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Advertisement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簡稱警方國安處,是香港警務處反送中運動及根據《港區國安法》設立的國家安全部門,警務人員屬於執行政治任務的秘密警察,於2020年7月1日正式成立。國家安全處由一名警務處副處長擔任負責人,是行動及管理以外的第三名副處長,架構與港英時期的政治部類近。國家安全處處長由一名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擔任,下設兩名負責國家安全的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安處可以從香港以外的任何地區聘用受訓執法人員「協助執行」國安職務,國安處需配合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執法。

職責[]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十七條,國家安全處擁有下列職責[1]

  1. 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
  2. 部署、協調、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動;
  3. 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4. 進行反干預調查和開展國家安全審查;
  5. 承辦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6. 執行本法所需的其他職責。

權力[]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國家安全處擁有廣泛權力:

  1. 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處所、車輛、船隻、航空器以及其他有關地方和電子設備;
  2. 要求涉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的人員交出旅行證件或者限制其離境;
  3. 對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與犯罪相關的財產,予以凍結,申請限制令、押記令、沒收令以及充公;
  4. 要求信息發佈人或者有關服務商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協助;
  5. 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
  6. 經行政長官批准,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員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
  7. 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擁有與偵查有關的資料或者管有有關物料的人員,要求其回答問題和提交資料或者物料。

《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規定,國家安全處可以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處所、車輛、船隻、航空器以及其他有關地方和電子設備,不再需經法院批准。國安處只須經行政長官批准,可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實施國家安全犯罪的人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不再需依此前《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規定取得法院授權。

2021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後,警務處國家安全部門負責為立法會、行政長官及選舉委員會選舉候選人進行政治審察,再提交名單至國家安全委員會,然後再交由資格審查委員會處理。

首長級人員[]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
  • 劉賜蕙:2020年7月3日—2023年4月29日
  • 簡啟恩:2023年5月2日—
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國安處處長)
  • 蔡展鵬:2020年7月11日—2021年8月12日
  • 簡啟恩:2021年12月—2023年4月
  • 江學禮:2023年4月—
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
  • 江學禮:2020年7月—2023年4月
  • 簡啟恩:2020年8月—2021年12月
  • 趙詠蘭:2022年1月31日—
  • 王忠巡:2023年4月—
總警司(國家安全)
  • 趙詠蘭:2020年7月—2022年1月31日
  • 王忠巡:2020年7月—2022年3月18日
  • 張惠華:2022年1月31日—
  • 李桂華:2023年5月2日—

相關事件[]

參見:香港警察醜聞

國安處高層被美國制裁[]

2020年11月9日,美國財政部宣佈,轄下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已採取行動制裁4名人士[2],與港區國安法有關,被制裁者包括時任國安處負責人劉賜蕙、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3]

2021年1月15日,美國財政部進一步宣佈制裁包括時任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時任助理處長簡啟恩及江學禮在內的6名中港官員[4]。被執行制裁的人士除了其美國資產會被凍結外,在海外及香港銀行服務亦可能會被取消[5]。2021年3月2日,蔡展鵬恒生銀行還清其獨資持有的火炭御龍山單位按揭貸款,當時單位市值約1300萬港元[6]。江學禮被美國制裁一個月後,還清大圍溱岸8號單位的按揭[7]

處長蔡展鵬「邪骨」醜聞[]

2021年5月12日,香港多個傳媒報道,警方國安處處長蔡展鵬在一個月多前光顧俗稱「骨場」的無牌按摩院期間,遇上掃黃行動[8],蔡展鵬被同僚發現是無牌按摩院的其中一名顧客。數日後,總警司黃維表示,警方在3月下旬的巡查行動中,於灣仔區一間無牌按摩店發現蔡展鵬,並懷疑有人經營色情場所並有賣淫服務,拘捕了6名持本港身份證的女子,但不包括蔡展鵬。而事後有部份香港市民戲稱國安處為「邪骨處」及其處長為「骨精鵬」。[9]最後香港政府沒有追究責任,蔡展鵬留任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調職改任警務處人事及訓練處處長,失去晉升機會。

註解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