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條目內容爭議討論部分[]

本人強烈懷疑本條目被259D本人修改過。有關HKBMF惡行的內容全被刪去,被改為一句「HKTBF 已取代 HKBMF」,請管理員處理 3AD17 2009年10月18日 (日) 09:15 (UTC)


http://www.hkmm2.net/forum/viewtopic.php?f=23&p=33629&sid=1abd28be8c23bf9acbfa897d95833ce2#p33629

may be is him


請在歷史頁中尋找尚未被259D修改過的版本然後將其恢復。--川崎向日 2009年10月19日 (一) 12:02 (UTC)


本人要求編寫本文,但因最近259D的破壞,因而無法編輯 。--正確的路 2009年11月8日 (日) 06:02 (UTC)

應該話連13M果個Post都要!-416x417 2009年11月8日 (日) 10:04 (UTC)

13M果個可以唔洗,因為佢身份特殊,有259D扮,但係真係有一位網友叫13MGU7109,就係HKMM2果個,o雀仔o就都係259d扮,不過13M就無故牽涉到 。--正確的路 2009年11月8日 (日) 06:27 (UTC)

Oh 真係 ?! (:funk:) --416x417 2009年11月8日 (日) 10:47 (UTC)

小弟同佢經常係觀塘道近啟業影相,相信其人格絕非如此 。--正確的路 2009年11月8日 (日) 07:21 (UTC)

o雀仔o 不是本人分身,本人是沒有分身,再誹謗者送官究治--259D 2009年11月18日 (三) 12:43 (UTC)

死啦死啦,好不安呀!請問你扮夠報警撚未呀? --CNR4806 2009年11月19日 (四) 10:41 (UTC)

417哥哥好野呀. PS. 259D當然未扮夠報警撚。 -- MM3327

259D..This is your warning.--MM3327

唉... 259D又來倒亂啦 .. :( 416x417 2009年11月23日 (一) 13:15 (UTC)

好失望, 希望網典可以BAN 259D 呢個報警撚 --MM3327

55, 一齊回退啦!416x417 2009年11月23日 (一) 13:17 (UTC)

我會繼續幫你既417!--MM3327

Thx 416x417 2009年11月23日 (一) 13:20 (UTC)

不停Delete HKTBF既段落中 =.= --MM3327

係囉...

頂呢個259D不停係到煩撚住 :o) --MM3327

呢個條目交比你啦S3BL417! (我入GAME玩老闆-.-)--MM3327

唔該大家唔好清版... 多謝... 。--正確的路 2009年11月23日 (一) 21:48 (UTC)

好, 不過都希望你可以幫手改翻259D寫個D HKTBF已去新壇 等等廣告既野。--MM3327

搵鬼去佢廢壇咩.... 不過我會照改 -正確的路 2009年11月23日 (一) 21:48 (UTC)

--259D 2009年11月23日 (一) 13:55 (UTC)

Thanks there! --MM3327

259D你大我呀? 事實係點你要知道,唔係話下下使皇氣就會令人屈服 ASV62 2009年11月23日 (一) 16:32 (UTC)

好啦,我希望大家可以認真討論下,希望大家可以達成共識。

請259D兄唔好再清版啦,你真係好無聊囉 .... 你又唔承認你的錯誤,只懂得扭曲事實。 比人改返正題你又唔憤氣,仲發脾氣咁打左N咁多個final warning(你唔好唔認呀,我有圖做證) 我好希望你唔好再發細路仔脾氣囉,承認你的錯誤。 - 416x417 2009年11月24日 (二) 04:10 (UTC)

關於有關條目爭議的回應[]

為免混亂,我已經給以上的討論加了章節名稱,希望大家見諒。現在的259D條目中立性真的很有問題,內容很亂,與其大家一直在吵,不如討論一下如何組織259D條目的內容吧。--湯米‧提思 2009年11月23日 (一) 14:07 (UTC)


已經刪除部份有批鬥性的字眼。--川崎向日 2009年11月24日 (二) 11:08 (UTC)

請各位按照網典格式編寫[]

經過本人勸告,仍然發現有編輯者未根據格式編寫,不是我偏幫259D,而是你們用詞上的確有問題,本人稍後將會開始修改本頁直到所有帶主觀和侮辱性的詞語都被刪除為止。--川崎向日 2009年11月24日 (二) 11:01 (UTC)

另外,嚴重要求259D停止河蟹自己的衰野,講完。--川崎向日 2009年11月24日 (二) 11:01 (UTC)

