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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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藝人床照流出事件[]

這似乎是可能會引發傳媒關注或其他網站節錄的條目。請協助確保條目於用字上客觀及中立(不要偏向提早定案/定罪)。 --華文翰 20:23 2008年一月28日 (UTC)

Need help exposing a CON-MAN[]

I need help on exposing con man "J-hungrary", "-一個升不到級的下士- j hungary", or "It's War" - 長江- j_hungary".

I posted a question the other day on yahoo knowledge.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022800442

This man pretends to be a discharged United States Army Soldier. Anyone who has served in the US Army should know the different between Hooah and Oorah, DI and Drill Sergeant.

We call Drill Sergeant, Drill Sergeant in the Army, not Drill Instructor, or DI. Hooah means "anything and everything except NO" in the Army.

Oorah and DI are US Marine's slangs.

I have emails from him and in the contents he kept repeating the same mistakes. When I pointed them out, he said it was a trap to test if I am a real soldier. In those email, if he was what he claimed he was, a American Born and RAISED Chinese, he wouldn't spell Honourable Discharged. Honour is British English. We spell Honor, with no U in it.

I will gladly provide those emails he send me.

My email CalvinAuYU34@hotmail.com or CalvinAuYU34@yahoo.com.hk

Image:Light.gif[]

Image:Light.gif 剛發現呢幅圖重複upload左, 蓋過原先幅圖, 請搞搞佢 --噹佬 2008年3月9日 (日) 11:18 (UTC)

善意假定[]

「善意假定」是維基百科的方針之一,建議EVCHK也制定類似方針,阻止一些條目在未裁定為私人恩怨下被快速刪除。--LJ7006 2008年3月16日 (日) 12:25 (UTC)

但始終要有證有據的才值得留下,求其寫幾句, 又無link又無圖作證的, 只會降低大典的質素. Ydog 2008年3月16日 (日) 13:08 (UTC)
小弟已參照維基百科的頁面,製成香港網絡大典:善意推定供大家參考。--Wrightrail 2008年3月17日 (一) 12:41 (UTC)
善意假定生者傳記應如何取得平衡,還望多多賜教。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3月18日 (二) 12:59 (UTC)

關於用戶User:Wrightbus[]

本人為中文維基百科的Wrightbus,在wikia未以該名開戶口。今天發現該用戶名被註冊,請管理員關注。--218.103.198.223 2008年3月17日 (一) 09:28 (UTC)

小弟今天以"wrightrail"之名建立戶口,也知道"wrightbus"是誰搶注。本人已在wikia主頁的用戶頁面,以英語提點該人不要在任何子計劃作出任何破壞行為。--Wrightrail 2008年3月17日 (一) 14:45 (UTC)

這裡的人沒有權限和能力去處理這類的事件。我已把此要求轉達至wikia的人員。--Blackhawk charlie2003 (Got something to tell?) 2008年3月18日 (二) 02:34 (UTC)
我已在昨天於主討論頁向KJ說了。--Wrightrail 2008年3月18日 (二) 03:27 (UTC)

抗議惡意推定、選擇性刪文[]

原來「法律面前,窮人含撚」也適用於evchk!!

user:kirklim把mungs快速刪除,是惡意推定,那mungs在這裡借刀,幹嗎沒有任何admin去跟進? --144.214.5.214 2008年3月17日 (一) 14:35 (UTC)

這個條目已討論和處理(包括提刪)了很多次, 況且這條目不斷被惡意重建Mungs.Mungs Chickenchild招志仁--kirk (talk) 2008年3月17日 (一) 14:42 (UTC)
速刪合理.Wildless 2008年3月24日 (一) 15:43 (UTC)
如果你們想寫,唯一方法是參考桃子糾紛的寫法。--kirk (talk) 2008年3月17日 (一) 14:52 (UTC)

其實這裡的user:wrightbus確是由mungs所創建的,小弟並未提出追究,但提點mungs勿作出不當行為。一個人如果品行越差,便會越被寫在這裡。一篇文章在切合各方針下,在不加令人信服解釋仍定為「惡意重建」,是一種「惡意推定」。--Wrightrail 2008年3月17日 (一) 14:59 (UTC)

討論這些善意惡意並沒有用,請將所有相關的東西寫入香港維基人的網上糾紛
善意推定並不是本網的方針之一。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3月18日 (二) 12:57 (UTC)
可以將文章刪除, 之後保護已刪除既一頁, 可以有效防止有人惡意不斷重建某些頁面。Wildless 2008年3月24日 (一) 15:00 (UTC)

申請回復條目[]

申請條目雨雨回復
申請人是我
理由是找到來源
威巴屎 2008年4月2日 (三) 12:51 (UTC)

已經回復.Wildless 2008年4月3日 (四) 05:31 (UTC)
我移除了文章內容。理由時沒有附上對應的參考來源。其分類為「現實人物」,而內容撰寫不合香港網絡大典對生者的傳記所需條件。--KJ(talk) 2008年4月7日 (一) 07:39 (UTC)
香港網絡大典:生者傳記是呢個嗎? 我對於網絡大典內可以保留既文章不太確定. Category:維基百科 內既哪些文章又應同時刪除? Wildless 2008年4月8日 (二) 18:09 (UTC)

