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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有人想洗底,不過坦白一句,越想洗底只會令人更有興趣研究佢d醜事,反而會畀人越寫越多。--B仔涼粉 2009年2月14日 (六) 10:46 (UTC)
- 吹水旼想洗底是沒有問題,只要今後不要再犯相同錯誤便可以,但是他絕不可以借隱藏或淡化自己的過往來洗底。--Nukia 2009年2月16日
提供部分前後版本的比較:
- 內容全被刪除
- 內容被略化及重寫
- 內容全被刪除
- 前:然而,「JackyCheung」在維基百科聲稱使用分身是「手法低劣」和「在Yahoo!知識+這種人會被恥笑一生,永無翻身之日」,但「JackyCheung」在Yahoo!知識+中也曾利用分身作出造票和子文式作弊的舉動,詳情可看JackyCheung造票和JackyCheung子文式作弊,他這種行為可說是雙重標準。
- 後:--
- 內容被略化及重寫
- 內容全被刪除
- 前:(有相關條目這一段的資料)
- 後:--
不宜加入過多負面評語[]
有些名詞必須來源才能加入,請勿加入過多負面評價名詞,以及加強參考資料的運用。--吹水旼 2009年2月14日 (六) 15:01 (UTC)
- 劣行並非百科用語,應改為爭議等詞語。
我看不過眼了Johnng 2009年2月14日 (六) 15:34 (UTC)
- 為什麼完全回退了我的編輯,我的編輯有根有據,你的編輯來源不明,而且有原創研究--吹水旼 2009年2月15日 (日) 02:50 (UTC)
- 我不是指他--吹水旼 2009年2月15日 (日) 10:51 (UTC)
吹水旼的負面評語[]
吹水旼你能否解釋你為何持有雙重標準?請看看由吹水旼一手創建的Msuker (Msuker與JALK是有私仇的):
本次討論,Msuker被引來多次批評,其中會員百楽兎因不敵他的「絕技」<ref>可見於特點--吵架篇</ref>,發表以下言論後脫離討論。
如果連「劣行並非百科用語,應改為爭議等詞語。」請問吹水旼為何要用「因不敵他的『絕技』」及「特點--吵架篇」等用語?--Nukia 2009年2月16日
- 可見下面之解釋,歡迎修正--吹水旼 2009年2月17日 (二) 09:19 (UTC)
回退惡意編輯[]
網典會員Comeon 故意刪除一句「不過,在之後的條目,JALK所編輯的條目似乎有所改進,此人曾撰寫三篇特色條目。」 明顯看得出其目的,希望寫衰這條目的人物,我對此不認同--吹水旼 2009年2月15日 (日) 02:52 (UTC)
- 因為你在上文已提及了,就是撰寫特色條目一段[2],你認為還要再提嗎?而且文章時空交錯,有點混亂,你編輯這三篇特色條目不是有的在之前發生嗎?--Comeon 2009年2月15日 (日) 06:23 (UTC)
從編輯可見,有人故意誇大部分用語,但這已經不符合百科(或事典)的目的,而且,什麼刪除84.40%內容明顯是「原創研究」,若不欲再進行此行為,請到維基百科參閱--吹水旼 2009年2月15日 (日) 02:59 (UTC)
- 啊!看看這個在2008年10月8日 (三) 12:52所做的修訂版本(「JALK」修改前後比較),條目是由「29,028字節」大幅下降至「4,528字節」,所以便是刪除了84.40%的內容。
- 刪除的內容有(只列出第二級標題/章節):「雅虎知識的基本運作方式」、「等級列表」、「各地的知識+現況」、「違規」、「與Wiki、論壇的比較」、「違規現象」、「Ask the Planet」。
- 而閣下列出的「知識長列表」、「負評大戰」(參看[3])並不是任何章節或分章節(參看下圖),請問你這兩個名稱是在哪兒來的?
- 為何在列出這兩個的同時,又不列出以上全被刪去的章節呢?本人覺得寫了「實際上刪了多少字節」和「列出被刪去的章節」,更能準確反映究竟刪了什麼內容,讓觀眾明白,你不認同嗎?
