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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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愛護動物協會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 (Hong Kong),簡寫HKSPCA,簡稱愛協),是一所自稱是全港首間兼顧動物福利各方面的慈善團體,成立於1903年。其目標為「提倡善待動物,同時打擊及防止虐待動物」。

然而,近數年愛協曾發生數宗人道毀滅被遺棄及受傷動物的非議事件,引起不少愛護動物人士的不滿,令愛協形象變差。

簡介[]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原稱「香港防止虐畜會」,前稱「皇家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成立於1903年,,其目標為「提倡善待動物,同時打擊及防止虐待動物」。而此協會的營運經費中的99%來自香港市民大眾的捐款,而只有1%營運經費是來自政府的資助。[2]另外,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的名譽主席和贊助人一職,一直按傳統由香港政府的總督或特首的夫人擔綱。

2013年事件[]

愛協殺狗B事件[]

2013年9月,一名青年撿到一隻未開眼的狗BB,表明會領養,但按愛護動物協會職員建議,將狗BB交該會獸醫檢查;豈料小狗送抵愛協總部不久,立即被人道毀滅。愛協解釋是「唔夠人手餵奶」。[3]

事件前日被報道後,網友群情洶湧,大罵愛協冇人性,指愛協應該改名,不應再叫愛護動物,不如叫「愛殺動物協會」等;不少人表明不再捐款,更有人呼籲杯葛愛協所有活動。有網民亦指,原來所有「愛字頭」的組織,本質都是一樣。

愛協在此事上企硬,在其facebook專頁上留言,指該會在2011至2012年度內,拯救了6,313頭動物,為2,636頭動物尋家,巡查了862個懷疑虐待投訴……如果真要杯葛,「您是否剝削了眾多有家及無家動物可享有的福利呢?」不過,立即引來大量質問,兩個小時就有四百多個留言。[4]

2016年事件[]

愛協折騰失貓女事件[]

參見:2016年愛護動物事件#愛協折騰失貓女事件

2016年1月下旬,《熱血時報》報導一名女事主的貓隻被愛護動物協會當作野貓捕走,她欲領回卻被多番刁難,最後發現原來其貓隻早已被人道毀滅。事件引發起一連串反對愛護動物協會的運動。

女事主於2016年1月5日,從貓義工處領養貓隻Ling Ling,唯帶返住所時不慎被貓走失。由於該貓太怕人,女事主遲遲未能捕回,只能每日提供貓糧和水。及後在1月24日,女事主見到愛協車輛曾在住所附近出現,之後在現場就再見不到失貓,女事主輾轉得悉愛協曾於該處捉貓,當時愛協就要求事主先行報失。

女事主在1月29日到警署報失之後,向愛協提供報失紙及失貓獨照,照片中清楚顯示貓的獨有斑紋,唯愛協拒絕讓事主取回失貓,要求事主提供與貓的合照才可領回,之後愛協接收部經理更於晚上主動報警處理。愛協公關及傳訊經理王姝匀更曾經表示該貓仍然在生,但及後卻傳來消息,該貓因太緊張,已經於前一天(1月28日)被愛協人道毀滅,唯經理含糊其詞把事主折騰一番。義工及事主得知實情後,認為既然Ling Ling已身亡,愛協卻仍要求出示合照,實屬刁難,欲令他們知難而退,令事件不了了之[5]

事件引起愛護動物人士關注,認為愛協有隱瞞殺貓真相之嫌,並批評愛協過往經常輕易將捕獲的流浪動物人道毀滅。不少愛護動物網民均對「合照」的要求表示質疑,「有合照就能證明是主人嗎?甚麼歪理?」有人則建議愛協若怕人冒認主人,大可要求自稱主人「簽紙留身份資料作證,如有做假須負法律責任。」 更有人怒斥「愛護動物協會」並不把動物當作生命,理應改名做「殺協」,揚言永遠不會再買旗捐錢支持。[6]

有網民更想出以信用咭向愛協捐款作抵制。原來愛協的捐款系統,是容許極小額的信用卡捐款,這樣做的話,愛協隨時因要繳交行政費而倒蝕。有網民稱「建議嘅善款金額係港幣$1以下,事關幫愛協收取善款嘅中間人機構係要收行政費的,記得剔埋要求收據個欄,我已經捐左$0.5啦。喺到再次呼籲各位踴躍捐輸!撐愛協,撐自己!」[7]其後愛護動物協會已更改系統設定,信用卡捐款最低限額為港幣10元。

另外,又有網民前往簒改其維基百科條目,簒改內容包括改變標題為「香港殺死動物協會」、將其「重點」由「收集及『拯救』被遺棄、受傷的動物」改為「收集及『人道毀滅』被遺棄、受傷的動物」、將字眼「唐青儀」改為「龍蝦」、改變此協會名稱為「香港殺死動物協會」及其標誌等。「豬場新聞」在其fb專頁中記錄了此事,並揶揄愛協終於被「正名」。[8]

相關條目[]

註解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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