小弟見到樓主的簽名,覺得樓主是在刻意影射本人。不過我覺得樓上冒我名那位的,很像和雨雨有點恩怨。小弟和雨雨較熟落,也知道他的為人。但有些比他人品更差的,獲管理員袒護,並不允許寫任何獨立條目... --Wrightrail 2008年4月7日 (一) 07:47 (UTC)

redirected to香港維基人的網上糾紛--kirk (talk) 2008年4月7日 (一) 10:53 (UTC)
不明所意, 管理員袒護誰? Wildless 2008年4月8日 (二) 18:09 (UTC)
從前無線電視亦試過使用「屎」代替「士」或「絲」作音譯,例如fans譯成「Fan屎」,記得於勁歌金曲中出現過,可惜沒有截圖證明。閣下不用太在意,此名字比較粗俗,故我亦建議禁封。至於回復條目跟名字是兩回事,請勿混為一談。--不是維基人 2008年5月12日 (一) 05:34 (UTC)

這裡容許不恰當用戶名?[]

有人使用對本人構成誹謗的用戶名,並在這裡要求恢復一條目。居然有一名管理員接受請求了,並對該用戶名不過問...

這在說明什麼呢?

--Wrightrail 2008年4月8日 (二) 09:33 (UTC)

又來誹謗。令人失望。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4月8日 (二) 13:44 (UTC)
到底有幾多類似既用戶名? 又要點確認屬實? Wildless 2008年4月8日 (二) 18:02 (UTC)
可參考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名指引,至於恰當性方面,如果是冒犯某人的,可由被冒犯者現身說法去證明。如果有人用「User:威巴屎」到中文維基百科開戶口,即時永久封禁都似。--Wrightrail 2008年4月9日 (三) 13:30 (UTC)
第一,這裡不是,也不會是維基百科。第二,本網的人員只是在wikia的這個子站(網典)中有行政人員的權力;而用戶名稱之類的事件是歸wikia網站規管的。個人來說,我建議你向用戶:KJ或者相關的人員去報告此事,因為本網的管理人員並沒有權力去管理這類事務。--Blackhawk charlie2003 (Got something to tell?) 2008年4月9日 (三) 14:50 (UTC)
已透過Wikia主頁及這裡的用戶留言頁向KJ報告了。--Wrightrail 2008年4月11日 (五) 06:47 (UTC)
根據香港網絡大典:封禁方針,使用不恰當的用戶名均會被封禁,本人已按照方針把該用戶封禁。Wrightrail兄你身為基督徒,有人借evchk冒犯閣下,而別的admin也懶理的時候,你當寬恕那冒犯你的人,並為他禱告。--DON GIOVANNI 2008年5月11日 (日) 18:32 (UTC)
首先,請不要先入為主認為Wrightbus是閣下專用的名字,搶先註冊並無違規。第二,請不要擔當判官角色,該位搶註人士,未必會用此名字作姦犯科,無需要提點,應該說,每個人都需要被提點,不獨是他。第三,實際上和Wikia管理員有何關係?有沒有需要現在就向KJ反映呢?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該人士會破壞前,應該提醒管理員做什麼?難道要禁止任何人去改名嗎?第四,假設該位人士真的作出破壞行為或名稱不恰當,影響閣下的名聲,那管理員自然不會坐視不理,還閣下一個清白,不用擔心,如果該位人士是有心去冒認閣下作案,但始終未有任何證據,不能有任何行動。何須對號入座呢?至於誹謗,該名字「威巴屎」當然是不恰當,建議將其禁封,原因是比較粗俗。(按︰如果屬私人恩怨,請私下解決,不要帶到這裏。)--不是維基人 2008年5月12日 (一) 02:31 (UTC)
小弟並沒有要求封禁由Karl Siu兄搶註的User:Wrightbus,他沒有在這裡向本人作出任何無禮行為(雖然在Skype有),封禁該用戶確不合乎善意推定方針。被封禁的用戶是「User:威巴屎」。--Wrightrail 2008年5月12日 (一) 06:26 (UTC)

you guys are doing great job![]

this set of eychk is so great of it recording many online big issues so that those involved cannot get rid of the issues just by waiting the fierce wave of discussion gone, what a great job you guys are doing, me personally appreciate this site very much, let's carry on!

