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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用熱水淋阿伯事件發生在2009年5月31日,一位名為「毅君子」的網民,在ibbs討論區發表主題,指他及其朋友在某天游泳過後去了某地方的街邊檔攤「m d杏仁餅黎食」(偷一點杏仁餅來吃),之後被一名阿伯發現,於是他及其朋友用紙巾擲向阿伯。事後因為他及其朋友和阿伯積怨,於是在某天晚上,用熱水淋向阿伯,並拍下短片,以「kowaikuen」的名義上載到YouTube炫耀。

事件發生之後,隨即在多個討論區引起熱烈討論,並引起網民非議。有防止有關短片之原上載者「kowaikuen」刪除短片以毀滅證據,有網民把有關短片備份。

此事件最終於2009年7月1日上報

短片[]

使用者已刪除

短片內容[]

在有關短片中,一名身穿熊仔T恤的青年在顯徑商場外用熱水淋向一名露宿阿伯,露宿阿伯隨即感到痛楚並嚎叫,而疑是身穿熊仔T恤青年的朋友在旁向露宿阿伯恥笑

網民反應[]

在短片被發佈之後,隨引起一眾網民非議,而網民「毅君子」及其朋友卻成為一眾網民的眾矢之的。有網民批評拍攝者冷血,並批評用熱水淋阿伯的青年沒有人性,不尊重長者,做出虐老行為,欺負弱小。更有網民把此事件歸咎於學校提早放暑假,助長青年人周圍生事。

拍攝者及犯事者被起底[]

有網民把「毅君子」及上載短片者起底,並找出有關的ibbs討論區帖子,之後一眾高登網民在ibbs討論區裡怒批「毅君子」及上載短片者。

網民聲言報警及推上報[]

有網民發現「毅君子」的惡行之後,聲言會報警處理,並把短片備份,務求令事件「推到上報」。更有網民把是次事件和旺角空降鏹水彈事件相提並論。

蘋果日報報導[]

蘋果日報》在2009年7月1日報導事件,全文如下:

兩少年自拍熱水淋露宿者

1/07/2009

【本報訊】網上正流傳一段惡少年自拍欺凌露宿者的短片,片中兩名惡作劇青少年用滾燙的熱水潑向一名熟睡中的露宿長者,然後大笑逃走。網民對兩人的惡行表示憤怒,而警方表示會跟進事件。向其他人淋熱水,或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最高判入獄三年。

網民對惡行表憤怒

有人於5月30日在 YouTube網站上載了一段名為「瞓街的後果!!哈哈哈」的 38秒短片。短片一開始偷拍一名在露天廣場入睡的長者,其中一名少年說:「呢個就係目標」,另一少年說:「今次係熱水,百幾度嘅熱水」。

然後短片影着其中一名少年手持一杯水走向熟睡中的長者,鏡頭刻意避開了少年的樣貌,另一少年在旁煽動。最後少年將熱水潑向長者,並大笑逃走,長者則用粗口叫罵。短片又附加了一句說明指露宿阿伯事後報警求助。

大批網民看完短片後,對兩名少年的惡行,有人聲稱已報警。警方發言人在接受查詢時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的科技罪案組會跟進了解事件,刑事法例亦可用於網上世界;向其他人淋熱水,可能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衞東表示,邊緣青少年欺善怕惡滋擾露宿者的事件一直都有,例如大聲叫囂及擲水樽等,但事發時露宿者已熟睡,只能盡量避到隱蔽的地方;近日這類滋擾變得更為暴力,令人憂慮。

法律條文[]

短片中的犯事者向一名露宿阿伯淋熱水的行為,可能已經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19條。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19條,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不論是否使用武器或器具,均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3年。

相關截圖[]

註解

外部連結[]

相關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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