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梅(KIMI,1991年—2008年4月26日),New-3Lunch 論壇會員,並在該處兜搭嫖客進行援助交際,當中並上載自拍的性感照,標價1500至2600元為嫖客提供不同性服務。其帖子在討論區中引起廣泛關注,甚至有人指已經找過KIMI作性交易[1]。最後她懷疑被人殺害及肢解,引起網上很大的轟動。
相關事件[]
在網上招客[]
2008年5月9日,據《明報》報導,KIMI在過去每晚不停在嫖妓討論區留言,以及以兩個MSN帳戶兜搭嫖客,當中並上載自拍的性感照。2008年4月13日,她再度留言,後來不斷深夜外出,直至2008年4月24日,有嫖客留言評價KIMI,指她「十分細粒,好可愛……已睇身分證,保證夠晒年紀……不過個樣唔似……」。
《明報》亦發現,網上援助交際討論區中,有樣貌與王嘉梅極度相似的少女,以KIMI為名發表討論題目,聲稱「我係KIMI第一次做,今個月要還5萬蚊比(畀) 人。」標價1500至2600元為男人提供不同性服務。短短一個星期,超過500人次在該討論帖留言,有人直言已經根據嫖客的評價及介紹找過KIMI作性交易。
懷疑被殺害及肢解[]
2009年7月20日,一名24歲、重96公斤被告男子丁啟泰在警誡下承認把王嘉梅殺害,同時碎屍,並把頭顱棄置,但他否認謀殺罪。被告人在錄影作證時指出,事發前一晚曾在的士高索K及服食搖頭丸,凌晨回家,早上11時電召早前在網上認識的死者。他表示在神智不清下扼死對方,清醒後見對方已死,索性把她分屍,肉及內臟沖落廁所,然後坐巴士把頭顱送往九龍城碼頭的海邊扔掉。
此事引起不少傳媒報導,當中被告男子拿頭顱乘巴士往九龍城碼頭一事,引起不少巴士迷網民的關注。《東方日報》在2009年7月21日的報導,把一輛九巴巴士改圖[2],以顯示被告男子當時乘搭九巴的6C線由深水埗往九龍城碼頭,然而有關改圖質素不佳,有巴士迷網民指出《東方日報》的有關改圖目的是為免引起公眾恐慌。[3][4]
在高登等討論區的會員重提事件,有不少會員悼念王嘉梅,更有會員以反語指被告是「替天行道」。[5]
2009年7月27日,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6]
青年獲好市民獎[]
在這場命案中,時為30歲的青年謝彥德,因「大義滅親」舉報兇手朋友丁啟泰,於2009年11月12日獲警方頒發好市民獎。但他這位全場壓力最大、內心最掙扎的好市民,當時只向記者低調回應,不願再提事件。[7]
相關條目[]
註解
- ↑ 明報:「KIMI」性感照網上招客,2008年5月9日
- ↑ 有關圖片原本為一輛用電牌的AVBE(富豪B9TL型12米空調巴士,配亞歷山大丹尼士Enviro500車身),有關改圖把AVBE中的電牌改為膠牌。
- ↑ 香港討論區:(轉載新聞) 袋住人頭遊巴士河
- ↑ 香港討論區:[轉貼]袋住人頭遊巴士河-的巴士是膠牌AVBE
- ↑ 高登討論區:[rip] 殺16歲援交少女漢拿頭顱乘巴士
- ↑ 星島日報:肢解援交少女 狠男終身監禁,2009年7月28日。
- ↑ 蘋果日報:助警偵破肢解少女案 舉報好友 青年獲好市民獎,2009年11月13日。
外部連結[]
網站[]
網誌[]
報章報道[]
- 明報:碎屍疑兇攜人頭搭巴士 索K扼斃援交女 哭訴「對唔住個女仔」,2009年7月21日。
- 東方日報:袋住人頭遊巴士河,2009年7月21日。
- 蘋果日報:助警偵破肢解少女案 舉報好友 青年獲好市民獎,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