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原指香港警察的其中一支部隊,由香港警察專門訓練,隸屬行動處行動科,由具備領犬和訓練犬隻專門技能的督察和員佐級人員管理,用以執行掃毒、爆炸品處理、鄉郊巡邏等任務。
近年香港警察在處理大型示威活動及集會的手法備受爭議,網民便以「警犬」揶揄香港警察。
網民評價[]
支持意見[]
有網民認為香港警察經常濫用武力,專門針對示威者,以「警犬」表達他們的不滿,諷刺他們唯命是從。[1]
反對意見[]
有網民認為「有志氣不當差」,警察只是奉命行事,不應稱呼他們為「警犬」。[2]
有反對者認為警察是一種職業,市民應尊重警察這一行業。[3]
但也有反對稱警員為「警犬」的網民則認為狗是人類的忠心朋友,而警犬也沒有傷害無辜,警員不配稱為「警犬」。[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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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外部連結[]
- 香港文匯報:警犬隊小介,2008年3月15日。
- 高登討論區就「警犬」一詞的標題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