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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全稱強制性公積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英文簡稱MPF。
簡介[]
強積金是香港政府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的一項政策,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強制18至65歲香港就業人口,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
強積金實行後,回報率不理想,甚至數年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另外僱員一般需要到65歲後才可取得供款,以作退休之用。豁免的個別原因非常苛刻,例如需證明自已身患絕症只剩半年命才可提取,被網民所非議,認為是董建華執政時期遺留下的一樣惡政。[1]
強積金實行十多年,每月「打市民荷包」一直為人咎病,市民炮轟「只係益咗基金佬」。有網民更痛斥之為「強姦金」。[2]
有關事件[]
政府注資改派錢[]
2011年2月,香港財政司曾俊華發表該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其中一項內容提及,政府擬注資六千元到各人的強積金戶口。網民批評此舉「遠水救不了近火」,反而變成對基金公司的利益輸送,打工仔只有「望梅止渴」。
其後曾俊華更在網誌上說「政府有錢,等於市民有錢!」有關言論令不少網民為之氣憤。結果在當年3月2日,曾俊華突然宣佈修改財政預算案,取消原定注資強積金措施,改為向每名本港十八歲以上永久性居民派發六千元現金。
供款上下限自動調整機制[]
積金局就引入供款上下限自動調整機制的公眾諮詢,在2015年3月上旬結束。積金局截至結束前一日原只收到五千份意見書,但網上突然瘋傳有關諮詢截止一事,又指調整機制會每兩年會自動調整供款上限。有人號召網民爭相到積金局網頁表態,對建議表示不支持。網民擔心積金局在訂立機制之後毋須再諮詢立法會,就可自行調整,令供款額不斷增加。[3]
群情洶湧下,積金局發出新聞稿作出澄清,表示要澄清網民透過社交媒體對建議的評論,指自動調整機制並非規定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每兩年自動向上調整,又指是否需要向上或向下調整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純粹是根據建議中的調整基準和其他元素來決定。新聞稿指向下調整時,減幅將按照基準調整,而如須向上調整,每次增幅不得超逾五千元,希望指出新建議是「可加可減」,而非「有加無減」。[4]
然而不少網民指出,過往與港府有關的「可加可減」機制,從來都是「有加無減」,港鐵的收費機制就是其中一例,故認為澄清根本不能夠釋疑,故繼續建議網民到積金局網頁表態,對新建議投反對票。[5]
結果在公眾諮詢完結的當天,在一日之內就增加2.5萬份,總算收到達三萬份意見書,更一度導致網站癱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