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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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處理條目 (2009-09-28)[]

宰羊國際[]

  • 建議處理方法:(*)全保護
  • 原因:用户饕餮多次加入沒有資料來源和中傷本人和他人的內容

--Hkgoldenman 2009年9月28日 (一) 03:49 (UTC)

這位Hkgoldenman已經多次違規, 包破破壞頁面和打編輯戰,必須給予適當懲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饕餮對話貢獻)加入的。

真的拜託你們兩個,可以善用一下討論頁嗎?你們如此鬧來鬧去,貪好玩嗎?有事就慢慢講,不過我會建議(*)全保護有關條目7天,借此希望給大家冷靜期。--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8日 (一) 14:38 (UTC)

分類:節目列表[]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濫用分類頁。--獨愛B1 2009年9月28日 (一) 07:22 (UTC)

分類:論壇[]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已有分類:討論區,有關分類明顯是多餘的。

--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8日 (一) 14:38 (UTC)

待處理條目 (09-9-29)[]

用戶:蘋果仔‎[]

  • 建議處理方法:(*)半保護
  • 原因:出現編輯戰。--獨愛B1 2009年9月29日 (二) 11:11 (UTC)
懷疑是借刀頁面,建議(×)刪除。--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9日 (二) 14:29 (UTC)

分類:師父事件[]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濫用分類頁,批鬥。
  • 其他要求:懷疑和用戶:蘋果仔‎有關,建議處分破壞者。

--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9日 (二) 14:29 (UTC)

F-22犯中境,慘遭殲-10擊落![]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非網絡人事相關。

--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9日 (二) 14:29 (UTC)

Chungkingpun鍾景彬[]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嚴重起底,沒有來源,疑是抹黑內容。

--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9日 (二) 14:29 (UTC)

開國領袖 已故中國領導人毛澤東重回人間[]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抄襲文章,非網絡人事相關。

--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9日 (二) 14:36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01)[]

File:Ee.JPG[]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無用網頁截圖。

--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1日 (四) 04:22 (UTC)

用戶:3941正0n9[]

  • 建議處理方式:快速(×)刪除
  • 原因:有關用戶頁內容嚴重違反網典方針,明顯借刀及批鬥。
  • 其他要求:有關用戶名稱有侮辱成分,加上有關違反網典方針之內容只有用戶:3941正0n9一人撰寫,故要求把有關用戶永久封禁。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日 (四) 14:07 (UTC)

香港討論區問題超版[]

  • 建議處理方式:永久(*)半保護
  • 原因:匿名用戶 61.244.131.133 屢次清空條目內容。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日 (四) 16:21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03)[]

精神病[]

(+)贊成 有抄襲成份,疑用於誹謗。--獨愛B1 2009年10月4日 (日) 07:32 (UTC)
(+)同意 這類批鬥行為實在令人難以接受,更何況有關內容為非網絡人事。--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4日 (日) 13:35 (UTC)

文伯伯[]

  • 建議處理方式:快速(×)刪除
  • 原因:除了模板外就沒有實質內容。--獨愛B1 2009年10月4日 (日) 07:30 (UTC)
(+)同意 明顯是批鬥。--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4日 (日) 13:35 (UTC)

模板:精神病患者[]

  • 建議處理方式:快速(×)刪除
  • 原因:沒有意義。--獨愛B1 2009年10月4日 (日) 07:30 (UTC)
(+)同意 有關模板會被濫用,具批鬥及主觀成分,應該刪除。--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4日 (日) 13:35 (UTC)

檔案:Sbboy.jpg[]

  • 建議處理方式:快速(×)刪除
  • 原因:用於模板:精神病患者,沒有意義。--獨愛B1 2009年10月4日 (日) 07:30 (UTC)
(+)同意 原因同上。--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4日 (日) 13:35 (UTC)

peterchan[]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惡意建立條目,建議刪除後重寫。--獨愛B1 2009年10月4日 (日) 11:14 (UTC)
(+)同意 似乎涉及私怨,同意重寫。--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4日 (日) 13:35 (UTC)
(○)保留 每個人口中只會說重寫, 但最後又沒有人寫. --202.86.169.162 2009年10月6日 (二) 19:16 (UTC)
(:)回應閣下可於刪除條目後到社區再提示寫手重寫條目。--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7日 (三) 11:44 (UTC)
(+)贊成內容涉及私怨,必刪!。—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202.86.169.162對話貢獻)加入的。
(:)回應 IP 202.86.169.162,重寫都要有「料」才能!--Kevin™ (有嘢想講就講低) 2009年10月7日 (三) 04:49 (UTC)
(-)反對我反對,應該讓每個人都知道他的惡行,濫用版本權力去扣分! --896782 2009年10月8日 (四) 11:19 (UTC)
(:)回應 咁請重寫時內容寫到令局外人明白。呢度唔係香港討論區大典,你寫出來的野,都唔該寫得有根據啲,多啲Cap圖,多啲證據,從外人角度出發去寫條目,咁咪冇事。另外,而家只係「刪除後重寫」,又唔係永遠唔再寫得。--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8日 (四) 17:04 (UTC)
(+)贊成只有三張Screenshot,叫人如何信服?--川崎向日 2009年10月8日 (四) 11:42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06)[]

我的志願[]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和香港網絡人事無關。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6日 (二) 14:12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08)[]

網絡人事無關圖片[]

