說了,他真正立盟的目的,居心叵測,並不是如他所言,為了確保知識+的安穩。
是不是為了一己權力私慾?本人未敢斷定。不過,其人的而且確私德有虧,謊話連篇。
「mlrara」:閣下如果要本人論證閣下如何謊話連篇,那可是更好看了。本人已掌握到閣下嚴重不義的證據,閣下恐怕再難以歪理自圓其說。
另外,本人指責他不忠不勇不仁不義不智不法無禮失信,他同樣一句也沒有回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744
這說明了甚麼?恐怕他自己也不能自圓其說,他的確私德有虧。
他是不是人,也罷。但大家認為真的可以放心,將一個聯盟交託給一個這樣不忠不勇不仁不義不智不法無禮失信的人手上?
請三思。
另請大家,回看本人早前語重心長的發表。這篇發表,他同樣不敢回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27
不少盟友,在這事上也與本人立場不同,各也舉出很多合理論據。
但,正反同樣有合理論據支持,是不是正反一樣好呢?不是。
請大家一再留意【大前提】,這是問題的根本所在。論點的合理性,有分先後,哪一方應優先考慮,請大家明察。
目前,也沒有人能指出這不是大前提所在。他們只能給出合理論據,證明自己的主張。但做一個大決定,不可因為小小的利益(這裡是蒼生的利益)而忽略大局。大局就是,萬萬要阻止他日可能發生的干戈。
再次請大家三思。
《天網議案》「mlrara」回虛無飄渺(四)[]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00 2007年 1月 21日 星期日 11:27 (下午)
回覆虛無縹緲:
一、倒想問問閣下,本人如何欺壓閣下?可有以任何方式來騷擾閣下?閣下所提出的意見,本人可有予以尊重?如何欺凌閣下?相反,閣下經常來信到本人的郵箱,本人可有逐一回應?可有責罵閣下?有嗎?本人不厭其煩般向閣下回信,真不明白,閣下竟可顛倒黑白,反指本人騷擾閣下,這是什麼道理?扶正的盟友們,你們看看,此人竟可顛倒黑白誣蔑本人,為的只是不把本來屬於本人的聯盟交還給我,大家看看,此人是否真的如你們想像般正義!自稱正義,原來只是一個不分黑白的偽 君子,真是令人髮指。
二、不是吧!請問孟子的說話可有科學根據?若本人不是人,閣下就連畜牲也不如,一個顛倒是非黑白的人,真是稱得上人嗎?
────────────────────────
一、閣下大可繼續抹黑,一直以來,本人成立聯盟時,可有打擊自問自答者?可有維護知識+公義?閣下在盟時應有目共睹。若本人當時是並非為了維護知識+安穩,為何閣下為要扶助本人?為何閣下不立即離盟?這就證明了,居心叵測的只是閣下,為了讓扶正繼續昌盛下去,就把本屬本人的聯盟雙手拱給扶正。本人當時在遺囑已清楚說明,要求閣下繼續主持舊天網下去,努力打擊自問自答者,閣下可有遵守承諾?反之,閣下竟把舊天網拱讓扶正,此為失信。
請扶正盟友三思,若你們真的聽說此小人的讒言,不把舊天網歸還本人,本人亦無話可說,但有因必有果,今日你們種下的因,他日你們便要嘗回自己的果。本屬他人的財物,你們竟可據為己有,問你們的良心能否過得去?虛無飄渺此人霸王野心之大,你們真的看不出嗎?算了,一名顛倒是非黑白、失信、強詞奪理、侮辱他人、不忠、不仁、無禮、不義的「人」遲早有報應,吾亦不欲與汝等畜牲談傾下去,只望扶正的盟友們三思,親賢友,遠小人。若大家有何感受、意見要向本人傾談,請電郵至mlrara@yahoo.com.hk,有空的話,定會逐一回應。
盟主:【「人」的定義】[]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01 2007年 1月 22日 星期一 12:00 (上午)
兩位在人的定義上,執拗不清,也非辦法。
其實,mlrara所說的「人」,取生物義,以生物學為本,指學名為「Homo sapiens」的生物物種「智人」,屬靈長類,無尾、鮮毛、四肢、二足直立;並常以大腦容量及頭骨與脊骨間的角度為可驗證的獨特性。
盟友虛無飄渺所說的「人」,取倫理義,以道德及人類哲學的理論為本,從人類的獨有特質去為「人」作定義。有關此者西方有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為奠,東方則最早有孟子的心性論。
既知兩者所言的「人」不是同一樣事,便無需以歧義造出不必要之誤會。兩種研究的目的與關懷面向皆不同,指責另一方沒有科學根據或哲學根據都是沒意義的。
由於華文使用「人」作後一義,沿襲已久,廢棄無理,故建議虛無飄渺所說的倫理義之「人」直接說成「人」,mlrara所說的生物義之「人」說成「智人」。
至於是否應單以「智人」之生物義定義「人」,哲學家莫衷一是,各有理據,但可說贊成者不佔上風。
虛無飄渺:【「mlrara」的拿手絕招再現】[]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09 2007年 1月 22日 星期一 1:11 (下午)
回覆畜牲「mlrara」:
首先,別怪本人仍稱閣下為畜牲,這裡的畜牲是指『不是「人」(倫理義)的生物』。
是非顛倒,黑白不分,無出爾右!閣下居然好意思問自己如何的欺壓騷擾本人,簡直無恥至極!面目可憎!這簡直就像那些令韓信受胯下之辱的流氓,完事後還要當眾對他說:「我才沒有欺負你!我如何有以任何方式欺負你?你清楚的說明一下!」這簡直比要他受一百次胯下之辱更痛苦,難道韓信真要當著全村人的面前,厚著臉皮的說「我……我被迫扒著跨過你的……」這樣嗎?這麼重的傷痛、這麼大的恥辱,換著是閣下,能否說得出口?閣下有沒有顧及別人的感受,有沒有顧及人的尊嚴?!太過份了!太過份了!
各位盟友們啊,本人為了效忠聯盟,寄人籬下,在一個月這麼漫長的黑暗歲月裡,默默承受千斤奇恥大辱,如今在這裡還要被這畜牲這樣無理欺壓,快要氣得噴血了!若大家還有一絲良知,切莫、切莫將我們的天網交給這麼一個殘毒的畜牲啊!
舊天網裡閣下在位時,本人確見到閣下打擊作弊;但閣下一走,便立即揚言要殘殺本盟盟主、天網前盟友慧娜,不仁不義到極點,完全背離立盟原旨!
本人身為特務,在職務上有意外獲得,交到原屬聯盟,並無不妥。沒記錯的話盟主好像舉過老人傳遺產的類比,也可引申一下。
一個老人,臨終前握著兒子的手,說:「你要幫我好好的守住祖業!」兒子答應了,這就是承諾。一個老人,立了遺囑,說「祖業交給兒子」,兒子就有接收祖業的權利,他變不變賣是他的意願。
閣下拋下聯盟就走了去,留給本人收拾,連事先聯絡本人也沒有,箇中絕未有任何承諾。
再者,本人有沒有遺背遺囑?沒有!閣下的遺囑:「希望盟友 採蓮之夜能繼承盟主遺願,繼續為知識+努力,創建美好的將來,把垃圾用戶殺個片甲不留,回復知識+昔日的美好日子。」本人有繼續打擊自問自答,就沒有不遵守遺囑!即使天網歸扶正所有,只要是繼續打擊垃圾用戶,就沒有違背閣下的遺囑!
