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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牙(BlueTooth),簡稱BT,是個人無線網絡標準之一,現時常用於電腦、手機和PDA等電子通訊設備間的作近距離資料交換。
簡介[]
藍牙最初是由手機生產商愛立信於1994年研製,最初的目的是解決各品牌手機之間未能兼容相互通訊標準的方法,並提供低功耗及低成本的無線通信技術,1998年率先推出藍牙0.7版本,不過當時依然是測試階段,使用上還未普及,其後愛立信與Sony組成Sony Ericsson公司,並將藍牙研究開發工作交給新組成的公司。到了1999年,Sony Ericsson、IBM、Intel、Nokia、Toshiba等公司一同組成SIG(Special Interest Group),一同制訂藍牙標準並正式命名為藍牙。
1999年藍牙正式推出1.0版本並開始宣傳,其後改良提升版本為1.1並納入IEEE(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標準之內,是為IEEE 802.15.1。至於現今多數售賣配備藍牙的電子產品,則是1.2版本的制式,發射與接收範圍一至十米,以球狀形式,成本不大,耗電量亦低,提供最高約1Mbps頻寬。不過藍牙與Wi-Fi是兩個不同的標準,雖然藍牙和Wi-Fi使用相同的頻率,但無論是頻寬、覆蓋範圍及成本,Wi-Fi都比藍牙為高。
在香港的使用情況[]
很多手機及手提電腦都設有藍牙裝置,例如藍牙免提耳機,年青人尤其是喜愛使用藍牙分享相片、影片,因此藍牙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方便,但同時亦帶來了隱憂。網上曾經發生多宗親熱照片或影片外洩事件,有可能是擁有者利用手機拍下多輯照片或多齣影片,然後再經藍牙傳輸到其他人的手機之內,因此在某程度上藍牙技術加速了資料或文件的傳播,流傳得更快更廣,亦增加了文件傳播的途徑。而部份打印機、數碼相機、傳真機等會設有藍牙,方便使用者利用藍牙傳輸文件,藍牙技術亦逐漸融入生活中。
由於藍牙日漸普及,開始出現手機病毒以及藍牙間諜,更供一眾網民隨意下載[1]。由於藍牙除了可快速傳閱檔案、相片,亦可以無線接駁免提裝置,因此有不少手機用戶都習慣把藍牙「長開」,有部份不法之徒就透過軟件入侵其他人的手機,進行竊取個人短訊、相片、電話簿、影片等工作,造成資料外洩等問題。警方及手機生產商亦呼籲各藍牙使用者小心處理所有藍牙通訊[2]。
命名爭議[]
一直以來BlueTooth的中文命名都有爭議,一譯藍芽,一譯藍牙,有網民在Yahoo!知識+中發問,到底是「藍芽」還是「藍牙」[3]。據說雖然愛立信公司起初打算統一命名為藍牙,但技術尚在萌芽的階段,故將Bluetooth以「藍芽」的中文譯名在台灣進行商業的註冊,故此惹來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