- 最後,個人意見,我覺得你大幅刪內容前應與人討論,一句「原創研究」便大刪特刪,好像太不尊重人家的貢獻。--Comeon 2009年2月15日 (日) 06:23 (UTC)
- 已修正--吹水旼 2009年2月15日 (日) 10:48 (UTC)
- 好幾位會員的言論過激而不中立,請嘗試中立化,否則可先在討論頁大致寫下內容,再嘗試改寫。--吹水旼 2009年2月15日 (日) 03:00 (UTC)
- 如果內容沒有來源,我將會刪除--吹水旼 2009年2月15日 (日) 03:02 (UTC)
吹水旼你能否解釋你為何持有雙重標準?請看看由吹水旼一手創建的Msuker (Msuker與JALK是有私仇的):
- 特點
以下內容總合以上,可供查證,不是原創研究。
- 條目篇
- 專門創建極短小條目,不理會外語名字
- 不以正確格式撰寫條目
- 撰寫條目未有添加任何參考資料
- 吵架篇
- 當受到批評時,以方針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來恐嚇其他會員
- 同上情況,他會故意指出其他會員的言論離題,希望避開別人對他的善意批評
- 使用一大段冗長但論點不多的文字來回應,希望讓其他會員卻步
- 永遠認為自己是做對的,若被勸告,絕不會作出反省,反而鑽牛角尖不斷嘗試證明自己沒有做錯。
吹水旼,請解釋以上每一點綜合的根據!--Nukia 2009年2月16日
- 基本上任何編輯所寫的內容都會有主觀/謬誤,所以,"校對","修正"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會員都有權利/責任修正內容--吹水旼 2009年2月17日 (二) 09:18 (UTC)
對於編輯維基,我個人覺得[]
無料寫就唔好參與,用翻譯機亂咁譯題目就不如唔好譯。自問自己大學畢業都唔多夠料去寫維基,都唔明點解一大班中學生自己料子有限卻樂此不疲,仲嘈晒大交。真係唔明呢班人諗咩。 Ydog 2009年2月17日 (二) 09:51 (UTC)
- 絕對同意,不過個人認為和本條目無關,如在條目添上相關內容,可能會犯上原創研究--吹水旼 2009年2月17日 (二) 10:17 (UTC)
- 我只是在討論區申述個人意見, 咁多年啦, jacky仔都應該大個仔了, 其實有時應該想想唔好做咁多細路野惹火頭. 讀書讀得好, 就自然有人認同, 用翻譯器先亂答知識+ 題目, 後亂翻譯維基條文, 真係唔知佢為咩. Ydog 2009年2月18日 (三) 09:33 (UTC)
218.103.33.164係我[]
頭先唔好意思,吾記得log in先去編輯,218.103.33.164 呢個ip係我。--B仔涼粉 2009年2月17日 (二) 10:19 (UTC)
警告[]
請勿添加以偏蓋全的資料,一句句子就指出他中英夾雜,根本不公平。--吹水旼 2009年2月18日 (三) 08:57 (UTC)
- 以前也好像出現過「一次爆粗不算爆粗」的類似論調. Ydog 2009年2月18日 (三) 09:36 (UTC)
- 痛恨容祖兒也能造文章,根本不公平,還不是批鬥是什麼?--吹水旼 2009年2月18日 (三) 08:59 (UTC)
- 個人認為這只是網絡紀實, 公開寫得出痛恨容祖兒就應該唔怕畀人記低. 不過據知, JALK也熱愛謝安琪, 其實也可記下. Ydog 2009年2月18日 (三) 09:36 (UTC)
- 咁都要警告??? 唔係下??? 我照事實寫之嗎,你話我作野就話o者,而家係我根據佢history寫,有證有據o加.....
- 如果有證據寫人都要比人警告,咁明明有證據但亂咁投訴果d又點計???--B仔涼粉 2009年2月18日 (三) 09:59 (UTC)
- 我已經觀察過雙方的編輯很久了。我認為標題"中英夾雜"和內文的內容實在有誤導之嫌。始終JALK這句於自述裡頭寫的,而且當時也未活躍(好似係)所以甘寫好似有點不公平--Johnng 2009年2月18日 (三) 12:32 (UTC)
- 另外,有關容祖兒那裡,我認為只是小事一樁,要寫可以於一段寫曬,不用開新段。中英夾雜那裡也一樣,其實這好正常,根本沒有記下的需要,這句而家係我根據佢history寫也是中英夾雜的。--Johnng 2009年2月18日 (三) 12:40 (UTC)
我的看法[]
整體來說,我認為此條目的主角的確被一些人針對,"吹水旼"的編輯也算合理,但我建議吹水旼應先嘗試"中立化"資料,而非直接刪除,因為新加入的內容也含有來源,為什麼不先consider一下?--Johnng 2009年2月18日 (三) 12:40 (UTC)
- 我原本的理念是,先保護這兒所有人加入的內容,完成後在這兒討論有什麼問題,哪個要刪除等,有共識才行動,但此人本身有嚴重利益衝突 (自己寫自己已經不對),只照自己的個人意願行事,硬要刪除了人家的內容後才加入自己的內容,還將內容調上調下,懷疑是想讓外人難以看清他修改的內容,方便他暗中刪除最不利的來源資料,又要人家取得他的批准才能加入內容,這個條目是他控制嗎?
- 他將內容調上調下後,其實他已暗中刪除了有來源的內容,又靜靜地刪除人家的來源連結,連名字順道也修改一番,故意寫錯名字,重施桐山和雄改寫為桐山狗雄等的把戲,如此小朋友的編輯模式,真不明他用意何在。
- 請你先看他的編輯歷史,我不計近日新加的二則內容,回帶至2009年2月15日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0:52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4,655位元組)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01:18 Comeon (對話 | 貢獻) 小 (10,995位元組)
- 一句「內容沒有來源」刪除超過一半內容,又重施知識+一句「原創研究」刪除八成半內容的把戲,把戲在於借故一小部分的問題便順道刪除他不想看到的內容,或對條目進行破壞。--Nukia 2009年2月18日 (三) 16:36 (UTC)
再次要求吹水旼出來解釋[]
請出來到社區解釋,未消除疑團強烈建呼籲你不要再插手,當然這個條目的原編輯也應停手,讓第三者介入幫忙。
我只是要求你在未有共識前不要再出手刪文,只以你的意見行事,你會同意嗎?
