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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學生乘搭龍運巴士E34線往元朗,乘車途中遭一名休班巴士車長非禮,後來這名巴士車長被判入獄,一名自稱為該巴士車長外甥女的網民,稱這名巴士車長是被女生冤枉,指出當日車上很多人,該休班巴士車長收工之後很累,要求女生拿開手袋讓座﹐之後她聲稱休班巴士車長非禮她。但有人相信她是因為不憤要拿開手袋讓座而冤枉休班巴士車長。

警方及主審法官仍然相信女事主的證供,巴士車長被判非禮罪名成立,入獄三個月。隨後,被告上訴,但上訴失敗。但有人認為有關證供是有疑點的。

事件在2009年3月10日率先在Uwants休閒聊天轉貼,隨後被轉貼到多個討論區,引起網民反響,而且一面倒認為巴士車長是含冤入獄,其中原轉載者指「未夠16係大晒!!!」[2]

事件在2009年4月10日上報,《明報》以頭版刊登事件,報道指網民進行起底等行為報復,屬於網上欺凌的一種。[1]

由於被告方的說法同樣也充滿著疑點,不能盡信,因此事件未有進一步給鬧大。

主角[]

原告人

  • 聲稱被非禮的女生:周藹x,又名xx盈

被告人

  • 被聲稱受非禮的女生指為被告的巴士司機

事件主題原文[]

文章作者為網民jeffreypinky,自稱為巴士司機的外甥女。

事件經過[]

2008年6月9日,時間為2~3:00pm,一名女生在巴士,據被告親戚所指,涉案該名巴士司機當時正在看書, 而女生則聲稱被被告摸大腿,但被告則指當時女生的手袋放在大腿,故此沒有可能觸摸到大腿[3]

網民聲稱為判決書的中文譯本如下:

原告說法[]

Xanga[]

轉載自 Uwants(原文已刪)

接受明報訪問[]

明報於4月12日刊登了女生於事件見報後的說法,女生稱自己「近日精神崩潰,走到街上連陌生人也喊出她的名字,對她指指點點,曾想過自殺」。

  • 「我真的很希望警方替我刪除那些照片!」
  • 「我曾崩潰到想跳樓,當我知道件事後(其非禮案成為討論區話題),第一次返到學校,很多不認識的同學批評我,我很不開心,有1至2個星期沒有上學。前幾天在街上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不認識他們,但他們又批評我;有人更到我工作的地方望我,令我不敢上班。」
  • 「其實我有一刻想過報警,我真的很希望那些東西(相片及短片等)不要再流傳,我不知道那些人(網民)會怎樣玩下去……」
  • 「那些人(網民)看完別人怎批評我就信了,就算我說什麼、怎解釋也沒用,到這一刻,我不會因為他們的言論而覺得自己有錯。我曾想過,如果當初不告他(案中被告)、不指證他,是否就不會像現在般被攻擊,但我沒後悔。」
  • 「現在我一看到別人望着我,就會想對方是否在批評我。家人及老師都很關心我,告訴我『不要理別人』,但到頭來承受的還是自己。我真的沒冤枉他(司機),更沒有在網誌上承認過『屈人』,我也沒有濫交、墮胎,這些都不是事實。」

原告被起底[]

網民將原告起底,她曾於Yes Megazine選校花,為一名就讀某東涌學校的16歲女生。

事件隨後在Facebook上傳,原告遭到部份網民批評,指原告「屈人」、「要出來自首」等等,部分言論更涉及人身攻擊,如「人渣」等。

事件在2009年4月10日上報,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蘇淑賢指出事件反映現行法律制度未能完全保護兒童,「這些準則除應用於現實世界外,亦應在網上世界執行,不可忽視互聯網對兒童造成的傷害。」城市大學學者黃成榮則認為此舉明顯是網上欺凌[1]

法律界人士警告若涉及公開保密資料或誹謗意味,警方將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控告涉案者。[4]

但後來有網民指出,所有的個人資料,是由原告自行放出來,根本就沒有被起底。更有網民指出,明報是為了包庇原告,所以才說網民是事件的罪魁禍首。

被告方被踢爆玩分身[]

其實事件被推至見報前,已有證據證明被告方使用分身,假扮女生的同校同學,文中自稱為同校生的「白綾使者」與被告親屬jeffreypinky因IP位址相同而被踢爆[5][6][7]

法律問題[]

A01001

2009年4月10日《明報》截圖

雖然在本事件中,受害者是女生,有人[誰或什麼?]認為巴士司機是罪有應得,但仍存在一些別有用心的女性屈人非禮的事件。

香港現行關於非禮罪行的法律,是記載於《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22條(猥褻侵犯)之中,該條文是參照英國1956年版本的《性犯罪法案》(Sexual Offences Act)第14條寫成。

現行的非禮罪基於普通法的「侵犯」(assault),只要受害人感到受到威脅,無論有身體接觸與否,也可以控告嫌疑人,又由於「16歲法定承諾年齡」的限制,對嫌疑人不管有無犯意(Mens Rea),也有機會將其定罪,造就了16歲以下人士可以藉此「屈人」的機會,「大X晒」。

英國現行的《性犯罪法案》是於2003年修訂,新法律把「觸碰」(touching)寫入了「犯罪行為」。若要以新法律指控嫌疑人,需要較多的舉證,證明是否有「觸碰」、「性」(sexual)、「有理由相信」(reasonably believe)、「答應」(consent)等。

相關條目[]

註解

相關討論[]

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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