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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抹黑?[]
由Sharon所提供的所謂Sulphate是五毛的證據實不足夠,至少在該帖子內的高登會員留言,除了認為他是煩膠而Block了外,多是認為他的言論是反語。至於洗PM一事,兩個都有洗,小朋友齊打交而已,但「_?_?_」就是No_Answer嗎?那…Sharon又如何證明?難道是Sharon你本人還是你認識No_Answer?--不是維基人 2011年7月25日 (一) 13:12 (UTC)
?_? 就是No_Answer,可查高登Profile Page. 我對於你的修改沒有意見!-SharonTse1989 2011年7月25日 (一) 13:15 (UTC)
提醒SharonTse1989及Sulphate兩位[]
兩位是否忽略了某些守則?--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1年8月1日 (一) 08:41 (UTC)
- 對,但網典的admin有否尊重過我?--Sulphate 2011年8月1日 (一) 08:44 (UTC)
此條目已有NPOV,為何要刪去它而令自創一個另類NPOV,再者此條目由我寫完後已經6個人edit過,內容也得以保留,證明所說之內容得他人認同,再者是由Sulphate公然發起編輯戰,--SharonTse1989 2011年8月1日 (一) 08:54 (UTC)
- 對住你d咁的人我唔認為要遵守野,have a repent at Jesus, God bless you.--Sulphate 2011年8月1日 (一) 08:56 (UTC)
- 你是在搏Ban,全保護吧--SharonTse1989 2011年8月1日 (一) 08:58 (UTC)
- 網典d仆街admin再唔理我的存在我都無謂再留係度,無錯我係博ban,仲同唔同我玩呀姐姐?--Sulphate 2011年8月1日 (一) 11:27 (UTC)
- 你是在搏Ban,全保護吧--SharonTse1989 2011年8月1日 (一) 08:58 (UTC)
Sulphate,我問你,到底網典的管理員哪裡沒有尊重你?是不是你要求管理員封禁她,管理員沒有按你意思去做就認為管理員沒有尊重你?你有沒有細心想過如何才能解決事件?你要分清楚,「Sharon認為Sulphate是狗公」和「高登會員認為Sulphate是狗公」是不同性質、立場的句子,前一句是Sharon對你的觀感,後一句就以偏概全。如果你還是認為在No_Answer和Sulphate中有哪一點是抹黑或人身攻擊,請指清楚是哪一句,以便管理員處理。
Sharon,你到底要唱衰Sulphate來維護自己,還是要破壞網典?你一定會說︰「我寫事實」,但哪一點是事實?你只利用薄弱的證據(根據你提供的帖子連結)去寫Sulphate是狗公、五毛,實屬無理,全屬你個人主觀觀點!有沒有其他人作出和你一樣的意見,又有沒有認同過你所寫的事件?另外,沒有任何連結或帖子去支持你的觀點也是多餘,這些不成立的指控只是你個人意見,講求證據連這麼簡單也不懂如何寫條目?任何有關高登的事就應在高登解決,不要帶來網典。
總之兩個都有錯。寫什麼條目也好,只要是事實,即使對自己不利也不能將之抹去,亦無辦法抹去,也不能禁止他人寫與自己有關的東西,寫的時候又絕不能夠抹黑他人。總之,單是少許不如意便大動肝火,絕對無益!現在條目暫被保護,先待一眾寫手討論一下兩條條目的下場再作定論!--不是維基人 2011年8月1日 (一) 13:54 (UTC)
- 兩位S字頭的寫手,你們年紀都不小了,應該是中學生,不是那些無知的「小學雞」,好心你們就不要玩互相批鬥了,難道你們想兩敗俱傷嗎?Sulphate兄對網典的貢獻也不少,希望他在處理涉及自己的條目時要注意避嫌,另外SharonTse1989也不要把私人恩怨帶回網典了。Sulphate及SharonTse1989,今次管理員要對你們暫時封禁,你們在這一星期內好好反思自己,不要再生事了,網典不是用來給你們作這種批鬥的,希望你們不要忘記,你們來網典是為記錄網絡而寫條目,而不是為敵人而寫條目。--湯米‧提思 2011年8月1日 (一) 13:47 (UTC)
此人Sulphate已失去理性[]
此人Sulphate公然發起編輯戰,並以Marco作破壞,最後清空頁面並以一無關之圖片代替 ( 2011年8月1日 (一) 09:14 Sulphate (對話 |貢獻) (24位元組) (以「檔案:Killerjo2.jpg」替換內容) 我上次訪問以來的修改 (撤銷))--SharonTse1989 2011年8月1日 (一) 09:46 (UTC)
- 你邊位呀newbie,得個少少edits仲要係大多數係我同你自己個條目,有咩資格話我痴線?我淨係會對住你「發癲」,搵你個Jesus repent吧基督教垃圾。--Sulphate 2011年8月1日 (一) 11:26 (UTC)
此人Sulphate故意破壞條目
--SharonTse1989 2011年8月1日 (一) 11:43 (UTC)
- 姐姐仔,唔係你係度我點玩呀,你鬧埋自己?--Sulphate 2011年8月1日 (一) 11:57 (UTC)
我唔知你地有咩恩怨,不過怎看編輯戰的開首是添加未證實資料的S小姐。另外S小姐連「巨集」(Macro)英文都打錯。 -- nds825(謝絕巴膠) 2011年8月1日 (一) 12:12 (UTC)
