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人為前巴士迷(2002年-2004年),及前歌手關心妍支持者(2002年-2006年),對交通迷等御宅族文化範疇有一定認識。
在2005年11月,本人曾經歷過共筆型網站—《痴Mai根》的網民條目編輯戰及遭受網絡誹謗,因而對網絡安全及網絡社群等網絡文化十分重視。
在香港網絡大典(網典)於2006年3月成立後一段時間,因恐怕受到網民的「惡搞式誹謗」,未敢加入成網典編輯用戶。直到2007年7月,網典方面推行網絡正典運動後才加入。
我會在不違反網典的相關規定下,盡力改善條目內容,務求達至內容符合大典規定品質,及避免洩漏個別網民私隱或作人身攻擊。
編輯條目政策
撰寫條目內容事宜
- 如為網絡事件條目,會盡量引用主流傳媒報導作為來源,並將報導內容轉化,以避免侵權。
- 如為人物、機構、事件等條目,會小心考證,並以有事實根據(非網民討論),及以中立的語氣撰寫,避免內容受到誹謗威脅。
- 如發現有問題的條目,會移除有問題的部分,並向網典管理員反映,要求刪除或重建條目。
上載圖片事宜
- 鼓勵「一圖多用」:即是以一張圖片,分別於不同條目內使用。
- 不鼓勵上載過多版權圖片,以免有侵犯版權之虞。如非不得已上載版權圖片,請用「information」模版標示來源。
- 不上載任何直接牽涉與「性、個人資料」有關的資訊,以免違反香港相關法例,及遭當事人或機構控告誹謗。
- 為防止網民起底,如非公眾知名人物(包括網民在內),會將人物的樣貌、載有個人資料的物品等圖片作「馬賽克」處理。
減少撰寫和編輯條目(2014年)
有感現時於網典撰寫和編輯條目,所承受的法律風險,遠較貢獻網絡社群的知識大得多,本人決定減少撰寫和編輯條目。
這些風險包括:
- 外界對網絡社群,於社會各界的巨大潛在影響,針對網絡社群所謂「不當、違法行為」的法規日漸完善。
- 外界透過各類手段(包括修訂法律條文、採取執行指令等),有權刪除及/或阻截任何網絡社群,記載外界的負面資訊。
- 大數據 (Big Data)分析逐漸發達和低廉,能在短時間內找出於各網絡社群,刊載「不當內容」的軌跡資訊 (Log Files),作為證據。
- 外界運用可用的權勢威脅,務求剷除反對它們的網絡資訊。縱使部分網民動用「第五權」,務求抗衡外界的權勢威脅,也無濟於事。
昔日有網典編輯者提出的「正典運動」,至今似乎經已蕩然無存;我想是時候退一步海闊天空了。
寫於甲午馬年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