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參加中文維基年會[]
中文維基年會將於8月26、27日在香港舉行,活動訊息,報名網址。Wikia的創辦人同時也是維基百科的創辦人Jimmy Wales很希望和各位中文Wikia的伙伴們在這個年會上見面聊天,我們也可以當天談談網站管理上遇到的問題,歡迎大家報名參加。--KJ_(talk) 16:24 2006年8月9日 (UTC)
要求刪除Tsumori 條目裡所有涉及個人資料的部份[]
要求刪除Tsumori 條目裡所有涉及個人資料的部份, 包括就讀學校, 工作地點, 居住地點, 電郵 如24小時內不刪除, 本人會向香港警察及私隱專員公署報案及投訴 Tsumori 17/6/2007
本人已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 祝貴站好運 Tsumori 18/6/2007
- 條目中找不到學校, 工作地點, 居住地點的資料,可否告知在甚麼地方?--kirk lim 21:08 2007年六月29日 (UTC)
現在其實可以解lock未? 而且自貼可以留,咁自爆呢? [1] [2] [3] 工作地點, 居住地點, 電郵都是出自事主口中, 而就讀學校就已經沒有貼出,只貼出關連的link,完全不明白可以交什麼給警方處理?
而且警方看到版頁的內容後會想什麼?
貴站不是有指引規定不可以張貼個人資料嗎? 再者, 你如何證明高登的Tsumori 就是事主本人? 你既然不能證明, 何謂自爆? 第三, 資料發佈人並沒有授權在維基發佈其資料
敢問一句, 大典成立的目的就是公開別人的個人資料嗎? 如果是的話, 那為何路過松鼠的條目不可以張貼其個人資料及一切負面資料呢?
我完全不明白貴站的尺度, 為何可以在面對不同事件及人物而自動作出變更而沒有任何合理解釋?
Tsumori 16/7/2007
:本站的尺度十分清晰,條目中已無私隱資料。Tsumori不是公眾人物,在這裡記載他的事跡已足夠,如有問題,請提出,謝。--kirk lim 17:39 2007年七月16日 (UTC)
建議: 28. 2007年6月18日,聲稱已報警處理本頁內容 始終已驚動警方,如果不附上真正的報警原因,會否令人覺得是現在的版頁有問題?
建議可改成: 28. 2007年6月18日,聲稱因為頁面有事主於其他地方寫的個人資料,所以報警處理,其相關網頁[4]
[5][6]
這樣改可以說明: 當事人的資料仍然在網上的公眾地方可以看到,但香港網絡大典仍會跟尺度辦事,去清除資料,以證明香港網絡大典清白
如果沒有報警,[7] [8][9]當然不會跟香港網絡大典有關係,但現在因為它們而引出事件,實在應該記錄下來,當然,只是連結網頁,不寫一句資料
要求對頁面作出保護[]
以杜絕私人恩怨而影響維基百科內之公信性。 [10]
建議全面禁制人身攻擊及汲及真人名稱類文章發表[]
建議全面禁制人身攻擊及真人名稱類類文章發表
現時普遍文章均為一些負面的評論,部份更為一些無聊人捏造出來的故事,且帶有人身攻擊字句甚至粗言穢語,對被評論者不甚公平及造成極大羞辱。在下知道「香港網路大典禮儀」內有提及到若當事人發現自己被不公平對待,有權刪去有關字眼,惟這方案根本治標不治本,有關人士發現自己的文章被刪去,一定會認為是當事人所為,在沒有證據下對當事人加以評論。
希望 貴網能夠注視有關問題,禁制一切言論發表,否則根本不能做到「真正屬於香港網民的百科全書」。敢問一聲在現時負面評論泛濫的情況底下, 貴網的公信力好到哪裡?是否「真正屬於香港網民的百科全書」呢?
謝謝。
- 我非常讚成,如果放任本站少數的使用者胡作非為,任意用文字傷害別人,這只會讓本站的格調越來越低,最後變成一個互相攻擊、沒有水準的網站。其他的網路使用者,更有可能會有香港的網友有負面印象。香港網絡大典成立的用意,是在記錄香港網路的發展歷史,用意良好,卻被不肖人士濫用,讓外界對此站的評價變低,甚至覺得參與此站有如遊戲,是不正經、不認真的玩笑而已,而本站雖然聲明「中立」,卻充滿許多個人偏見,使用者間既無制衡力,少數使用者還一同沉淪,棄置網路道德與禮節,不顧人權,還自以為宣揚正義。
為避免這類的事情,我希望大家能一同建立公約,並共同維持和遵守公約,以下是我想先提出的幾點,歡迎補充:
- 禁止人身攻擊、騷擾、侮辱。包括辱罵、或以普遍被社會認為是不道德、低級的字眼形容。
- 禁止公佈個人私隱資料。包括生日、住家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工作地點、信件
- 欲公開私人背德或不雅事件時,不得直接公開當事人ID或以諧音表示。可以當事人的網路代號應以馬賽克方式顯示,或刪去某些字母。
- 禁止恐嚇、挑釁、威脅
當有違反公約的情形發生時,這些文章應立即刪除,封禁發表者至少二星期。--KJ_(talk) 08:23 2007年六月23日 (UTC)
建議禁止人身攻擊的用戶發表文章[]
用戶Ok1234多次於管理員 Blackhawk charlie2003修改頁面後仍然使用舊有的頁面 新頁面的資料已獲管理員的肯定,而他又不是有新資料加入,請問還有什麼理由可以改寫呢? [11]
對其他人士的頁面,亦沒有有其言論加上證據而胡言亂語 [12] [13]
投訴︰管理員Blackhawk charlie2003對會員的針對性行為[]
管理員Blackhawk charlie2003多次對會員Kcw1127的修改全數退回,但理據不能令人信服典型例子︰Kcw1127以截圖為證,修改無鋒慧劍條目,證明左仔專家是無鋒慧劍的分身,但曾被lackhawk charlie2003無理退回。
Kcw1127以其他人對屍某﹑屍屠嘩條目時所採用的相信手法---引錄可供查證的網上發言來描述網絡事件,並附上連結,但被Blackhawk charlie2003指為「無法查證」並無理退回,但其他人對屍某﹑屍屠嘩條目的相同方式的編輯卻可以存在,明顯是存在雙重標準。
投訴︰管理員Blackhawk charlie2003對會員的針對性行為[]
當日管理員Blackhawk charlie2003自己說出
已發生的事件,只要有可供證明用的資料,是可以放在此處的。而按照曾經寫在上面的資料來看,我覺得上述事件並非流於老吹。另一方面,因此條目是關於一名人士在網上(香港高登討論區)的事件,換言之其與現實無關,因此上述條目中兩名女士的照片和油條的圖片並不適合放在這裡。我建議將此條目重寫,刪除無關或涉及私人資料的部分。--Blackhawk charlie2003 12:30 2006年8月9日 (UTC)
保留因本條目已被改寫,並移除個人私隱資料。此條目將被保留。--Blackhawk charlie2003 15:20 2006年9月14日 (UTC) [14]
想不到現在自己竟然會參與其中,用回那些空口說的白話,難不成是<沒證據不緊要,多人說就是事實?>[15]
- 如果你要一個解釋,那是現時的一個流於罵戰。而高登會員大力怪的post路過松鼠小姐…中的描述甚至和先前revert的版本符合。還有,既然你講上面的資料與現實人物無關,請指出,除xanga外,揭人私隱的地方。就個人而言,(在這裡)我看不見有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資料。相關的資料請參考關於路過松鼠的起底。
- 另外,我是不是看見有人在用sock puppet?--Blackhawk charlie2003 05:26 2007年1月3日 (UTC)
大力怪既post中的描述甚至和先前revert的版本符合? 不明白
想問<被起底原因>一列中企圖迫女user 貓女放棄中立另無辜人士?無端捲入戰爭,惡意中想他人, 抬高自己, 損害高登名人錄之中立,歪曲事實?
誰人寫下的? 關什麼事? 有什麼證據? 改來改去都是同一人修改,不停的回帶,這就是中立? ~~User:月
請替User:膠登人上膠登解封[]
請為我平反,我被蜜蜂以破壞之罪永久封禁了,宣稱的理據竟是「惡意請求多個維基條目的刪除,試圖掩飾維基百科的Disadvantages。」我目前只好用一個相似的用戶名來申冤。
第一,惡意請求?你怎麼說人家是惡意,你這樣說我反而是惡意呢!而且我按程序要求刪除,又沒有強行清空條目。
第二,如何試圖掩飾維基百科的Disadvantages?他們都只是幾個維基人,何來代表整個維基百科?再者抹黑,柴台算是嗎?
第三,Vandalism是指破壞行為,我因此被永久封禁,這個我想問一下,我那一個行為有構成「破壞」了?
第四,你在討論:香港維基每月之星「已問維基人,文章所寫的事件是真實的,只是中立性仍須改善。--蜜蜂 (Talk) 15:54 2007年三月9日 (UTC) 」,請問你問了誰?誰有資格代表維基百科發言?大典的內容可以版你這樣說問問就當真的嗎?我對你的回覆感到失望。
此外,你指「用戶名已經不符合我們的要求。」好笑了,「膠登人上膠登」這個用戶名不是粗話,也不涉及侮辱性,請你解釋一下如何不符合,你在那裡定了這些規定,你其實也大可叫我改名,可是卻沒有事先聲明……還有,「我們」是指誰?