在未清所有疑團及未有共識前請不要再出手,否則只會見到你的司馬昭之心。
疑點一[]
吹水旼在頁面中先說:「如果內容沒有來源,我將會刪除--吹水旼 2009年2月15日 (日) 03:02 (UTC) 」[4]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6日 (一) 23:05 Nukia (對話 | 貢獻) 小 (9,969位元組) (修正錯誤)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6日 (一) 23:03 Nukia (對話 | 貢獻) (9,976位元組) (回復至之前的版本,但我已加入了你新加的內容,另外我已要求第三方介入,請你不要再編輯,因為你涉及利益衝突,讓第三方解決這次編輯戰)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8:50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5,435位元組)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1:14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5,245位元組) (→爭執)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1:12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5,271位元組) (→參考)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1:09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5,280位元組) (→維基百科之Yahoo!知識+條目)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1:04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4,896位元組)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0:52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4,655位元組)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01:18 Comeon (對話 | 貢獻) 小 (10,995位元組)
2009年2月15日 (日) 03:02 (UTC)留意,2009年2月15日 (日) 10:52就出動大刪文,很難不令人懷疑他只是想快刀斬亂麻,不過這一點也不是重點,重點是他以「內容沒有來源」為名,刪除他不想看到「有來源的內容」為實。吹水旼,如果你有膽就請逐點解釋為何要這樣編輯:
疑點二至六[]
- 內容全被刪除
- 內容被略化及重寫 (請留意,吹水旼修改後的內容來源連結被刪除了)
- 內容全被刪除
- 前:然而,「JackyCheung」在維基百科聲稱使用分身是「手法低劣」和「在Yahoo!知識+這種人會被恥笑一生,永無翻身之日」,但「JackyCheung」在Yahoo!知識+中也曾利用分身作出造票和子文式作弊的舉動,詳情可看JackyCheung造票和JackyCheung子文式作弊,他這種行為可說是雙重標準。
- 後:--
- 內容被略化及重寫
- 內容全被刪除
- 前:(==相關條目==這一部分的資料)
- 後:--
吹水旼,請解釋為何一方面說「如果內容沒有來源,我將會刪除」,另一方面卻暗中刪除人家的來源連結和打退「有來源的內容」。請逐點解釋,不要含糊其詞。
疑點七[]
另外,你說過「請停止批鬥 並加入你所增加的內容」,請吹水旼出來解釋「我所增加的內容」在哪兒。
疑點八[]
另外你為何要創建「Msuker」 (JALK的仇人)條目和寫上全沒來源的內容?[5]
==特點== 以下內容總合以上,可供查證,不是原創研究。 ===條目篇=== #專門創建'''極短小'''條目,不理會外語名字 #'''不以正確格式'''撰寫條目 #撰寫條目'''未有添加任何參考資料''' ===吵架篇=== #當受到批評時,以方針'''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來恐嚇其他會員 #同上情況,他會故'''意指出其他會員的言論離題''',希望避開別人對他的善意批評 #使用'''一大段冗長但論點不多的文字'''來回應,希望讓其他會員卻步 #永遠認為自己是做對的,若被勸告,'''絕不會作出反省''',反而鑽牛角尖不斷嘗試證明自己沒有做錯。
吹水旼說這些內容是「可供查證,不是原創研究」,請問為何你當初會寫這篇偉論?會寫這種內容的人已遠遠超越一般人編輯時的主觀錯誤。
這個只是其中一個問題,「Msuker」還有其他問題!
疑點九[]
你的編輯已經嚴重有利益衝突,為何我們在勸喻讓第三方去處理時,你也堅持繼續插手呢?為何不肯給第三方介入解決呢?
請逐點疑團解釋,在下面回覆,不要含糊其詞。--Nukia 2009年2月18日 (三) 16:42 (UTC)
這個世界有歷史[]
不管jacky仔或是他的支持者點改呢篇,都可以從修改歷史道睇到呢個人既做過既歷史!—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Jerkycheung(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 詳情參看這則討論:[6]
- ↑ 詳情請參看整個討論:Checkuser - zh:user:msuker and 74.206.236.244
- ↑ 3.0 3.1 引用錯誤:無效的
<ref>
標籤,未定義名稱為200811-heavy-punish-cdjhook
的參考文獻內容文字。 - ↑ [7]
- ↑ oldid=4182557
- ↑ 詳情參看這則討論:[8]
- ↑ 詳情請參看整個討論:Checkuser - zh:user:msuker and 74.206.236.244
- ↑ [9]
- ↑ oldid=418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