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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Hong Kong Young Wo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是基督教女青年會 (Y. W. C. A.) 的成員,在港簡稱「女青年會」、「女青」。此會創立於1920年3月10日,並是香港第一個婦女社團。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是香港稅務局認可的慈善團體。

網絡有關大事[]

河蟹大澳社工事件[]

2008年夏天大澳經歷過兩次風災,當時在女青年會大澳社區工作辦事處工作的社工謝世傑,在災後曾聯同議員及居民舉行申訴大會,指摘政府救災不力,並組織居民投訴有關的政府部門。其後他被大澳鄉事委員會投訴,指他破壞社區和諧。而謝世傑於2009年1月收了女青年會的警告信,之後更被調離大澳。

其後,謝世傑指控有女青會高層跟民政事務局的官員會面後,以謝氏與地區關係不協調為由,要求他立即調離大澳辦事處。謝質疑政府從中施壓,令作為受資機構的女青將他調職,他已向立法會申訴部投訴。最後謝世傑決定辭職,並投訴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曾經向聘用他的女青年會施壓。[1]

其後女青年會召開記者召待會,表示曾德成局長當時的說話是「你們大澳,似乎唔係好和諧喎」。女青年會決定收回向謝世傑和另一名社工的警告信和向兩人道歉,並聲稱歡迎謝世傑回巢。而謝拒絕並說:「等女青做番個有腰骨嘅機構先諗」。[2]

事後曝光後,引起社福界一片怒吼,認為曾德成以政治干預社工專業。[3]Facebook上有多個反曾德成群組成立[4];2009年9月20日,超過一千名社工上街遊行,抗議曾德成以和諧為名打壓社工服務。[5]

另外參見:維基百科:大澳和諧事件

大澳和諧事件更令到女青黑箱作業的內幕外洩,最後更令到女青「變天」。原來女青在2001年修改規例,所有會職最多連任6年。但自1996年即擔任會長的梁黃文璿,即使新規定生效時才開始計算任期,她在2007年也須卸任,但她卻巧立名目,令自己得以逾期連任。和諧事件令到女青董事會決定再不會出現特殊情況。擔任了13年香港女青會長黃文璿,最終要被逼退下來。[6]

發雙非財事件[]

2012年2月,有網民在討論區揭發,四所女青年會轄下的酒店,均有推廣「分娩住宿套餐」,網頁廣告全用簡體字,列明房間收費價格及套餐內容。網民質疑女青年會受政府資助,但卻利用這些酒店靠近醫院的特點,大發「雙非產子」財。[7]2012年2月9日,事件在多份報章上報[8]

大批網民在各討論區留言怒斥該會賣港,女青的Facebook官方群組亦慘遭網民圍剿,「賣港」、「港奸」之聲不絕,估計留言數目過萬。另外亦有網民發現女青將在下周六將舉行九龍區賣旗籌款活動,於是有人號召發動抵制賣旗行動。[9]大批網民對此表示支持,更有女青義工揚言會參與抵制行動。

改圖[]

另見[]

註解

外部連結[]

網上討論[]

報刊報導[]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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