閣下復又將本人抹黑為有甚麼「霸王野心」!這是閣下的拿手絕招了!閣下不是曾用在盟主身上,還因此要判他死刑嗎?盟主,如今陛下應與臣身同感受!請為臣作主!各位盟友,請回想這畜牲如何冤枉盟主!牠昨日冤枉了盟主,今日冤枉得小人,他日可用同樣手段,冤枉異己與看不順眼者,然後自稱正義,將之一一處決!
各位盟友,這畜牲,至今仍未收回處決盟主與剷除本盟的「成命」!天大的敵人,縱使除不去,也萬萬不可養虎為患,萬萬不可,萬萬不可!!
請盟主陛下及各位盟友親賢遠小,切莫受畜牲的兩三句無理言語的荼毒唆擺,以致壞了大事,毁了知識+和聯盟,毁了大家愛護的盟主和大家一起建設的百年基業!
《天網議案》「mlrara」回虛無飄渺(五)[]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15 2007年 1月 22日 星期一 10:32 (下午)
回覆畜牲虛無縹緲:
閣下未有回應此段,「這個宣傳是由舊天網的其中一名前盟友構思後然後撰寫。虛無縹緲非但不加以尊重,還竟侮辱別人,算什麼英雄好漢!道稱別人無禮,自己卻以無禮對待別人,教人如何信服?其身不正,說三道四,無禮之者,無出爾右。」。
倒想問問閣下,本人在舊天網時如何欺壓閣下?在舊天網時可有以言語中傷閣下?在舊天網時可有欺負及騷擾閣下?絕對無,一切舊天網盟友及慧娜均可作證,閣下甚至可查看過往舊天網的訊息,到底在舊天網時,本人有無欺壓閣下,本人絕對肯定只是閣下無中生有,在舊天網時本人根本沒有侮辱閣下。本人尚有一疑問,既然閣下在舊天網時如此辛苦,為何不盡早離盟?本人可有強逼閣下留下?可有不准閣下離去?可有強逼閣下替本人賣命?可有用槍指著閣下的頭來作出要脅、威脅等行為?
本人已與貴盟盟主虛谷和好如初,閣下不必再大肆抹黑。最後一次聲明,本人絕對沒有說出清除貴盟等說話,閣下不必再無中生有,反正扶正盟友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扶正的盟友們,大家看看,一名自許正義的人竟可作出這些冤枉別人的行為,牠的野心已經十分明顯,為的只是不把舊天網歸還交本人,大家可以自己的腦部去作出分析,到底此人是否真的像自己說般正義。
虛無飄渺:【「mlrara」的世紀大陰謀!】[]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36 2007年 1月 25日 星期四 7:57 (下午)
回覆畜牲:
本人哪裡有侮辱閣下?閣下實是可笑之極。難道閣下的舊盟友之聯盟簡介寫得比本盟盟主好麼?難道盟主說得不對,反作弊聯盟不應團結一致麼?使用同一簡介,正好反映這點,這是項多麼令正義之士注目及景仰的壯舉啊!
閣下簡直荒謬、語無倫次、是非顛倒到極點!好!閣下從有沒有欺壓過本人,對本人好像兄弟姊妹般好,這好了吧?我呸!事實如何,閣下心知肚明,本人也不忍再自揭傷疤,盡吐胯下之恥,就讓閣下有中變無吧!各位盟友們,你們受了莫大的恥辱,真還會願意公諸同好麼?好,閣下現在就利用這點,好好的發揮吧!公道自在人心!即使閣下蒙騙得天下人,依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閣下說:「本人已與貴盟盟主虛谷和好如初,閣下不必再大肆抹黑。」好!和好如初了?這是甚麼的一種和好如初啊?盟主虛谷宅心仁厚,無視榮辱,固然可以包容一隻揚言要殺他的畜牲!但各位盟友啊,這畜牲一而再、再而三說要殺害盟主陛下,卻是不爭的事實,天地可證!
如今,這畜牲大概是為勢所迫,自知理虧,才收起殺虛谷的不義旗號,以免犯了眾怒,以免各位盟友不投他一票!閣下忍辱負重的技倆,不遜於鄙人啊!
閣下可否解釋一下,當初為何要揚言置虛谷陛下於死地?今日突然說「已與虛谷和好如初」,又憑甚麼要我們相信閣下?閣下這等反覆無常的畜牲,難保在交還天網後,又突然向貴盟盟友說「看到了虛谷的真面目」,然後返回新天網的創盟盟旨,百般迫害本盟盟主及一眾盟友!
各位盟友,盟主情操高尚,毫不怕死,還要「自決」;但大家忍心看到他命喪於這等畜生之手嗎?請大家三思!
─待續─
虛無飄渺:【「mlrara」的世紀大謊言!】[]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37 2007年 1月 25日 星期四 8:06 (下午)
─承上─
回覆畜牲:(續)
最最無恥,是閣下這一段了:「最後一次聲明,本人絕對沒有說出清除貴盟等說話,閣下不必再無中生有,反正扶正盟友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盟主陛下,在座八十位盟友,請大家到這邊看!看看這畜牲如何睜眼說謊!本人虛無飄渺,今日實在忍不住,讓本人冒死揭破閣下的臉具,讓大家看清楚內裡那至醜至惡的世紀大謊言!
以下這訊息,正是新天網曾經公開發佈的宣傳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總算有人留了底。畜牲必定老羞成怒,他日要處決小人,小人死不足惜,但絕對不可以埋沒真相,埋沒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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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雖腐敗,但扶正除奸聯盟卻乘機擁兵自立,以正義之稱到處吞併各聯盟及發動干戈,實非英雄之所為,簡直是不忠、不義、不仁、不法。
既然該盟之盟主已被權力沖昏了頭腦,本盟亦無須跟他客氣,
●他日本盟定會舉兵伐此盟,●
還各知識+大眾及舊天網行動組織遺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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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牲,你如今沒有說話好說了吧?強行為盟主冠上種種罪名,還要處決本盟所有盟友──盟友們,我們還須要跟他客氣嗎?
請各位盟友,務必還他一個公道!也務必對盟主、對自己有一個公正的交待!
畜牲,你的卑鄙行徑,你想為所欲為的天大野心,瞞得了你盟中的小學生(是現實的小學生),瞞不了八十位扶正精英,瞞不了千千萬萬眼睛雪亮的廣大用戶!
各位盟友,如今事實已擺在眼前,這畜牲是為取回舊天網,增加實力,以為日後鏟除本盟,獨裁專政,為所欲為而來!牠一而再,再而三的謊言和裝模作樣,有目共睹!牠所有的說話,萬萬切勿盡信!
《天網議案》「mlrara」回虛無飄渺(六)[]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45 2007年 1月 27日 星期六 3:50 (下午)
回覆虛無縹緲:
先不論誰的簡介較好,但最低限度亦要向原創人予以尊重,將心比心,若遭人惡意批評的是閣下,不知你會有何感受?無禮二字,閣下是逃不了的,從以上這件事中,亦可看出閣下只是不義不仁不智不勇無禮不法的偽君子。
不仁、當面以個人觀感直斥原創人的作品差劣,對原創人實屬不仁。
不智、道稱別人無禮,自己卻以無禮對待別人,間接推翻自己論點。
不勇、沒有勇氣承認錯誤,繼續稱自己沒有侮辱別人。
無禮、對作品原創人不敬,以惡言傷害原創人。
不法、抵毀原創人作品,稱作品差劣、差勁等,乃屬誹謗罪。
不義、就這件事立下壞榜樣,影響貴盟盟友心智,實屬不義。
閣下大可繼續抹黑,本人敢對著天當著地發誓,在舊天網時,本人絕無欺負、騷擾及侮辱閣下。即使曾有,亦只是在新天網時,況且本人在發表言論均有附上理據,不似得閣下有頭無尾,一派胡言。請扶正的盟友們公正分析。
至於和好如初實屬鐵一般的事實,閣下可繼續抹黑。若大家不信的話,可自行向虛谷 君查問。
閣下真是好笑,古有云:回頭是岸,現今本人不就是正在回頭嗎?但卻遭閣下稱之為反覆無常,請問義理何在?