我是思覺老師[]

思覺老師這頁常被人加入一些資料,例如我去那個谷玩的資料

在這頁有,所屬網絡社群: 鼠鼠仔俱樂部 2008年初,思覺老師獲nntp.hk管理員禮待,開設vip.bbmfans個人VIP新聞組(中文名:鼠鼠仔俱樂部),再以其獨特的文風,與一眾新聞組老手交流。 和下面的相關連結 鼠鼠仔俱樂部 鼠鼠仔俱樂部(網頁版)

以上資料令我很擔心我個人的私事和自己在自己谷的活動被人監視,而且令人很易找到我。之後把我的文和行為post 去其他谷,。

所以請版主刪除以上所有資料。

老師,你都上了好幾本雜誌啦。我想你應該先叫雜誌不要報道。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5月24日 (六) 11:57 (UTC)

卓韻芝[]

此頁已完成基本編輯, 如果管理員覺得可以的話, 請移除置頂的模板.--JC 2008年6月27日 (五) 17:12 (UTC)

香港網絡大典:刪除守則[]

我不想將關於ch3jacky1993的爭議帶過來這邊了,我只是建議在刪除守則增加一項:提刪不是解決內容爭議的手段。--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2008年7月1日 (二) 04:31 (UTC)

有關 bananasims 條目[]

香港網路大典的管理員,您們好! 我是在 AL8 Forum 的用戶 小可樂,我承認我在 2008-06-08 曾與 AL8 的會員開玩笑, 發佈後台網址,那時候我已有心理準備被禁止用戶,我根本沒有想過破壞 bananasims 的條目。 而且我對香港網路大典的操作也不熟識,而我也花了半小時才找到此頁與您們聯絡。 而有用戶在貴網站的 bananasims 條目誣蔑本人,而該條目已實施半保護。 根據澳門的資料,澳門只有 CTM 這間網路供應商,因此澳門基本上所有 IP 也是類似, 根本不能去懷疑本人,而且 AL8 Forum 也有很多澳門的用戶。

希望貴網站盡快刪除有關誣蔑本人的資料,謝謝!

本人會保留對貴網站的追究權利。

2008/7/18大典受到大肆破壞[]

http://evchk.wikia.com/wiki/Special:Contributions/125.244.11.194 此ip不斷作出破壞,本人正不斷回復被破壞的topic中

投訴網典用戶「阿域」箝制本人之編輯自由[]

「阿域」在高登網典條目糾紛的討論頁中發表如此的言論:「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閣下不要再參與此條目及有關高登的條目,謝謝」。

我看完之後,感覺到的,是憤怒及失望。香港網絡大典的條目,是人人都可參與編輯的,試問「阿域」作為一個網典用戶,憑甚麼權力,不允許本人編輯指定條目,箝制本人的編輯自由?

我自問本人根本沒有干預高登的條目,只要是有關條目有不正當的內容,我會提出來及公開討論。本人提出建議,都要遭到無理封殺。如今本人被一些高登會員無理中傷及抹黑,只是想提出意見,也遭到封殺。

難道高登的條目只有高登的那群小圈子才可以編輯嗎?難道非高登人不允許編輯嗎?網典根本沒有這些規定。

本人自問是有心改善條目的,如今網典用戶「阿域」之言論令本人非常失望,有違網典成立的宗旨,希望管理員能主持公道。--Tcshek 2008年7月23日 (三) 02:55 (UTC)

對方在網典一樣有言論自由,對方說一句你就投訴,豈不是更意圖箝制他人的編輯及言論自由?--Kitce 2008年7月23日 (三) 03:07 (UTC)

個別編輯者的建議不代表本網立場,一切以編輯守則為準。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7月23日 (三) 03:35 (UTC)

最近好像多了些奇怪的條目[]

連結標題巴士奇遇....令我明白o左一d野(個人經歷..非潮文)是完全相同的不明東西……♣ alex仔♣ ®更加摸不着頭腦……--疾風綾希 2008年7月23日 (三) 13:32 (UTC)

我建議把這些條目提刪。--Tcshek 2008年7月23日 (三) 15:21 (UTC)

有人破壞大典[]

http://evchk.wikia.com/wiki/Special:Contributions/FuxkguyMaxChan 請處理。--Kitce 2008年7月26日 (六) 09:00 (UTC)

關於巨鳩王子的條目[]

有人美化自己的條目後,再破壞保護請求頁面 http://evchk.wikia.com/wiki/Special:Contributions/Greatpointer 請求將talk:巨鳩王子也半保護及處理有關修改者--Kitce 2008年8月1日 (五) 01:33 (UTC)

新生活電台[]

http://evchk.wikia.com/wiki/%E6%96%B0%E7%94%9F%E6%B4%BB%E9%9B%BB%E5%8F%B0 請立即刪除以上篇章,含有大量人身攻擊及誹謗成份,若果在四十八小時後文章仍存在,本台不排除會有進一步行動。謝謝貴網站

祝 身體健康

--新生活網絡電台 NLNR

請留意,不要訴諸法律威脅,這樣對於改善該條目並沒有任何意義。你認為哪裏帶有「人身攻擊及誹謗成份」不妨指出,並親自給與修正。當然,別人對該事物的任何意見,如果符合可供查證方針,應該保留。--疾風綾希 2008年8月9日 (六) 15:04 (UTC)


鄧麗欣[]

此條目於14/8/2008被同一IP 218.254.68.8修改數次,內容有故意美化之嫌。

證據一[1]