謝川崎向日協助修訂條目,亦有望259D能停止作出河蟹及嚴重淆底行為 。--用戶:正確的路 2009年11月24日 (二) 11:01 (UTC)

真係唔該哂 - 416x417 2009年11月24日 (二) 11:09 (UTC)

搞定??--MM3327

Yes. 416x417 2009年11月24日 (二) 12:30 (UTC)

So good! --MM3327

靠,誰又增加了最下面那段!?--川崎向日 2009年11月24日 (二) 13:17 (UTC)

又係果d IP用戶 \ / 416x417

又係 259D (o: ? --MM3327

我覺得大家應該好好「重組案情」,因為連我這個旁外人也不知道259D兄之前和你們有何瓜葛。我相信事實會說話,有如此多的「證人」,事件應該會水落石出。--湯米‧提思 2009年11月24日 (二) 13:47 (UTC)
補充一下,「清版事件」一段中出現了錯字,是「撤回」,不是「撒回」。另外「網民對這人的評價」一段的描述很空洞,究竟「多位網民」是指甚麼網民?「259D這個巴敗的智商和2歲的小朋友沒有分別,而且這人經常被人串,串不起就潛水被多位網民稱為專業小朋友」一句,既口語化又主觀,又沒有解釋支持,難怪259D兄會「發爛渣」了──究竟「這人」為何經常被奚落?另一方面,要批評他不是不行,不過用字可否禮貌一點?更何況用侮辱字句描述人物並不是正典運動所提倡的行為。--湯米‧提思 2009年11月24日 (二) 13:57 (UTC)


全保護左[]

好啦,大家可以回退啦! --MM3327

Thx God ! --416x417 2009年11月25日 (三) 10:12 (UTC)

但係加唔到佢喺LWSDC俾人ban一事喎而家... MP8222@107 2009年12月4日 (五) 14:10 (UTC)

呢個由佢啦~ -HE8222@98D 2009年12月4日 (五) 14:11 (UTC)

係喎, 有條目(朗匯綜合討論中心)都有講 MP8222@107 2009年12月4日 (五) 14:21 (UTC)

XD -HE8222@98D 2009年12月4日 (五) 14:30 (UTC)

該他死啦xd--MM3327

各位,有什麼希望加添的,可以先在討論版編輯,然後再向管理員說。 --Ydog 2009年12月5日 (六) 01:42 (UTC)

本條目必須修改之處[]

1.網民對這人的評價 誰又多手加上這評價?

2010/04/14[]

又發咩癲呀...? 又想河蟹自己?煩唔煩D呀...--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2:51 (UTC)

請停止 edit war[]

本條目正確性仍存爭議,請停止 edit war--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3:10 (UTC)

咩爭議呀? 冇人想爭議播--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3:11 (UTC)

入面有以下錯處或沒證據

  • 1. 此人也有一個好友,名為alan0108..... ---沒證據
  • 2. HKBMF

此外259D又以為用封IP作威脅就可以平息反對者的狂轟濫炸 - 不正確

NX204(即SoUk~Forever)明確表明不允許259D繼續在HKTBF使用原為其創作的HKBMF的版規,259D不但不理會,反而刪文毀滅證據。 - 不正確

   本人為條目所寫的 Souk~Forever , 本人嚴正聲明 本人沒有借出任何版規, 而且本人有 Keep 低係你個虧壇入面個 Post 既圖 , 如果要可以問我要架死膠人
    • 原來都都仲有HKTBF d圖係到--417 2010年4月15日 (四) 09:59 (UTC)
  我有 keep 低呀 xdd
  • 3. HKTBF

而259D聲稱HKTBF已建立在收費伺服器,唯可信性受質疑。 - 沒證據

  • 4. 清版事件

其後259D更變本加厲 --- 變本加厲非正確用詞--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3:25 (UTC)

等我搵證據呀,你唔好亂咁洗版,如果唔係更加覺得你好想河蟹--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3:29 (UTC)

呢度冇人想edit war[]

唔該主人翁唔好一廂情願咁亂加模板,根本你唔加就會冇edit war--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3:35 (UTC)

但現在開始 war wo--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3:37 (UTC)

唔好意思囉,亂加模板播你--2010年4月14日 (三) 13:38 (UTC)

無亂加模板,和你未 sign--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3:39 (UTC)

都係你亂加模板,先會有edit war發生,仲唔明?--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3:40 (UTC)

都係你亂del模板,先會有edit war發生,仲唔明?--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3:46 (UTC)

係你亂加先咁囉--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3:47 (UTC)

係你亂del先咁囉--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3:54 (UTC)