對了,這個是公共圖書館的ip,如果封禁了會連累不少人,且我申明我不會以這個帳戶改動任何條目,請為我翻案,我在此只是發表討論,應該不算破壞吧!X登人上x登 10:07 2007年三月19日 (UTC)
請求刪除人身攻擊內容[]
您好,小弟是大島
於本年一月十七日因與FIGHTCLUB管理人員不和,有關人士於該頁(FIGHTCLUB)第444行「名人榜」一部份寫上與該站內一色一樣的無理指控,並加上有關分頁。
人已利用編輯功能刪去分頁內容,惟因FIGHTCLUB一頁因較早前的編輯戰而被保護;其中一名參戰者"Forest"更是加上有關內容的使用者,證明該人編輯FIGHTCLUB一頁乃為惡意發洩個人憤怒。
請香港網絡大典管理員刪除FIGHTCLUB一頁內對小弟不盡不實、不客觀的惡意指控。
謝謝
==最近在這裡看到有人散佈對我的不實指控==
最近發現這裡有IP用戶散布對本人的不實指控,特別是關於我現實生活的部分,一些我完全沒有說過的說話,卻被這些IP用戶「老屈」我說過(*不排除是一人,似乎時把我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主張生搬硬套*)。我知道,作為管理員對這些事情也是無可奈可,因此我也不會因此怨恨香港網絡大典,只是希望這裡的管理員能主持公道。
謝謝--Jérry~雨雨 12:36 2007年四月5日 (UTC)
陳先生,我想如果管理員把你口中的"不實指控"當作真實處理的話,這兒恐怕沒有條目可以存在了,真替網絡大典擔心--LUTBON 12:55 2007年四月5日 (UTC)
管理員衡量事實的標準有問題[]
網絡大典需要有一個衡量事實的標準,現在管理員們各自為政,經常出現偏幫某方之類的問題,還望改善--LUTBON 12:59 2007年四月5日 (UTC)
- 有不帶立場的管理員嗎?!X登人上x登 13:14 2007年四月5日 (UTC)
管理員申請[]
如何申請成為管理員?--Wildless 15:11 2007年四月14日 (UTC)
要求刪除轉載內容[]
注意:請勿加入受版權保護的文字,包括從其他網站中轉載的文字,詳情參見香港網絡大典:版權資訊和香港網絡大典:簡明版權資訊。謝謝您的合作!
末日幽靈的條文中的文章為轉載format-acg及其個人網站--中的文字,要求予以刪除。 --121.207.32.110 01:25 2007年四月27日 (UTC)
隱私權問題[]
經投訴,Kelvin.C一文有侵犯隱私及人身攻擊的相關內容。若相關歷史記錄中,有侵犯個人隱私的內容,請刪除該特定時間版本。--Wikia站方KJ_(talk) 18:40 2007年五月14日 (UTC)
該條目之相關歷史記錄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29 2007年六月7日 (UTC)
條目:杜鑑江 經常遭人惡意破壞[]
條目:杜鑑江 經常遭人惡意破壞, 每次都把整業刪除. 要求鎖定該頁.
請求技術援助[]
我想建立一個類似這個繫統的wiki,可否幫忙提供下技術援助? 可否給與我一定的援助,謝謝:)fastphp@gmail.com
YSW冒認admin[]
此人於Doraemonserv2的條目討論中冒認admin,並出言恐嚇對方, 而且Doraemonserv2的條目為對方歌功頌德,相反地在其仇敵吳偉明教授的條目大力抹黑. ,希望本網管理員能妥善處理。 --NeoSunny(未登入)
Reply:此投訴人為欺凌YSW朋友Doraemonserv2(林智龍)的隱閉青年NeoSunny(未登入),另本人為林智佳,為資深YSW就讀的順德第一中學的訓導主任.我認為對付像NeoSunny惡意中傷他人的垃圾不必以禮相待,應除之而後快.其實,Neosunny以侮辱性字眼(例如: 真心膠, 弱智, 自瀆)清空Doraemonserv2條目不果,故在此發難撤謊.為避免為admin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現把其中真相一一澄清:
1. YSW並沒有假冒admin: 此人於Doraemonserv2的條目澄清自己因受到admin幫助保護頁面而尊稱admin們是他的朋友,他並正由 evchk的管理員招募頁申請成為正式的admin,其目的是警戒亂改evchk頁面的攪事者(eg: NeoSunny, 他惡人先告狀, 言恐嚇對方, 以為可以遮掩他的惡行, i.e. 在 Doraemonserv2 的頁面因非報復性而好管閒事原因而侮辱他的LSKC同學林智潤)
2. YSW並沒有歌功頌德,因為他亦有寫Doraemonserv的缺點
3. YSW並沒有抹黑吳偉明,因為他是吳偉明的學生, 只有Doraemonserv2 憎恨他. 而且內文沒有任何侮辱性字眼 (9up 是指吳偉明偏私)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也承認內文所記載的事實,並可作證
4. Doraemonserv2 從來沒有在 evchk 寫任何東西
最後,我希望類似 Neosunny 的無賴和廣東教育界之恥在 evchk 儘速消失.
p.s. Neosunny 的大部分"貢獻" 皆抄襲中文維基百科,其帶有強烈主觀能動性.
--59.148.162.66 17:19 2007年六月20日 (UTC)
歌功頌德: YSW將Doraemonserv2「龜相學」的內容鉅細無遺於欄目中投放, 總數長達六千字節, 其存在全無必要, 而且大量佔有本網空間, 此舉明顯為Doraemonserv2作對外宣傳之用
抹黑吳偉明教授: YSW在吳偉明這條目第二段已經寫明「其虛偽行為被一名中國 sina newsgroups 網友 YSW 標籤為專業小朋友。如發現類似他的 pundit (包括此網絡小白),請用最上述模板來形容他。」。又張貼低趣味的改圖和模板:
相信對於一位專業的大學教授,虛偽、專業小朋友、自命權威者(pundit)等詞語都足以損害吳教授的專業名譽,構成誹謗的法律罪名。
上述兩條目YSW皆以英語投放大量內容,阻礙閱讀,根據公告欄所寫「儘量避免使用英語,否則會遭刪除。」明顯地,YSW不但沒有「儘量避免使用」,且還無以復加地不停使用。
YSW假冒admin: 相信閱讀只要 Doraemonserv2的討論,對於YSW的假冒和恐嚇的行為再清楚不過。事實是他的身份只是「申請成為admin的人」,跟「admin」這身份顯然不同,也不可能有任何ban人的權限,什麼"YSW is a admin","When YSW(me) and other admins are free, you must be banned."也自然是狐假虎威的大話。
對本人Neosunny的指控的回應: 很簡單,我對任何善意惡意批評也欣然接受,對於惡意批評,我是樂意聆聽的,更樂意知道他們心裡面的不快(既然要除之而後快,現在當然不快),他們的不快,令人愉快。對於善意批評,例如我所寫的條目的不周之處,我很樂意聆聽和作出改進。 --20:03 2007年六月20日 (UTC)Neosunny
Stupid! The special photo in 吳偉明 is actually done by doraemonserv2 and is uploaded by me instead of YSW! You this hypocrite, using English is not a problem, whenever Chinese is also included. Your writing contain NULL fact but full of partial opition and prejudice. 大量佔有本網空間 is bullshit. 他們的不快,令人愉快? The final outcome not yey appeared, so the finall unhappy one may be you this human scum and 找碴者. --59.148.162.66 20:49 2007年六月20日 (UTC)
要求刪去Mungs[]
含有誹謗及人身攻擊內容,此外亦有貼上當事人的相片,另要求禁止任何人重新建立此條目--Mungs 14:13 2007年七月3日 (UTC)
- 由於文中提及的膠行全部屬實,故撤銷提刪 --84.40.25.241 14:34 2007年七月3日 (UTC)
- 請上面這位用戶,尊重他人的發言勿隨意刪除他人留言。
