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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穎妍Winnie Leung
此人已被部份網民標籤為港女 ,跟她相處時請小心。
此人是一位作家 ,曾出版一本或以上文字著作。
此人懷疑是「人造人 」,整張臉孔以至全身的零件也可能曾被改造。
此人物的另類造型,為擁有獨特口味 的人士才懂得欣賞。
梁穎妍 ,女性,跨媒體寫作人/培訓導師 。
簡介 [ ]
她在《都市日報》撰寫專欄時,其自我介紹是:「天生好奇,本能挑剔、勇字行頭。37號的鞋印曾走遍世界逾60個城市。加拿大約克大學 心理學畢業後曾於摩根士丹利、香港3大傳媒及廣告公司賣力,現擁有自己的室內設計事業和瘦身專欄,全部風馬牛不相及,只因相信凡事都有可能」。
曾在《More》的《瘦身教室》和《都市日報》發表過文章。2009年獲膺「我最喜愛 more blogger 」,後再在《More》寫美容專欄,著作有《男人爭氣手冊》和 《美肌瘦身秘笈 - 專家扮靚瘦身實錄》。
曾於《都市日報 》的「香江人語」專欄撰寫數篇批評香港男性的文章,除引起網上激烈討論外,連同欄另外兩位寫手--文化評論家梁文道 以及香港大學 尖子鄭浩文 的回應。
於2010年3月接受了無綫電視 《星期二檔案 》的單元《中女 告白》的訪問;於2012年2月任TVB 翡翠台《三個女人一個墟》的節目嘉賓;於2012年3月更任《志雲飯局 》的嘉賓;2012年4月9日,開始擔任無綫電視節目《盛女愛作戰 》的人生導師。
著作 [ ]
其最出位的是在《都市日報》發表不少「港女文章」,如《男人請「足爭」氣!》、《男人的風「飯」》、《男人與床》等,引起了全體網民對「港女 」的連番討論,從此打動起「港女文化」至今,連梁文道 也不忍要撰文將之「回應」一番。
寫作風格 [ ]
有網民的意見表示經常在文中引用名人語句和運用比喻,而其常用的句式為「男人啊!你......!」有時甚至全篇文章均用這等句式,全文不斷的「男人啊!你......!」、「女人啊!你......!」、「男人,你......?」。
網民意見 [ ]
曾有網民批評她的文章具階級色彩,崇拜上層社會、更有極端的物質主義和崇外思想,外國名牌的名字經常穿插於其字裡行間,文中的待人接物表面上大方理性,實則斤斤計較貪小便宜兼熱愛炫耀(自己的名牌、學識、男人緣等),提及低下階層時,冷嘲熱諷極盡刻薄之能事。但近年她的擁戴者日漸越多,認為她客觀有理,眼光獨到,就算「寸」亦「寸」得起!有網民更稱她已經擁有金剛不壞之身。
亦有專家認為,她是某著名大學心理學系的畢業生及某國際大企業的員工,理應有足夠智力去預計她這種行為的結果,而她寫這等「港女文章」,只是想引人注意和提高名氣。
相關文章的爭議 [ ]
《男人請「足爭」氣!》 [ ]
梁穎妍原文節錄 [ ]
數星期前,帶同男性好友到 IFC 的 J.M. Weston 買了對五千多元的皮鞋。「你真是好帶挈!每次跟你去shopping,錢包總是這樣大出血!」他受害地跟我說。但真的沒法子,因我認為,一對鞋並不止是穿在腳上的一對鞋這麼簡單。一對鞋,是一本赤裸裸展現人前的自傳.....我看男人,第一眼就是看他穿的鞋。然後,我大概已可知道他的背景、修養、品味、對事物的要求 ,甚至到過甚麼地方等等。......
「well heeled」 真正的意思,是解作有錢人。在意大利的米蘭,未必人人都一定很well heeled,但絕大部分的人都真的是很well dressed 。處身時裝之都的米蘭人天生就像模特兒 ,對時裝的要求、執著和穿衣的sense都彷彿在血脈裡面流著一樣。還記得在Via Della Spiga就曾遇上一個滿頭白髮行動緩慢的七十三歲老公公,腳上是對穿了逾二十年但恍如簇新的咖啡色Tods!還有,街上個個都像拿了時裝 PhD 的男士們,縱使很多每天都是乘坐M1(米蘭地鐵 一號線),但腳上的A.Testoni或是Prada 皮鞋都仍然很醒神......
那天在山頂停車場穿假皮鞋的男人啊!我想,你不穿真皮鞋的可能性有兩個:一是基於經濟因素,買不起真皮鞋也只好怪自己不努力多賺點錢,但等到出頭那天你仍可是wellheeled。但最怕你是那種根本連自己穿著人造皮甚至是穿完發臭的塑膠也不知道的男人!那天在太古廣場 穿著蝕鞋趕時間的男人啊!我想,你真的很辛苦吧!每天走來走去推銷貨品還是要趕巴士見客?能把鞋穿得蝕的行業,大概都不會是天天坐在甲級辦公室的行政人員吧! .......