  1. 檔案:照片 055.jpg
  2. 檔案:照片 303.jpg
  3. 檔案:照片 305.jpg
  4. 檔案:照片 306.jpg
  5. 檔案:照片 307.jpg
  1. 檔案:G.jpg
  2. 檔案:1254913849-GPSYfor267.jpg
  1. 檔案:未命名.GIF
  2. 檔案:519購物需知.JPG
  3. 檔案:071...JPG
  4. 檔案:071購物需知.JPG
  5. 檔案:603購物需知.JPG
  6. 檔案:33822購物需知.JPG
  7. 檔案:006購物需知.JPG
  8. 檔案:129購物需知1.JPG
  9. 檔案:068購物需知.JPG
  10. 檔案:我的介紹.jpg
  11. 檔案:127購物需知.JPG
  12. 檔案:068三.JPG
  13. 檔案:購物細則.JPG
  14. 檔案:購物需知.JPG
  15. 檔案:我的介紹.JPG
  • 其他
  1. 檔案:20080105 d879e4a5a8000fe7da91pL9x38AYmEZU.jpg
  2. 檔案:Twins 224-9843.jpg
  3. 檔案:KB1654.JPG
  4. 檔案:KB1655.GIF
  5. 檔案:Th untitled-1.jpg
  6. 檔案:CR queen.jpg
  7. 檔案:Home1.JPG
  8. 檔案:Home2.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濫發檔案。--獨愛B1 2009年10月8日 (四) 10:21 (UTC)
(+)同意 已檢查以上檔案,以上檔案全數可速刪。--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8日 (四) 13:40 (UTC)
(+)同意 --Ydog 2009年10月9日 (五) 08:41 (UTC)

起底圖像[]

  1. 檔案:Kamchen.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疑從起底所得,相信是被提刪條目被刪所餘下的檔案。--獨愛B1 2009年10月8日 (四) 10:48 (UTC)
(+)同意 看來是刪漏了,既然要提出如此要求,那唯有刪除吧。--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8日 (四) 13:28 (UTC)

已棄用圖片[]

  1. 檔案:阿嬌.jpg
  2. 檔案:3279052d5c.jpg
  3. 檔案:11ec1p1A.jpg
  4. 檔案:3279052d5c.jpg
  5. 檔案:20080209ap07y.jpg
  6. 檔案:6701447 15123746.jpg
  7. 檔案:Hfgfh.jpg
  8. 檔案:思覺老師.jpg
  9. 檔案:10ec2p5a-1-.jpg
  10. 檔案:8y5cnl.gif
  11. 檔案:魏俊傑.jpg
  12. 檔案:楊永晴.JPG
  13. 檔案:強姦 賭場風雲.jpg
  14. 檔案:Newlifeforum.jpg
  15. 檔案:Hkgolden beauty.jpg
  16. 檔案:180px-Current_ATV_Logo_2.jpg
  17. 檔案:Atvlogo.gif
  18. 檔案:Hksan-logo.jpg
  19. 檔案:賭撚筆記(死亡筆記).jpg
  20. 檔案:DOLUN.jpg
  21. 檔案:CK CrazyKill.jpg
  22. 檔案:12300213354.jpg
  23. 檔案:Cech.jpg
  24. 檔案:N768410044 2239988 3029.jpg
  25. 檔案:Only.JPG
  26. 檔案:大隻仔.jpg
  27. 檔案:柒.gif
  28. 檔案:TBB.jpg
  29. 檔案:Bananasims.jpg
  30. 檔案:P1010404.jpg
  31. 檔案:HD Jade logo.jpg
  32. 檔案:Exc name.jpg
  33. 檔案:Train exc.jpg
  34. 檔案:Pretend_abuse_exc.jpg
  35. 檔案:Clanstack_classrush_exc.jpg
  36. 檔案:BusDiscuss.PNG
  37. 檔案:Clanstack exc 2.jpg
  38. 檔案:Spam exc.jpg
  39. 檔案:Janice Man.png
  40. 檔案:脫離師徒關係.jpg
  41. 檔案:Fakeppl exc.jpg
  42. 檔案:Yeungyi.jpg
  43. 檔案:Debde103b062e32aa606f501c5f25fd3.jpg
  44. 檔案:IMG 0066.JPG
  45. 檔案:S598655556 8260.jpg
  46. 檔案:MG 8546.JPG
  47. 檔案:Jasper mouse.JPG
  48. 檔案:01ec1p30new - 複製.jpg
  49. 檔案:8733429w1-l.jpg
  50. 檔案:Academy popup 12.jpg
  51. 檔案:2222.png
  52. 檔案:香港鐵路大典 1248154059557.png (取消提刪)
  53. 檔案:777777777777777777.png
  54. 檔案:Italian01.jpg
  55. 檔案:Piston faybo.jpg
  56. 檔案:Z gundam JJ children.jpg
  57. 檔案:222432.jpg
  58. 檔案:6.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舊圖片,已被其他圖像取代,或不適用任何條目。--獨愛B1 2009年10月8日 (四) 10:48 (UTC)
  • 註:尚有不少圖像未使用,請見特殊:未使用檔案
(!)意見 檔案:香港鐵路大典 1248154059557.png已應用在條目上,可取消有關圖片提刪。另外,本人不建議一次過提刪大量未使用檔案,建議研究有關圖片是否可應用在條目上,而不是把有關舊圖片完全刪除。--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8日 (四) 13:26 (UTC)
(:)回應 目前尚有大量圖片未使用,本人檢查過連接圖片的相關條目,發現上述圖片明顯有重複、已被取代或不適合使用才提刪。--獨愛B1 2009年10月8日 (四) 17:19 (UTC)

Frenchfriezz[]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疑為惡意建立條目,加上條目創建者竟將一人於論壇的暱稱當是綽號,可見條目可信度極低。

--βεταννσγ(假膠禁止進入) 2009年10月8日 (四) 11:15 (UTC)

(=)中立 條目中描述的網民是真有其人,似乎沒有提刪的理由,不過看過有關條目之後,發現有關條目內容似乎出於主觀言論,似乎需要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8日 (四) 13:38 (UTC)
(=)中立 內容改下就得,加上佢高登膠名同討論區個名都連入同一個條目就得。當然,啲內容咁 1999,搵人重寫下好啲。--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8日 (四) 16:48 (UTC)
(:)回應 如果以他不喜九鐵就說他是港鐵狂熱分子的話,這樣簡直就是非黑即白,為甚麼現代小朋友的腦子只有一和二?加上維基百科可信度的而而確不高,早前甚至有大學禁止學生引用維基資料作論文。而且如果我的作品被人抄,然後大大聲被人說是原創,還在別人拿出了所有證據後打算告人恐嚇的話,和那些和人打架打輸了就去告給老師聽的小學雞有何分別?--βεταννσγ(假膠禁止進入) 2009年10月9日 (五) 14:45 (UTC)
(×)刪除 我咪就係咁講,佢一早就已經響 BVEHK 講過話佢唔係真係港鐵狂熱份子就唔係啦,東鐵線個鐵路行內簡寫係真係叫「EAL」而唔係「ERL」(komachi_carlyle 的 Yahoo! Blog 的文章),咁寫呢條友 JC4277 重話唔係尋仇?響 BVEHK 畀 frenchfriezz 鬧完上來尋仇?喂!香港網絡大典唔係用來批鬥呀小朋友!寫啲內容又有問題又用半形標點符號又膠寫又亂排版,我掛個模版叫佢修正佢又剷左去,得佢地班小學雞係咁玩,冇得我地寫。唔得喇,我建議鏟左個條目然後重寫,另加 bam JC4277 以及佢 IP 。 --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10日 (六) 09:01 (UTC)