- 根據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
- 第一條,此人是網路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此文已違反第一條
- 第二條,內容多無法查證,似為編輯者惡意報負。
- 基於以上理由,請管理員處理。--KJ(talk) 15:07 2007年七月3日 (UTC)
- 條目再度出現,請管理員立即封鎖及刪除該條目--Mungs 06:37 2007年七月6日 (UTC)
要求刪去天星碼頭高達[]
- 根據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
- 第一條,此人是網路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此文已違反第一條
- 第二條,內容多無法查證,且有誣蔑成份,亦無任何具體描述,似為編輯者惡意報負。
- 基於以上理由,請管理員處理。 --StarGundam 14:55 July 12, 2007 (UTC)
- 已刪。[16]
--kirk lim 17:55 2007年七月16日 (UTC)
要求刪去Razgriz以及把User:Razgriz停權[]
- 第六條:編寫欠缺證據的文章。
- 第八條:條目中加上粗言(講述粗言本身或衍生用詞之條目例外)、人身攻擊、抹黑。
- 基於以上理由,請管理員作出適當的處理
- 另外,有份負責編輯Razgriz條目的User:Razgriz為他人冒充,沒有申請保護頁面卻放上保護模板企圖混淆視聽。
- 管理員可參考修改履歷以判斷誰是誰非。
- 若可以的話,希望管理層把User:Razgriz停權,以免繼續抹黑真正Razgriz本人。67.15.183.6
回應[]
各管理員好:
本人正是用戶Razgriz,抱歉之前並不知道自己沒有加入保護模板的權限。冒犯之處請見諒。
對於删除的建議,本人有下列意見,希望各管理員密切關注:
- Razgriz於著名GAForum內是享負盛名的人物,幾乎無GAForum人不知其名,同時他已達Ultimate Gamer級別,有足夠收錄的理由。
- 遠早於以上匿名用戶提出冒充一說前,本人已請求另一名用戶幫忙設立消歧義,列明Razgriz出處及網上活躍的Razgriz並非只有GAForum的Razgriz一人,Razgriz亦非當事人的註冊冠名,冒充一說並不成立。
- 另外,請留意提出投訴的匿名用戶曾多次轉換ip。
請各管理員以黃世澤條目的例子作鑑,明白網典與維基收錄時立場之分別。請不要讓另一次黃世澤破壞事件再度重演,影響網典內容之完整性。謝謝
-- Razgriz 14:33 7月13日 (UTC)
補充[]
- 提出投訴的匿名用戶124.244.166.227亦曾參與修改Tyla的用戶頁,並加入一句"柴果然係柴, 講野都係廢的"
請各管理員將上句之留言風格,與上述引用的截圖(未修改前)2對照一下。
- 根據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
- 第二條,內容多無法查證,似為編輯者惡意報負。
本人現對匿名投訴者124.244.166.227的誠信提出質疑。
參考[]
-- Razgriz 15:57 7月13日 (UTC)
上述匿名用戶似乎有多次於網典以廣東髒字辱罵他人的紀錄,建議將其IP封鎖。 -- 三哥影迷㊣三叔公 18:10 7月13日 (UTC)
在維基有關Razgriz的條目:The Demons of Razgriz
上面提出的所謂停權原因太可笑。Namco遊戲公司是否也要申請禁制令,要求停止GAF的Razgriz繼續冒充飛行小隊呢?-- Tragicomedy 02:20 7-14-2007 (UTC)
不免令人想起早前的「叮噹」事件,而且更霸道。-- Tragicomedy 02:37 7-14-2007 (UTC)
- 我懷疑84.40.25.241也是要求移除Razgriz條目的人(純屬推測),對方曾經修改本人的用戶頁,指稱我為舊gaf會員PierceCheng(原來是樓上所指的精神病患)。但本人只是移除過該ip加入的cleanup及NPOV的模板兩次,至今從未參與過編輯gaf人物(可參見本人的修改歷史),所以感覺十分奇怪。-- Pacowong 03:18:41 2007年7月14日 (UTC)
- 67.15.183.6要求大家翻看Razgriz用戶頁的修改履歷,判斷誰是誰非,但除了看見幾個匿名ip同時將Razgriz用戶指為天星碼頭高達冒認外,並不見有其他理據支持。相反124.244.166.227曾在用戶頁寫下一句「居然會有無聊人冒我個名係evchk出acc...=﹏=|||||」,參考上文的簽名檔,很明顯就是GAF的Razgriz本人。翻看124.244.166.227過去的修改履歷,似乎是124.244.166.227無理抹黑他人居多。-- Pacowong 03:31:53 2007年7月14日 (UTC)
- 用戶Razgriz編輯的正是GAFRazgriz條目, 個人認為居心叵測, 天星碼頭高達此人在GAF所作所為已經是人所共知[17][18], 但網絡大典仍予以刪除, 有欠公允38.100.22.127
- 關於PierceCheng條目被人修改, 精神病患一詞可是他自己說[19]38.100.22.127
- 舊gaf會員PierceCheng這個的確是我寫的, 當時在下的ip不是為何變成了84.40.25.241, 可是改完後發現是在下的誤會, 已經即時刪除, 在此在下對你作上致歉124.244.166.227
本人已將原條目Razgriz改為一消歧義。並新增Razgriz (GAForum)條目。本人認為Razgriz (GAForum)條目內容已合符網典質量(比起匿名用戶124.244.166.227所編寫的),無須重寫,並請管理員儘快移去刪除模版,同時加入保護。 -- Razgriz 05:27 7月14日 (UTC)
- 我認為Razgriz條目所使用的字眼有過份針對的成份,有欠公允。不禁令人懷疑是報復行為。建議把整個條目以較中肯的角度重寫一遍。另外,條目所寫的並不完全是事實,所列出的文章連結大部分都與天星碼頭高達有聯繫。剛好在這個刪除要求之上就是要刪除天星碼頭高達的請求。這實在是太說不過去,有故意抹黑之嫌疑,本人並不覺得這個條目的質量有多高。194.169.192.106
- 我認為用戶Razgriz所寫的Razgriz (GAForum)條目已經很克制,至少看不見有任何粗口及不雅用字,也不見有說過你是「廢柴」。而且條目內的寫作手法在教科書或魯迅等文學作品內都很常見。-- Pacowong 11:41:34 2007年7月14日 (UTC)
我想請問這位匿名用户[]
- 67.15.183.16
- 64.62.138.13
- 124.244.166.227
- 38.100.22.127
- 202.40.137.196
- 84.40.25.241
- 194.169.192.106
你為了這次的修改戰轉換了多少次IP?
- 另外,你當初是根據什麼理由認定我是PierceCheng?又是因為什麼原因認為用戶Razgriz是天星碼頭高達?我不明白你的驗證方法,請提出充份理由。從你過往編寫的條目中,可清楚看見你多次用不同IP惡意辱罵多位人物,不禁令人懷疑這才是你的報復行為。亦足以證明你的為人跟條目所寫相差無幾。
- 請解釋你對"廢柴"一詞的定義。
-- Pacowong 09:01:43 2007年7月14日 (UTC)
我越來越懷疑匿名用戶說話的可信性,若果完全按照他的意願去處理該條目,淪為他的私人大典,那將會是網典的一場大災難。我不想看見另一位世侄兄出現在此 -- Pacowong 09:21:47 2007年7月14日 (UTC)
補充:坦白說,直至剛才我仍然未知道PierceCheng是何許人。但為求客觀,我查閱了匿名用戶(GAF的Razgriz)所提供的連結。看罷令我感到更為氣憤。
原來那位PierceCheng確曾自稱患有自閉症(Autism)及情緒病(Mood Disorders)。但我不明白Razgriz (GAForum)你將別人的病歷放入網典有何實質意義?這是幫助患者的做法嗎?你可以在大典內描寫別人性格有不好的地方,或罵某某用翻版不對,但刻意強調一個人是精神病患者,那無疑是邊緣化及標籤化的做法。二來別人的病歷已屬於私隱範圍。我不知道你在現實生活中是怎樣對待自閉症或其他心理病患,但假如你認為將別人的病歷寫入網典亳無問題,那你的人格就真的很有問題!