男人啊!就算你真的不是很「well heeled」,腳上穿的也不是我愛的J.M. Weston、Berluti或是John Lobb,但最少,當你知道原來一對鞋能說出這麼多,請你們「踭」氣![1]
梁文道回應 [ ]
......我完全同意,鞋子能夠說出一個男人的性格。例如我家附近街市裡一個鮮魚檔的老闆,他不穿膠靴,腳上踩的卻是一對人造皮涼鞋,檔上的污水總是滴流到腳趾縫間,黏黏膩膩,想必不太好受。但他永遠掛著一副誠懇笑容,每次見面都熱烈招呼,推薦好貨......原來穿涼鞋有這樣的好處,易潔方便。果然,他很快就清清爽爽地一手拖著一個小孩,有說有笑地走上回家的路。我問他自己也天天吃魚嗎?他幸福地說:「當然,我自己下廚。你問我的小孩,看他們喜歡不喜歡」。五歲的弟弟大聲搶答:「不喜歡!」還造了一個鬼臉。
又有一回看見一個電視特輯,拍的是個礦工。他和老鄉從河南到山西礦坑打工,出了礦難,老鄉慘死,老闆卻想隱藏消息,息事寧人,草草把屍體給埋了,還威脅倖存的活口。這名河南漢子趁夜挖出同鄉的遺體,身上無錢,人在異鄉又不知如何是好,竟然就用一口麻袋揹著鄉親走了幾百里趕回家。事情抖出來之後,他對進來的記者說:「他是我帶出來的,我死也得把他帶回去」,硬錚錚一條鐵漢,腳上穿的卻根本看不出是甚麼了,滿是黑黑的泥灰。一個男人要走多遠的路才能成為一個男人?又要走過怎麼樣的路才能把鞋子穿成這樣呢?
我永難忘記的是甘地 的一幀照片,他根本不穿鞋,一雙赤腳站在一群西裝革履前來談判的英國 官員之間,格外顯眼。 這雙腳曾經走過印度,帶著他的人民邁向海岸取鹽抗稅,縱有軍警棍棒交加,終也抵不住他們非暴力抵抗的決心。就是這一雙赤足,在大地之上展現了人間的道德力量可以偉大到甚麼程度。 說回那張照片,我在英國紳士和甘地的腳上分別看到兩種不忍,那幫英國人容忍不了自己的儀表丟格;而甘地不能容忍的,是蒼生的無助。[2]
《男人與床》 [ ]
梁穎妍原文節錄 [ ]
前幾天看書時,看到一段撮錄自拿破崙 的說話:「The bed has become a place of luxury to me!I would not exchange it for all the thrones in the world.」心裡不禁打了個問號:究竟有幾多男人又會認同他的床是一個奢華到這地步的地方?
男人,你的床單是甚麼款式的?是阿媽給你那套大紅大綠花哩花碌.......
男人,你的床單是甚麼布做的?是百分百純棉還是600針織,使你一摸就愛不釋手的質料嗎?.......
還有,你的床褥和枕頭又怎麼了?是價錢大眾化的開倉貨還是真的合你所需的呢?......你怎能隨隨便便買個平價貨就算!......
男人,你也不用太介意,因為女人最渴求的床也許並不在你家,而是在酒店吧!像溫哥華Pan Pacific Hotel,舒服到叫人不捨得退房的 St. Geneve 全人手縫製被袋;還有如絲般柔順的king size枕頭套內那個起碼用上850-900 fill power白天鵝絨、軟過BB棉花球的枕頭;當然不少得受到Oprah、Pavarotti和英女皇 等追捧,價值約7萬元的Hypnos床褥吧!如果你的床就等如你的女人,你又會願意這樣了解她,把她視為屬於你一個不能取替的奢侈品?[3]
網民意見 [ ]
「
讀得書少唔認就算,曲解左拿破崙既說話來扮識英文,句野係出自因為拿破崙一日只訓唔超過5小時,而唔係佢有好多錢買靚既床
哈~佢以為拿破崙中意買靚既床,,,哈哈哈
呢野真係笑爆咀……點會有人以為一個長年征戰沙場既將軍會咁鐘意買床[sosad]人地打仗果陣有床都已經十分好啦on9
貴報一位專欄作者梁穎妍,其文章的刊登價值一直備受質議。究其原因,是筆者的寫作質素問題:
缺乏值得反思的訊息
文筆差劣
既做不到文以載道,也未能娛樂大眾
缺乏學養,往往嚴重誤解古今中外的名人名句,以致誤導讀者
未能引起讀者共鳴,大眾對其作品多嗤之以鼻
香港很多寫作人士均有興趣為報章撰寫專欄,當中文筆、學養俱佳的大不乏人。希望 貴報能邀請這些寫作人士,為 貴刊帶來具品質的文章,以饗讀者。
」
男人的風「飯」 [ ]
梁穎妍原文節錄 [ ]
一個星期二晚上11點多,中環雪廠街Bo Innovation 餐廳內只剩下我跟男性好友和後面一檯的顧客各自高談闊論不願離開。終於叫埋單時,經理跟我說:「梁小姐,後面張檯有位先生已幫你埋了。」「邊個?」我轉身以1秒3極速往後瞄瞄後面那8個男人,有兩張熟識的面孔但其實我都不認識的,是馬時亨 和鄭經翰 。「是我請妳的!不好意思,我們今晚說話太大聲了,騷擾妳跟朋友傾偈。」馬時亨跟我說......男人啊!你又要見過多少世面,才會醒覺到自己對身邊所有大小事情所作的影響;才會學到這樣細心,放下大男人的架子請一個陌生女人吃飯......
