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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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交際,日語漢字,簡稱援交,初時指男性雇用少女進行約會或少女為金錢而與男性進行約會,而男性則要包攬所有約會費用及報酬(援助金),本意可能只是結交異性朋友。但部分少女除了約會外,還會與男人進行性行為,援交逐漸成為變相賣淫。此後越來越多少女為了金錢而去援交,成為一種社會風氣。援交通常以電話或網絡通訊,確定見面地點,然後進行約會。

定義[]

從字面上的解釋︰「以援助為名而進行交際活動」,是指一個人的情況經濟或生活環境不濟,另一人則答以援助但要求與對方約會為條件,所進行的一連串社交活動,或可理解為交友活動。但實際上,卻是一方為得到金錢、服裝或一切物質上的享受或報酬,而與他人進行約會活動的一種條件及利益的等價交換。當然,其中可有不乏打算擴闊社交圈子而進行援交,但更多的是一方利用自身最優厚的條件去進行約會以換取報酬

既然援交是以一方(提供援助方)提供報酬,另一方(提供交際方)提供約會去換取的利益交換行為,故援交雙方在過程中必須經過了解、溝通來取得共識,才能促成援交雙方之間的利益交換,同時雙方都擁有主導及選擇權,只要一方不首肯,援交就會告吹。此外,援交不一定是一男一女的交際活動,可以是兩男或兩女,甚至是多人之間的交際,須視乎供求雙方的需求;同時,提供援助方亦不一定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這種女方提供援助於男方的援交又稱為逆援交

不過,通常提供交際方是少女,其最豐厚的條件就是青春的肉體,所以用肉體去換取報酬自然最容易不過,而且援助重點在於約會。於是,援交漸漸地傾向成為「少女為報酬而出賣肉體的約會」,甚至有性工作者,假以援交之名,向嫖客招攬生意,令到援交變成了性交易的同義詞。雖然援交活動中,十居其九都涉及性行為,但仍要說明,援交不一定涉及性行為,可能單純提供約會、或者任何可付出的代價去換取一切有可能的報酬,所以援交不等於性交易或賣淫

與互聯網的關係[]

1990年代中期以前,互聯網尚未興起,香港已經出現一些俗稱「玩Line」的交友熱線,參與人士會得到一個電話號碼,撥號後與陌生人交談,當熟絡起來後便可能有所發展。這種熱線屬於「資訊鈴」,收費昂貴(以每六秒作為計費單位),而且交友雙方都需要付費並涉及第三方。有部份人利用「玩Line」去結識他人,並許諾只要對方能給予所需,便會提供相應的報酬。

在互聯網興起後,網民鑑於互聯網的資訊流傳廣且快、費用較低[1]等各種優點,對於收費的交友熱線需求大減,改而透過互聯網進行交友活動。而援交同樣地由傳統電話通訊,轉戰至網絡社群,無可否認,互聯網已經成為援交的一個渠道。

雖然援交不一定是賣淫,但不少色情行業以「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提供援交,因此這種援交的方式,既不道德、也不合法。香港警方於2000年代後期,開始嚴厲打擊透過網絡社群進行的一切不道德的援交活動,一些提供不道德的援交服務的網絡社群,便以小圈子等地下形式,以極低調及較隱蔽形式營運。不過,香港警方仍有辨法,阻止這些不道德的行為繼續蔓延。

相關事件[]

援交少女肢解事件[]

主條目:王嘉梅

事件發生於2008年。少女王嘉梅於2008年4月26日遭一名廿四歲男子丁啟泰殺害並遭到肢解,當時王嘉梅向丁啟泰提供性服務。在此之前,王嘉梅以New-3Lunch會員身份,向New-3Lunch討論區兜客,以援交為名向嫖客提供性服務。

2008年4月29日,王嘉梅家人報案王嘉梅失蹤。警方根據線索終於2008年5月9日,拘捕男子丁啟泰。在2009年7月20日,丁啟泰承認把王嘉梅殺害,同時碎屍,並把頭顱棄置,但他否認謀殺罪。然而事件中,警方仍未尋回屍體,只搜索到部份肉屑。2009年7月27日,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

此事引起廣泛關注,除了肢體散塊可能流入食肆或街市、被告男子拿頭顱乘巴士往九龍城碼頭等引起恐慌的事蹟外,更令人關注到性工作者的人生安全及援交引起的一切社會問題。事件多年後被改編成電影《踏血尋梅》。

不法份子威逼利誘他人作援交[]

2011年7月,警方調查發現有不法份子於各個網絡平台,包括討論區網站發出帖子,以優薪高職的援交工作為號召,引誘年青人上當,然而所謂援交,實為「掛羊頭賣狗肉」。在取得年青人的聯絡後便逼迫他人拍裸照,又利用受害人的資料作脅,逼使他們賣淫,以收取佣金。警方於是採取行動,拘捕26人,懷疑他們幕後操控這些不法活動,當中不乏涉及人士有黑社會背景。[2][3]

少男加入援交行列[]

2011年8月8日《東方日報》頭版報道,一名準末代高考生,為了個人私利加入援交行列,又滿腹歪理聲稱來自綜援家庭,甚至聲稱提供不安全性行為服務。[4][5]報導刊登後,引起網民爭議,他們批評援交男嚴重扭曲社會價值觀;亦有網民批評援交男,將來要付出沈重的道德代價。[6]

警方破援交網[]

2017年4月2日,警方採取行動拘捕援交網站「hklovely香港少女論壇」主腦、嫖客及援交女等23人。「hklovely香港少女論壇」網站由2012年開始運作,以向男會員收取高昂會費協助男女會員進行援交為主要收入。網站設三級會員制度,以吸引更多會員和會費,同時設有「助養」計劃,供男會員包養援交女,但男會員需再付費參與,據悉每月包養費以萬元計,男方要交出一筆聲稱防走數的福利金予網站。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查悉該個援交網站後,展開臥底行動,派出兩名男女警員登記成為會員混入援交網,分別扮演嫖客及援交女,男警以不同身份高度評價女臥底,令她級數上升並接觸更多男會員蒐證。[7]

其中33歲姓馮網主,從事IT工作,有大學學歷,亦是另一援交平台「香港大人網」的創辦人。該網2016年同樣被警方派出臥底扮援交女而搗破,最終區域法院判他依靠妓女為生罪成,判罰社會服務令及罰款10萬元。[8]

「ptgf」起底風暴[]

2017年4月下旬,LIHKG討論區接連出現多個踢爆疑似「ptgf」(即「part time girlfriend」出租女友)身份的帖子,發帖者自稱曾與80個「ptgf」交易,發帖是為令其他人知道誰人隱瞞男友當出租女友,短短一個小時已經有3000千多個正評,而公開的過千張相片大部份是商討價錢的對話截圖[9][10]

事件引起極大反響,LIHKG討論區admin亦將相關帖子刪除。後來更有「ptgf」在Instagram上公開疑似光顧過的男士作出反擊,又自白表示「要我日日返M記賺果一百幾十,我真係接受唔到」,令網民嘩然。[11][12]有見風氣猖獗,Instagram即時行動取締「#ptgf」hashtag[13]

網民討論[]

援交在香港社會是一個負面詞語,大部分人都將援交的女性視為「」(妓女的俗稱)。《新聞透視︰援交自白》對援交進行探討,有些援交女性因為缺錢而去援交,部份人覺得後悔,不過有個自稱大學生的受訪者認為自己是自力更生,覺得沒有問題。

相關網絡歌曲[]

註解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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