條目寫你是從事救護的,不知是否應該將你這種對待心理病患的態度也寫進去呢?相信稍有良知的人都不會反對。你的詭辯使我們越來越認識你的為人。-- Pacowong 11:24:27 2007年7月14日 (UTC)
- 第一, 我從頭到尾只有用過兩個ip, 第二, 病歷是他自己放上gaf, 不過我之前從未有放上大典, 只是看見有人在這一頁寫上"曾編輯另一名網上人物PierceCheng的條目,並指稱對方為"精神病患一名""我才補上link, 而且病歷是他自行公開, 與人無尢, 不過我看完你寫的文章, 我越來越覺得你跟他是同一人, 如果我錯了, 請你去gaf翻閱pc的文章好好了解一下他, 如果我估中了, 希望你可以收斂一下, 你已經在gaf列為不受歡迎人物很久了, 還三番四次來搗亂, 如果你真的有精神病, 去吃藥看醫生, 而不是在周圍挑釁他人124.244.166.227
- 各位管理員請記著上面這句"你已經在gaf列為不受歡迎人物很久了, 還三番四次來搗亂, 如果你真的有精神病, 去吃藥看醫生, 而不是在周圍挑釁他人"。這是沒有根據的毀謗。我真實姓氏不是Cheng(我可電郵給管理員KJ驗證真實身份),亦非gaf會員,我會記錄124.244.166.227的ip並保留日後追究的權利。-- Pacowong 11:48:09 2007年7月14日 (UTC)
- "我會記錄124.244.166.227的ip並保留日後追究的權利"你出得呢段我已經肯定你係pc[20][21]以上係本人跟他交惡經過, 還有, 沒人說過你姓Cheng124.244.166.227
PierceCheng不是姓Cheng難道姓Pierce?「你肯定」,這就是你的驗證方法? -- Pacowong 12:04:45 2007年7月14日 (UTC)
- PierceCheng在gaf為一acc, 其真人姓甚名誰沒人知, 以我記憶所及, PierceCheng在gaf已經不止一次說要報警追究他人權利, 語氣跟你一模一樣, 最後被大眾嫌惡並被刪除其account124.244.166.227
- 樓上你好像什麼都知道,可否告訴我,我是GAForum的那位人物?管理員蜜蜂、Hotplug等人在GAForum的帳戶又是什麼?另外請看報警和報警撚,「報警追究他人權利」並不是GAF的專用詞呀。單是高登就有四個。-- Tragicomedy 12:28 7-14-2007 (UTC)
- 我不知道, 我一開始也只是作假設, 但他的反應和回應跟我印象中的pc相當接近, 至於高登, 我沒有經常上此網站, 所以並不清楚, 同一道理, 你們為什麼如此肯定上面那堆ip是同一個人?124.244.166.227
- "第一, 我從頭到尾只有用過兩個ip"
- * 67.15.183.6
- * 124.244.166.227
- * 84.40.25.241
- * 38.100.22.127
- 因為我數到你至少用過4個ip留言。-- Tragicomedy 12:44 7-14-2007 (UTC)
- 另外我也覺得你的語氣跟黃生一模一樣,那是否可以改叫你做黃世澤?-- Tragicomedy 12:32 7-14-2007 (UTC)
- 如果你一定要叫的, 我也沒辦法, 現在整個大典給我的感覺是, 只是因為私怨就可以胡亂中傷他人, 而受害者卻無法得到幫助, 我承認初來到這裡並不知道規則, 胡亂刪除文章並用了一些不適當的用詞, 在這我要對大家說一句對不起, 可是那並不代表他人可以胡亂中傷我, 我知道在網上要追究責任是很困難, 而我也不打算要作任何行動, 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只是單看事情的表面, 如果要了解我的, 請到gaf跟我親自討論, 而不是單信他人對我的批評, 我要說的就是這樣124.244.166.227
- "因為私怨就可以胡亂中傷他人"
- 在你還沒被寫入條目之前,你好像一直在做上面的事呀。-- Tragicomedy 12:48 7-14-2007 (UTC)
- 124.244.166.227的修改史:
- "柴果然係柴, 講野都係廢的"
- "此等下等低能腦殘之行為" -- Tragicomedy 12:54 7-14-2007 (UTC)
- 對象一直也在做同樣事情哪, 不過這種行動當我看完規則, 我明白這是錯誤的, 如果你希望, 我會立即刪除它, 在此請大家原諒在下的無知124.244.166.227
- 我是用過
- 124.244.166.227
- 84.40.25.241
- 另外兩個應該不是我耶124.244.166.227
到了現在又不是喇?-- Tragicomedy 12:51 7-14-2007 (UTC)
- 我看漏了用代理時[22]變了38.100.22.127(自己copy也看漏, 自己都覺得自已眼殘)124.244.166.227
- pc你說"另外參與這次投票的用戶日後要多留意自己的用戶頁", 你放心, 我並沒有興趣去做這種小朋友行徑, 之前的報復是一種錯誤, 我不會再犯的了124.244.166.227
有關提出刪除條目者的真正身份[]
煩請各位先將上面的對答看一次。
Razgriz (GAForum)只承認自己用過以下2個ip:
- 124.244.166.227
- 84.40.25.241
然後又承認利用代理時產生了"38.100.22.127"
GAF的Razgriz指出以下這個ip,不是他/她的:
- 67.15.183.6
我只想問最後一個問題:
- 若果67.15.183.6並不是GAF Razgriz本人,那67.15.183.6就是「冒充者」。而且正正是冒充GAF的Razgriz。
- 但這位「冒充者」卻是最初提出這次刪除動議,並且要求將用戶Razgriz停權的人。(見頂部)
- 假扮GAF Razgriz本人發言的「冒充者」所提出的動議(並指摘他人為「冒充者」),是否應該被接納?
- 若然67.15.183.6還是GAF Razgriz本人,那是否代表GAF的Razgriz再次對各位撒謊?那他又是否值得被相信? -- Tragicomedy 19:21 7-14-2007 (UTC)
- 那個67.15.183.6就肯定不是我, 而且他為我提出刪除動議, 也不代表他是本人吧, 而且我看完了他寫的那段, 當中沒有提過他是誰哪, 提出刪除動議一定需要本人提出嗎? 不過, 今次也是我最後一次在這留言了, 因為我發現有些滋事份子用ip在gaf某些會員的條目留下了一些人身攻擊的字句, 更甚者還是使用我在這兒留下的link跟句子, 再加上粗俗的字詞來混淆視聽, 你們說我此地無銀三百兩也好甚麼也好, 為了避嫌, 在下在大典將"不會再寫/改一個字"(包括此頁), 以後如果有任何搞事者再用ip搗亂, 請不要迫我上身, 或者這樣並不足夠以示在下的清白, 不過我可以做的就只有這樣了。 至於在下的條目, 隨便你們寫, 我相信如果當中對我人格有不正確描寫, 將來一定會有機會平反的, 我並不著急。 對於跟我討論了這麼久的Tragicomedy, 我其實很感謝你的, 因為我可以看得出你是在講道理, 不過目前我沒有任何證據去澄清關於ip的問題, 基本上我也不知如何澄清啦, 所以要說上面那些人是我我也沒有反駁的餘地, 不過事實的確是我只有用過3個ip, 信不信由你。 各位再見了。124.244.166.227
- 等等,67.15.183.6跟67.15.183.16有沒有關係呢?因為感覺太像由同一個路由器產生。為什麼67.15.183.16修改的條目會與124.244.166.227一樣?而且67.15.183.16同樣在沒有查證下,將Razgriz直指為天星碼頭高達?我需要知道67.15.183.6和67.15.183.16跟你有沒有任何特殊關係。 -- Tragicomedy 02:49 7-15-2007 (UTC)
給當事人[]
我會嘗試再整理這次的討論內容,並在7月18日後於條目內加入後記,說明GAF的Razgriz已經對之前的惡意修改表達悔意,並承諾會改過變好,不再重蹈條目中所提及的種種陋習。條目只是有關Razgriz過去的描述,並不代表今後的Razgriz也是如此。這樣編寫應該夠持平了吧? -- Tragicomedy 03:27 7-15-2007 (UTC)
要求刪除242[]
用戶user:Nundiucafe要求刪除條目242。原文如下:
敬啟者:
本人是 貴大典的忠實讀者,一直欣賞 貴大典的行政方針和持平客觀的討論,惟近日發現以下文章 有報導失實,甚至有抹黑及侵犯私隱成份(PHOTO,REAL NAME, WORKING INFORMATION),故希望 貴大 典的管理員可立刻作出文章保護及徹底刪除文章題目及一切內容,對症下藥,以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在 此生事,影響 貴大典的文章可讀性及素質。謝謝! http://evchk.wikia.com/wiki/242 此致 香港網絡大典管理員
--Blackhawk charlie2003 02:12 2007年七月16日 (UTC)
條目亳無組織,用上太多非書面語,描寫手法亦沒照顧到局外的讀者,使人感到不知所云。單是內容便不符合網典標準,有完全重寫的必要。
上面已有些管理員討論過,不應在條目內包含真實姓名及私隱。 (見上:建議全面禁制人身攻擊及汲及真人名稱類文章發表) --Tragicomedy 09:17 7-16-2007 (UTC)
要求刪除桃子[]
條目有抹黑及人身攻擊成份129.94.6.30 04:37 2007年七月19日 (UTC)
- 應儘快刪除條目內之版權圖像圖像:Momoko.jpg --Tragicomedy 13:32 7-19-2007 (UTC)
- 不必馬上刪除條目,但內文並不太符合質量。建議先將其精簡及重寫部份內容。 --Tragicomedy 13:38 7-19-2007 (UTC)
- 所寫內容並非完全沒有根據,建議充實條目內容的證據。JJable 14:30 2007年七月19日 (UTC)
- 所寫內容顯然完全沒有根據218.215.4.212 11:55 2007年七月31日 (UTC)
- 請問你是桃子本人嗎?--Peanutparty 14:06 2007年七月31日 (UTC)
- 所寫內容顯然完全沒有根據218.215.4.212 11:55 2007年七月31日 (UTC)
删除下列圖像[]
- 圖像:井.jpg 只用於Nundiucafe的用戶頁,重要性不明。
- 圖像:0242.jpg 已有改圖代替。
--Tragicomedy 13:50 7-19-2007 (UTC)
合併或移除騰雲者[]
條目於本年1月加入清理或重寫模板,但至今仍未有人再作修改。
文中提及「騰雲者現改名為懲戒男」,是否可將其合併至懲戒男!條目內?
--Tragicomedy 14:04 7-19-2007 (UTC)
宜為周瑮加入半保護模板[]
請翻閱修改史,部份匿名用戶已開始以口語於周瑮條目內寫下侮辱字句,並附上與Nike事件無關的私人資料。為確保條目質素,建議將其加入半保護,並只有登記用戶方可參與修改。
- 編寫條目需知
- 如在本網編寫一網上人物的條目,編輯者應注意該人需與網絡事件有關
- 本網的內容需能供讀者作參考及查證,並只作多類資訊的總合。請勿在本網發放第一手資訊。
- 本網禁止的行為
- 發放第一手資訊。本網只是眾多資訊的集合。
- 編寫非中文的文章,避免使用口語字。
--Upper 22:34, 20 July 2007 (UTC)
支持:
理由
- 對方是匿名用戶。
- 紀錄周瑮只因她與網絡知名人士Nike有關。條目無需鉅細靡遺地紀錄她的真實年歲(私隱)及生活狀況。
- 純屬個人意見。 --Tragicomedy 01:25 7-21-2007 (UTC)
已加上半保護。--Blackhawk charlie2003 03:34 2007年七月21日 (UTC)
致各用戶及管理員[]
以下是有關提升香港網絡大典的地位及內容質素之建議,還望各用戶與管理員垂注。
請支持正典運動[]
香港網絡大典一直是本地最知名的網站之一。然而它的公信性及用途卻不為各論壇外之專業界別和知識份子(甚至包括Wikia)所肯定,更屢次遭受非議,聲名日益敗壞,這是十分可惜的。
在現實社會裡,已經常看到各種扭曲事實、縱容歪風、充滿人身攻擊、文筆粗鄙反智的媒體報導。難道我們只想透過網典將這類傳訛現象加以推廣?抑或旨在鼓勵網民將網典視為洩憤解壓的小玩具,以增加流量而已?
