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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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麼時候才需要提出刪除請求 ===
 
=== 甚麼時候才需要提出刪除請求 ===
當有關頁面、條目、圖片嚴重違反[[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編輯守則]],並且沒有人願意改善或始終不能達成[[香港網絡大典:共識|共識]]。提請刪除者請參閱[[香港網絡大典:方針與指引|香港網絡大典之守則]]以理解本網之標準,並請準備詳細的證據 (如具體指出甚麼地方是抹黑、不中立),以應付網民的查詢。香港網絡大典社群或不會接納空洞的、缺乏詳細證據的提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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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關頁面、條目、圖片嚴重違反[[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編輯守則]],並且沒有人願意改善或始終不能達成[[香港網絡大典:共識|共識]]。提請刪除者請參閱[[香港網絡大典:方針與指引|香港網絡大典之守則]]以理解本網之標準,並請準備詳細的證據 (如具體指出甚麼地方是抹黑、不中立),以應付網民的查詢。香港網絡大典社群或不會接納虛假的、空洞的、缺乏詳細證據的提請。
   
 
=== 標識被刪除頁面 ===
 
=== 標識被刪除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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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可輸入(或直接複製後粘貼到條目最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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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boilerplate metadata noprint" id="vfd" style="margin: 0 5%; padding: 5px; background: #EDF1F1; border: 1px solid #999999; text-align: left; font-size: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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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margin-left: 90px;">有網友認為,根據香港網絡大典的'''[[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編輯守則]]''',本條目可能需要被刪除,{{#if:你的删除理由|提出刪除的理由為:'''你的删除理由'''。|請參閱[[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FULLPAGENAME}}|此處]]以了解其理由。}}若您認為條目應該被保留或有其他意見,請'''[[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FULLPAGENAME}}|投票及發表意見]],以協助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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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根據[[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的指引編輯此條目,不過'''請不要清空、合併或移動此條目,也'''請勿'''移除此模版。'''請參看[[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指導|刪除指導]]。
 
 
<span style="color:red;">如果您剛剛標示這個條目需要刪除,請在[[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FULLPAGENAME}}|此處]]加入連結。</span>
 
 
本條目於2007年08月1日被建議刪除。</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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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投票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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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請求刪除某文章、圖片、用戶頁面,'''均請到[[香港網絡大典:待處理條目]]開一個新的請求''',否則無人會理會。
   
[[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列出具體的應當遵循的請求格式,請參照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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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投票時,請包括您的看法和原因,同時使用<nowiki>--~~~~</nowiki>(編輯列右邊數來第三個功能鍵)簽上您的名字。
 
當投票時,請包括您的看法和原因,同時使用<nowiki>--~~~~</nowiki>(編輯列右邊數來第三個功能鍵)簽上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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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與[[文章]]合併,然後刪除不是一個好的投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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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見 ==
 
== 參見 ==

於 2012年2月27日 (一) 11:02 的最新修訂

香港網絡大典的方針與指引
內容標準
編輯守則
生者傳記
中立觀點
可供查證
保障私隱
列明來源
格式標準
條目的格式參考
管理
刪除守則
封禁方針
頁面保護方針
快速刪除標準
重建頁面守則
用戶相處態度
禮儀
文明
不要訴諸法律威脅
不要人身攻擊
用戶違規行為
破壞
解決分歧
共識
投票
爭論的解決

香港網絡大典的日常操作中,每天要刪除很多條目、頁面。任何用戶都可能清空一個頁面,但是頁面原來的內容還將存在於頁面的歷史中,其他人可以瀏覽,如果他們願意也可以恢復到以前的版本。 當頁面被刪除時,不但會刪除當前版本,同時還會刪除以前所有的版本。

只有管理員能夠刪除和恢復系統中的頁面。由於我們當前的系統管理員必須運用他們最佳的判斷來做出刪除決定。你可以期待管理員們按照下面詳述的過程來幫助他們做出決定。

一般來說,只有新建的錯誤頁面(例如一段隨便輸入的文字)才會被刪除,另外,如果一篇文章全部侵犯了版權,經過確認後也會被刪除。我們應該盡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書條目的文章,刪除投票應該是最後的選擇。在把文章進行刪除投票之前,請在該條目的討論頁嘗試達成共識,或到香港網絡大典: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請管理員協助有關討論。

刪除的步驟

甚麼時候才需要提出刪除請求

當有關頁面、條目、圖片嚴重違反編輯守則,並且沒有人願意改善或始終不能達成共識。提請刪除者請參閱香港網絡大典之守則以理解本網之標準,並請準備詳細的證據 (如具體指出甚麼地方是抹黑、不中立),以應付網民的查詢。香港網絡大典社群或不會接納虛假的、空洞的、缺乏詳細證據的提請。

標識被刪除頁面

在刪除請求刪除文章、圖片以前,應該在相應的頁面上方添加刪除標籤:

例如,可輸入(或直接複製後粘貼到條目最頂部):

{{subst:Delete}}

顯示效果為:


在刪除投票結束前,請勿移動此標籤。

提請刪除

若要請求刪除某文章、圖片、用戶頁面,均請到香港網絡大典:待處理條目開一個新的請求,否則無人會理會。

香港網絡大典:待處理條目列出具體的應當遵循的請求格式,請參照其進行。

投票格式

當投票時,請包括您的看法和原因,同時使用--~~~~(編輯列右邊數來第三個功能鍵)簽上您的名字。

例如:

  • {{subst:vd}},因為……。--~~~~

注意與文章合併,然後刪除不是一個好的投票意見。

香港網絡大典:待處理條目列出具體的應當遵循的請求格式,請參照其進行。

投票時間

在投票期間,被提請刪除的頁面、條目等應當保留,各投票的一般期限為:

  • 刪除條目投票:大約一周
  • 刪除圖片投票:大約一周
  • 用戶相關頁面:可以馬上刪除

投票人資格

  • 任何一位註冊用戶,都可以就一個頁面提請投票,即提案人資格為非IP用戶。
  • 但對一個刪除投票項表決中,只有註冊香港網絡大典滿7天,並且有不少於25次修改紀錄的用戶,他的投票被認為有效,頁面的最初作者不需要滿足上述要求,但是只能投一票。提案人也有投票資格時,也應表明投票意向。此資格要求是為了防止分身擾亂投票。

投票結果

7天後,管理員會根據討論結果決定如何處理。處理方針大致如下:

  • 頁面被提出刪除而沒有反對意見,將作刪除論。
  • 如果各方意見不一致,管理員會閱讀刪除及保留雙方的理據,再參考香港網絡大典現有方針及指引,決定是否需要刪除。
  • 提出意見的用戶明確表示支持刪除或保留,雖然有助管理員確定意見,但這並不代表刪除討論是純粹的投票。香港網絡大典最注重的是達成共識。
  • 如果刪除及保留各方意見理據均合理,管理員會參考哪方意見是大多數(例如2/3),作為參考。
  • 頁面當初被提請刪除的理由,如果經過充分修改,導致當初提出刪除理由不復存在,管理員會將之保留。

頁面通過有共識的保留,除非情形有特別改變、或是有新的合理理由,1個月內不應該再次提交刪除。至於有共識的刪除,用戶亦不應該反覆創建。

關閉投票

關閉投票用於結束一個投票,通常在投票期限結束並得到處理後關閉。

紀錄條目曾被建議作刪除

參見樣板:Oldafdfull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