Fightclub 戰國大典[]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和網絡人事完全無關。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8日 (四) 15:30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09)[]

膠劇分類:膠劇[]

  • 建議處理方法:(*)半保護
  • 原因:經常被匿名戶口惡意修改名單,又不提出理由。

--Ydog 2009年10月9日 (五) 08:41 (UTC)

(!)意見 有關條目更新頻繁,似乎有永久半保護的需要,其實可否把膠劇條目中的膠劇列表部分搬去分類:膠劇?--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0日 (六) 04:26 (UTC)
膠劇條目中的列表是該年度的膠劇,而分類:膠劇的列表是有網史以來的膠劇,兩者並無抵觸,可以並存。 --Ydog 2009年10月10日 (六) 04:42 (UTC)

新型潮語[]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與網絡人事無關。

--βεταννσγ(假膠禁止進入) 2009年10月9日 (五) 14:50 (UTC)

(+)同意 內容只是一堆潮語的港式英文,沒有存在意義。--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0日 (六) 04:02 (UTC)

炳你富榮風暴[]

  • 建議處理方法:永久(*)半保護
  • 原因:條目再次被匿名用戶清空破壞。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0日 (六) 03:59 (UTC)

提刪下列無意義條目及分類[]

論壇條目[]

  1. Styhk
  2. Fun161.com
  3. 168Dream
  4. 21世紀綜合論壇
  5. 電腦雜貨舖
  6. 風雲山莊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無法追查來源,像廣告多於條目,亦無法進行考究重寫。

--不是維基人 2009年10月10日 (六) 09:02 (UTC)

(+)同意 我印象中記得「21世紀綜合論壇」曾經存在過,不過已倒閉,不能改善。其他的真的沒有能力拯救,應該可以宣佈certified。另外本人想提刪Chrisleung,因為真的沒有值得收錄的理由。--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1日 (日) 16:50 (UTC)
  1. 259D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私怨文

分類[]

  1. 分類:Sooff名人

--不是維基人 2009年10月10日 (六) 09:02 (UTC)

(+)同意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1日 (日) 16:50 (UTC)

條目清理[]

已處理於10月8日前提出的刪除請求及部份於10月8日提刪的部份檔案。--Blackhawk charlie2003 (Got something to tell?) 2009年10月10日 (六) 11:41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11)[]

WTF[]

  • 建議處理方法:(*)半保護
  • 原因:經常被匿名戶口惡意修改內容,並於還原後再次破壞。

--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11日 (日) 15:56 (UTC)

Chrisleun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來源已無從考究,沒有改善空間,不值得收錄。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1日 (日) 16:55 (UTC)

KittycatSiulokFukid[]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沒有來源查證,內容簡陋。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1日 (日) 16:55 (UTC)

分類:STYHK會員分類:STYHK[]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主條目Styhk及有關分類中的條目已被提刪,沒有存在價值。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1日 (日) 16:55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12)[]

3941[]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懷疑私怨文。--獨愛B1 2009年10月12日 (一) 11:26 (UTC)
(+)同意 內容不能查證,內容明顯有批鬥,亦曾經出現起底內容,建議刪除重寫。--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2日 (一) 15:30 (UTC)

真。顏射無雙[]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沒有任何有意義的內容。--獨愛B1 2009年10月12日 (一) 12:47 (UTC)
(+)同意 沒有實質內容,建議速刪。--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2日 (一) 15:30 (UTC)

尖鋒[]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沒有任何有意義的內容。--獨愛B1 2009年10月12日 (一) 12:47 (UTC)
(+)同意 沒有實質內容,建議速刪。--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2日 (一) 15:30 (UTC)

模板:刪除撚[]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沒有實質意義。--獨愛B1 2009年10月12日 (一) 12:47 (UTC)
(+)同意 沒有條目使用,另有關模板會被濫用作批鬥用途。--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2日 (一) 15:30 (UTC)

模板:來源撚[]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沒有實質意義。--獨愛B1 2009年10月12日 (一) 12:47 (UTC)
(+)同意 沒有條目使用,另有關模板會被濫用作批鬥用途。--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2日 (一) 15:30 (UTC)

Peterchan[]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惡意重建條目,與上一次刪除前幾乎一模一樣。--獨愛B1 2009年10月12日 (一) 16:38 (UTC)
(!)意見 但今次條目中是有截圖,不知道又用不用刪除呢?我懷疑惡意重建條目的針對超版辟易及其管理的版主而寫,不過我只希望善意重寫,否則有關條目的下場只會和辟易條目一樣。--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3日 (二) 13:45 (UTC)
(:)回應 那四張圖與原來的一模一樣,另肇事用戶可能與笨星星有關。--獨愛B1 2009年10月13日 (二) 14:24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13)[]

Forum:Index[]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不當使用「forum」頁面。--獨愛B1 2009年10月13日 (二) 07:46 (UTC)
(+)同意 贊成速刪,另本人已提刪網際大聯盟及其相關圖片,因有關條目宣傳成分太重。--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3日 (二) 13:52 (UTC)

分類:HKWEI[]

(+)同意 又是宣傳,想不刪也難了。--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3日 (二) 13:52 (UTC)

Auto[]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條目過短,沒重要性。--Kevin™ (有嘢想講就講低) 2009年10月13日 (二) 09:14 (UTC)
(+)同意 似乎和香港網絡人事無關。--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3日 (二) 13:52 (UTC)

Ct-Zone[]