修改前:...更被高登會員稱為「吉澤stephy」或「鄧明步」,但不少人認為吉澤明步比鄧麗欣更漂亮

修改後:...更被高登會員稱為「吉澤stephy」或「鄧明步」,但不少人認為鄧麗欣比吉澤明步更漂亮

證據二[2]

修改前:2007年12月,Stephy和經理人黃柏高等出席其處女個唱的記者會,她的偶像「歌神」張學友特別拍下片段鼓勵,令Stephy感動落淚。及後高登人把片段的畫面改成不同的經典cap圖,如張學友@旺角卡門︰食屎啦你、周潤發:朋友,你返去印度食蕉啦![11]等。此事令鄧麗欣當選高登2007年12月之星[12]。

內容有引用來源,文字亦客觀,但卻全段被刪去。

而該用戶在編輯余慕蓮條目亦很主觀[3]

修改前:無線司儀高皓正

修改後:無線一位不紅的司儀高皓正

建議將此IP的所有修改撒消及警告該用戶。--Kitce 2008年8月14日 (四) 12:00 (UTC)

已經半保護鄧麗欣--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4日 (四) 12:44 (UTC)

周健全[]

裡面某些金句和圖片是否過分露骨?--Kitce 2008年8月14日 (四) 15:57 (UTC)

不妨考慮加上警告讀者字眼?--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5日 (五) 03:37 (UTC)

不知所云的新條目[]

128900peterSampson abc,還有跳跳虎係3interest.digital cam稱錯霸完全不知是什麼,是否該留意一下?--Kitce 2008年8月15日 (五) 05:52 (UTC)

我看過編輯者,大概都是三屋粥版‎相關條目--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5日 (五) 06:07 (UTC)

其他三粥的條目有否類似問題?--Kitce 2008年8月15日 (五) 06:09 (UTC)

好多新聞組相關條目都有類似問題……--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5日 (五) 06:37 (UTC)

網典應否100%滿足歌迷同影迷?[]

各位管理員大大:我一直參與現實人物o既編寫同改善條目工作,希望儘量令條目人物跟網上事件有直接關連之餘,對當事人正負兩邊o既評價都兼備。如此一來先能夠加強網典o係網路上既中立同認受性。但好明顯有部份人唔想咁睇。

我人微言輕,講野未必o岩聽;我亦唔係想指名道姓話邊個,不過都希望網典唔會有人因為偏袒自己偶像、或者因為同偶像身邊既人有聯繫,而將網典變成拉關係既工具、服務影迷會既工具,只係選擇性收錄「唱好」、合心水無爭議o既部份。

當初網典無懼黃生o既律師信,亦懶理網上刁民報警甚至「法律」要脅;但如果到最後網典只係靠關係就得、「受軟唔受硬」,咁就真係非常荒謬同無癮。 --華文翰 2008年8月15日 (五) 06:02 (UTC)

身為管理員,該做的不是開這個令人抓頭的題目,而是該直接說出問題讓其他人明白吧? 於宋本中條目中的爭議,可否請當事人(即閣下)說說事情的經過?至於GL君,在下與疾風正在與之討論,希望閣下先冷靜後再討論事件。

另外也許是我無知,但我認為只會作大量小修改的話,並非是善用編輯功能的行為。--Kitce 2008年8月15日 (五) 06:08 (UTC)

華文翰,你過分言重了。其實各位看宋本中的修訂歷史就知道情況。綠光的投訴,只不過是不懂得Wiki系統和語法所產生的誤會……--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5日 (五) 06:42 (UTC)
多謝疾風綾希的調解。 --華文翰 2008年8月15日 (五) 06:44 (UTC)
我並唔係單指宋本中條目。而係希望網典唔會o係日後變成歌迷會。 --華文翰 2008年8月15日 (五) 06:43 (UTC)
越多不同界別的人編輯就越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而且網典不是任何人的宣傳陣地,而是記錄網上事件為核心的資料庫--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5日 (五) 06:54 (UTC)

的確有現實藝人(如鄧麗欣)遭到故意美化,但其實處理方式與一般網上名人無大分別,只要管理人員監察即可。--Kitce 2008年8月15日 (五) 06:55 (UTC)

61.18.170.115[]

[4] 此人的編輯手法似乎有問題,有些加入沒來源的負面內容,有些則全篇刪去變成兩三句正面內容,而且有2次清空內容的前科。--Kitce 2008年8月15日 (五) 06:33 (UTC)

清空條目應該屬於破壞了,足夠採取短暫封禁的措施,不過涉及的條目多數還有其他人編輯,問題應該不大。如發現再次清空條目,請通知管理員進行短暫封禁。--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5日 (五) 06:58 (UTC)

意見:點先為之「神」?[]

我好唔明點解網典一直有個「神」模板(Template:User 王)。假如佢真係一個好似「全年之星」咁o既榮譽,我諗「神」級至少要去到連日本人都識o既nike、或者攪到網上滿城風雨o既奇拿,或者o係現實公認非常有才華o既人先得掛!而唔係上Yahoo答中幾條問題、又或上網資歷豐富就可以下下叫做「神」。你估外面一直批評網典o既網友,見網典隨便就「封神」會點睇?即係網典覺得上Yahoo答問題,就已經等於nike咁有影響力?