至於迫害等,僅屬閣下個人揣測,毫無理據所言,閣下可繼續胡說八道下去,本人不會介意。
本人最後一次聲明,既與虛 谷 君和好如初,就不會妄下殺旨。反觀閣下的言論,只見閣下是在挑撥本人與虛 谷 君的關係,既然閣下一字一句均非公正分析,恕本人未敢回應閣下之歪論。
呵呵,閣下的消息真的挺「新」,這段宣傳乃屬n年前的,本盟早已更換另一宣傳字樣,內容如下:
──────────────────
眾所周知,管理員昏庸無能,令垃圾用戶因此而得以肆虐。
若垃圾用戶乘機擾亂知識+,你會甘心看見知識+毀在此等壞份子手上嗎?與其坐以待斃,倒不如先發制人,把壞份子去除,這樣才能維持知識+的公義。請加入新天網行動組織,共同維持此地的公平性。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knowledgesaviour/
註:欲加入本盟者,必須附上知識+檔案的網址(按我的檔案右上角的「預覽」,然後整段網址複製)。恕不接納擁多個盟籍者的申請。
鳴謝友盟知識救軍提供內容。
──────────────────
再說一句,本人已與虛 谷 君和好如初,既然如此,閣下所提出的證據就不打自散。若早前本人的言論令大家感到反感,本人在這致以萬二分的歉意。本人對這實在感到愧疚,但願大家能原諒本人,則安心矣。
各位扶正盟友,如今事實已擺在眼前,這畜牲是為了不讓本人取回舊天網,減弱反作弊聯盟實力,以為日後鏟除本人,便可為所欲為!牠一而再,再而三的謊言和裝模作樣,有目共睹!牠所有的說話,萬萬切勿相信!
若本人引用閣下的言論,相信閣下不會介意吧!
綜合你我倆的言論,無理者已經擺在眼前,裝模作樣者,無出爾右。
虛無飄渺:【「mlrara」比昭和天皇、加國屠魔更厲害】[]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75 2007年 1月 29日 星期一 2:14 (上午)
回覆「mlrara」:
不義不仁不智不勇無禮不法?請閣下勿胡亂無限上綱!受不了批評的人,怎麼能夠立足於世界?如果本人說「盟主的畫作不如梵高,相對下顯得差」,那本人是否「不義不仁不智不勇無禮不法」加上「不忠」?請問閣下,是讀哪間中學或小學?
閣下請別再在此撕破臉皮了!發誓當吃生菜,本人也越加看到你的真面目!信與不信,就交由盟友判斷吧!至此本人也不願再為此動氣,不願再為這等畜牲再傷身!
請問本人哪裡有質疑閣下沒與盟主和好?哪一句?答不出吧?本人質疑的,不是和好這客觀事實,而是閣下的用心!
你說甚麼甚麼?「呵呵,閣下的消息真的挺「新」,這段宣傳乃屬n年前的」? 嘩!難以置信!真個難以置信!!!!
某位神經失常人士,撰有「種族滅絕華人計劃書」,並廣泛地派給田中義一的信徒。他被逮捕之後,就說:「呵呵,閣下的消息真的挺「新」,這計劃書乃屬n年前的!現在已改為「促進華人發展計劃書」,與華人政府和好如初」!探員問:「你都好反覆無常喎~~」那人還會說:「閣下真是好笑,古有云:回頭是岸,現今本人不就是正在回頭嗎?但卻遭閣下稱之為反覆無常,請問義理何在?」
沒關係,基於那位人士神經失常,可以免責。可是閣下似乎不是。
最離譜的是:
「最後一次聲明,本人絕對沒有說出清除貴盟等說話,閣下不必再無中生有,反正扶正盟友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mlrara」語錄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15
「呵呵,閣下的消息真的挺「新」,這段宣傳乃屬n年前的,本盟早已更換另一宣傳字樣」──「mlrara」語錄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45
即是,那位神經失常人士,一直堅稱「沒有說過清除華人」,被搜出計劃書後就說「這計劃書乃屬n年前的」!
林過雲沒有說過殺人,因為那些都是n年前的!
德國政府沒有打算殺猶太人,因為那些都是n年前的!
嘔心!你真的好嘔心啊!令我齒冷,令人髮指!殺了四十九人的加國屠夫,尚會認罪,你?只會說「那些都是n年前的!」
再讓大家欣賞一下牠「乃屬n年前的」的種族滅絕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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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雖腐敗,但扶正除奸聯盟卻乘機擁兵自立,以正義之稱到處吞併各聯盟及發動干戈,實非英雄之所為,簡直是不忠、不義、不仁、不法。
既然該盟之盟主已被權力沖昏了頭腦,本盟亦無須跟他客氣,
●他日本盟定會舉兵伐此盟,●
還各知識+大眾及舊天網行動組織遺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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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中,只有「mlrara」做得到。墨索尼里、昭和天皇、希特拉,通通要靠邊站,都不夠「mlrara」強勁,那麼有雄心壯志。林過雲、加國屠夫、薩達姆,通通要走開,都不夠「mlrara」犀利,那麼有公然說「乃屬n年前的」之無比膽識!
本人現在收回對閣下「不勇」之指責,閣下「勇」得可以,「勇」得厲害!
真理越辯越明,倒是確實不錯。閣下的卑鄙醜陋意圖,已明顯至極。為了讓盟友投你一票,居然睜著眼講完一個謊言接一個,最後還要以「乃屬n年前的」來強辯。
你比日本右翼還卑鄙一千倍。他們會竄改史實,將慰安婦說成妓女,還印教科書申明;你就一樣無恥,將人格清高的盟主竄改成被權力沖昏了頭腦的野心家,還在新天網公告。他們會說史實不存在;你就更厲害,說那些「乃屬n年前的」!
回頭是岸?可笑。
你本是本盟盟友,後來完全不參與行動,毫無交代,不負責任,更走出去另立聯盟,抄襲本盟行動制度,是對盟主虛谷的第一次背叛。
之後,假惺惺的說會為他效犬馬之勞(重新入盟時從聯盟訊息中看到的,幸好盟主貼出),這是第一次「回頭是岸」。
本性盡露,凶殘成性,要種族滅絕「不忠、不義、不仁、不法」的本盟,實現閣下的統一陰謀,是第二次背叛。
之後,假惺惺的說已與虛谷陛下和好如初,將道出實情的忠臣誣為挑撥,因的是在盟友和公眾面前自知理虧,為的是要滿足私慾野心取回天網,這是第二次「回頭是岸」。
你要我們容忍你多少次的回頭是岸?多少次的背叛?回答我!