(+)同意 請管理員盡快將此條目(×)刪除之!--Msnhinet8 2009年10月13日 (二) 11:20 (UTC)
(+)同意 真不明白為何有如此多的人把網典當成廣告板使用,希望網典管理員可加強打擊。--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3日 (二) 13:52 (UTC)
(-)反對這條目先交給我吧,反正隔了一個月都沒有行動,我是時候復出了。--不是維基人 2009年11月12日 (四) 04:51 (UTC)

Hkmtrhah[]

  • 建議處理方法:(►)重定向用戶:Hkmtrhah
  • 原因:條目內容空泛。--獨愛B1 2009年10月13日 (二) 11:16 (UTC)
(+)同意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3日 (二) 13:52 (UTC)

網際大聯盟檔案:Netweb.gif檔案:Alliances.gif[]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條目內容帶有明顯廣告宣傳的成分,多月來沒有改善。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3日 (二) 13:41 (UTC)

(+)贊成 未見有意義的內容。--獨愛B1 2009年10月13日 (二) 14:32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14)[]

檔案:英文文法大突破.pdf[]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濫發檔案。--獨愛B1 2009年10月14日 (三) 06:27 (UTC)

檔案:艾斯.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一般動漫畫圖像,未見有任何用途。--獨愛B1 2009年10月14日 (三) 06:27 (UTC)

清洗HKMBF行動[]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條目命名錯誤。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4日 (三) 13:48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15)[]

擺花街表哥[]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條目與香港網絡無關。--Kevin™ (有嘢想講就講低) 2009年10月15日 (四) 04:39 (UTC)
(+)贊成 本人用Google查過擺花街表哥,確有其人,不過活躍於內地網站,超越了香港網絡大典的範圍,故同意刪除。--獨愛B1 2009年10月15日 (四) 07:41 (UTC)

分類:擺花街表哥[]

(+)贊成 沒有異議。--獨愛B1 2009年10月15日 (四) 07:41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16)[]

檔案:簡介.JPG[]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濫用本網典圖像上傳功能。
  • 其他要求:根據 Special:Contributions/Daniellam ,用戶 Daniellam 已多次濫用本網典圖像上傳功能,理應作出封禁。不過,我認為可再提醒該用戶轉用其他網站服務如 imgur.com,然後下次再犯時作出懲處。

--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15日 (四) 18:08 (UTC)

(+)贊成 Daniellam的濫用上傳功能行為完全不能接受,建議封禁戶口7天以作懲罰。--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58 (UTC)

由用戶 Daniellam上傳的垃圾檔案[]

  1. 檔案:127購物需知.JPG
  2. 檔案:519購物需知.JPG
  3. 檔案:129購物需知1.JPG
  4. 檔案:129購物需知.JPG
  5. 檔案:我的介紹.jpg
  6. 檔案:068.JPG
  7. 檔案:068購物需知.JPG
  8. 檔案:33822購物需知.JPG
  9. 檔案:036簡介...JPG
  10. 檔案:386購物需知.JPG
  11. 檔案:33822...JPG
  12. 檔案:036簡介.JPG
  13. 檔案:未命名.GIF
  14. 檔案:071...JPG
  15. 檔案:071購物需知.JPG
  16. 檔案:603購物需知.JPG
  17. 檔案:33822購物需知.JPG
  18. 檔案:006購物需知.JPG
  19. 檔案:068三.JPG
  20. 檔案:購物細則.JPG
  21. 檔案:購物需知.JPG
  22. 檔案:我的介紹.JPG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濫用本網典圖像上傳功能。
  • 其他要求:永久封禁 User:Daniellam

--Kevin™ (有嘢想講就講低) 2009年10月16日 (五) 10:53 (UTC)

(+)贊成 為了嚴打用戶藉網典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絕對同意速刪上述檔案。--獨愛B1 2009年10月16日 (五) 11:55 (UTC)
(+)贊成 完全不能接受濫用上傳功能行為,同意速刪上述濫發檔案。--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58 (UTC)

艾倫被起底事件[]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條文過短。--獨愛B1 2009年10月16日 (五) 12:58 (UTC)
(+)贊成 似乎是有匿名用戶由高登大事表 (2009年)中的某死連結建立條目,都是刪除重寫吧。--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58 (UTC)

Ventus Lau[]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條文過短。--獨愛B1 2009年10月16日 (五) 12:58 (UTC)
(+)贊成 有關條目只有香港民辦天文台Roy條目外鏈,條目存在價值不大。--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58 (UTC)

LJ8652~AVW8@269B[]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條文過短。--獨愛B1 2009年10月16日 (五) 12:58 (UTC)
(+)贊成 內容只有批鬥,條目沒有存在價值。(PS:有「LJ8652」字樣喔……不過不是您本人吧?!看來用巴士車牌作網名會很容易被其他網民「騎劫」呢。)--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58 (UTC)
(:)回應 此乃常見情況。--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17日 (六) 04:45 (UTC)

香港民辦天文台[]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條文過短。--獨愛B1 2009年10月16日 (五) 12:58 (UTC)
(+)贊成 嘩,又沒有實質內容又沒連結,只有一段所謂「介紹」,又有何用?都是刪除重寫吧。--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58 (UTC)

律己以嚴 待人以寬[]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條文過短。--獨愛B1 2009年10月16日 (五) 12:58 (UTC)
(+)贊成 完全不明所以,難道有人當本網是問答區乎?--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58 (UTC)

高登網特大戰[]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沒有任何具體內容。--獨愛B1 2009年10月16日 (五) 16:59 (UTC)

檔案:Tube8.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涉及個人私隱。--獨愛B1 2009年10月17日 (六) 16:47 (UTC)

(-)反對 我係佢本人呀,點會涉及個人私隱呀...... 登入番先,再重申一次,我就係禿伯... 唔怕咩私隱啦.. 我真係佢黎,唔信可以叫我pm去某指定acc

(:)回應 非公眾人物的個人照片仍不適宜放上網典。--獨愛B1 2009年10月17日 (六) 19:20 (UTC)

3546456[]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只有一堆沒有意義的數字。--獨愛B1 2009年10月17日 (六) 16:47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18)[]

保護小卒資訊論壇條目[]

