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文字B事件」發生在2011年8月,YouTube裡流傳了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男子駕車時抱著約兩歲的小童於膝上,還在行車期間讓小童轉動方向盤。此事引起了不少網民非議,更反映了香港父母教育子女的方法有誤,因而助長港童問題。
影片內容[]
該段名為「頭文字B」的影片長約1分50秒,片中的該名男子正駕駛私家車,一名年約兩歲的兒童則坐在他的大腿上,小童雙手放在方向盤上,不時大力轉動,該名男子期間曾多次放手讓小童操控方向盤。一名女子在後座拍攝,不時輕聲提醒兩人小心駕駛,但未有阻止。短片末段,小童一直坐在男子膝上「駕車」,直至停車泊位,之後男子任由小童參與泊車過程,自豪地說:「泊車,泊車,可以了……很有型似的,小心,可以,完成了,停。」
網民討論[]
當有關片段流出之後,網民便不停爭相轉載。不少網民紛紛批評片段中小童的父母「腦殘」,是製造港童問題的幫兇,同時亦斥責該名男子妄顧小童和他人的安全。
此事最終在2011年8月3日及8月4日上報,而原影片上傳者事後亦刪除了有關影片,然而有關影片在被刪除被網民備份並重新上載。
警方及專業人士回應[]
警方發言人指出,根據短片顯示,相信有關人士已干犯道路交通條例,呼籲市民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便作出跟進。根據香港法例,兩歲或以下的兒童乘坐私家車前座時,必須用認可束縛設備將身體扣緊在座位上。有教車師傅指出,倘由未持有有效駕駛執照的人士操作汽車,有關第三者保險將會失效。
在2011年8月5日,據警方發言人證實,此案件已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調查及支援組跟進,並已聯絡該名父親,並調查事件中是否有人違法。
肇事父母被起訴[]
2011年11月4日,警方正式落案控告一對事件中的男女涉嫌危險駕駛及慫恿他人危險駕駛罪名,案件於當天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11月25日,夫婦被告分別被判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停牌半年。[1]
相關影片[]
- 原片
- 蘋果動新聞
- 其他報道
註解
- ↑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短片】「頭文字B」爸媽 判服務令唔使坐監,2011年11月25日。
外部連結[]
YouTube[]
- YouTube影片:頭文字B BackUP(原影片被原上傳者刪除,此為備份)
傳媒報導[]
- 明報:網民:父母腦殘出港孩,2011年8月4日。
- 明報:2歲童父親膝上駕寶馬 短片網上熱傳 專家斥害己害人,2011年8月4日。
- 東方日報:教育界斥「頭文字B」教壞細路,2011年8月4日。
- 文匯報:2歲童坐膝駕車 「頭文字B」網片證犯法,2011年8月4日。
- 明報:警查「頭文字b」父親,2011年8月5日。
- 明報:頭文字B揸大膽車 父母控兩罪今提堂,2011年11月4日。
- 明報:「頭文字B」父母認罪恐判囚,201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