本人曾嘗試參與修改條目,企圖優化網典。但最終發現根治之本還是需要大多數用戶的支持。
以下條目是有關正典運動之動議:
同時亦開設了以下樣板:
倘若各管理員同意這次動議,希望能將以上兩項條目半保護。同時將正典運動的連結置於網典首頁的當眼處,並加入成為支持者,協力提倡這場改革運動。
但願網典能於雅俗間找出自己的平衡點。
--Tragicomedy 17:55 7-21-2007 (UTC)
- (+)支持 並已加入。--Upper 19:04, 21 July 2007 (UTC)
(+)贊成 贊成,已加入。JJable 07:39 2007年七月22日 (UTC)
- 已加入。另外,因為{{網絡正典運動}}是一個用戶框模板,我把它移到了{{user 網絡正典運動}}處。兩者的連結仍然相通,但希望各位能留意一下。--Blackhawk charlie2003 08:43 2007年七月22日 (UTC)
優化部份人物框模板[]
本人嘗試將條目內常見且帶有貶義色彩的人物框模板重寫,令圈外甚至香港以外的網民更容易了解當中含意。
留意本人在編寫時不忘加入"部份網民已將此人標籤為"或"根據網典所下之定義"等用句,而非"此人是XXX"這類帶有"絕對/一定是"的寫法。同時亦將上述樣板歸類為分類:帶有主觀成份的框模板。
僅列以上框模板供各位參考。希望大家日後在記敍非議人物時,能夠讓條目處於一個更為溫和的平衡點上。--Tragicomedy 15:11 7-22-2007 (UTC)
- 另外本人希望管理員將正典運動的討論或建議內容置頂,以方便各用戶參與及閱覽。--Tragicomedy 15:16 7-22-2007 (UTC)
疑難求助[]
本人在上述6個樣板內加了以下編碼:
- [[分類:包含主觀框模板的頁面]]
但在分類:包含主觀框模板的頁面頁面內只出現周瑮一人,有沒有資深用戶可幫忙修正一下?--Tragicomedy 16:31 7-22-2007 (UTC)
對周瑮修改戰的回應[]
「有高登會員懷疑你與周瑮有關係 ,能否作出一點回應。--JJable 09:57 2007年七月22日 (UTC)」
沒這需要。因為本人不認識周瑮也跟她沒有瓜葛。反而跟某些fdzone人私底下就有通過信。
請參閱本人所撰寫的Razgriz (高登)及舊版本下的陳啟泰、再對比周瑮信內的行文素質。將本人與周瑮扯上任何關係甚至相提並列,簡直就是一種極大的侮辱。
- 「建議將「誅神的黃昏」、「末日的來臨」、「神的回應」、「誅神者反被圍誅」全部變返普通文字,平時根本無乜人叫 nike 為神的,係條八婆自己 update 自己條題目美化自己的「罪行」」
原本我想模仿維基內對古代神話人物的筆觸(見維基百科「諸神的黃昏」),來嘲諷周瑮抹黑(被經常喚作"AV神"的)Nike後犯眾怒的狼狽下場(詳見「誅神者反被圍誅」內的描述)。想不到反被網民誤讀為美化對方罪行。我對網絡大典感到徹底失望,網典的常客縱容不雅字橫行、卻容不下書面修辭手法。恐怕即使上述提及的所謂正典運動,亦只會徙具虛名,對網典幫助不大。 --Upper 11:31, 22 July 2007 (UTC)
- 相信誤會的網民只是少數,請不要太介懷,網絡大典正需要有志之士充實內容。但記述網絡事件宜以精簡為主,有修辭的部分較適宜歸入個人創作部分。--JJable 16:39 2007年七月22日 (UTC)
- 我們鼓勵通過協商來解決紛爭,只要大家是理性的討論的話沒有事情是不能解決的。我們正需要你這些熱心人士來改進網絡大典--Hotplug 08:52 2007年七月23日 (UTC)
請各位多加使用寡圖頁面這樣板[]
本人製作了新樣板 樣板:少圖。
定義及製作原因,詳見分類:寡圖頁面。
建議先將苗僑偉、陳啟泰及黃世澤等「多圖條目」精簡為寡圖頁面,藉以提升內容質量。再將「截圖庫」或「改圖庫」移至另一頁面,由讀者自行選擇參閱與否。
本人認為,網典應重視條目的質量而非含量(貴精不貴多)。
--Tragicomedy 04:48 7-23-2007 (UTC)
- 請問你這個樣板的用意如何?我認為網典最迫切解決的質量問題在於文字上的質素,如多使用口語字、沒有引用來源、人身攻擊、欠缺分類等等。由於很多條目都許牽涉到改圖,因此我個人認為適當加入插圖可提高可讀性。--Hotplug 08:43 2007年七月23日 (UTC)
請看寡圖頁面的釋義: "「截圖庫」或「改圖庫」將被移至另一頁面,由讀者自行選擇參閱與否。"
適量引圖是許可的。但圖庫(gallery)宜另開新頁。舉上例,進入苗僑偉及黃世澤等條目時,要完成整個頁面下載,需花費極長時間。
--Tragicomedy 09:19 7-23-2007 (UTC)
- 關於過多圖片的問題,我認為這個並未構成文章質素問題,只是瀏覽者需要較多時間來下載圖片而已。反之,我們有更多文字上需要關注的條目需要處理。我並非要反對你現階段對這些條目進行分拆,只是細節上有點意見。另一方面,如要把主條目和改圖集分拆的話,我認為並不需要使用另加樣板來標籤,只需要在主條目和圖庫加入相應連結便可。--Hotplug 13:47 2007年七月23日 (UTC)
- 部分圖片是跟文字內容有關的,當然將獨立的改圖庫分拆出去是可以接受的。--kirk lim 05:43 2007年七月24日 (UTC)
表達不滿[]
本人將帶有非議性的人物樣板修改,卻被部份網民誣蔑為某女博客寫手護航,並將格式再破壞:
本人對此感到十分冤枉,希望管理員能於相關頁面內作出澄清。
--Tragicomedy 09:27 7-23-2007 (UTC)
可能部分人士未看清整個過程便胡亂扣帽子、上綱上線,對於閣下對多項條目的熱心參與,我相信公道自人心。--JJable 09:36 2007年七月23日 (UTC)
先謝管理員JJable
另見這裡: 樣板:User copycat
- 用戶們似乎要將曾被我修改過的模板、全改為帶有"討伐"、"群誅"當事人之意味,以上手法跟本地八卦雜誌無異;若站長及各管理員不希望助長這種風氣,希望能將以下模板回降至先前較溫和的版本上。如許可,請加入全保護。
- 樣板:User 王
- 樣板:User KongGirl
- 樣板:User copycat
- 樣板:User 專業小朋友
- 樣板:User 小朋友
- 樣板:User 斷背山
- 樣板:User 漢奸
- 樣板:User 狗公
- 樣板:User 真正義
--Tragicomedy 09:35 7-23-2007 (UTC)
- 模板不應隨便加入個人觀點或胡亂代表網典的立場,如再發生類似情況,則可能採取全保護處理。--JJable 09:45 2007年七月23日 (UTC)
- 用戶模板理論上只作自我介紹之用,不應該用於條目內,因此理應全刪。--Hotplug 10:34 2007年七月23日 (UTC)
- 是否應該把上述模板轉移至另一分類上,專門用作介紹條目內之人物? 上述模板應該有使用的價值。--JJable 11:28 2007年七月23日 (UTC)
- 我也有考慮到這問題,我本人也不鼓勵條目附帶攻擊性的樣板。然而,即使將上面樣板全部刪走,以部份網民的性格,一定又會重開相似的,其時品質可能會更差、字眼亦會更凶狠。因此目前唯有用上較折衷的做法:先改寫樣板用字方面的取向,以減低針對性。
- 另外本人製作了一些資料性(中性)模板,用以註明條目人物的專業身份。比如:
- 我反而希望日後大家能沿用上述格式,多製作相類的樣板,諸如設計師、網上畫家、舞台演員、泛民人士(泛民本身是中性,所指的是某種政治立場)、各類研究學者、音樂人等等,使網典除介紹論壇會員,或被論壇會員"譏評"之專業人士及藝人外,亦可包括更多與網絡事件有關的本地專業界別,令網典變得真正多元化,加強其認受性。--Tragicomedy 14:58 7-23-2007 (UTC)
- 那麼「[[:樣板:User XX]]」的格式應該改改字眼了,因為被描述的人物已經不是網絡大典的用戶,你對這個字眼有否主意呢?改為「人物」好嗎?--Hotplug 16:05 2007年七月23日 (UTC)
- 其實我不太懂規矩,是否移走"User"就可以。框板都是修改之前遺留下來的樣本,所以造成了混亂。最糟糕是許多固有頁面都有用「[[:樣板:User XX]]」。--Tragicomedy 17:22 7-23-2007 (UTC)
- 就叫「典外人」好嗎?網民應該一看便會明白當中所指。--Tragicomedy 17:26 7-23-2007 (UTC)
- 那麼「[[:樣板:User XX]]」的格式應該改改字眼了,因為被描述的人物已經不是網絡大典的用戶,你對這個字眼有否主意呢?改為「人物」好嗎?--Hotplug 16:05 2007年七月23日 (UTC)