提出保護小卒資訊論壇條目 此條目多次被人惡意刪改, 希望管理員能予以保護

--123.203.89.66 2009年10月18日 (日) 05:16 (UTC)

October3rd[]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惡意建立條目。--獨愛B1 2009年10月18日 (日) 09:33 (UTC)

(+)贊成 私隱再次比人公開, 懷疑係193.200.150.137惡意搞事. 今次已經唔係第一次, 希望大典管理員可以盡快處理, 否則會報警處理! 受害者

小卒資訊論壇[]

  • 建議處理方法:(*)全保護
  • 原因:條目多次被破壞,多次被加入惡意及人身攻擊內容,建議清理後(*)全保護。--Kevin™ (有嘢想講就講低) 2009年10月18日 (日) 12:48 (UTC)
(!)意見 小卒資訊論壇相關事件擾攘已久,反而應看看能否清理後再保護。--獨愛B1 2009年10月18日 (日) 12:53 (UTC)
  • (!)意見 是輪編輯戰似乎主要在10月16日發生,先前一直沒有太大惡意破壞,建議可以回復至當日前的頁面再加以保護, -小卒一位-
(:)回應 編輯戰似乎停下來,已更為改建議為清理後(*)全保護。--Kevin™ (有嘢想講就講低) 2009年10月18日 (日) 13:00 (UTC)

(:)回應 正如上述所言,目前只是因為將有人事物的內容一概刪除,過去一直完好保全的歷史是刪除了─所以我建議回復至10月16前的樣貌:因為大典不是希望盡可能記載最多的事實嗎?例如hihihellohello、louisman01、goodluck888等事一直有連結為證。 -小卒一位-

  • (:)回應那為何會員小卒一位亦多次移除有關October3rd和hihihellohello的記載(特別是有關於懷疑兩者為同一人的證據)? 實在令人不解。
  • (*)全保護本條目多次被人惡意刪改, 修改後的內容亦有欠中立, 建議清理後(*)全保護

--67.159.44.138 2009年10月19日 (一) 11:35 (UTC)

(!)意見 因為當中一幅圖牽涉到小卒資訊論以外的地方,不但有越界的可能性,更已侵犯壇外人士的私隱,同時都明確地違反受影響的論壇的規則!既然內容已對他人(不單是一人)構成威脅,跟先前hihihellohello及October3rd兩個條目問題一樣,並違反法例,刪除圖片是最好的方法。而記載一層面,公共電腦或者親友共用的問題都已經回應,故此暫時沒有明確證據證明之──根據香港普通法,疑犯未被宣判前不能被稱成有罪!反之,在公共電腦等可能性被回應後竟遭刪除,同樣令人不解。-小卒一位-

多個無用條目需刪除[]

  • 高登網特大戰
  • 熄登會員生日日期
  • K霸s
  • 甜筆神
  • I am鳴哥:)`
  • 膠登寄生者
  • 烈士樂團
  • 皮歷克
  • 逍遙劍
  • Karat
  • HLTP
  • 魔力私服「重遊魔力」資料總匯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毫無記載價值,欠缺來源,不知所云,浪費網典資源。--饕餮 2009年10月18日 (日) 16:18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19)[]

Terry[]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欠缺來源,不知所云。--Kevin™ (有嘢想講就講低) 2009年10月19日 (一) 10:04 (UTC)

貂隬魯武[]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欠缺來源,條目過短。--Kevin™ (有嘢想講就講低) 2009年10月19日 (一) 10:04 (UTC)

又是User:Daniellam上傳的垃圾檔案[]

  1. 檔案:519簡介.JPG
  2. 檔案:519.JPG
  3. 檔案:$319.jpg
  4. 檔案:080簡介.JPG
  5. 檔案:080.JPG
  6. 檔案:129購物需知.JPG
  7. 檔案:068.JPG
  8. 檔案:簡介.JPG
(!)意見:要求盡快封禁用戶Daniellam的IP,永久封禁。--饕餮 2009年10月19日 (一) 10:10 (UTC)
(+)同意 用戶Daniellam似乎當網典是網頁宣傳渠道,看來管理員要行動了。--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1日 (三) 16:27 (UTC)

October3rd[]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後重建(*)全保護
  • 原因:惡意重建條目--Kevin™ (有嘢想講就講低) 2009年10月19日 (一) 12:12 (UTC)
(+)贊成 再沒有比這個更好的處理方法了。--獨愛B1 2009年10月19日 (一) 12:16 (UTC)

(!)意見何以定義為惡性重建? --Saygoodbyetohihi 2009年10月19日 (一) 12:47 (UTC)

(!)意見如果是所謂的侵犯私穩, 大可以把就讀院校刪去就可以 其他東西都大分公開, 如這樣也算是侵犯私隱的話, 很多人的資料都可以刪去了 --Reaction

  • (:)回應對於Reaction的意見, 不能認同更多--67.159.44.138 2009年10月19日 (一) 22:43 (UTC)


(!)意見 建議暫緩提刪,但要注意私隱問題。--獨愛B1 2009年10月20日 (二) 05:26 (UTC)
  • (!)意見現在October3rd的就讀院校已被刪去, 應該不再存在私隱問題。--67.159.44.51 2009年10月20日 (二) 09:01 (UTC)
(!)意見 看過內容之後,似乎又是私怨而引起的問題,看來唯有先毀滅編輯歷史,因為編輯歷史中都仍有私隱等資料,之後大家可在討論頁討論如何改善條目,基本上我不會要求刪除有關條目。--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1日 (三) 16:24 (UTC)
(!)意見 請問是現在版面內容還是編輯史內有私怨的問題? -Reaction

(!)意見曲線,真心膠等詞不是帶有主觀成份嗎?同意刪除歷史後再全保護。如果說把就讀院校刪去就可以,其他東西都大分公開,小卒資訊論壇一切關於hihihellohello, october3rd, 迷失皇后大道等記載均可以公開。-小卒一位-

(!)意見話係真心膠都唔得咁大典好多條目都要改啦, 特別係高登會員個d, 所以我唔覺得有問題--67.159.44.138 2009年10月26日 (一) 03:15 (UTC)

(-)反對 請先理解大典的守則!