係你亂加先咁囉--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3:47 (UTC)

好停 la--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3:57 (UTC)

你都係--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3:58 (UTC)

不如你停手先,我們在這商討一下先 la--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4:01 (UTC)

淆?--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4:02 (UTC)

這淆字已露你真面目--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4:05 (UTC)

--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4:06 (UTC)

各位「膠膠人」我唔同你地一齊膠,因為「膠膠人」不襯我,bye!!--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4:12 (UTC)

五十步笑百步--417 2010年4月14日 (三) 14:13 (UTC)

笑 la HAHAHA!!!--259D 2010年4月14日 (三) 14:20 (UTC)

這HAHAHAHA字已露你真面目--2010年4月14日 (三) 14:20 (UTC)

懷疑259D又想河蟹佢既罪[]

259D歷史
除了final warning外,果D佢又改...放圖都唔得?[sosad] --417 2010年4月15日 (四) 11:45 (UTC)

259D河蟹自己既罪,小學雞行為^^-- PB7064 2010年4月15日 (四)

有關人士已經將此條目之事件放至「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頁面中,請各位注意。-- MP8222 @ 107 2010年4月15日 (四) 12:12 (UTC)

我都唔再撒回啦..個final warning 咪益佢咁囉。--417 2010年4月15日 (四) 12:14 (UTC)

已經要求管理員關注事件。--川崎向日 2010年4月15日 (四) 12:54 (UTC)

其實可不可以暫時把這個頁面保護?因為沒有保護後又有IP用戶清空頁面
建議先禁止IP及新用戶編輯,並同時盡快處理是否禁制259D(網典用戶)編輯
(這個我覺得比較急切,不然又被他或其他"朋友"破壞便偏離保護原意)
在這段時間內可以讓編緝者決定吧哪些資料放在頁面內
也可給予259D機會辯解,讓大家看看他的"辯駁"理由,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以上純為個人小小見解
Link Hyrule 2010年4月15日 (四) 13:36 (UTC)

給條目當事人及參與編輯戰的人的話[]

參與編輯戰的寫手,可否停止一下,好好休息一下呢?

「259D」條目屢次出現編輯戰,但條目保護過後,不久又再有編輯戰。而編輯戰的成因,來來去去只是條目當事人煽動編輯戰,借編輯戰製造事端,這樣不文明的行為,絕對有違正典運動的方針。

正典運動之所以會出現,就是為瞭解決這些涉及小糾紛之條目的問題。「259D」條目的描述,很明顯是一場小糾紛,參與糾紛的網民編輯的條目,內容流於主觀言論,用字趨向批鬥,試問又怎可能不令條目中的當事人不清空條目呢?

網典直到現在都不能正典,就是因為多了這些小糾紛,多了這些小朋友爭吵式的罵戰。為什麼會有人覺得網典是萬能,甚麼小糾紛及爭執都可以解決呢?

人物條目應以事實根據為主,而不是捏造事實,如果條目中有關當事人的描述是有問題的話,為何不去先行討論呢?而條目的當事人「259D」,你自問有否做過你自己條目中描述的事呢?請不要一刀切抹煞其他「旁觀者」的貢獻,「旁觀者」是事件中的目擊證人,更何況有圖、有證據,既然有錯,為何又不承認呢?

私人恩怨是條目的殺手,把私人恩怨帶入網典,只是把問題帶入網典。都是老套的說一句,私人恩怨應該私下解決,為何要交由其他人去解決你們的私人恩怨呢?更何況網典也不能解決你們的私人恩怨,這個道理我也不想再重覆,相信大家應該會明白。

至於描寫有關條目的原作者,把小糾紛放上網典,對事件沒有任何幫助,當然我不是想原作者刪除條目中描述當事人的事件,只要是有關事件是可查證的,就可以收錄,而網典的角色就是如實記錄事件,而不是把網典視為小糾紛的法庭。

大家要明白一樣東西,網典不是法庭,不會為任何小糾紛作任何評價,評價是來自條目的讀者,而不是寫手本身。今次「259D」條目的編輯戰,扼殺其他貢獻者的成果,那是正典運動不容許的行為。我很衷心希望大家在編輯「259D」條目前,求同存異,不要製造更多深層次矛盾,共識是解決爭議的良藥,希望大家看完這篇留言之後,會有所啟示吧。--湯米‧提思 2010年4月15日 (四) 13:34 (UTC)