- 我反而希望日後大家能沿用上述格式,多製作相類的樣板,諸如設計師、網上畫家、舞台演員、泛民人士(泛民本身是中性,所指的是某種政治立場)、各類研究學者、音樂人等等,使網典除介紹論壇會員,或被論壇會員"譏評"之專業人士及藝人外,亦可包括更多與網絡事件有關的本地專業界別,令網典變得真正多元化,加強其認受性。--Tragicomedy 14:58 7-23-2007 (UTC)
這些"用戶樣板"是否多數用在wikipedia的用戶頁上?這些"用戶樣板"大多是自己加給自己的,一旦加諸別人身上,難免有標籤效應,亦妨礙條目的中立性,倒不如製作正式的人物資料介紹template[23]--kirk lim 06:37 2007年七月24日 (UTC)
回應站長有關改善條目質量的問題[]
「網典最迫切解決的質量問題在於文字上的質素」[]
其實,網典質素持續下降的主因、是由於大家對「符合網典質量」這句話有太多太多不同的定義及灰色地帶。某些人會覺得,管理員所指的「不符合質量」條目,其實已經很「符合質量」;亦有網民會覺得將當事人罵到落花流水,像八卦雜誌般(甚至更過份地)將私人資料亳無保留的收進網典,才算「符合質量」。而當管理員於討論區指出問題時,他們又會感到莫名其妙並以為被人針對;那是因為網典缺乏簡單易明的具體例子,供他們作為參考。
所以,我新起了以下頁面,希望「至少」可解決往後新設條目繼續劣質化的問題。
見:
- (留意上頁只是合格標準、而非完美的標準)
- 另建議先將上頁半保護
站長及各管理員可先看有什麼需要增刪改寫之處,但一定要保持它的精簡;其實只要令用戶恪守一些簡單的寫作格式,就已經能夠大大改善條目的質量。
當符合網典品質標準之頁面(範例)一頁達成共識後,希望站長和管理員可將該頁全保護,並推廣開去。 --Tragicomedy 13:51 7-23-2007 (UTC)
- 網絡大典還是一個年輕網站,就算論性質來說也十分年青,而要使用維基百科的方式來管理此類網站更加是個新嘗試,我們需要時間來摸索何謂質量和前路。因此我非常感謝你積極想辦法來改善本網。半保護方面,這條目未有被破壞的跡象,因此我認為未有需要進行半保護。--Hotplug 14:16 2007年七月23日 (UTC)
建議移除分類:同名同姓內的贅頁[]
以下幾個條目只有圖沒有字,其實可以將裡面的圖一併放入分類:同名同姓,再將他們刪除:
--Tragicomedy 17:33 7-23-2007 (UTC)
改寫公告欄[]
為了使網民能儘快認識本網的守則和規矩,本人將自己認為比較重要的事項寫入公告欄,各管理員可到template:bulletin修改。若各網民在編輯條目時能遵守守則,或在發現違規條目時能儘快到相關頁面舉報,本網的情況應能有所改善--kirk lim 05:38 2007年七月24日 (UTC)
就劉建勤的「罪證」討論網典內的抽判行為[]
我只是在改寫公眾或專業界人物條目,沒大留意網上事件。但無意在最近更改的劉教授事件發現以下一句:
「這個xanga由熱心人制作,有齊劉先生的罪證和相關資料。」
我想理解一下,劉建勤這人是否一位非議人物?因為條目內用上「罪證」這字眼似乎有點奇怪。在通俗(即非法律上)的廣義來說,「罪證」應該用於違反人性、或對公眾有損害的人物上;即使在網絡糾紛這重狹義上,我認為亦至少要去到挑釁了他人(即先撩者賤),才可將對方的損人行徑視之為(非法律上)「罪證」。
但我看了一下劉教授事件,並沒有符合上述使用「罪證」一字去描寫當事人的條件。
打個比喻,現在就像有個人無緣故的被其他人抽出來,查他家宅,查他讀那間「九流狗屁中學」,再查他是否有患什麼暗病等。而當事人在整件事上是被動的(包括被動地作出些抗辯措施),他並沒主動對網民進行過任何侵攻性行為。因此,我感覺劉教授事件並不是劉建勤的「罪證」,而是網絡大典的「罪證」。因為這種「抽判」(無故拉人出來批鬥)的強暴行為,基本上就只有文革時期的紅衛兵才會這麼做。
我並不了解劉建勤及事件的來龍去脈,所以不會參與該條目的修改。而我提出這件事主要目的亦不單在劉建勤這個人。我比較擔心的是,網民會越來越習慣借助網典,來進行對其他人的網上「抽判」,之前站長刪去的一些條目內,已看見其中內文有不少常見的「抽判」意味。希望各管理員能留意一下,在編改條目時不應助長「抽判」這種風氣,即使是對非議人物,也請儘量避免以「先定罪,收集更多罪證,藉此再定更重的莫須有罪」角度去描寫當事人。
--Tragicomedy 16:30 7-24-2007 (UTC)
- 有關劉教授事件的「罪證」用詞可能欠缺中性字句,但就其人的網絡事跡而言,可參照劉爵士事件,這是一個曾經十分哄動的網絡事件,劉爵士本人亦曾受雜誌訪問,亦算是半個公眾人物,過往很多個人資料也是從訪問中「自爆」及被「踢爆」出來。有關網民為何主動尋找劉建勤的事跡,很大原因是因為過去劉爵士時期給予了網民不少對他的負面印象,而網民質疑他現在故態復萌所致。--JJable
高登人士條目[]
似乎有網典用戶正在努力編寫高登人士的條目,而且還設定出一套格式。例:
- TheScientist (高登會員資料)
我覺得你們其實可以製作一個小模板,例:
更詳細或帶有點說書意味的:
--Tragicomedy 07:54 7-26-2007 (UTC)
雷頌德[]
雖然本人私底下也不值雷氏的抄襲所為,但網典亦不應鼓勵以下類似的編寫手法:
- 「傳聞在目之孽忍村習得"射撚耳"絕技, 只要聽過的都能抄。」
- 射撚耳是什麼?如果是指廣府口語「射哩眼」或狐忍的寫輪眼(木之葉忍村?),那應該得說明清楚。
這種只能自娛的冷笑話既無趣味性亦不知所云。網典各管理員認為日後應否將上述視作違反守則?--Tragicomedy 08:40 7-26-2007 (UTC)
- 上述內容應屬網民惡搞,但要留意使用中性字句。--JJable 09:07 2007年七月26日 (UTC)
- 意見:有沒有辦法引出來源?另外宜在句後加入<ref>[http:// 有關狐忍寫輪眼的外鏈接]</ref>。--Tragicomedy 14:14 7-26-2007 (UTC)
周瑮的修改[]
本人已幾乎沒參與周瑮的修改,只是整合過部份句式及格式排列,並移除泳衣照及兩張私人照片Links。然而仍被指為(繼User:Upper後另一位)惡意破壞周瑮的題目:
這種借「收錄自由」為名,行使流氓行為之實的劣風實在不宜助長。請各管理員垂注。 --Tragicomedy 14:31 7-26-2007 (UTC)
應清楚釐定惡意破壞[]
此外,本人認為「惡意破壞」一字過份抽象,應於編輯守則內清楚釐定何謂「惡意破壞」,並使其具體化以減少灰色爭議。可參考本人於流氓行為內的格式。 --Tragicomedy 14:38 7-26-2007 (UTC)
宜引入地區用字及術語等的簡單注釋 (建議)[]
建議各位善用<ref></ref>此一功能,以令條目內文能於短時間內更易於被瞭解。參見下例:
純屬個人建議。--Tragicomedy 14:56 7-26-2007 (UTC)
博客們對香港網絡大典之方針的觀感[]
先利益申報:本人沒有寫網誌。
下面是近日一些知名博客、對網絡大典的觀感或(部份)偏見,大家可用作參考,從中看看網典有什麼需改善及磨合之處(包括收錄內容的底線):
--Tragicomedy 22:23 7-26-2007 (UTC)
網典左上方的圖片[]
管理人員kirk lim曾向本人提議更新左上角的圖像,以象徵本網的改革和新開始。右邊是本人的設計。
站長及各管理人員可透過投票,來決定是否改用新圖。--Tragicomedy 16:02 7-27-2007 (UTC)
- 我希望可以舉辦一個設計大賽令更多人參與。Wikia和維基百科的設計也是從公開招募得來的。--Hotplug 16:32 2007年七月27日 (UTC)
站長你誤會了。我的想法是:右上邊那幅圖只是作權宜之用,是暫時性的,它並不是一個典徽設計(logo design)。我認為典徽也不應該是這樣子。(所以圖檔名亦只叫"設計網典左上圖.JPG")
至於你提議舉辦典徽設計比賽,相信不會有人反對。那是一個好提議。
--Tragicomedy 17:50 7-27-2007 (UTC)
- 我認為這個設計也不錯,,閣下其實可以以多個logo參加設計比賽,供網民投票選擇,如你不介意,我就刪去"煩請管理員代為移除"的字眼,感謝閣下的努力。--kirk lim 18:15 2007年七月27日 (UTC)
再談網典左上方的圖片[]
站長上次回覆我有關議題時,已是四月份的事,然而這多月來,仍不見網典有舉行過什麼設計比賽。
讓我有點不明白的地方是:即使近來報章及博客專欄名人經常刊登網典的版面截圖,並越見頻密,但站長卻依舊堅持保留左上那幅學生味極重的臨時版本(無任佝冒犯之意),而放棄採用其他較具官方色彩的圖像暫時頂替。而目前這"學生版本",又是否經由大多數投票後所選出?
