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魚佬(又被稱為「拐子佬」)即是專拐小孩的人販子。以前七八十年代,香港曾經有很多拐帶犯出沒,他們專門搶走別人家的小孩子,有強搶也有誘騙;據聞他們會把這些拐回來的小孩子賣到外地或中國,有說是會有人出錢收納這些孩子,當中有的會被強迫做工,或打斷手腳用以行乞,而女孩子則多被買到妓院…但總之討回來的錢都會落入操控者的口袋裡,可謂駭人聽聞之尤者。那為甚麼拐帶犯又會被稱為「金魚佬」?說穿了其實很簡單,就是因為那些拐帶犯慣常會用的誘騙手法,就是以物質引誘小孩,從而引離家長的視線範圍,然後下手把人搶走。
在台灣或ACG用語中,也有意思相近的詞語怪叔叔。
“金魚佬”源自20世紀60年代香港發生的某一系列女童猥瑣案。男案犯利用兒童對小動物的好奇心作案,常使用“帶你去睇金魚”之類的語言誘拐兒童。之後坊間便將“金魚佬”比作有戀童癖或對兒童有性犯罪的中年男子。 現在,“金魚佬”含義已經擴大化,泛指對現實世界或動漫類內容的兒童有不純潔興趣的稍有點年紀的男子。大概只要能被稱作叔叔的都算,所謂“怪叔叔”、“怪蜀黍”一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