TC兄其實無需為了這些"小事"(其實也不小...)而勞氣,歸根究底也只是一個/一些人對於自己在網上做了錯事後被評論而不滿。他們只在乎一個不知為何只代表自己的數字和字母表面的風光,卻看不到背後所含有的意義。
旁觀者清,我實在不明白為何一個人會為"259D"一詞會引起這麼大的風波,難道網絡上的虛名真的這麼重要嗎?如果259D--或者以這編號作為自稱的那個人--真的認為一組不屬於自己的編號是那麼重要的話,看來我只能概嘆自己已和時代脫節了。現實不像網絡,絕對不是亂按數個鍵便可把自己所作所為清除,如果你認為自己在現實世界中真的可以這樣輕易洗底的話,當你在年少時犯錯、長大後發現自食其果時,別說沒有人提醒過你
至於其他編緝者,我並非認為您們的貢獻沒有用,畢竟沒有您們便沒有網典的繁盛,但與其和這些小朋友一般見識,倒不如集中改善網典其他更有價值的條目;現在259D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去做一些對己對人都無益的事,如果他能從這次事件中汲取教訓,知道覆水難收的道理,那當然是最好,但他沒有自知之明,誰也阻不了他。放手不管,得不到教訓的、日後在社會做事時撞板的不是各位盡責的編緝者,而是一個連網絡和現實也分不清的井底之蛙。
畢竟我在網典中並非很長時間,連球場的草也未踏遍,實在沒有資格當球評家,但作為一個對網典有厚望的網民,我實在不希望因為區區一個小條目而弄得大家不高興。任何人要回退、要破壞這個小條目的話,由他吧,反正得不到教訓、在長大後吃虧的不是您們
Link Hyrule 2010年4月15日 (四) 14:06 (UTC)

以下言論是我諮詢lawyer意見後:

如果曾經作不正確指控的人士於 48 hr 不道歉,本人不排除採取行動

--259D 2010年4月16日 (五) 08:10 (UTC)

大家都 calm down 先, 正所謂 think before you act, 大家都要冷靜--5201314 2010年4月16日 (五) 08:22 (UTC)

259D,唔好再扮正義撚,你已經多番恐嚇網友要訴諸法律,這招已經唔Works。你夠膽就去落Charge,不過律政司受唔受就係另一回事。--川崎向日 2010年4月16日 (五) 09:28 (UTC)

259D,你句野d文法錯鬼哂..咩48 hr 呀? 48 之後個hour係要加s嫁~估唔到你個lawyer D英文咁勁囉xd--417 2010年4月16日 (五) 10:13 (UTC)

259D , 你自己係咁就認咗佢 , 你唔可以控制網民對你嘅評價 , 你係到咁加嘢根本係於事無補 , 只會俾人覺得你係個小朋友。另外 , 你唔好再係到問咩 lawyer 嘅意見 , 哂氣啦你 , 你可以採取咩行動 ? 你諗下自己做咗乜嘢先好出聲 ! 講一推毫無道理嘅嘢 , 不知所謂 !--MJ8161 2010年4月16日 (五) 10:36 (UTC)

259D,告我啦~嘻嘻嘻~XP--用戶:win173d

259D , 你不如出少句聲啦 , 郁d少少事就報警撚 , 你咁樣吾掂ga--HC2110 2010年4月16日 (五) 11:19 (UTC)

259D,仲唔快D告我?淆底!?唉...--win173d

小弟之意見:我覺得有人敢在網上作出一些令人討論會之行為,但不敢被其他人把事實放在一個公開的網站上。首先,這是不是一個不能承擔後果的人?第二,如果他不想被其他人放自己的「豐功偉績」到一個公開的網站,起初為何要做這些事?第三,如果當一個人在不夠別人爭論的情況下,每次都利用警方作盾牌,是否一個「正義的人」呢?最後,有人不斷把條目中部份資料刪去,既浪費時間,又浪費網絡資源,是否應該收手呢?另外小弟建議管理員應盡快依照某人之方法,把「壞人」處罰呢?-- MP8222 @ 107 2010年4月16日 (五) 11:41 (UTC)

請win173d冷靜,不要挑撥離間。--川崎向日 2010年4月16日 (五) 11:54 (UTC)

259D,唔好再話你個分身JW1766無搞屎棍,唔好當編輯記錄無到好wor--川崎向日 2010年4月16日 (五) 12:23 (UTC)