關於「種族滅絕華人計劃書」那位作者的故事,還未說完,因為他最後在公審庭上,對一位陪審團說:「綜合你我倆的言論,無理者已經擺在眼前,裝模作樣者,無出爾右。」
《天網議案》「mlrara」回虛無飄渺(七)[]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92 2007年 2月 7日 星期三 6:40 (下午)
回覆虛無縹緲:
「他日本盟定會舉兵伐此盟」的「伐」字純為指「口誅筆伐」,本人早前未有解釋清楚,實在抱歉。
即使本人能否取回舊天網也好,只要集合知識救軍、革命聯盟及我盟的實力,要達51負評也是指日可待,有必要時,本人定會兵入京協助虛谷誅殺奸臣(全扶正只有一奸臣,本人亦不再多言)。
其實本人亦懷疑閣下懷疑本人與虛谷和好如初的用心。看到你堅決支持虛谷自決,又引起本人另一想法,試想想:虛谷於貴盟某議案完後便會自決及引退,盟主之位則會傳給另一位貴盟盟友,屆時最大得益者為誰,相信大家也很清楚,本人亦不再多言。
虛無飄渺:【「mlrara」無可救藥】[]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002 2007年 2月 8日 星期四 1:39 (上午)
回覆「mlrara」:
『「他日本盟定會舉兵伐此盟」的「伐」字純為指「口誅筆伐」』──哦,哦,原來如此!那麼我現在就要殺清光我身邊的女孩!──不要誤會,這裡的「我」字純為指「卿卿我我」!
各位盟友,看吧,這種人真是無可救藥,在最後一刻也要胡亂辯駁一通。事實勝於雄辯,閣下不用解釋了「mlrara」,閣下有說過「他日本盟定會舉兵伐此盟」這句就夠了!交給我盟眼睛雪亮的盟友判斷吧!哲學家羅蘭.巴特已叫閣下收聲!
誅殺奸臣?只有一個?可不是!閣下仍稱慧娜是叛徒,從無收回或平反,即起碼加多個;但閣下『依個人意願以「身為舊天網盟友期間加入本盟」為由將慧娜定為叛徒,卻沒對同一處境的盟友YOSHI加諸有關罪名』(盟主聖言,1884)──即是YOSHI處於同一處境,按閣下的定義也是叛徒,奸臣起碼有三個呢!不如閣下好好的定義一下何謂奸臣好吧?
「盟主之位則會傳給另一位貴盟盟友」──那又如何呢?閣下有何權干涉本盟內務?盟主陛下請你發表,只限於天網議案!況且,閣下所謂的最大得益者,自然是最有機會成為下任盟主的人吧?本人才無機會,閣下太抬舉了!盟主陛下才不會像閣下般下賤,拍拍屁股就走了去,拋下這麼一個包袱累本人大學畢不了業吧!哈哈哈!
閣下可沒有回答我,真是可惜(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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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是岸?可笑。
你本是本盟盟友,後來完全不參與行動,毫無交代,不負責任,更走出去另立聯盟,抄襲本盟行動制度,是對盟主虛谷的第一次背叛。
之後,假惺惺的說會為他效犬馬之勞(重新入盟時從聯盟訊息中看到的,幸好盟主貼出),這是第一次「回頭是岸」。
本性盡露,凶殘成性,要種族滅絕「不忠、不義、不仁、不法」的本盟,實現閣下的統一陰謀,是第二次背叛。
之後,假惺惺的說已與虛谷陛下和好如初,將道出實情的忠臣誣為挑撥,因的是在盟友和公眾面前自知理虧,為的是要滿足私慾野心取回天網,這是第二次「回頭是岸」。
你要我們容忍你多少次的回頭是岸?多少次的背叛?回答我!
──────────────
大家再順便欣賞一下牠「乃屬n年前的」、比希特拉更強的偉大種族滅絕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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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雖腐敗,但扶正除奸聯盟卻乘機擁兵自立,以正義之稱到處吞併各聯盟及發動干戈,實非英雄之所為,簡直是不忠、不義、不仁、不法。
既然該盟之盟主已被權力沖昏了頭腦,本盟亦無須跟他客氣,
●他日本盟定會舉兵伐此盟,●
還各知識+大眾及舊天網行動組織遺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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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啊!我們的聯盟慘遭這樣卑劣、無理的欺壓,可憐哪!
虛無飄渺:【《天網議案》大前提】[]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004 2007年 2月 8日 星期四 2:30 (上午)
臨近投票,本人再講一次,天網萬萬不可交還。
要決定應正還是反,關鍵就是哪一個因素最重要,以及為何某一個因素應優先考慮。配合正反兩方各自論點的優先性,就知道支持哪一方較合理。
本人早已提出滅盟之憂,現在不再多說了。現在想再強調兩點。
首先,牠言行反覆,價值觀未有完全發育,只是一名未成年的中學生,為甚麼我們要託付一盟給他?將來牠為禍知識+,我們豈不成了幫凶?
大家不理會本人的激進言辭,也要注會盟主的中立講解(1884),這些評論全是畜牲所不敢回應的!
-最初稱自己從未係本盟盟友,直至本人出示其於聯盟張貼的訊息
-被質詢因身分不明所致的責任問題時,稱「聯盟早已協定責任由誰負責」,但盟中不見有如此協定,而其人也沒有就「最終責任」的問題提出合理反饋
-以監察、免獨裁、合作性等為由去解釋出走並另立一盟的行為,但相同理據卻可質疑合併天網的原因
-嘗試以「盟友投票決定」去解釋當初決意處決本人這一行為的合理性,但後來發覺有關公投居然並不存在(只有「處決優先次序」的公投,即已假設本人必須處決;但根本沒有「應否處決虛谷」之類的公投,更不遑論有關公投沒有合理諮詢及具有實在認知意義(而非以個人判斷為宗)的真確訊息作為基礎)
-依個人意願以「身為舊天網盟友期間加入本盟」為由將慧娜定為叛徒,卻沒對同一處境的盟友YOSHI加諸有關罪名
-稱其盟盟友一致認為慧娜是叛徒,但該盟中不見存在相關公投,純是嘗試憑空造出叛徒一說的合理性
-多次重申從無發表消滅本盟之說,被發現具有相關內容的宣傳帖後,又辯稱屬「n年前的」
-抄襲本盟制度及用語後,一再以歪理強辯,包括「那是舊天網的事,不關我事」、「並非抄襲,而是參考並加以研擬」、「巧合」,以支持自己行為的合理性,完全不見反省意圖
……
還不夠嗎?可以託付聯盟給這麼一個東西嗎?
最大罪莫過於:『以「盟友投票決定」去解釋當初決意處決本人這一行為的合理性,但後來發覺有關公投居然並不存在』。這實在想像不到。大家能做得出來嗎?這是需要多大的勇氣,多大的與良心抵抗的堅毅魄力才幹得出來!算吧,畜牲根本沒有良心。
牠以後,自然可以對我們說,處決虛谷是「盟友投票決定」,處決本人又是「盟友投票決定」,處決repairsy、Amy Cheng、本盟盟友又是「盟友投票決定」……反正,牠不會回應和理會你指責牠「有關公投並不存在」。
第二點是,天網交不交還,根本就是為天網選擇領袖──是盟主虛谷還是「mlrara」──是祂還是牠──的問題。
盟友們,你們幹得好,全部人,是全部人都選了祂,不要牠: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surveys?id=2425709
請你們在天網議案投票中不要自相矛盾,謝謝。
最後,還是那一句:
各位盟友,請為大義著想,現在不是慷慨的時候。養虎為患這道理,自古皆然。切勿充當不忠不義的伯嚭,成為他日滅盟元凶,知識+千古罪人!
