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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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抄襲襲別人的網誌,被《頭條網》「頒獎」給她;該網誌的抄襲作品更被某人出書刊登。

膠人被踢爆後,回應苦主 Beats 時仍態度囂張,招來各界圍著來「支持」。

其後「突然悔過」,但其投降宣言的真誠程度直迫歷代日本首相就慰安婦、南京大屠殺、武力侵華等史實所發表的言論 - 即是用極長的篇幅和時間來說三個字:「你吹咩?」。開心莎莎的無恥回應再次引來更多知情網民的不滿。

名句[]

「我無意把你的據為己有,只想把那僅有的抽取、過濾,來個借屍還魂,好令它更勝一籌!」

引自 抄文者 開心莎莎的BLOG (原文)

「我真以為抄襲無罪!」

同樣引自 抄文者 開心莎莎的BLOG - 表白 (此膠文尚在 Blog 間)


尚有更多名句,不能盡錄,請看「#外部鏈結」苦主 Beats 的原裝 blog 及其回應。


事情經過[]

精采一客頒獎禮花絮

細閱留言,可見 抄文者 開心莎莎 在頒獎禮後不久已被極速踢爆(也有說是在頒獎禮前已有人直斥其非,只是 開心莎莎 並無理會,且如常出席領獎 - 請協助証實) 有人甚至附上了 開心莎莎 大量抄文的証據。可惜的是,尚未有人能指出照片中哪個是 開心莎莎。


原作者亦已經向頭條網投訴,兼當面對質;最初頭條網的 回應 完全答非所問、像刻意迴避問題核心,令人失笑:

抄文事件,業已發生;現在人家問你要如何善後,給苦主一個交代,你卻來給我談自律、說預防?

就像你的女友跑來給你說大肚了怎麼辦,你卻對她說下次記得戴套,真是一個好答案!


其後的發展詳見「#最新發展」。


膠人力撐[]

不得不提的還有一位叫「絲絲」的膠blog人,竟然口出狂言力撐

「絲絲」:「有人抄你的文章是抬舉你,不知好孬的東西,仲係呢度吵,多謝人啦。」

另一位 blog 人 mimi 回應:

「絲絲, 她抄的不止一篇文章呀.」

對此「絲絲」竟再有膠論:

「咁,即證明佢勤力喎。
邊個話Blog唔可以轉載人D文章?
你睇纒衛真都抄咁多啦。」

毫無疑問,此人教育程度不高,「轉載」「抄襲」不分,膠力之高,屬近年少見。
最後 blog 人「來恩」出招:

「絲絲」是在曲線吧?

可憐「開心莎莎」還當他是「朋友」、「支持者」、「雪中送炭」

不知道她卻一步一步,將「開心莎莎」推向末路

「絲絲」,加油玩大佢啦,加油發表你的「膠論」啦,你引出越來越多人鬧「開心莎莎」啦,係咪好興奮呢?

由於「開心莎莎」早已全盤承認自己抄襲,還在那麼多個Blog到承認過,如果原創網主真的根據版權條例提出控訴,「開心莎莎」可說「死硬」,人證、物證俱全,證據確鑿麻。「開心莎莎」也不用廢神刪post了,我承認,我很無聊,早已記錄在案,亦即「save低曬」,相信mimi也是,不信?「絲絲」你大可以試試。

「絲絲」,你係咪真係想玩大佢呢?

此文一出,「絲絲」立即縮陽,消失得無影無踪。
以上為網友公開圍著來「支持」「開心莎莎」精彩言論的部份,詳細內容見「#事情經過」所列網頁。


最新發展[]

頭條網終於龜速地於 2007/7/31 下午 07:40:15 發文回應事件

以下摘自頭條網的回應:

頭條網對此事作出如下決定:
一、褫奪開心莎莎的得獎資格
二、若《我們的博客城》一書再版時,將會刪除此作品

苦主 Beats 在自家的 Blog 已作出回應,感謝所有曾幫手討回公道的人,但仍對抄文者毫無悔意表示失望。

抄文者 開心莎莎 後來於苦主的 Blog 再次作出道歉回應,其時態度已改變為比較誠懇,雖然仍有強調自己當初並不知道抄文是不對的。另外,開心莎莎 到現時仍未有於自己的 blog 公開交代事件,亦未有對頭條網對自己的處分作回應。


然而當有網友認為頭條網應對原作者有進一步的交待,和對開心莎莎該有進一步行動時,膠力特強的「絲絲」再次現身,認為該網友多事,小家子氣:

都唔明你係乜心態。
又關你乜事呢?
係呀,他吃了一粒糖,讓他吐出來給你吃?
小家子氣。

面對如此膠人,網友也無言,只好「說個小故事」:

讓我說個小故事:

我當義工時,也有見過小朋友搶糖吃,而且成功了;老師要他吐出來...

絲絲,你大概也會以為是因為老師想吃糖吧?


話說到此,也不期望妳明;不過最後,請容我多口問一句,你到底幼稚園畢業了沒?


也有其他網友認為事件已算告一段落,再討論下去真的很無聊;當中亦有網絡膠人以「七色蜈蚣」、「網絡警察」等言論(武器乎?)攻擊進一步揭發其他抄文「支持者」也有抄文的網友,令該位已下「休戰書」(就是沒好氣再理)的網友,也不得不「咸魚翻生」,多說一句 - 為原本膠味甚濃的「支持者」言論,平添一點武俠及科幻氣氛。


在眾網友圍攻後,開心莎莎終於死死地氣道歉 (為什麼死死地氣? 看下去就知)


誰料還沒過24小時,原作者再次發現開心莎莎又再抄襲!

註:細看內容,該等文章實為開心莎莎道歉前已抄來,因此說「又再」抄襲,可說是不太準確;但說當時仍未完全刪除抄文,或為所有抄文重新加上原作者的連結,則較公道。


插曲[]

絲絲」在再次浦頭引人「支持」後,被揭發其 blog 也抄文 (當時有六篇,竟有五篇是抄來的;而她自己寫的那篇只有四句),而且論程度,比之 開心莎莎 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連錯標點也抄足),詳見其網典專頁。


外部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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