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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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揚言炸中聯辦事件發生於2010年6月11日,高登會員「鬼谷」在高登討論區一帖子回應中揚言要炸掉中聯辦。警方經追查拘捕一名青年。經過多月審訊後,於同年12月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並要接受心理和精神醫生的治療。

2014年3月,「鬼谷」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獲撤銷其定罪。

事件內容[]

被捕[]

高登討論區會員直豎拇指(高登會員編號:132965)發帖《實力反抗中共暴政才能救贖中國人》,詢問「香港人除咗上街遊行,得閒反吓共之外,仲有啲咩實質嘢可以打倒共狗?」,大批網民回應。其中高登會員「鬼谷」指「我哋要學猶太人炸咗中聯辦,Fire1[1];他更建議他人用汽油彈甚至C4炸藥,並教人參考製造炸彈的網頁,最終惹上官非。[2]

一些網民得知「鬼谷」被捕後為他感到不值,因為早前有香港警察在網上揚言要殺死包致金姪女,卻沒有被起訴,被網民批評選擇性執法。[3][4]

事後高登會員「腦魔二世」指「報警撚」為討論區的毒瘤,故應bam之。[5]

提堂認罪[]

11月1日,23歲陳姓網民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違公德罪,等候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精神報告等判刑。裁判官謝沈智慧指,雖然事主情緒不穩定而戲言,但現時連中學生都懂得自製炸彈,恐有人照做,其中提及有報社記者發現事主言論而向警方舉報[6]

高登討論區網民得知後,都猜測是哪一間報社記者報警。其中有人發現最早報導此事的報社為《香港文匯報[7]及《大公報》,翌日為《東方日報[8],最遲為《蘋果日報》。[9][10]

及後,東方系報章聲稱是因《東方日報》向警方查詢而揭發事件。[11]

被判12個月感化[]

2010年12月16日,陳姓網民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並要接受心理和精神醫生的治療。被告的律師求情稱,被告是雙失青年,自父親於2004年去世後便患上抑鬱症,2009年4月起向心理醫生求診。案發時因臨近父親生忌及父親節,被告憶念亡父致情緒低落;加上被告從報章認識六四事件始末,引起其關心國家。被告並非涉案討論主題「暴力反抗中共」的「樓主」(討論發起人),他僅回應網友時留言惹禍。[12]

上訴得直撤定罪[]

2014年3月,網上即時新聞突然傳出青年定罪獲撤消息,原來青年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法院終頒下判詞,指「有違公德罪」的其中一個定罪元素應要在公眾地方發生,而互聯網只是一個媒介而非地方,雖然青年行為值得譴責,但仍要裁定青年上訴得直。首席大法官馬道立亦在判詞中指,有關控罪已有350年的歷史,已追不上互聯網的時代,這類型的刑責,實應由法例去規管。另一法官霍兆剛進一步解釋,除非有黑客於機場的大型屏幕發佈令人不安的資訊、相片或言論,或是有人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於公眾地方進行此行為,該條例方適用檢控。[13]

網民對此宗「舊聞」突有新進展感驚訝,有人則認為此案可成案例,日後可無懼「報警撚」,在網上公然留言「炸中聯辦」,而以往涉及網上揚言放炸彈的案件如「時代廣」及「迪迪尼」均可翻案。有心水清網民則指出每宗案控罪、案情不盡相同,不一定可作參考。[14]

翌日,《蘋果日報》以頭條報道「高登仔終審無罪」,又引述消息指律政司已因本案暫停檢控一些相類個案。[15]

相關圖片[]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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