或許部份人會以為,本人最近對網典提出一連串改革提議,是帶有鳩佔鵲巢之意味。但假若我有爭權之心,那是否應先向Wikia或網典申請,成為管理層之一?此外我亦沒將網典視為表現的平台。我之所以提出正典運動及在長假期間連夜修改部份圖像設計,只是抱著「取於網典,用於網典」的回饋精神。而我相信,若要增加網典之認受性及吸納更多優質的編輯用戶,它的外觀形象也是非常重要的。
--Tragicomedy 17:20 7-29-2007 (UTC)
- hotplug兄希望網典以網民為本,凡事皆要諮詢大眾意見,是可以理解的,但網典不似wikipedia般有成熟而龐大的用戶群作支持,如果凡事皆要諮詢,恐怕反應未必會十分熱烈。而凡事拘泥於規矩和形式,亦會妨礙改革的進度和自發性。當日另一管理員蜜蜂亦是以個人的力量為本網作出不少貢獻,現在閣下亦以個人的力量去帶起正典運動,可見有改革者願意站出來是十分重要的,本人亦十分推祟這些行為。另一方面,本網的各個管理員的暇餘時間未必一致,故需要更多網民加入管理員行列,以確保本網在任何時間均能運作暢順,希望Tragicomedy兄或其他用戶能考慮成為管理員,本網不是甚麼官僚組織,亦沒有階級觀念,只是以管理員的身份,實行改革就能更加方便。--kirk lim 03:01 2007年七月30日 (UTC)
請留意用戶Twonilsk[]
此用戶已撰寫大量帶有人生攻擊、不符合網典標準的條目,更於其後將本人加入的{{Cleanup}}模板移除。
--Tragicomedy 00:06 7-30-2007 (UTC)
請到香港網絡大典討論:社區討論新標誌設計和投票的安排[]
頁面,謝。--kirk lim 06:46 2007年七月30日 (UTC)
請問除頁頂所提及之成員外,網典是否還有位隱藏的管理員?[]
想查詢User:Aiko sunoo是否也是網典管理員?因為每次我加上移除或重寫模板後,他就會在板底加上"Note: Problem is resolved."表示一切已解決 --Tragicomedy 13:56 2007年七月31日 (UTC)
- 他並不是本網的管理員之一。--Blackhawk charlie2003 14:28 2007年七月31日 (UTC)
可以邀請她當管理員嗎?他在中大社會系表現優良,又肯盡責,而且有空間時間。如果她不獲邀請,她會做社工。--Ysw 18:32 2007年七月31日 (UTC)
- Blackhawk charlie2003請看吳偉明,上述User:Aiko sunoo的句子已被其改寫為:
- "Note: Problem is resolved. There is only one translation bug but being exaggarated (串錯,應為"exaggerated",即誇大) by some ignorant people(無知之徒). As to this, such problem is fixed."
- 請嚴加關注這種行為。 -Tragicomedy 19:23 2007年七月31日 (UTC)
- This mistake is done by me, now it is corrected. Sorry. --Ysw 00:37 2007年八月1日 (UTC)
- 即使任何人是管理員,都不代表其說話一定是對的,任何用戶均要以理服人。--kirk lim 03:40 2007年八月1日 (UTC)
承接上項,希望各管理員多關注以下討論[]
節錄:
- "此是你無知, ...作出的一派胡言。不容許你一己偏見搗亂之。" --Onpu segawa
- "莫非Tragicomedy想爆人 account?" --Ysw
網典應否助長此種偏激的討論風氣繼續出現? --Tragicomedy 18:24 2007年七月31日 (UTC)
Tragicomedy應留意上文下理,不要妄下判斷。--Ysw 18:33 2007年七月31日 (UTC)
- 敬請討論各方互相尊重 --Hotplug 01:22 2007年八月1日 (UTC)
本人對Ysw用戶的建議[]
網典並非學術發表庫。閣下可以嘗試向wikia申請百科,專門收錄閣下自創的術語及理論。-- Razgriz 04:17 2007年八月1日 (UTC)
They are not made by me but originally comes from Japanese subculture, so they are NOT original research. Doraemonserv2 is just refering it. I only quote his saying as secondary sources. Nevertheless, as a hidden rule, all theory section which is in English and difficult will never be published. For example, toitoise and aikolidymes are common words among Japanese Culture in Osaka so they need to be publicized but aikolifrontier is doraemonserv's theory so it is not publicized. Get it? --Ysw 18:43 2007年八月1日 (UTC)
向網典站長致歉[]
重新設計及改動人物樣板,原意是想將原條目的針對性減低。現在卻造成進一步誤會,令部份用戶以為加入人物樣板、就等同合符網典行文標準,這似乎是本末倒置了。
站長可考慮將本人所製的人物樣板全部移除。 -- Tragicomedy 07:32 2007年八月1日 (UTC)
- 我們這裡沒有所謂「站長」,管理員就是管理員,而且管理員的角色只是維持秩序和帶起編輯氣氛,人人平等。真正的站長是Wikia的創辦人Jimmy Wales ;P。每個網站都有他的發展過程,中途未必一定一舤風順。誤會需要溝通來解決,至於你的模板有沒有用處就需要時間來驗證了。--Hotplug 10:26 2007年八月1日 (UTC)
致 Kirklim[]
吳偉明條目是否已確認保留?我看見目前有3票建議保留,5票建議移除。你和Blackhawk charlie2003雖表態重寫,但尚未投票(即使投了也是5票對5票)。不過Ysw已自行拿下移除模板。並加入下列一句:
Note: This problem has been resolved and the whole passage has been rewritten by an admin called kirk lim. This means that the admin intends to keep the page. The adf module should be removed. Others can feel free to add their collections of perspectives on Ben Ng's page.
我想問用戶Ysw是否已得到你的同意,才進行這舉動?另外投票機制是如何運作?我們之前在討論管理員權責時,你並沒提及管理員的決議可凌駕於投票結果;Ysw此舉又是否編輯守則所默認允許?我不介意就吳偉明條目再作討論,但Ysw的改動及一直在代替管理員說話,令這次討論變得非常混亂。我完全無所適從。 Tragicomedy 10:06 2007年八月1日 (UTC)
-
- 本人沒有同意移去模版
- 刪除條目的投票制度未有明確制度,現在應是多數制,管理員沒有凌駕權力
- 部分用戶可能未理解這兒的運作方式。--kirk lim 10:16 2007年八月1日 (UTC)
Generally, the final decision will turns to admins because they have to make sure that the reason for each vote is justified. Otherwise, majority-play is still unfair to other audience who want to know the truth. --Ysw 18:44 2007年八月1日 (UTC)
- I agree with this point, but please don't remove the afd template until the voting ends and don't distort my standpoint because modifying the article does not necessarily mean I decide to keep it. I also don't have such power.--kirk lim 23:49 2007年八月1日 (UTC)
討論方針和指引[]
本人在wikipedia的基礎上,為evchk補充了不少方針和指引 (template:policylist),請細閱並到相關討論頁發表意見,因為方針和指引是十分重要的,必須貫徹執行。--kirk lim 12:11 2007年八月1日 (UTC)
各位可否抽空向Ysw講解網典的方針[]
請看當事人的修改貢獻,此人正不停地開新條目,大多數只有一條連結,有些新條目甚至連內文亦欠奉。
例:Common aikolise
理論上,Ysw既然想保留吳偉明這條目,理應先專心改寫該條目。然而他在刪除討論中卻有意將重寫工作全交給Upper及Kirklim等人,自己卻狂開空白條目,這實在是非常的不負責任。--Tragicomedy 12:33 2007年八月2日 (UTC)
- Black toitoise
- 只有一堆字卻亳無解釋。 -- Tragicomedy 12:36 2007年八月2日 (UTC)
- They are all under construction. Unlike some irresponsible people who always know how to complaint, YSW has corrected this problem already.--Ysw 13:11 2007年八月3日 (UTC)
有關aikolise[]
- 即使以日本yahoo搜尋亦只有doraemonserv.mysinablog.com的連結。 -- Tragicomedy 12:41 2007年八月2日 (UTC)
- Because the item also exist in intranet. (http://jusoc) --Ysw 13:09 2007年八月3日 (UTC)
討論中開始使用不禮貌用字及人身攻擊[]
"Upper (小白) 並沒有提供証明,且包容性底。如是觀,刪除所有人物頁呀笨! --Ysw 12:22 2007年八月2日 (UTC)"
Ysw已多次明知故犯地挑戰網典守則,希望能對其作出警告或懲戒。 -- Tragicomedy 13:33 2007年八月2日 (UTC)
- This is a history and ysw has apologized already. In contrast, you also insulted other without apology --Ysw 13:09 2007年八月3日 (UTC)
- 請閣下列出證據。 -- Tragicomedy 13:50 2007年八月3日 (UTC)
想請問Ysw是否管理員[]
Doraemonserv2的討論頁 (http://evchk.wikia.com/wiki/%E8%A8%8E%E8%AB%96:Doraemonserv2) 其中一行有如此一句:
You this 弱智 guy cannot play it so long, because YSW is a admin in evchk... 想請問是否屬實? 因為本人在admin名單完全看不到有Ysw這名字 (名單在此頁最頂), 還有冒充admin在此有沒有違規?