其實網典應該設一個最高榮譽,就係將「神」級歸類成呢項最高榮譽,即係要o係網上引發到非常大鑊野、大影響力、引起好多網上社群議論同提及既人物先配加上「神」模板。至於其他網絡名人同網上被崇拜者,就歸納入網絡紅人或者網上高手

{{Cool}} - 一般網上高手。例如上Yahoo答問題o既、o係討論區改圖叻o既
{{高登捧紅}} - 由高登吹捧出來o既名人,或者係o係高登o既紅人
{{webstar}} - 由其他討論區吹捧出來、或者因為新聞同網上事件而竄紅o既人物

大家覺得點? --華文翰 2008年8月15日 (五) 06:40 (UTC)

「網典應該設一個最高榮譽……」就不看了,如有需要,請前往偽基百科實行。網典只應該客觀記錄網上發生的事件,以及和這些事件相關的人、團體等,而不應該對這些事物表態。
倒是分類被崇拜者是可以理解。但根本問題是,本來這些Userboxes只限使用在Userpage上,結果現在條目和Userpage都有,反而分類困難起來……--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5日 (五) 06:52 (UTC)
假如不設最高榮譽,我建議更應該儘量減少使用「神」模板,指導用戶改為使用"網絡紅人"會減少誘張程度。
Userbox的處理方法;
  • 大家先將User常用的模板複製成一批有"evchkuser"字頭(既然已沒辦法根絕user字頭)的模板,只限user使用,然後將現有用Userboxes的user的模板改成"evchkuser"字頭
你認為點? --華文翰 2008年8月15日 (五) 07:10 (UTC)
睇見你似乎攪緊更棘手o既o野,Userboxo既問題遲下再商議 --華文翰 2008年8月15日 (五) 11:19 (UTC)

Dontknow[]

[5] 此人已有多次清空或大幅刪除的行為。--Kitce 2008年8月15日 (五) 09:26 (UTC)

討論區內的小孩子式爭吵是否值得收入網典?[]

網典本來是收錄網上流行術語、或者因大量惡搞、談論而被炒紅的網上名人(如曹宏威)和大事。但結果反而是網典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私人恩怨條目,以及小朋友「告狀」的條目。例如早前給網典帶來非常大困擾的桃子糾紛

大家覺得桃子糾紛這類形式的條目是否值得一而再三的收入網典?

像現在這個Abilly‎...

...其實不外乎是桃子糾紛的翻版,在網典裡,還有很多這類明明是芝麻綠豆也向老師告狀、投拆的垃圾條目。這種條目的特色是主觀、誇大,以為小糾紛就是整個網絡都要關心的世界大事,從不遵從格式,所謂引用來源就只是不斷上載容量大、不知所云的網上截圖,浪費wikia提供給網典的空間。重點是他們在網典隨地擾攘完一大輪,就「拍屁股走人」,留下爛攤子沒人「執手尾」。最後這些條目便成為博客界等鄙視網典的主因之一。


難道大家在這一頁(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的爭辯,又要當成大事另起條目收錄?!我在這裡被"Ban"了,又要開條目收錄一下?

倘若再姑息下去,只會令網典變成小孩子發洩的玩具,整體質素只會越來越差。

因此希望其他成員能夠支持,從今開始陸續提刪這類不堪入目的小糾紛條目。 --華文翰 2008年8月17日 (日) 07:36 (UTC)

