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hic & Lolita 不等如 Lolita[]
Gothic & Lolita 不等如 Lolita
- 贊成,我認為應該將這條條目移到Lolita fashion或者是Gothic Lolita,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 Orix A.Y. 21:42 p.m. 23/3/2006
- 我認為無需分拆,這兒是網絡大典,你們所說的其實是要記載到維基百科,網絡世界對於lolita的分類只需簡述即可,重點是網民如何看待lolita這一種文化。--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4日 (五) 05:51 (UTC)
將項目分拆[]
因下述之項目(2, 3)除其名稱外,其意義並與(1)無關連。建議將此條目分開成一個消岐頁
- 一為Lolita(小說)
- 二為Lolita(衣著類型)
- 三為Lolita(ACG術語)
蘿莉、蘿莉控[]
Lolita條目應和蘿莉合併,基本上這些詞彙意思已重複,而蘿莉控可改成子章節。--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5日 (六) 15:21 (UTC)
- 星期日檔案曾有報導過,誰記得節目內容 --65.49.2.70 2009年4月25日 (六) 17:37 (UTC)
- 雖然語源一樣,但現今蘿莉似乎更多指小女孩(與之相關的是蘿莉控),而 Lolita 則多指服裝風格。似乎蘿莉條目改成消歧義,指向蘿莉控與Lolita比較適合。--Leeyc0 2009年4月26日 (日) 05:59 (UTC)
- 所以我已經說明了Loli的意思是指小女孩,不太建議建立消歧義。--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6日 (日) 06:04 (UTC)
- 我有一個折衷的方案,就是把Lolita改為消歧義(指向蘿莉塔、蘿莉及Lolita Online),並把原Lolita的內容改為放在蘿莉塔。--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6日 (日) 09:02 (UTC)
- 如果這裏是維基百科,Tcshek的方案是可行的,但如果是網典,這些說明性內容盡量從簡,應突出的是網絡關係、網絡如何看待Lolita。對於蘿莉塔其實沒有太大的存在意義,因為Lolita=蘿莉塔;至於蘿莉,合併會比較好,分太多未必是好事。至於Online Game,雖然是有,但有沒有寫的價值?網民對於Lolita的認識不深,常常將Loli、Lolita混淆,因此有需要一篇幅簡單說明其中的分別、方便讀者。--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6日 (日) 10:03 (UTC)
- 所以我已經說明了Loli的意思是指小女孩,不太建議建立消歧義。--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6日 (日) 06:04 (UTC)
請補充星期日檔案的內容--65.49.2.159 2009年4月26日 (日) 11: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