虛無飄渺:【《天網議案》正方各論點反饋】[]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005 2007年 2月 8日 星期四 2:39 (上午)
論證了大前提,現在順便就正方各論點回應,以證明它們的合理性不是不足,就是不能立足。
盟主曾作出以下論點(1572),但時移勢易,這些論點是不是能生效,必須重新估量。
一、「mlrara」傳位時確未知本人身分
『「mlrara」於傳位時,未有獲悉傳位者的隱密身分。換言之,「mlrara」於傳位時未能得到全面資訊,去作出合乎意願的判斷。傳位的合理性遂有道德爭議。』
首先,道德爭議何在?一般認為,令人蒙受不合理損失,即不道德。但牠真的有「損失」嗎?牠的「損失」又真的不合理嗎?不見得。牠究竟「損失」了甚麼?其實甚麼也沒有。
從牠交出聯盟的決定,牠已經放下了,還以住院為由,明明就當是包袱,還有甚麼好損失的?
第二,這道德爭議,是不是可以凌駕於法理,值得商榷。正如盟主所說(1623),老人交託了產業給兒子,除非事先有協定,否則即使這兒子日後發覺不是親生的,他也完全無權追討。法理上,無論如何牠的追究是不合理的,既然牠的追究不合理,我們為何需要理會?
第三,子曰:「以直報怨」,就是我們應當得以公正之心處理問題,不可以懶仁慈而失正道。盟友isotl2002是這樣教大家的:『據《禮記.表記》:「以德報怨,則寬身之仁也。」意思即是「以直報怨」乃是出於正直公道之心,而「以德報怨」,並不是發自本心而是僅為了平息暫時之禍以求苟且偷生之舉。朱熹解釋這句,認為這種行為既無尊嚴,也不合公正和道義,是與禮相悖,並且不合乎中正之道的。』
的而且確,牠一再危害本盟,更恐怖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後期掩飾殘害本盟的動機,連「舉兵討伐」中的「伐」是「口誅筆伐」的鬼話也說得出來,還有甚麼做不出的?!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83000494)
二、釋去同道間仇怨
『「mlrara」因此事而視本盟如殺父仇人,事後不斷對本盟作出不合理之抹黑,如本人乃至本盟皆有無窮統治天下野心。若事件的結果令各方滿意,或能避免日後反作弊聯盟間兵戎相見。』
正如isotl2002所言,這種行為據《禮記》是「為了平息暫時之禍以求苟且偷生」,朱子曰「這種行為既無尊嚴,也不合公正和道義,是與禮相悖,並且不合乎中正之道的」。大家再壞,也不會違反本盟宗旨,作出既不公正又不道德的決定吧?
三、瓦解外間不義之士對本盟有野心之抹黑
『外間不少不義之士指稱本盟有以不法手段「吞併」各盟之意欲,並以此大造文章。一旦交還聯盟,這些抹黑不消自散。』
時移勢易,這些抹黑已經完全不存在了!不用多說。
西方魔女的論點:「我們聯盟應持有大將之風,予之歸還」(1709)
「傳位基於自願,沒有誘騙,更沒有強迫,不管“身分特殊”還是“清白之身”,已不可反口指摘別人不是,而且臨危受命,又如何推卻呢,當時唯有委身接受。明白如此合法情況下,實在「貨物出門、恕不退換」!!! 「礙於情理道德上, 的確應該“道義歸還”予《mlrara》,但非“無奈迫還”,跟公道與否全無關係的。」(1596)
這論點其實可以用『「mlrara」傳位時確未知本人身分』的反對論點反駁。法理上,無論如何牠的追究是不合理的,既然牠的追究不合理,我們為何需要理會?「為了平息暫時之禍以求苟且偷生之舉」「既無尊嚴,也不合公正和道義」,有何「道義歸還」之理?
臥龍先生的論點:「本盟大可將歸還舊天網一事公諸於世,讓大眾留下一個良好的印象」
時移勢易,人們的記憶是短暫的,尤其是知識+這麼資訊急速流動的地方。很多人已將這事忘得一乾二淨,還有誰關心?
況且,歸還了又怎樣?別人同樣可以以為我們理虧在先,現在才交還補救。相信以畜牲的反覆人格,一定總動員貼百幾張帖,宣傳聯盟光復,以道理戰勝本盟的偉大事跡。
沒錯,牠說:「至於承諾方面,本人當然會遵守,且會守得好好看看,不負大家對本人的期望。」(1993)
但大家別忘記,牠也曾說:「若有需要本盟的地方,本盟定當效犬馬之勞」(0836)到頭來不就是到處說要處決虛谷及「舉兵討伐」本盟,還百般的冤枉。說牠是犬是馬,實在是抬舉了!
請各盟友在投票前,一再三思。本人不敢說以上言論就推翻了所有正方論點,但本人絕對敢說以上正方論點比聯盟的大前提都顯得微不足道!
=第五章.終曲=
盟主:【《天網議案》結束事宜】[]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84 2007年 1月 30日 星期二 2:05 (上午)
《天網議案》(1572)討論已久,不可能無限期諮詢。現僅定二月五日為就該案發表的限期,過後任何人無論如何不得再就議案發言(「mlrara」的發言則以其電郵傳送到本人郵箱的時間為準)。至於交還條件等目,則不在此限,可繼續磋商。為期五日的公投將始於二月七日。
公投時,「通過」該案一說指交還天網予「mlrara」,「不通過」即不交還。
至今,各議案研討部部員意向及主要論據如下,括號內為有關主要發表的訊息編號。
正方(支持通過):
西方魔女(1596)──應示以憐憫體恤、曉以大將之風 臥龍先生(1637)──應將心比心的了解對方難於接受傳位對象身分、可藉設立交還條件自保
反方(反對通過):
虛無飄渺(1627)──以免養虎為患,致滅盟之禍 isotl2002 (1630)──應尊重天網現任盟主虛無飄渺意向 Amy Cheng(1636)──「mlrara」私德有虧、加諸同上 亞里主人(1768)──擔心「mlrara」日後有不軌行動
未發言:
梧桐雨 Schwarze Eule
另部員若欲改變初衷,請儘速。未發言者請把握最後機會,否則會被處分。
對本案本人也稍有意見,或可順在此處發表。
個人贊同部份部員所言,「mlrara」的行為動機及在收盟後的行動絕對佔有重要的考慮位置。養虎為患之事,自然萬萬不可;故關鍵便落了在「mlrara」的可信程度。他要求收盟,統整實力,是否銳意為善?是否確會拒行有違公義之事?