--203.198.128.182 03:31 2007年八月3日 (UTC)
擔憂[]
本人對Ysw近日之各種激烈行為已感無能為力。當中包括不斷開設非中文內容的偽術語條目,冒充管理層對外發言、偽造信件、於討論中辱罵其他用戶,歪曲對方見解,更有用戶明確引出證據指他曾開設多個分身。
以上任何一項皆比「編輯守則」所列出的「本網禁止的行為」更為可怕,亦未見他有停止之意。盼各管理員及正典運動用戶能採取主動,合力商討對策,避免網典成為某用戶的私人玩具,影響網典近日提倡的正面革新形象。 -- Tragicomedy 14:07 2007年八月3日 (UTC)
- 另外同樓上一樣,希望User:Ysw可往Wikia主頁自行申請私人百科,作為閣下之"學術"發表平台。此舉將可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紛爭。謝謝。 -- Tragicomedy 14:07 2007年八月3日 (UTC)
- 請不要在沒有任何証明下含血噴人。 --Ysw 14:41 2007年八月3日 (UTC)
致Ysw先生:
如果吳偉明真的如你所述這麼差勁,而你又真的有如此能耐,倒不如請你直接向中大反映,要求解除吳教授職務
還有,關於分身一事,Ysw和doraemonserv在別論壇早有前科,更被人贓並獲而遭禁言。
詳見:Doraemonserv判決公告 ( [24] )
內文請各位自行細閱
本來舊事不想多說,本人已一而再再而三請閣下自重,但有人堅持自侮,人家不想侮之也不行。歡迎把此轉到刪除討論。
--Ewai leong 17:05 2007年八月3日 (UTC)
you are citing a source with partiality. I am also ysw's friend and I find your comments is unfair to him. It is because doraemonserv2 and ysw share the same router and currently the IP is banned, so ysw is unable and unwilling to contribute to EVCHK anymore, Maybe that's what you wrong, but I digressed. Aiko Sunoo, Onpu Segawa, lam chi long, doraemonserv2, lam chi guide, Momoko Asuka, lily1234, helen1234, frankie1234 and doremi1234 are all ysw's friend in HKU and they all use the same kisok in HKU, but it doesn't means that YSW has these 分身 because in EVCHK, every IP can only register twice only. Acutally, you are finding a excuse for hiding your fault by alleging that YSW is insulting others. According the history in EVCHK, you are telling lies. No wonder doraemonserv2 call you EASY hikikomori in http://doraemonserv.mysinablog.com . There is a lot records of Ben Ng such as his blog book to be published, so deleting the item only satisfy your own exclusive ideology, which defy the original sharing purpose of wiki. Some regard ysw's introduction of foreign terms as uncyclopedia, this only prove some conservative's 封步自封 behaviour, and this makes no difference with 東亞病夫. As to the GMT of the japanese professor, it is his own preference and no one else can change it. So alleging YSW is making false article is only a self-fufiling prophecy. It is some user with capital "R" and "T" that discriminate against ysw's use of English as they are jealous of ysw's proficiency. as to this, we counteract by deliberately using more English in discussion pages. --Doremi1234 11:20 2007年八月5日 (UTC)
回覆[]
>It is because doraemonserv2 and ysw share the same router and currently the IP is banned
想請問各位管理員, 有沒有誰把這「兩人」的IP封了?
>because in EVCHK, every IP can only register twice only
想請問各位管理員, 是否真有此事?
就算是真的, 這世上可是有兩種東西, 一種叫Proxy server, 另一種叫浮動IP, 要改IP簡直是輕而易舉
>According the history in EVCHK, you are telling lies
敢問那段歷史可否公諸同好?
>No wonder doraemonserv2 call you EASY hikikomori
私人問題, 想請教甚麼是EASY hikikomori?
>There is a lot records of Ben Ng such as his blog book to be published, so deleting the item only satisfy your own exclusive ideology 吳教授的條目可只是一味有其負面消息, 根本就是以偏概全。與其不知何時才會有人有空重寫其條目, 倒不如現在先把它刪除, 以免那些非事實全部的消息繼續遺害人間
>Some regard ysw's introduction of foreign terms as uncyclopedia, this only prove some conservative's 封步自封 behaviour
有本事便把它們放到維基百科吧, 肯定不到一兩天便被人刪除
>As to the GMT of the japanese professor, it is his own preference and no one else can change it
請你別再侮辱那位教授的智慧了
>It is some user with capital "R" and "T" that discriminate against ysw's use of English as they are jealous of ysw's proficiency
沒興趣再去改Ysw錯漏百出的英文, 本人很久以前改過一段, 在此分享[1]:
Preamble:
I am YSW, doraemonserv's Sociology Teacher who is also interested in otakuism. After he has been banned by a admin in 動漫公社, he don't know why and confided to me, asking me to register in this forum to see why, so I have some word to say. Be reassure that this discusion is rational.
Who is more or less rational?
Usually, okadaian otakus like doraemonserv (I am only a teacher, not otaku) is rational since his writing have very strong logical correlation and no logical fallicy (eg: ill-defined statements, resort to authorty, stereotype) is found in his CUHK sociology dissertation.
In contrast, some ordinary anime fans and moe otakus are too fetishistic, i.e. they developed fetishism and insist to protect their rights without proper explaination. For example, since doraemonserv has commmented on 真紅 in http://www.light-novel.net/viewt ... page%3D1&page=3, he is banned by 修.尤里西斯 by stating that he is 詆毀個別民族、地區人民 (i.e. 真紅) with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writer's stance (惡意筆戰和文不對題), i.e. actually Doraemonserv is NOT intended to play war but his usage of word is careless, and he has tried 3 time in otder to prevent the discussion to be wandered off ) with 投訴 unspecified. Clue? His title is 真紅の家来. So the motive of the banning is obvious - th fetishism of anime character. As okadaian otakus are omniphilic, no such thing can happen to them.
To me, 自我的反思 should be done by every one.
This is the end of my wholehearted speech, thank you. If found any error, please feel free to specify them crystal-clear.
1.he has been banned --> he was banned
2. he don't know --> he didn't know
3. register --> sign up
4. some word --> some words
5. discusion --> discussion
6. not otaku --> not an otaku
7. his writing have --> his writing has
8. authorty --> authority
9. they developed fetishism and insist --> they develop fetishism and insist
10. explaination --> explanation
11. commmented --> commented
12. he is banned --> he was banned
13. he is 詆毀個別民族 --> he 詆毀個別民族
14. Doraemonserv is NOT intended --> Doraemonserv was NOT intended
15. play war --> flame
16. 3 time --> 3 times
17. in otder to --> in order to
18. prevent the discussion to be wandered off --> prevent the discussion from wandering from the subject
19. His title is 真紅の家来. So the motive... --> His title is 真紅の家来, so the motive...
20. If found any error --> If you find any error
21. crystal-clear --> crystal-clearly
這叫好英文嗎?不要說笑了
--Ewai leong 12:06 2007年八月5日 (UTC)
I am sorry. You are talking irrelevance. As far as I know, Doraemonserv2 hates proofreading in web but careful in actual exam. --Meteo-san 12:36 2007年八月5日 (UTC)
- 連Proofreading也不做,便不要說自己的留言是wholehearted的了
- 還有,上文只是針對Doremi1234的留言而寫的回覆,要是irrelevant,便只能怪他/她的留言irrelevant了。
- 補充一句,本人有些留言是寫在吳偉明頁的討論版內。--Ewai leong 12:51 2007年八月5日 (UTC)
按照以前的兩個外部連結所顯示:
兩文來看,Ysw 玩分身(在wikia 網站所禁止的行為,本網通用)一事都可說是水落石出。這應該可以即時封禁。另外,基於Ysw的不禮貌行為,該人已被封禁。--Blackhawk charlie2003 02:48 2007年八月6日 (UTC)
俾人換左幅圖[]
, 俾人換左幅圖, 可以點搞? --99done 04:31 2007年八月6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