這相信是網典一直以來最棘手的問題,就是涉及私人恩怨的條目。寫那些條目的人主要是部分Uwants「休閒聊天」區的會員,他們主要是因為不滿「休閒聊天」區版主的管理方式,於是就利用這種方法,把事件寫成條目作為發洩方式。不過這可能會引起編輯戰,會網典構成不良影響。其實,涉及現實私人恩怨的文章是不應被寫上大典的。私人恩怨的文章只會引起編輯戰,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只有把條目中引起編輯戰及涉及私人恩怨的部分移除,令有關條目保持中立。--Tcshek 2008年8月17日 (日) 07:58 (UTC)
最好是簡單三言兩語或一段就將小糾紛陳述完畢,而不是花上一大頁。 --華文翰 2008年8月17日 (日) 18:49 (UTC)
我覺得有關的條目記述的是一般的網上事件,說刪除的話未必太過,但的確部分大典的用戶的文筆或寫作手法是有一定問題。可做的唯有將有關條目修改至純記錄事件並非主觀發洩的內容。另外這陣子匿名用戶亂寫甚至將大典當遊樂場的情況嚴重了,反正註冊用戶也是容易的事,建議於一段時間內禁止匿名用戶編輯(假如功能上做得到的話),到有事發生時要追究責任也比較容易。--Kitce 2008年8月17日 (日) 10:15 (UTC)
雖然我工作重點在於網典技術方面,但想發表個人看法:
Hotplug「網絡是個自由的世界,任何以權力壓制聲音的企圖將會弄巧反拙」合適本討論。提出刪除請求是無其他選擇下才可進行的最終措施,「不是解決內容爭議的手段」。不到這一步前,應該協助改善條目,不是放在刪除列表等管理員審判。(試問有多少會員參與刪除投票?)
「重要性不足」,「非網上名人」等理由不應該使用;因重要性、知名度有相對性,這些都有主觀成分,且涉及不同社群的接觸程度。我不希望網典給網友錯誤信息——只有通過惡搞等方式爆紅上位,網典才會收錄;因此舉暗示別人,不分青紅皂白搞大事件,濫用投訴機制,做盡反智行為。即使現在全部刪除嫌疑條目,毫不能保證未來建立條目質量。
稍微拉開話題,要改善這類條目,應該著重恩怨根源事件,而盡可能少直接引用事件雙方的觀點。
另外,網典的公平參與,公正處理,公開決策,不是博客界來定奪,而是整個香港網絡社群來評價。但香港網絡大典有屬於自己的價值觀,而不應受外部干涉。
Kitce的建議,我要看一下MediaWiki有沒有這類擴展。不過就算有,由於Wikia的特殊性,未必能夠加入,而且效用、用戶反應如何未知。(畢竟目前想修正BUG都得通知Wikia技術組,到現在都沒有修正我提出的問題……)
--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7日 (日) 14:55 (UTC)
提刪並不等於直接交由管理員刪除,其他用戶都可以參與投票。不要因為「試問有多少會員參與刪除投票?」,而將事情曲解成其他用戶不能提出保留的異議,甚至改變結果。
小糾紛何嘗不是利用網典「不分青紅皂白搞大事件,做盡反智行為」?何況消耗時間在改善提升私怨、小糾紛、管理投訴等等條目,不就變相消耗掉原本可以用作改善更有討論價值的條目(如流行術語)的人力嗎?
我並不認同你所形容的這種網絡大典「價值觀」。然而也不想妨礙你對網典所採取的發展路向。我不會再對那些不良條目提出刪除請求。
(另外請別介意日後我重用口語作應。在討論中仍用書面語讓我覺得很累贅)--華文翰 2008年8月17日 (日) 18:45 (UTC)
其實我不是反對閣下提出的刪除請求。只不過,我看閣下提出來的理由真實有點「砌生豬肉」,讓人有點卻步……所以在閣下提出此話題時,表達個人看法。
若閣下統一放在快刪,指出是短小條目或私人恩怨,一個理由就夠,不需要這樣堆砌。
你不認同我的看法,我可理解。我個人意見也不代表網絡大典「價值觀」——是全體參與者的行為來決定。
閣下是否提刪,是否願意提刪也是個人的判斷,管理員也無權干涉。
同樣,無法強制要求貢獻時間給網絡大典的參與者做指定事項,最多也就是誘導他們而已。--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7日 (日) 23:26 (UTC)

有匿名用戶破壞條目[]

[6] 請處理--Kitce 2008年8月18日 (一) 08:35 (UTC)

CAPTCHA 問題[]

我在某條目中加入了一條外部連結,保存時要求我輸入依 CAPTCHA 所產生的文字。但無論我輸入多少次,我仍然被要求輸入 CAPTCHA 所產生的文字。請問發生了甚麼問題? --iXN(貢獻) 2008年8月21日 (四) 09:51 (UTC)

能不能給我例子和相關條目--疾風綾希 2008年8月21日 (四) 10:44 (UTC)
EXclusive。(此條目亦受破壞,已申請半保護)--iXN(貢獻 / 對話) 2008年8月21日 (四) 14:15 (UTC)
此外還有我自己的用戶頁面,已經多部電腦上嘗試,但仍不成功。似乎為伺服器端的問題。--iXN(貢獻 / 對話) 2008年8月21日 (四) 14:57 (UTC)

討論條目的標準格式 (有關User:Threec2002‎加入來源的做法)[]

我在Threec2002的討論頁提出建議,但不知為何被他刻意漠視及刪除。因此想將處理來源的做法放上這頁討論。希望就條目的標準格式達成一些共識。

  • 來源是否應該包括來源標題?
例:
我們一直的做法:
<ref>[http://www.link.com/link.html 網站名稱/網誌名稱:標題]</ref>
可是目前Threec2002‎的做法多數是<ref>[http://www.link.com/link.html]</ref>,結果參考一欄變成只有「[7][8]」諸如此類,翻閱上令讀者十分不便。
  • 作為來源時,Yahoo知識的答案頁能否視為網民討論區的論見之一?
這一點可能具爭議性。但Yahoo知識的原來設定的用途是回答常識,而不是閒談區、討論區。至少對局外人及大部份讀者來說,將答案頁引用成討論區頁,是類比不當;而且Yahoo會不時刪去不是答問常識的答案頁,因此實在不宜將答案頁視為網民評論的主要證明。