要作出預言,責任重大、意義深遠,不敢輕言妄語。但本人也同意藉觀察研討他過往與現時的行為及心態,可幫助我們獲取更接近真相的結論。
就本人的直觀,再重申僅是直觀,「mlrara」似乎本身並未具備一套完整並能自圓其說的道德及立世觀作為一切行為的基礎,不少時候只是在完成行為後方自行思考其解釋及理據,一直到最後一刻,而且即使最後理屈詞窮也傾向不認錯。本人認為這是「mlrara」的行為惹起部份盟友包括本人初期的莫大反感的本因,並覺得這可以被心智發展因素解釋。
一套完整的道德及立世觀是需要漫長的成長及與外間的互動來建立整合,在整合完成或趨近完成之前,人很容易傾向於認為自己那些與不完整的價值觀中沒有衝突的行為完全沒有過失,且不能真心的信服於外間意義世界對其行為的評價,並只會盡己所能作出抗辯,甚至使用憑空而造的理據。「mlrara」或許屬於成長中的人,他出現這樣的行為是可被理解的。
智力年齡及生理年齡不必然對等已是共識,同時本人也看不到充分理由相信價值觀的發展階段與智力年齡必然有關。
價值觀的不完整、及事後才嘗試自圓其說的做法,應該是其一再表現矛盾的根本緣故。
儘管「mlrara」在部份情況下亦表現到正直的一面,並對過往的誤會表現歉意;但個別盟友的誇張措辭也確示現了許多與該人矛盾之相關事實。加諸本人的理解,可整理出以下矛盾點。
-最初稱自己從未係本盟盟友,直至本人出示其於聯盟張貼的訊息
-被質詢因身分不明所致的責任問題時,稱「聯盟早已協定責任由誰負責」,但盟中不見有如此協定,而其人也沒有就「最終責任」的問題提出合理反饋
-以監察、免獨裁、合作性等為由去解釋出走並另立一盟的行為,但相同理據卻可質疑合併天網的原因
-嘗試以「盟友投票決定」去解釋當初決意處決本人這一行為的合理性,但後來發覺有關公投居然並不存在(只有「處決優先次序」的公投,即已假設本人必須處決;但根本沒有「應否處決虛谷」之類的公投,更不遑論有關公投沒有合理諮詢及具有實在認知意義(而非以個人判斷為宗)的真確訊息作為基礎)
-依個人意願以「身為舊天網盟友期間加入本盟」為由將慧娜定為叛徒,卻沒對同一處境的盟友YOSHI加諸有關罪名
-稱其盟盟友一致認為慧娜是叛徒,但該盟中不見存在相關公投,純是嘗試憑空造出叛徒一說的合理性
-多次重申從無發表消滅本盟之說,被發現具有相關內容的宣傳帖後,又辯稱屬「n年前的」
-抄襲本盟制度及用語後,一再以歪理強辯,包括「那是舊天網的事,不關我事」、「並非抄襲,而是參考並加以研擬」、「巧合」,以支持自己行為的合理性,完全不見反省意圖
以上資料,部份出現於本人與該人在外間的交流經驗,以下訊息可證。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24
部份取自本人或其他盟友與該人在盟中就議案而作的交流經驗;另有一些 沒出現在盟訊中,而出於「mlrara」寄來的私人書信內。
若上述價值觀發展說無誤,本人充分體諒及理解「mlrara」的成長階段,且不覺得他的行為表現在他的發展階段中屬不合理的事。但是否足託一盟,及保其日後行事正軌,則難以妄斷。
只望「mlrara」恪守承諾,也望其和好之心實屬衷感。
臥龍先生:【主題:《天網議案》結束事宜】[]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87 2007年 1月 30日 星期二 1:37 (下午)
盟主似乎好像錯了,參考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630
盟友isotl2002 其實應該是支持通過。看看第一句:
個人是贊成將天網交還的
盟主:【關於盟友isotl2002的主張之解讀分歧】[]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889 2007年 1月 30日 星期二 2:21 (下午)
盟友臥龍先生你好:
盟友isotl2002是這樣說的:「個人是贊成將天網交還的,不過我們還是應該尊重現任天網盟主虛無飄渺,既然他不希望交還天網,不如就依他的意願。」(盟訊1630)
「贊成將天網交還」確係其個人意願,但他已立即開宗明義說明「尊重現任天網盟主虛無飄渺」是比上述的個人意願更大的前提,及認為「我們」應「依虛無飄渺的意願」。箇中兩個觀點,有層次高下之分,且甚明顯。
很欣賞盟友的敢言率直、投入盟務及仔細觀察;但盟友若欲提出論據,宜先對具體事理細加分析,方作出具說服力的結論。造成誤導之罪,本人未敢擔當。
另,下次若欲面刺本人,不如發私人信件,以免增加其他盟友閱讀負荷,多謝合作。
臥龍先生:【再一次發表,感到十分氣憤】[]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02 2007年 1月 30日 星期二 5:33 (下午)
在下有一個好提議,與其你我在此爭拗,倒不如單刀直入 去詢問盟友isotl2002的意見,這樣應能弄個清楚明白。
〔編按:只示與本議案有關之內容〕
isotl2002:【天網議案】[]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06 2007年 1月 30日 星期二 6:05 (下午)
本人小卒一名,對此議案是正是反都無關大局。既然有盟友要求,我在此表明立 場,反對交還天網。 對於盟友間解讀本人的訊息出現分歧,只怪本人中文水平不足,望各位見諒。
盟主:【主題:再一次發表,感到十分氣憤】[]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11 2007年 1月 30日 星期二 11:58 (下午)
法國哲學家兼符號學大師羅蘭.巴特對文學分析的革命性的後結構主義「作者已死」論述,對文本的作者角色作出反思,結論出文本作者與文本本身並不存在關係,詮釋權在全在讀者,沒有理由相信作者對自身作品有優越的詮釋權。
由此引申,詢問盟友isotl2002的意見並不是一個好提議。他對自己當時說話的詮釋,未必真確等於他在當時的處境所說的話的原意。因此,在解讀上,就只能透過我們讀者間的辯議去趨近真相。如今本人已提出論據層次說,並不明白有何合理理由相信這不是一種比斷章取義較佳的解讀。
固然,盟友isotl2002如今的立場明晰,無論他如今的立場是否對一種對其原意的詮釋的嘗試,也不太重要了。
盟友若有更佳詮釋,歡迎加入議辯。有時候,不由得不相信議辯是比答問更能分享知識的方法。也許可另開一知識交流區,供厭倦答問形式的盟友及民眾入內暢談,這是後話。
〔編按:只示與本議案有關之內容〕
盟主:【【公告】二月二、三日行動總結】[]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69 2007年 2月 5日 星期一 1:35 (上午)
按理今日係《天網議案》截止日,唯「mlrara」竟再次自稱抱恙住院臥床,要求延期。各盟友除可寄慰問信外,亦須投票決定是否應允。望該人不會因學業成績驟降而如中大學生會會長般被趯出校。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polls
〔編按:只示與本議案有關之內容〕
虛無飄渺:【天啊!大家醒醒吧!】[]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70 2007年 2月 5日 星期一 2:44 (上午)
各位!不要再被「mlrara」蒙騙了!醒醒吧!牠以病重訓醫院為由,毫無責任地將那聯盟塞了給別的人,也不是沒有前科的!今日又以同樣理由去玩手段,大家還要中牠的計嗎?甚麼臥醫院的鬼話,大家再愚痴也應不會相信吧!
自從盟主作出致命一擊後,牠必定絞盡腦汁也只得啞口無言。終於到了最後一日,牠能做甚麼?只能使出拖字訣,一來讓盟主、本人及其他盟友反對交還的聲音在大家的印象中淡化,二來好讓牠再想毒計,無所不用其極的令自己重新處於優勢,就好像牠為了統一天下而宣佈要對盟主鞭屍及殘害本盟而且還要死口不認般。
在理據上,牠已經餘下零;在誠信上,牠已經破產;在人格上,牠更是負無限。大家不要讓牠的奸計得逞,再拖延下去了!
本人今日回來,本來就是要就《天網議案》代表反方做講解,見到的是牠竟然要拖延。若然投票未能在今日內結束,那請盟主萬萬要將諮詢期自結束投票後順延一日,讓老臣為民請命!如果不可,就請讓老臣犧牲區區五個黑勳章去換取違規發表吧!聯盟興亡攸關,老臣拚了老命也不可讓小畜牲胡作非為!
還有,盟主很早很早(早得忘記了幾時)已宣佈了截止日,牠卻在最後一刻才來反悔,合不合理?這麼久的準備時間,還不足夠嗎?而且,討論根本上已經停止了,還有不結案之理嗎?
