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位高人可以把圖放在其他host? Photobucket成日睇唔到,唔該哂!
- 其實可以直接上載到網典的,按左邊欄的Upload image/file即可,亦可選一次過上載多個的。Wildless 2008年2月20日 (三) 13:40 (UTC)
大量圖片問題[]
由於有太多的圖,令網頁load得太慢,我會把有關圖片改為上載到網典,可能要花一兩天的時間。期間請暫時不要再加資料,直到完成為止。--Tcshek 2008年6月11日 (三) 17:09 (UTC)
- 等等,我認為把題目改為「廖偉雄對白集」,內文使用文字記述其對白列表,會比較便於讀者快速理解其對白如何「百搭」。而且,在廖偉雄條目已有一些精選cap圖,我認為已經足夠。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6月12日 (四) 02:20 (UTC)
- 我建議只上載最精警及最能反映現實的對白,並配合文字記述。如果找到有關的影片,那就可以不用上載大量圖片到網典。--Tcshek 2008年6月12日 (四) 16:36 (UTC)
- 等等,閣下你「認為」的事只是閣下自己的想法,而廖偉雄對白集的使用程度之高,可用之廣亦是不容置疑的,香港網絡大典身為一個記錄香港網絡新聞,動態,風情的維基型記錄網站,如果連保留有特色或有廣泛用途的圖片,資料,免費軟件的功能也做不到,豈不是笑話嗎?所以本人認為有必要將此前的對白集全部留下,而導致連線變慢之說閣下之前已提解決方案,並非不可行。-SAKAMOTO TAIKI 2008年6月22日 (日) 11:39 (UTC)
- 很高興有其他人提出意見。如果大部分人都認為應該把那幾百張cap圖一概上載,我不會堅持。不過「保留有特色或有廣泛用途的圖片」一說,網典不是用來給大家當作免費image hosting、或用來hotlink圖像的(好似係)。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6月22日 (日) 11:49 (UTC)
- 抱歉,可能是我之前關於圖片的說話有誤會,我的意思是,香港網絡大典既然自稱是網民的百科全書,是否應容下風靡網絡,至少是高登的廖偉雄對白圖片,網典上傳圖片是有嚴格規定的,我想即使有人想利用網典作圖片儲存的空間也不易,亦因如此,為免麻煩,才把圖片先上傳而另一空間再轉而網典,作為記錄.而hotlink的問題,所有網站都存在,我想並非「部份人利用網典作hotlink以方便自己」,如果此次事件之始作俑者肯將其之前聲稱會將所有圖片上傳於網典再作記錄及像現在一樣詳盡編輯,本人是不反對的,但問題是,提出及聲稱會落實此動作之人現企圖放棄及不肯還原,希望強行佔領道德高地再從而轉移最基本的問題,「誰,負責將圖片處理好」,這是本人反對的.本人覺得此次問題並非圖片之多與少,hotlink還是不hotlink,這是可以解決的事,真正的問題是,既然沒意去處理好這些圖片,為何依然執意要破壞原有之局面,轉而導致更混亂,為何許下之承諾可以不了了之,然後去推卸負責,轉移問題?本人重申,網典應是一個集體,應記則記的香港網絡百科全書,甚至是香港網絡歷史書,而非由個人獨裁或是由一人自大的個體戶能操控,凡事必須順其意之工具,管理團隊是,非管理團隊亦是,由維基中文管理團隊轉來網典變成普通編輯戶的,也是一樣.-SAKAMOTO TAIKI 2008年8月1日 (五) 04:43 (UTC)
- 很高興有其他人提出意見。如果大部分人都認為應該把那幾百張cap圖一概上載,我不會堅持。不過「保留有特色或有廣泛用途的圖片」一說,網典不是用來給大家當作免費image hosting、或用來hotlink圖像的(好似係)。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6月22日 (日) 11:49 (UTC)
- 等等,閣下你「認為」的事只是閣下自己的想法,而廖偉雄對白集的使用程度之高,可用之廣亦是不容置疑的,香港網絡大典身為一個記錄香港網絡新聞,動態,風情的維基型記錄網站,如果連保留有特色或有廣泛用途的圖片,資料,免費軟件的功能也做不到,豈不是笑話嗎?所以本人認為有必要將此前的對白集全部留下,而導致連線變慢之說閣下之前已提解決方案,並非不可行。-SAKAMOTO TAIKI 2008年6月22日 (日) 11:39 (UTC)
但一個開POST較著名的做好準備是否需要加上呢--膠到冇朋友 2008年6月15日 (日) 06:23 (UTC)
其實我好多時都會用個D圖,你一下子remove哂,會令到想搵返d圖來用既人好唔方便。如果咁多圖令網頁load得太慢,其實可以加外部連結。
- 其實還沒有「remove晒」,只是暫時隱藏了,你可在編輯頁面中找到那些連結。而且,根據網絡常規,hotlink他人album似乎不是太好。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6月16日 (一) 11:37 (UTC)
- 個album根本係有人特登唔晌大典度upload,走去photobucket度upload,之後轉黎大典發表方便大家