http://evchk.wikia.com/wiki/%E9%A6%99%E6%B8%AF%E7%B6%B2%E7%B5%A1%E5%A4%A7%E5%85%B8:%E7%AC%A6%E5%90%88%E7%B6%B2%E5%85%B8%E5%93%81%E8%B3%AA%E6%A8%99%E6%BA%96%E4%B9%8B%E9%A0%81%E9%9D%A2(%E7%AF%84%E4%BE%8B)]

-小卒一位-

(-)反對 實在太好笑 未知閣下引大量所謂的守則的目的為何, 但小弟有幾處回應: 使用真心膠對於形容某人已是極度給面子的了, 未用到白痴, 低能等等字眼已經很好, 如果閣下希望使用的是這些字眼, 小弟樂意奉陪. 包括其他人及不同的見解, 是某位人兄所謂的見解嗎? 那那位人兄也就是犯了同一個問題, 令人覺得十分可笑 -Reaction

(:)回應 好笑了! 有網民違反守則,你竟然不知道? 如果你喜歡使用相關詞語,隨你喜歡, 反正一切後果自負─例如違反大典守則、引發官司之類。 你有留意上述提到「負負得正」的守則嗎? 假設人家有問題,你跟著他做,你認為自己沒有問題嗎? -小卒一位-

259D[]

  • 建議處理方法:(*)半保護
  • 原因:多次被匿名用戶清空頁面。另若半保護後編輯戰持續,將考慮申請全保護。--獨愛B1 2009年10月19日 (一) 14:48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20)[]

一人物[]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非網上事件。--獨愛B1 2009年10月20日 (二) 11:09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21)[]

也咩爹[]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與網絡無關--俾膠超 2009年10月20日 (二) 19:54 (UTC)
(-)反對(○)保留 其實此術語為網上廣泛使用,只要補回例子即可。 --Ydog 2009年10月22日 (四) 05:24 (UTC)
已改善內容,請前往大家過目。 --Ydog 2009年10月22日 (四) 06:28 (UTC)
(○)保留 條目已有明顯改善,可取消提刪。--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2日 (四) 15:10 (UTC)
事實上這只是一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語短句,我看無論怎樣改善也很難與網絡扯上什麼關係。--俾膠超 2009年10月23日 (五) 07:48 (UTC)
(-)反對(○)保留 可作引日後再添創作,供後人參照。 --用戶:wellwellwell 2009年10月24日 (六) 08:44 (UTC)

迎新年呀[]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只是一堆沒頭沒腦的廢話--俾膠超 2009年10月20日 (二) 20:09 (UTC)

用戶:老琛上載的淫穢圖片[]

  1. 檔案:180px-Yuen.jpg
  2. 檔案:Yuen.jpg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有關圖片嚴重淫褻及不雅。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1日 (三) 16:17 (UTC)

用戶:HK2012[]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內容只由用戶:老琛撰寫,疑似批鬥。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1日 (三) 16:17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22)[]

港式粵語[]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無內容。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2日 (四) 15:08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23)[]

雨雨[]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內容攻擊他人,欠缺來源。

--建燁 2009年10月22日 (四) 16:04 (UTC)

MANLucky堅堅威勇士[]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無意義內容。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2日 (四) 16:05 (UTC)

Spiderman@重新上路[]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疑似宣傳,內容過短。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2日 (四) 16:05 (UTC)

無情cher[]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內容過短,無意義內容。

--建燁 2009年10月23日 (五) 05:45 (UTC)

狗嗡[]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標題錯字,正確應為「狗噏」,亦已有相關條目。 --Ydog 2009年10月23日 (五) 06:04 (UTC)

神婆文[]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只是無意義的留名內容。

--俾膠超 2009年10月23日 (五) 08:29 (UTC)

Iniesta[]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同上。

--俾膠超 2009年10月23日 (五) 08:29 (UTC)

檔案:2222.png[]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沒有意思。

--Wai-3-love 2009年10月23日 (五) 19:48 (UTC)

待處理條目 (2009-10-25)[]

Aiko Discuss檔案:Rx5555.jpg檔案:Logo222.gifVideo:Aiko Discuss 論壇宣傳影片[]

分類:HKTBF[]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廣告宣傳,濫用分類頁。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5日 (日) 13:24 (UTC)

Gundam.[]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用戶:Jc4277胡亂移動條目時留下的產物。另用戶:Jc4277無視網典編輯守則,破壞條目,建議管理員把用戶:Jc4277永久封禁。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5日 (日) 14:00 (UTC)

HKTBF[]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明顯的論壇廣告宣傳。

--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5日 (日) 14:31 (UTC)

  • 建議處理方法:(○)保留,找人重新編寫或回復至2009年10月24日 (六) 06:27 版本並(*)全保護
  • 原因:並非沒有人試過去除該頁的廣告成分(例如本人),但259D等人不斷將頁面回復至廣告狀態

--3AD17 2009年10月25日 (日) 17:07 (UTC)

同意有關處理方式,條目已改為保留。--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6日 (一) 09:16 (UTC)

待處理條目(2009-10-26)[]

October3rd []

  • 建議處理方法:(*)全保護
  • 原因:因為多次被人惡意建立,刪除條目後亦屢次被惡意建立,內容多為人身攻擊及私隱條目(宗教信仰之類),而且內容不中立。

-- -小卒一位-

(!)意見 看來又是因私怨而杜撰的條目,本人會建議把有關條目速刪及改為(*)全保護。--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6日 (一) 09:20 (UTC)

(:)回應 已經不是第一次,單純刪除已經不能解決問題,同意速刪並全保護!