投了「應允」的盟友啊!醒來吧!不要再愚痴了!不要再被牠當是奴隸般拉著鼻子走,不要再被牠當是小丑般調校愚弄了!!現在就去更改你的神聖一票吧!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surveys?id=2432963
聯盟的興衰就在這一票中了,你的智慧也顯露在這一票中了!千萬不要因一時心慈,受到後世的唾罵,敵人的嘲弄!
附言:因訓醫院遲交功課,好,出示醫生紙就可以!既然牠睜眼這樣說,就scan張醫生紙來望望,兼附上身份證明文件copy以供核對吧(還要加上用webcam核對容貌)!這樣就讓牠延到夠!
再附言:前後矛盾、語無倫次、反覆無常、精神分裂的畜牲,即使患了病,恐怕也是失心瘋。讓本人清明拜山時順道代大家前去青山拜訪問候,好刺激下牠的病情。
末附言:臣濫用了特別宣佈,請盟主降罪~
盟主:【主題:再一次發表,感到十分氣憤】[]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76 2007年 2月 6日 星期二 12:02 (上午)
有關公投應未能於今日結案,若結果為否,謹將《天網議案》截止日定為投票結束之再翌日。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surveys?id=2432963
個人對住院一說存疑。再者,先例一開,則他日人人有權以住院為由要求延期,不堪設想。請大家認真考慮。
盟主:【【公告】二月五日行動總結】[]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1979 2007年 2月 6日 星期二 4:10 (下午)
以下投票已結案,按結果及規定(1976)於再翌日,即二月八日定為《天網議案》諮詢期截止日。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surveys?id=2432963
〔編按:只示與本議案有關之內容〕
盟主:【《天網議案》交付公決】[]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029 2007年 2月 10日 星期六 6:53 (下午)
《天網議案》現按規定日期交付公決,請各位務必於透徹瞭解議案的情況下,前去投票。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surveys?id=2437364
「通過」指於雙方同意交還條件[1]之情況下,交還天網行動組織予「mlrara」以作為本議案之結束。
「不通過」指不交還天網行動組織予「mlrara」以作為本議案之結束。
盟友若對任何預設規定感疑惑、有問題、欲表意見,可隨時張貼或來信。
至於議案討論的獎勵,本人將另行宣佈並作出提議。
[1]交還條件之正式暫時名稱為據早前倡議之《扶正天網聯合聲明》,交還條件的任何爭議須由本盟盟友公投決定,並據公投結果執行。其間本盟成員及「mlrara」皆須享有充分發言權、回應權及閱讀有關討論權利。
盟主:【《天網議案》事關重大】[]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062 2007年 2月 14日 星期三 4:39 (上午)
《天網議案》通過與否事關重大,再次提醒,請各位務必自信對議案有透徹理解及明瞭所有重要論點後方可投票,否則應取消自己的一票。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surveys?id=2437364
議案長存於檔案室,可隨時翻閱: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files/
由於無論通過與否,後果皆可大可小,若因議案結果而於將來產生任何危機,本盟理應就決定作出明確解釋,並為任何錯判失誤負責。屆時特定投票意向的盟友,亦有義務就其取捨立論,並代表聯盟解釋。請大家注意。
投票一日未自動結束,仍可隨時取消選票或改選。
〔編按:只示與本議案有關之內容〕
盟主:【新天網的回音】[]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134 2007年 2月 26日 星期一 7:18 (下午)
以下係新天網盟主於今日的回音,請大家過目,並作好心理準備。受襲者須第一時間通知聯盟,以便援救。
──────────────────
既然已被否決,《聲明》又有何用處?本想得回舊天網後,大家便和好如初,既然貴盟不願交還,本人亦不妨直言。從今開始,你我兩盟便是敵人(不只我是你的敵人,還有革命聯盟及知識救軍),日後若貴盟有何不軌行為,本盟將會聯同其餘兩盟興兵攻伐貴盟而不作另行通知,望閣下好自為之。
──────────────────
對該位叛徒劣行,本人極為反感,難以片言形容。已不記得該叛徒當初可有聲明尊重本盟裁決,但既然身體力行參與,並享有充分的發言權與觀視權,實不知本盟有何得罪之處。再者,和好如初的聲明,又是他先立,如今的再三反覆,實不知如何形容。
將一己意氣凌駕於天下大局,自我中心已極。自問未有資格評論該叛徒是否不忠不義不仁不法不公無恥,但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當初他居然能夠捏造其盟友多數贊同處決本人的投票,日後亦能重施故技。請大家注意,好好保護自己。
盟主:【議案研討獎懲──《天網議案》】[]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186 2007年 3月 9日 星期五 1:15 (上午)
據公投,議案發表最高獎勵為四印花(surveys?id=2437358,取中位數)。現就《天網議案》頒發獎勵如下,並開放討論,亦歡迎上訴。其餘先前議案獎懲陸續有來。
由於虛無飄渺的上訴處理需時,徵文比賽三甲有待確立,請見諒。
另順請大家踴躍投票及發言,謝謝。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polls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post
Amy Cheng──(***)
論點清晰度有待改善,但在帶出反思空間方面顯得有力,貢獻良多,亦有改變初衷的勇氣及反饋盟友意見的心機。
西方魔女──(***)
立論及論據均見明晰,可惜稍嫌單一,在為何歸還上欠全面分析;然而卻多作伸延思考,是唯一盟友論及「若對方不接受歸還如何善後」及「面對戰爭」等情況,足見心機。
臥龍先生──(***)
積極參與,值得鼓勵。提出「訂立合理條件」在議案貢獻上可謂不能忽視,若能詳析好壞兩方才再下定論則更佳。
isotl2002──(**)
論點不多,提到的意氣之爭有啟發性,若能深入論述比較則更佳。
虛無飄渺──(****)
全力以赴,踴躍參與,論點有力,唯一盟友提出具決定性的論點層次主張,表現出色,不必細說。若待其他盟友態度有禮則更佳。
亞里主人──(**)
提出面子及內鬼問題,值得參考,同樣若能深入論證則更佳。
〔編按:只示與本議案有關之內容〕
第六章.《天網議案》第二[]
盟主:【《天網議案》第二】[]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080 2007年 2月 16日 星期五 11:24 (上午)
繼「應否懲處命運主宰」後,再一投票以一票之差奠定大局。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surveys?id=2437364
投票由電腦自動結束。人數已逾四成,生效。至於有關《聯合聲明》,則正詢問「mlrara」是否願意繼續探討,唯「mlrara」近日失蹤已久,不知是否又再住院。
如今舊天網續歸本盟管理,故《天網議案》尚未完結,第二部份為「應如何處理舊天網」。此部份屬本盟內政,未有條款訂明前,外人不能再參與討論。
各議案研討部部員,須於二月二十三日(周五,年初六)發表意見書,志願盟友亦須於當日後方能作發表。雖屬同一議案,唯屬不同議題,故此部份的賞懲將獨立於前一部份。前一部份以後可稱《天網議案》第一。
虛無飄渺:【《天網議案》第二 意見書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102 2007年 2月 23日 星期五 7:52 (下午)
臣以為,在目前而言分裂並無益處,應將兩盟合而為一。建議發以下訊息呼籲該盟盟友加入本盟,隨後刪掉該盟。
────────────
各位盟友:
本盟草創已久,唯實力一直不足以影響大局,本人亦才德不足,未能繼承先主大業。然而,我們打擊作弊者的理想,是不會因此而減退的。
除奸力量,宜聚不宜散。當初扶正除奸聯盟已有相當規模,對打擊作弊者及管理相關資訊上亦經驗豐富。經與扶正除奸聯盟取得共識後,決定邀請大家加入該盟,並組成更大的打擊作弊者勢力,為我們光明的理想向前邁進一大步。
本盟將於三日後結束,請各盟友移施到該盟,繼續不遺餘力的打擊奸徒,創下光輝的正義史詩!