請大家冷靜D .. --417 2010年4月16日 (五) 12:24 (UTC)
對於「259D」的行為,我只可以回應的是,本人只是說出事實,是不能構成任何指控及誹謗的。對個別人士身份的置疑、對個別行動企圖的分析、以及第三者對個別人士或事情的看法等,都不應算作誹謗或惡意攻擊。為此,訴諸法律威脅對解決問題並沒有任何幫助。
動輒用法律去「兇」人,可以解決問題嗎?「259D」如果真的問心無愧,為何他要悄悄清空內容而不作解釋?好了,今次「259D」訴諸法律威脅,是不是因為知道別人道出事實,作賊心虛,覺得自己不夠別人講,所以便做出如此的行為呢?以上所說的,只是本人之個人觀點,不構成任何誹謗或惡意攻擊。用心理分析一個人沒有罪吧?!--湯米‧提思 2010年4月16日 (五) 14:18 (UTC)
有人覺得利用法律才可嚇退一些對自己不滿的人,可惜他的招數來來去去都只是有這一招。任他胡亂「玩耍」吧,說不定最後要由高登人出馬。-- MP8222 @ 107 2010年4月16日 (五) 14:22 (UTC)
不要叫起底組出馬,否則我們有機會被控訴,變成「理在259D」。由他吧,由他胡亂吧。--417 2010年4月16日 (五) 14:25 (UTC)

有關編輯戰16/4部份的爭議[]

對於259D不斷回退,我有一點要澄清: 有關編輯戰(抱歉,原來我一直打錯"輯"字orz)的定義,網典清楚解釋為兩位或多位作者就一個問題無法達成協議,因此不斷地互相刪改對方的編輯內容
就以上定義而言,259D對於JW4166是否自己的分身一點,意見的確與數名編輯者(包括KeroChuSP19008222匿名用戶AChingyingtiktau---即本人416x417)不同。
再根據香港網絡大典:編輯戰,『有意識且持久的編輯戰是被視為對香港網絡大典的破壞。新用戶可能不知香港網絡大典反對編輯戰,但當用戶被通知上述訊息後,亦堅持與別人打編輯戰,則屬「有意識」地破壞,編輯戰雙方均應受警告或封禁。「持久」一般指兩輪或以上的編輯戰。』在上述的用戶中,259DKeroChuSP1900Chingyingtiktau416x417均曾作出兩次或以上的修改(連續修改視作一次,8222近三次修改未有牽涉有關部份,不計算在內),因此,以網典的標準而言,「259D及數名其他用戶再次在此條目進行編輯戰」一句的確是事實。至於使用「再次」一詞的原因,請看之前一段,我不在此重覆。
因此,259D刪去的其實是事實(以網典的定義而言),請你不要再刪去有關字句。
Link Hyrule 2010年4月16日 (五) 14:19 (UTC)

我覺得有人只會當上述句子為笑話。他仍會我行我素,繼續除去一些對自己不利的消息。-- MP8222 @ 107 2010年4月16日 (五) 14:24 (UTC)
希望管理員會正視本信息,盡快封禁該會員。--417 2010年4月16日 (五) 14:29 (UTC)
他會否我行我素也好,這些形式上的功夫也要做足,免得他又有藉口去亂改條目。Link Hyrule 2010年4月16日 (五) 14:32 (UTC)

為何需強調 259D???--259D 2010年4月16日 (五) 14:41 (UTC)

這種河蟹方式是沒用的,證據已放在眼前,無需要這麼多藉口;收手吧。--417 2010年4月16日 (五) 14:48 (UTC)

i repeat: 為何需強調 259D???--259D 2010年4月16日 (五) 14:54 (UTC)

因為這是事實。-- MP8222 @ 107 2010年4月17日 (六) 09:27 (UTC)

ok, fine。你咁想河蟹,我不管你了。--417 2010年4月16日 (五) 14:57 (UTC)

就憑「有意識且持久的編輯戰是被視為對香港網絡大典的破壞」這點,「259D」已經完全符合被封禁的條件。看來管理員是時候表決了。--湯米‧提思 2010年4月16日 (五) 16:38 (UTC)
259D , 你長期以嚟嘅編輯戰 , 你自已唔覺得累架咩 ? --Avbw33 2010年4月17日 (六) 11:28 (UTC)
大家可以停啦,此條目已被封了--win173d2010年4月17日 (六) 19:47 (UTC)

259D新動態[]

現時259D已經轉戰香港巴士大典,如果條目「259D」有機會解封的話,請有心人助加入,謝!-- MP8222 @ 107 2010年5月20日 (四) 14:12 (UTC)

解封左。請各位於evchk及ebthk雙管齊下,打擊259D,謝!--AMN35@ 62X

解封在何方?--LL2812 @ 詩義S3BL417特見) 2010年9月18日 (六) 01:4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