再對上一次接受陌生男人請吃飯,是在溫哥華烈治文市River Road一條小河上的Boathouse Restaurant......一個35歲的「竹昇」,五官長得非常精緻,說起話來相當有禮,單身......埋單時為加幣200多元,以當地的標準再加上一個土生土長並在GM打工的「竹昇仔」來說,這餐 dinner for two 也絕不算便吧!男人啊!你又要經歷過多少次情傷,才會知道自己不該再隨隨便便跟不同的女人搭上,才會學會這樣的謙卑去放下大情聖的面具,簡簡單單毫無歪念請一個陌生女人吃飯......
我不認為男人一定要幫女人埋單或請女人食飯,而我偏偏是典型的,多年來被身邊男人寵壞的女人。近一年,身邊還多了幾位好友,總愛負責埋單。 一個是電子產品公司老闆 ,有品味有要求;一個是工程公司老闆 ,行內俗稱的「二判」,有義氣有立場;另一位未夠30歲的理財顧問 ,有風度有禮貌.....
男人啊!其實我並不是貪你的那餐飯,我自己也有能力享受要過的生活,但一餐飯,我可以更加認識你。 ......法國16世紀著名的寫作家Michel Eyquem de Montaigne寫過這樣一句:「A man should not so much respect what he eats, as with whom he eats」。......[4]
鄭浩文回應 [ ]
......我也十分同意,吃飯的禮儀可看出一個人做人的態度。我不介意請人吃飯,亦不介意被人請,前提是,他願意。如果我有意請人吃飯,我會在結帳前告知,這是基本禮貌。同樣地,如果對方沒有說會請我吃飯,結帳時我會很自然地掏出應付的一份。我不反對任何人請陌生人吃飯,但亦不覺得任何人有義務請任何人吃飯,更加不會諷刺不請人吃飯的人沒風範。
這是做人的基本風度,也是社交的基本禮儀。當然,關係特殊者另計。也分享一下我請人及被請的經歷:在挪威時,曾經坐了半句鐘車去買腐乳來炒通菜,再拿兩條五花腩先煎後蒸了六句鐘來弄東坡肉請一位朋友吃飯;也有一位女郎請我吃飯時只有乾麵包和芝士,但甜品卻是在房間裡自釀了三個月的甜酒。
所以我不知道,原來有風度地請人吃飯,是先要高談闊論地騷擾別人再放下大男人的架子去結別人的帳,又或是經歷很多次情傷後謙卑地放下大情聖的面具並要毫無歪念。而且,結的帳若不是一千幾百也最好有加幣兩百,身份最好是「35歲的竹昇,五官長得非常精緻,說起話來相當有禮,單身,土生土長並在GM打工。」曾經在內地 看過一個男人在酒家左擁右抱兩名女子,他亦謙卑地放下情聖面具,並無歪念,一切旖旎風光都明目張膽。由桌上的極品五糧液可知帳單不菲,相信他亦甚有男人風範。
不禁再看梁小姐這兩篇文章那響噹噹的一流名字:電子產品公司老闆、工程公司老闆、未夠30歲的理財顧問、IFC 的J.M. Weston、五千多元的皮鞋、Hong Kong Land的「Are you Central?」、Via Della Spiga、Tods、A.Testoni、Prada、Berluti、John Lobb……花開兩朵,各表一枝,這世界是精采的。像引用蒙田的隨筆,我只懂叫他作蒙田 ,不懂說他是梁小姐文中那「法國16世紀著名的寫作家Michel Eyquem de Montaigne」。
最後也附送一句蒙田手筆:Fashion is the science of appearances. It inspires one with the desire to seem rather than to be.[5]
整容 [ ]
在《盛女愛作戰 》播出後,梁穎妍的整容 紀錄備受關注。她在自己的Blog 說自己變得像混血兒[6] ;有些網民卻認為她貌似龍懷騫 ,但有反對者認為此比較貶低了龍小姐,更指梁穎妍的樣子與一張猩猩的圖片非常神似。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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