各位對來源的格式及取捨有什麼意見,不妨直說。 --華文翰 2008年8月21日 (四) 14:19 (UTC)

  • 回應「來源是否應該包括來源標題?」

的確由於寫手習慣的不同,會出現不同的做法;但是若要Three2002逐個連結CLICK入去看題目再修改的話,也實在太難為他了吧,本人認為只要是能讓讀者找到有關的來源資料就行,不必一定要一個格式。

  • 回應「作為來源時,Yahoo知識的答案頁能否視為網民討論區的論見之一?」

只要是曾於網上出現過的討論、言論,就可能作為來源參考;如果以YAHOO會不時刪去答案頁為理由,那麼應該不少條目的來源早就因各種理由死了LINK,難道又要逐一去檢查嗎?

--Kitce 2008年8月21日 (四) 14:59 (UTC)


這是網典,不是私人Blog,即使每位用戶編寫習慣不同,是否也應遵從既定的守則?
請見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第六點:
" 任何條目(特別是關於人物)的內容都需提供能支持立論的證明。有效的證明可以是:超連結(即hyperlink,用[http://www.your-link-here 連結描述]表示)... "
你覺得「逐個連結CLICK入去看題目再修改」是太難為寫手,難道變成「[9][10]」後要「CLICK入去」才能知道是什麼連結,就不難為讀者嗎?
另外,我從不反對引用Yahoo知識的答案頁作條目來源,問題是:答案頁應否當作網民討論區頁來證明網民輿論(即是,討論區評價(A) 是否應該引用 討論區的來源(A) 才較妥當?還是硬要引用不太相關的問答區(B)作為來源)
我一直在指引用情況(何時何處引用),不是質疑應否引用。--華文翰 2008年8月21日 (四) 15:28 (UTC)


舊的外部連結如果真的是死link,那麼也就無其他方法去救啦。但如果還可以透過外部連結去參考資料的話,我覺得來源應該包括標題。(但可以修改標題,如加上源論壇名稱之類)。--Blackhawk charlie2003 (Got something to tell?) 2008年8月21日 (四) 15:13 (UTC)

首先,本人要澄清︰

  1. Kitce認為難為,其實並不難為,每一個我認為可以作為參考的連結我都會認真逐一click入去看一次,務求做到言之有物才會用上。
  2. 對於是不是要每一個都要有連結描述我認為其實是需要,但對我來說卻是最頭痛的事,我才沒有心情去理會這些芝麻綠豆小事。代理伺服器此條目,每字每句都是本人參考其他文章、維基、以及本人學習時學過的知識整合而成,單是考慮文字已經夠頭痛。所以我將這個任務交給了後續的人。至於外部連結每一個都是有連結描述。
  3. 在討論區取材和yahoo取材其實沒太大分別,因為討論區的討論同樣有機會被刪,一樣可以是9up,而我是刻意不引用香港討論區Uwants等知名討論區的帖子作為參考的材料,原因是容易有附和的情況出現。
  4. 我所寫的大部份都是學術性的條目,我早就講過不擅長寫任何非死物的條目,因此難免會引用錯誤的參考。不過亦因為這樣,引用知識+作為參考反而比討論區的來得準確。

--不是維基人 2008年8月30日 (六) 14:05 (UTC)

封禁用戶 203.218.30.210218.103.157.9[]

本兩位用戶多次破壞條目 EXclusive,扭曲原意,此外亦多次重新建立侵犯私隱、因私人恩怨而建立的條目 Rxn,建議將兩位用家封禁。--iXN(貢獻 / 對話) 2008年8月21日 (四) 15:35 (UTC)

如再次建立不合規範的條目,則封禁相關IP。--疾風綾希 2008年8月21日 (四) 17:46 (UTC)
我發現了一個叫EXculsive的澄清的條目,是否需要提刪?--Tcshek 2008年9月14日 (日) 16:00 (UTC)

ip 61.18.170.xxx不斷破壞條目[]

巨鳩王子~oo~條目多次受相似ip破壞或清空,懷疑是同一人所為.--Kitce 2008年9月4日 (四) 14:01 (UTC)

建議解除妙詩人條目的保護[]

在該條目的中立性在某些人 (當事人)眼中可能是極看不過眼的,但內文記述的卻是不無例證的事實,如「網主」這類記述方式都可以放在網典,我相信「妙詩人」條目的行文應無不當之處。

Sam2009,討論時請加上簽名。「妙詩人」條目中有太多由起底得來的內容,加上條目中有太多主觀的個人意見,令條目的中立性及準確性成疑。由於Sam2009提出解除條目半保護的原因不充分,因此本人不同意解除「妙詩人」條目的半保護。--Tcshek 2008年9月14日 (日) 16:08 (UTC)

關於當事人的個人背景等是否「起底」而來,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當事人的維基用戶頁都被他自己所透露,既然這些資料是公開的,轉載過來就不屬於「起底」而來。