- 小卒一位 -

清洗HKBMF行動[]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有非事實及私怨文,而且內容不中立。

--259D 2009年10月26日 (一) 09:18 (UTC)

(-)反對 雖然內容有違反方針的成分,但基於該事的確有發生,可考慮重寫,詳見討論:清洗HKBMF行動。--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6日 (一) 09:26 (UTC)
(:)回應 (-)反對 有很多非事實,作故事及私怨文,而且內容不中立,有關 Forum 也轉為 HKTBF 及 HKBMF 不存在,所以要求(×)刪除。--259D 2009年10月26日 (一) 09:55 (UTC)
(-)反對 條目不能算中立,但不至於要刪除,況且259D先生和你的打手們已經多次私下清空過了吧... --3AD17 2009年10月26日 (一) 15:18 (UTC)
(:)回應 那我想問259D兄,你提出的所謂「非事實」的內容是指哪些?所謂「不中立」的內容在哪裡?你要事實嘛,香港巴士論壇已經有證有據,包括「訴諸法律威脅」,而259D在香港巴士論壇被封一事,只要問一問目擊者就清楚得多,如果有關事件是事實,那又為何要刪除?--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6日 (一) 15:47 (UTC)

259D[]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有非事實及私怨文,而且內容不中立。

--259D 2009年10月26日 (一) 09:18 (UTC)

(-)反對 有關條目有根據及來源,不見得是捏造事實。內容不中立的問題可靠改善及共識解決,提刪並不是解決條目爭議的方法,建議必須快速(○)保留。--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6日 (一) 09:26 (UTC)
(○)保留!自己回退回唔掂,扮正人君子諗住有得瞞過天眼呀?369369369--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26日 (一) 09:43 (UTC)
(:)回應 (-)反對,因他們在 HKMM2 中的文不是事實,HKBF的文也不是事實,我不是巴敗,所以提刪--259D 2009年10月26日 (一) 10:17 (UTC)
(:)回應哇,巴敗係你定義既咩,真係好笑,人地講乜你聽唔順耳你就乜都反,你幾時變得咁鍾意河蟹人呀?--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26日 (一) 10:15 (UTC)
(!)意見 都是那句,提刪並不是解決條目爭議的方法259D自己對其他人有任何私怨,網典的角色就是記錄事實,難道刪除了就可以當沒事發生過嗎?如果不允許別人記錄事實,而只是為了美化自己,那對其他人公平嗎?--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6日 (一) 15:14 (UTC)

HKTBF[]

香港網絡大典:待處理條目[]

KCR SP1900[]

要求刪除KCR SP1900條目 -Jc4277 2009年10月26日 (一) 11:35 (UTC)

(!)意見因為你就係KCR_SP1900?--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26日 (一) 11:39 (UTC)
(-)反對 理據不充分,反對提刪。--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6日 (一) 15:17 (UTC)

(:)回應 他們寫的根本就冇證據同將我未公開網站公開同埋係群組私人思怨-Jc4277 2009年10月26日 (一) 16:32 (UTC)

(-)反對「我(指緊你)?」你係邊個先?你係matthewleung咩?定alvinwong?你係alvinwong我冇野講。johnwong320002009年10月26日 (一) 17:07 (UTC) --

(:)回應 MSN SimHK群組炸版事件根本就冇證據--Jc4277 2009年10月26日 (一) 17:12 (UTC)


(-)反對你係咪要證據?我post出黎你唔好哭wo。johnwong320002009年10月26日 (一) 17:22 (UTC)

(:)回應群組私人思怨你做咩無啦啦寫我--Jc4277 2009年10月26日 (一) 17:25 (UTC)

(-)反對心照la。入地點睇你(KCR_SP1900),自己知架。johnwong320002009年10月26日 (一) 17:28 (UTC)

(:)回應但係如果你比人寫你會有咩感受Y --Jc4277 2009年10月26日 (一) 17:36 (UTC)

(-)(:)反對我如果做錯野我唔會去刪人寫ge野。 --johnwong32000 2009年10月26日 (一) 18:00 (UTC)

(:)回應又唔見你寫下gundamkevin,佢地夠係度發癲--Jc4277 2009年10月26日 (一) 18:10 (UTC)

(-)反對你理得我。johnwong320002009年10月26日 (一) 18:16 (UTC)

(:)回應 我一句講晒,我就係界意比人寫--Jc4277 2009年10月26日 (一) 18:25 (UTC)


(-)(:)反對你咪界意lo,你ge事,唔關我事。 --johnwong32000 2009年10月26日 (一) 18:28 (UTC)

(:)回應 我宜家強烈要求刪除這條目--Jc4277 2009年10月26日 (一) 18:41 (UTC)

(-)反對 「冇寫人地就唔寫得我」和「我好介意人寫我D衰野」並非有效的提刪理據。因近期有大量匿名用戶作大幅度修改,建議(*)半保護 -3AD17 2009年10月27日 (二) 05:28 (UTC)

(-)反對 你試想下你比人寫你D衰野,你會有咩感受--Jc4277 2009年10月27日 (二) 07:34 (UTC)

(-)反對 本人亦建議(*)半保護,因經常有人刪除文章內容。 -johnwong32000 2009年10月27日 (二) 08:00 (UTC)

(-)反對 (*)半保護 你試想下你比人寫你D衰野,你會有咩感受並要求(×)刪除 本條目--Jc4277 2009年10月27日 (二) 08:55 (UTC)

(*)半保護)乜以你呢件小人,用埋小人之計騙大人之目既人重識講乜叫感受既咩?根據你 oldid 為 296437 的 User Talk Page入面,你有過 1 次惡意重建警告、2 次清空頁面警告、2 次編輯戰警告,你自己都試過咁多次膠改 d 條目,再加Special:Contributions/Jc4277入面的記錄,乜我地重有需要信你係畀人屈?重有,呢度起馬有 4 個朋友都同我一齊見到你點膠改呀、清空呀、9up呀、xiao peng you 動作呀(嘩!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喎),諸如此類的動作。咁我想問啦,乜你既辯護可信咩?乜我(地)使信你咩?講住咁多,你要學 259D 咁又膠 pot 我又我又盛,我隨得你,但我只會做返一樣動作。係咁。--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27日 (二) 09:02 (UTC)
Jc4277 你如果再諗住剷走我講的野的話就到我走去 pot 你,我睇下你有乜感受。--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27日 (二) 09:31 (UTC)

(×)刪除 我宜家強烈要求刪除這條目--Jc4277 2009年10月27日 (二) 09:37 (UTC)