- 我同佢有恩怨相信唔少高登人都知,宜家網典的admin任由佢edit,同比社民連幫民建聯寫介紹無咩分別。--Sulphate 2011年8月1日 (一) 12:19 (UTC)
- 似乎只好向Admin要求暫時將條目作全保護,等雙方好好傾下尋求共識。--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1年8月1日 (一) 12:21 (UTC)
關於此條目的處理方法[]
為表公平,希望大家可以討論處理此條目的方法。以下是本人提出的處理建議:
- 把「Sulphate (高登會員)」條目恢復更改為「Sulphate」條目。人物條目的消歧異頁(不計算用戶頁)只有一個,故應取消有關消歧異頁之命名,從而簡化條目名稱。
- 改寫條目引導描述,「此人被部份會員視為煩膠」、「此人曾發表左派言論,間中以簡體字發言為五毛黨辯論。由於他在其他帖子都持反共主場,因此被部份人認為是反語;亦有人真心對待,視其為五毛。曾因在高登的部份帖子留言而被部份會員視為狗公」之類的句子實屬無限上綱,以偏概全,不符合NPOV,請在此商討改寫方法。
--湯米‧提思 2011年8月1日 (一) 15:37 (UTC)
- 我在馬浚偉條目討論過,回覆一名編輯者是否將馬浚偉視為高登人的「宅男公敵」加進條目內。我謂不建議這樣做,這是部分網民對他的偏見;而他的支持者會強烈抗議,可能在這裡爆發編輯戰以至推到上報。--通勤電車321系 2011年8月1日 (一) 15:45 (UTC)
- 對於第一點,我和提思的意見相同。第二點,由於的確有部份會員有此看法及觀點,故不能算是無限上綱,只能算是主觀內容。但要注意,句子內已經有「部份會員」這一詞,部份會員可以理解為一小部份、一大部份、包括你我或不包括你我的意思,只要有一兩個會員有此觀點,都應以「部份會員」或「有人」涵括之;當然要提供相關證據,才能成立。只是現在由Sharon提供的連結都沒有相關評論,故理應刪去。網典對人物評價收錄方針是︰正反都收錄,所以無論觀點是批評或讚揚都應收錄。
- 對於Cu321兄的看法不敢苟同。原因是網典海納百川,任何人只要能上網就是網民,網民的意見都應記載,沒有理由因為他的意見好就收錄,他的意見不好就不收錄,就算有支持者會強烈反對,只要是事實就應該收錄。君不見英皇系列條目時吾等之抗爭嗎?不過,我卻同意Cu321提出的「可能在這裡爆發編輯戰以至推到上報」,現在網典正值多事之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我的結論是「沒有證據的事情、只屬一個人的看法就應悉數刪去」。--不是維基人 2011年8月1日 (一) 16:05 (UTC)
- 以三思兄之言,有關條目已近乎要重寫,始終有關條目太多出於個人的主觀評論式內容,然而有關評論式內容的撰寫動機就是為了抹黑他人。有關描述看來只有刪除這一途,當然,有些能反映正面及反面的意見描述是可以保留的。--湯米‧提思 2011年8月1日 (一) 16:36 (UTC)
- 講起動機,我們沒有義務去調查寫手的動機,無論明知他心存抹黑,對我們來說,只要他提得出證據,我們都無能為力及無奈地讓他寫下去。但我們可以做的是,如何分別主觀評論,舉例說︰「被部份會員視為煩膠」,由於除了Sharon外就沒有其他人說過同樣的句子,那麼此一句就是主觀評論,但「要求Admin增加PM功能」一事(二人互片,高登友食花生,詳情請看該連結)就真的發生過,有截圖有證據,也有其他會員作出相關言論,所以可以記錄。「此人曾以簡體字發表為五毛黨辯解的評論。 [來源請求],因此被部份人認為是反語;亦有人真心對待,視其為五毛」,這一句是經過其他高登會員的意見而作出的評論,也是可以收錄的。而「曾因在高登的部份帖子留言而被部份會員視為狗公」則因沒有證據而可以刪去。--不是維基人 2011年8月2日 (二) 10:06 (UTC)
- 以三思兄之言,有關條目已近乎要重寫,始終有關條目太多出於個人的主觀評論式內容,然而有關評論式內容的撰寫動機就是為了抹黑他人。有關描述看來只有刪除這一途,當然,有些能反映正面及反面的意見描述是可以保留的。--湯米‧提思 2011年8月1日 (一) 16:36 (UTC)
提醒︰二人的禁封期將屆,請各位寫手加快討論以決定條目的去向。--不是維基人 2011年8月4日 (四) 12:46 (UTC)
- 暫時本人意見偏向建議重寫,並刪除沒有來源及杜撰的部分,留下具中立性及可查證性的網民討論,另外取消有關消歧異頁之命名,從而簡化條目名稱,如果大家沒有異議,希望能儘快實行。--湯米‧提思 2011年8月4日 (四) 15:41 (UTC)
- 那誰要接手了?--不是維基人 2011年8月4日 (四) 16:09 (UTC)
煩膠的證據
--SharonTse1989 2011年8月9日 (二) 11:39 (UTC)
- 我唔想再理你,你係咪想我公開你表哥send比我個PM?--Sulphate 2011年8月9日 (二) 11:47 (UTC)
Sulphate及SharonTse1989你兩個應該適可而止吧,幾十歲人仲係到嘈埋D細路交。--饕餮 2011年10月11日 (二) 17:25 (UTC)
- 他倆已停戰很久了,沒必要再惹起他們的火。 --Ydog 2011年10月11日 (二) 17:3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