我唔明白一個非管理員有咩資格去做咁大改動? 好多人都有用開果d圖既link貼圖, 如果係管理員有通知咁改link我覺得無問題, 但由一個非管理員既出位者一聲唔該del晒我覺得好有問題 --某過路人 2008年6月22日 (日) 13:15 (UTC)
- 其實是那些圖片link用一個外部連結來包括就可行了,那既解決load圖的問題,又不會刪去一些珍貴的圖片。--Tcshek 2008年6月22日 (日) 11:56 (UTC)
- 不好意思,路人,對於是不是管理員和可不可以作重大改動並沒有關係。任何人都可以編輯、改善、重寫、整理任何條目,只是管理員可以刪除條目。至於此條目出現任何爭拗或異議則不應清空及先隱藏有爭議部份,並且於討論頁商量以達至共識。這才是網典編輯的正確途徑。--不是維基人 2008年7月5日 (六) 08:00 (UTC)
- 但係某部分album有其他圖晌度好唔方便去搵,而且果d圖同燦神無關,不如搵新album去收納晒全部燦神d圖啦
請勿張貼和改善條目無關的討論[]
首先,我想回應一下,本人完全沒有刪除有關圖片的link,那些圖片的link是由 Researcher 隱藏的,根本沒有被刪除。如果有人仍然堅持說我未經你們許可而刪除圖片,我沒話可說。
現在本人給予你們的建議,就只有把有關的圖另開新album收納,之後作外連,就是如此簡單。另外,請某些人不要再做一些無恥的起底行為,以及張貼和改善條目無關的討論,希望大家能夠合作。--Tcshek 2008年7月3日 (四) 17 05 (UTC)
- 其實如果你也說出「有意人身攻擊及誣陷本人的討論,一律即刪」這樣武斷的說話,倒是讓不少正典支持者失望,至少我是一個。本來網典是有一套規則處理「人身攻擊」,只要按照程序來做,我相信沒多少人反對。但是現在這樣一說,彷彿當作自己是萬能的主,頁面的內容就只能給某一個人來決定,這樣的風氣的確不好。也非常打擊想平衡各人意見的人的努力。
我不希望見到編輯衝突,但我希望Tcshek自己先冷靜一下。就算冷靜不了,要打架也好,要維護尊嚴也好,請在網典以外的地方進行。--疾風綾希 2008年7月3日 (四) 17:27 (UTC)
- 多謝你的意見,其實本人並無意限制言論自由,但容忍都有限度,本人對於此事受到很大的傷害,故不能以客觀的心態表達意見。本人會尊重各位的意見,但和改善條目無關的討論,本人是不會接受的。對於本人在2008年7月3日 (四) 17:05 時失言,本人在此致歉。--Tcshek 2008年7月4日 (五) 01:45 (UTC)
- 我已向一些關注此條目的人士交代過幾次,但他們是盲的,我也覺得很遺憾。另外又提過,如果覺得我做得不好的話,就由他(們)接手來管理,可惜又是無人理會。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7月4日 (五) 02:26 (UTC)
- 本人已經發出澄清啟事,希望會部分高登人看了之後,可以停止對本人的攻擊。本人已經因此而不幸被起底,我不想因為這個條目,影響本人的編輯方針。我已經沒辦法把本條目改善,都是由他(們)決定改善方法,本人不想再被人批評為獨裁主義者。--Tcshek 2008年7月4日 (五) 03:39 (UTC)
真相大白[]
我看過所有編輯歷史、討論,整件事重點是在兩個人身上,Tcshek和Researcher以及219.79.255.228、219.79.105.217和61.244.148.202的編輯上。首先要說明,Tcshek和Researcher並沒有刪除任何圖片,只是打算替圖片加上<gallery>這個動作,這個動作是維基化及優化網頁執行速度,再加上當中並沒有發表過任何有關高登及廖偉雄的言論(日誌另計),所以先進行準備工作,先隱藏圖片並加上{{inuse}}這個模版,不過卻有匿名寫手不察歷史以及無視模版。61.244.148.202首先於Tcshek進行維基化動作前去除模版及重新將所有圖片反操作,其後Tcshek完成了維基化後再由219.79.255.228刪走所有圖片。當Researcher再一次回復原狀後,前前後後出現不少編輯戰,故此今次真正的元兇就是該些匿名編輯者身上。不過Tcshek和Researcher都有責任,在未有達成共識的情況便進行編輯,既然有人提出異議,應當討論後再作定論。
至於其後Tcshek任何討論有什麼失言的地方與這次編輯問題無關。很明顯,從編輯歷史中Tcshek並沒有發表任何反高登言論,亦沒有作出任何破壞,並且提出將部份圖片都上載到網典,這個做法並無不妥。對於有人打算將所有圖片都上載到網典,網典是網絡儲存器嗎?不是,反而有另幾名寫手建議上載到其他免費album然後將link貼到網典的做法我就認為比較好,一來可以將所有圖片都展示出來,二來可以減低網典的負荷、增加網典的速度。
還有的就是,任何編輯理論上是無義務通知任何人,不過如果是有心都可以在討論頁提出達成共識後再編輯。因此,如果有任何編輯衝突,應該先在討論頁商量達至共識及隱藏有爭議部份,不應清空條目或破壞條目等行為。
--不是維基人 2008年7月12日 (六) 07: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