你個要求又無合理的理據又當自己係大爺,冇需要聽你講野。--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27日 (二) 09:40 (UTC)
(!)意見 我想鄭重提醒用戶:Jc4277提刪並不是解決條目爭議的方法,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如果問心無愧,還介意甚麼被別人寫?刪除不利自己的事實,會影響網典的中立方針,另外有關條目因出現嚴重分歧,故本人亦建議有關條目應(*)全保護。--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27日 (二) 16:09 (UTC)
於本港時間2009年10月29日 0514 至 xxxx 期間,此條目仍遭 Anonymous contributor 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6.17.148 惡意修改,故本人認為此條目應(*)全保護。--Hkmtrhah 坑口站Hkmtrhah-Tickets 售票處 2009年10月28日 (三) 22:29 (UTC)
(!)意見 由於編輯戰持續,建議先(*)全保護一段時間,用戶:johnwong32000在解除保護後請盡快補充SimHK委任了Justin為總監的公開結果(例如討論區主題)。此外,gundamKevinau2001hk為衍生條目,建議一併討論。--獨愛B1 2009年10月29日 (四) 08:12 (UTC)
(+)贊成 Jc4277小朋友又在破壞了。請管理員儘早進行全保護動作。 --CNR4806 2009年11月11日 (三) 07:59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27)[]

喬治[]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缺乏來源參照及沒有改善空間。--獨愛B1 2009年10月27日 (二) 11:29 (UTC)

檔案:Arnold-allway.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並非公眾人物。另懷疑用戶:cheung1303進行個人宣傳。--獨愛B1 2009年10月28日 (三) 05:33 (UTC)
(+)同意 似乎用戶:cheung1303真的是條目中的cheung1303,近來他的自我宣傳愈來愈明顯,而該圖片中出現非公眾人物,不值得收錄該圖片。--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30日 (五) 15:51 (UTC)

October3rd[]

  • (×)刪除首先,此條目含人身攻擊的內容,建議刪除。
  • (*)全保護 然後,條目多次被刪除後隨即重新惡意建立,目前更不斷被reaction肆意清頁面,建議全保護。
  • (+)贊成 既然reaction的意思是清空頁面,條目內甚麼也沒有;為了防止有其他網民惡意建立條目或編輯,倒不如永久(×)刪除(*)全保護,一了百了。

-小卒一位-

什麼? 我只認為原文十分好, 但卻弄得如斯田地 -Reaction 2009年10月28日 (三) 16:29 (UTC)

我又何嘗不是感同身受?回應不被回覆就被人多次清空頁面,莫非無言以對?否則請解釋侵權和公共電腦的問題。再說,如果條目真是好,就不會被多次刪除。 -小卒一位-

嘩嘩嘩, 別扯開話題, 多次刪除? 提請都是閣下呀 -Reaction

有眼的都看到是何許人多次清空頁, 侮辱他人啦 - saygoodbyetolittlesoldier

我想Reaction用户提出爲什麽你認為原文十分好。--川崎向日 2009年10月29日 (四) 11:10 (UTC) 另外請各位善用--~~~~(簽名)。

難度reaction你沒有看到川崎向日的留言?誰人不斷清空頁面大家有眼得見。再說,如果reaction你看見內容有「問題」何不早早提請刪除,狀告我「破壞頁面」(引號「」只是照reaction的角度而言)。--小卒一位

感謝Researcher的保護,但是個人認為(×)刪除會比較好,因為仍然存在歷史紀錄留下的人身攻擊內容,希望管理員可以刪除歷史,再次感謝管理員Researcher。--小卒一位

(!)意見 先提醒一下大家,清空頁面並不會令頁面真正刪除,而清空頁面會被視為破壞行為。另外,大家可否在討論頁討論一下有關條目的爭議及解決方法呢?只是吵架並不是解決條目爭議的方法。有關條目已被保護,希望大家可在有關條目保護期間討論一下如何重寫條目吧。--湯米‧提思 2009年10月30日 (五) 15:55 (UTC)

(:)回應我已在此等候多時。歡迎理性冷靜的討論。希望管理員可以刪除歷史。--小卒一位

(:)回應似乎reaction在頁面被全保護後就沒有任何回應,似是惡意清空頁面而無心建立良好的條目,可以怎樣處理?--小卒一位

iopac[]

(*)半保護基於本頁不斷被修改,不希望有其他人可以更改本頁資料,故申請半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219.79.189.136對話貢獻)加入的。

(-)反對 他的事跡不少,而這是條目,而不是個人專頁,個人專頁可建立此處: http://evchk.wikia.com/wiki/%E7%94%A8%E6%88%B6:Iopac --Rolandma 2009年10月31日 (六) 07:51 (UTC)
(!)意見 這樣的理由雖然太勉強,但因條目涉及編輯爭議,也是時候考慮申請半保護。--湯米‧提思 2009年11月1日 (日) 13:42 (UTC)

待處理條目 (09-10-31)[]

UWANTS會員[]

rolandma[]

  • 建議處理方式:(*)全保護
  • 原因:經常被匿名戶口惡意修改內容,並於還原後再次破壞。
  • 請求幫助由於近期的頻繁破壞或其他因素認為需要保護頁面 --Rolandma 2009年10月31日 (六) 07:50 (UTC)
(!)意見 為何Rolandma條目的內容是「笨星星」來的?--湯米‧提思 2009年11月1日 (日) 13:38 (UTC)
(:)回應 不是我寫的,是被人惡意修改。--Rolandma 2009年11月1日 (日) 15:31 (UTC)
(×)刪除 資料嚴重失實
  1. .....ECSHOPCITY 合作伙伴..... 本人向ECSHOPCITY有關人仕查問後, 兩者關係僅於服務商及使用者, 非合作伙伴
  2. .....贊助香港高達討論區.... 事實上只是贊助香港高達討論區管理員的日誌, 而非香港高達討論區之討論區服務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Iopac對話貢獻)加入的。
(:)回應 本條目中只有「笨星星事件」是真的,其他的真的很難查證。而Iopac提供的證據也不見得有說服力,暫時不會建議刪除有關條目,應改為刪除不能查證的虛假內容。--湯米‧提思 2009年11月2日 (一) 16:36 (UTC)
(-)反對 所以你便可以清空、破壞條目? 有關指控根本是毫無根據的,嚴重失實?!恐怕只是你的故仔吧。--Rolandma 2009年11月2日 (一) 18: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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