如果不同意,我只能夠說在「超級快訊網主」、「思覺老師」等的條目,涉及「起底」和「私隱」的文字更多,大概都是從網上收集而來的「野史」,為何又不見有人說那是「沒問題」?如「網主」這類記述方式都可以放在網典,我相信「妙詩人」條目的行文應無不當之處。何況,是否個人意見確實因人而異,但既有列舉來源,就不能說那是「剪貼/轉載」或個人意見。而現在妙詩人這條目,「神職人員搞細路」的相關問題文字恰恰被刪去了,我想知道原因又是為甚麼,因為網典官方也說過建此站是要記述香港網絡上發生的事,這樁基督徒管理員在維基刪走教會黑歷史的事件我想已符合貴網所要求的條目記述內容,沒理由被刪去,不然就真正是「欠缺舉證」的「不公正」。

我倒希望大家都能在何謂「起底」和「舉證」取得平衡。Sam2009 2008年9月14日 (日) 18:04 (UTC)

歡迎參看本網方針。 --研究員 (歡迎賜教) 2008年9月15日 (一) 07:24 (UTC)
(!)意見「超級快訊網主」、「思覺老師」等條目,在當時的《虛擬名人大全》(2005年)、《痴Mai根》(2005年)時代已有,當時因為欠缺監管,以致成為網民的惡搞起底的「樂園」;2006年《香港網絡大典》成立初期,仍有不少針對事主的惡搞式內容。到了現在,網典已有不少寫手和管理員,將這些條目改得中立化,和移除涉及私隱的內容部分。同時這些寫手和管理員,在保障網民私隱方面的意識,已提高了很多。故「妙詩人」條目的爭議,是不能與當時「超級快訊網主」、「思覺老師」等相比。--Cu321 2008年9月15日 (一) 13:59 (UTC)

我舉出以上例子,是要說明「更有問題」的條目還是存在,如果你們覺得以上問題條目是有問題的,就應該再多加努力去處理,因為眼見這兩條目現在也不見得「很中立化」,至於妙詩人的條目,我不認為這算是「起底而來」,理由已經在上文說過,再說條目所撰都有可供查找的相關網頁作參考,應該沒有偏頗情況產生。Sam2009 2008年9月15日 (一) 14:41 (UTC)

看來妙詩人條目的半保護不會被解除,而原因就只有一個,就是匿名寫手及已註冊的寫手未能達成共識。除非妙詩人條目的編輯爭議得到解決,否則本人暫時不建議解除妙詩人條目的半保護。--Tcshek 2008年9月24日 (三) 08:19 (UTC)

TaTtOo x 5加皮[]

此條目在去年12月已掛上Not understandable模版至今不見改善。問題是,此模版本無刪除告示,這是不是代表本文不可因此提刪……?--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2008年9月15日 (一) 03:54 (UTC)

有關條目只有一些令人看不明白的內容,多月來都沒有改善,我覺得該條目其實已經可以提刪。--Tcshek 2008年9月15日 (一) 07:01 (UTC)

User:EVCHK[]

本用戶注冊以來編輯行為正常,但他的username卻顯然不妥。因為我不會為用戶進行改名手續,可不可以另找一個管理員勸他改名?--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2008年9月18日 (四) 14:23 (UTC)

sysop似乎沒有更名權限。而且Username是全wikia通用的,可能要聯係KJ姐看看如何處理--疾風綾希 2008年9月19日 (五) 09:40 (UTC)

是否和他聯絡了呢?--KJ(討論) 2008年9月22日 (一) 08:55 (UTC)

建議封禁ip 218.250.215.213[]

此君不問理由回退基督教條目網上名人部分,有跡象顯示此人乃當事人當中的「妙詩人」,他本人不欲自己其身不正的軼事在網典留存,因此他將關於他自己的內容回退,但由於關於他的文字描述並非生安白做出來,因此建議封禁此ip以防止有人作出回退破壞以及防礙資訊流通。Sam2009 2008年9月21日 (日) 09:55 (UTC)

  • 樓上個呀生, 依家似係你屈人多D, 個"關於妙詩人之討論"入便又話唔知係唔係, 轉頭又話乜鬼有理由相信係, 你D假設都幾冇根據嫁. 網典冇管理員咩? 點解可以比呢D文章存在嫁210.3.21.167 2008年9月24日 (三) 05:45 (UTC)

基督教條目出現編輯戰[]

請解釋為何我需要只對個別這個ip、那個人特別關顧,又為何該ip用戶又要特別在基督徒條目移除妙君的名字,如要為任何人去開脫,請解答由他帶出的種種疑問,有關根據如果你有興趣關注大可到相關的頁面,但我相信對於一些局部失明的人是講幾多也是無謂,尚幸,網典是有一班比維基質素更佳的管理員,起碼不會當這種是自己的私人花園。

又,請管理員關注以上這位210.3.21.167 ip用戶正在基督教條目發動編輯戰。

其實基督教條目已經出現了明顯的分歧,本人建議半保護基督教條目。--Tcshek 2008年9月24日 (三) 08: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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