────────────
請考慮。可惜該批天網遺民加入後,在這裡看到那隻畜牲「mlrara」的醜惡的真面目,又不知會作何感想了,可悲!
西方魔女:【《天網議案》第二「應如何處理舊天網」之意見書】[]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105 2007年 2月 23日 星期五 11:33 (下午)
魔女分析如下,請各位細心思量:
方案一 ‧殺局
- 刪除舊天網,遣散遺民, 此舉杜絕內奸或是空戶可直接入我盟的最佳方法。
- 讓遺民成自由身,隨他們意志選擇任何聯盟,此乃民主自由社會應有的權益。
- 以免成為滋事者的話柄,甚麼吞併、蠶食等流言不攻自破;
- 亦讓大眾用戶釋疑,令他們明白:聯盟是知識的聯盟,並非為利益而存在的聯盟。
方案二 ‧合併歸一
- 刪除舊天網後,遺民經過仔細篩選後,可直接入聯盟。
- 其他不合乎者,即不參與知識+,又不積極參與聯盟行動,既然沒有空餘時間,還要做一個掛名盟友,大家又於心何忍,就讓他們海闊天空吧。
- 嚴謹處理外間反應:
- 合併始終是一件知識+ 大事,沒理由無聲無色地進行,向大眾發一封解說信,讓他們擁有知情權利。
- 風險上,滋事者或會趁機搞事,維基百科亦或被強行塗鴉;樹大招風,免不了這些惡搞,大家倒是要有心理準備。
只要我們克制,別跟他們抖纏就可以了,以免引起更多不良效果、或外間大眾誤解聯盟借機宣傳的錯覺。
方案三 ‧保留《舊天網》成為聯盟支部
- 行動與《方案二》大致相同;
- 舊天網盟友戰力不足,若不重新整頓集結,確實浪費資源,但以《舊天網》之名再招新盟友,恐怕效果未如理想,箇中因由不再多說。
將《舊天網》與聯盟支部溶合,成為我們後援力量。之前有議案將聯盟設立支部,正好是適當時機了。 盟友請參考 :[1]
※我盟宣傳內容「除奸勢力宜聚不宜散」。純粹保留《舊天網》,看不出是好方向。
魔女主張《殺局》,這是個既方便、省時又免卻緋聞謠傳的方案,利多於弊。
但尊重各盟友意向,或推出公投解決為之上策。
慧娜:【《天網議案》第二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117 2007年 2月 24日 星期六 8:31 (下午)
- 可以找一個有信用和「信得過」的盟友擔任管理舊天網的「職位」-「舊天網盟主」。
- 安撫一下舊天網的會員的情緒,可以發一封「通知信」,告訴他們現在舊天網由扶正管理。可以的話就請舊天網的盟友加入我們扶正。〔-->PS:請問現在舊天網還有別的盟友嗎?〕
- 可以用舊天網一些資料,例如自問自答者名單那些ETC.
- 也可以幹脆刪掉舊天網
臥龍先生:【《天網議案》第二之意見書】[]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126 2007年 2月 25日 星期日 8:26 (下午)
在下非常同意盟友西方魔女的說法。在這件事上,根本就是本盟的錯。無錯,扶助確是出於善意,但到底大家有否問清當時人意願,由此至終都是我們的一廂情願,或許別人根本不稀罕我們的幫助。
如今歸還舊天網已被否決,唯一解決方法就是依從西方魔女所提出的《殺局》,基本上這是百利而無一害,民心與兵力誰較重要,相信大家心中已有答案,小人亦不欲再多說,望大家好好考慮。
附言:希望在這次發表,不會再被人稱叛賊云云。叛賊之罪,小人未敢擔當。
盟主:【《天網議案》第二結案 及 盟務總結一則】[]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158 2007年 3月 2日 星期五 12:06 (上午)
既然《天網議案》第二中,所有發表部員皆主張刪除聯盟,即如此決定。
餘下事項交由虛無飄渺據此決定處理。虛無飄渺保管新天網已久,特頒兩印花致謝。
〔編按:只示與本議案有關之內容〕
虛無飄渺:【《天網議案》第二結案 】[]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161 2007年 3月 2日 星期五 4:35 (下午)
就「《天網議案》第二結案」,已遵命,並在天網貼出訊息如下──
標題:除奸新猷 內容:
───────────────
各位盟友:
本盟草創已久,唯實力一直不足以影響大局;本人亦才德不足,未能繼承先主大業。然而,我們打擊作弊者的理想,是不會因此而減退的。
除奸力量,宜聚不宜散。在半年前建立的扶正除奸聯盟早已有相當規模,對打擊作弊者及管理相關資訊上亦經驗豐富。經與扶正除奸聯盟取得共識後,決定邀請大家加入該盟,並組成更大的打擊作弊者勢力,為我們光明的理想向前邁進一大步。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
本盟將於三日後(三月五日)結束,請各盟友移施到該盟,繼續不遺餘力的打擊奸徒,創下光輝的正義史詩!
───────────────
三月五日時將會刪除該盟。管理該盟只是本分,謝謝盟主的過分獎勵。
盟主:【議案研討獎懲──《天網議案》第二】[]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uprightholder/message/2223 2007年 3月 15日 星期四 11:31 (下午)
現就《天網議案》第二(2080),並開放討論,亦歡迎上訴。
虛無飄渺(2102)──(***)
未有深入講解刪盟決定的好壞及與其他可行方案比較,值得欣賞的是對決定落實後的安排甚為妥善,盟中亦因此多了不少積極戰友。
西方魔女(2105)──(****)
詳細列出各方案,並作出綜合分析,實屬模範佳作。
慧娜(2117)──(**)
列出各可行方案,已有盡力,惜未能比較分析。
臥龍先生(2126)──(*)
只說明某方案「百利而無一害」,並無解釋,非議案討論應有態度,但亦感謝其參與。
如有遺漏,請必提醒。
周五將是《無為議案》發表日,請各部員務必發表,各盟友積極參與。看不到大家的聲音,讓本人十分為難之餘,亦只會令人感覺聯盟像一個沒有靈魂、充滿死寂的空殼。
─完─
正式結束[]
當虛無飄渺於三月五日刪除天網後,天網議案亦因此寫下句號。二天後,舊天網創盟主兼新天網盟主mlrara無故把新天網行動組織刪除。
後記[]
mlrara於天網議案中,多次發表歪理,把早前說的要舉兵伐扶正一語,說成是n年前的東西,企圖以此蒙混過關,被虛無飄渺恥笑及擊破其不知所謂的論點。mlrara見其論點被擊破後,又改口風,說成是純為口誅筆伐,再一次被恥笑及突顯出自己的幼稚。
虛無飄渺以「《孟子.公孫丑上》: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證明mlrara與畜牲無異,行為可笑。
不知何故,有人(懷疑為虛無飄渺)多次在知識+匿名發表虛無飄渺於《天網議案》指證mlrara八大罪名,其實根據議案的標準,匿名發問明顯就是「不公開用戶」的「不勇」行為。而在知識+發表攻擊他人的言論,是「不法」的行為。而為了小事就不停地指責他人為畜牲,亦是不仁的所為。至於「無禮」則不用多解釋了。根據虛無飄渺隨意指控他人「不X不X」的標準,在現實生活中很難有人不是畜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