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處理條目 (2010-11-1)
檔案:Lauming.jpg
請刪除檔案:Lauming.jpg, 因與檔案:夏雨︰劉明一身蟻.jpg重覆。--55688 2010年11月1日 (一) 21:19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1-2)
待處理條目 (2010-11-03)
申請解除保護高登女夜鬼條目
該條目資料未齊卻已被保護,本人認為在達成共識前不應胡亂保護。--俾膠超 2010年11月3日 (三) 08:45 (UTC)
- (-)反對 經常被人破壞,而且,申請解除保護是因為你不能夠編輯吧?--Sulphate 2010年11月3日 (三) 10:08 (UTC)
- (-)反對 有關條目已經出現編輯戰,因此應暫時全保護以防止再次受到破壞。如要編輯,請到討論頁或通知管理員跟進。
-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1月4日 (四) 01:51 (UTC)
有關此次保護並不是因為未達成共識而保護,敬請pigauchiu每一次都看清楚及查閱相關資料再進行下一步。今次保護的原因是編輯戰及有人多次清空條目而作出的「清空條目的快速保護」,作出保護一週的臨時操作,一星期後自動解封。在此之前大家反而可以冷靜一下,並在討論頁討論一下編輯方向。--不是維基人 2010年11月4日 (四) 05:47 (UTC)
- 首先我得澄清,我並不是認為保護是因為「未達成共識」,而是「未達成共識」是反對保護的理由;再來就是你保護的理據:若清空條目是快速保護的理據,那麼以後若有部分人希望某條目無法被編輯,只要將其清空然後安待管理員鎖文便行了,簡單來說就是:你認為這種措施會輕易被利用嗎?--俾膠超 2010年11月4日 (四) 05:56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1-05)
申請解除保護KCR_SP1900條目
待處理條目 (2010-11-7)
待處理條目 (2010-11-11)
待處理條目 (2010-11-13)
待處理條目 (2010-11-17)
待處理條目 (2010-11-21)
待處理條目 (2010-11-22)
用戶:Wai-3-love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本人要求刪除頁面和歷史。--用戶:Wai-3-love 2010年11月22日 (日) 21:02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1-23)
高登女夜鬼、1028高登大量會員被封禁事件
- 建議處理方法:(*)全保護兩星期,必要時再延長保護期限
- 原因:於上一次保護期過後再出現編輯戰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1月23日 (二) 02:51 (UTC)
- (!)意見對於有人成為網典用戶多年也沒有察看網典方針深感遺憾,這次我偏向不贊成保護頁面,我會要求管理員密切留意該兩條條目的情況。--不是維基人 2010年11月23日 (二) 11:53 (UTC)
- 對於有人在沒有看過規則但為了合理化自己的做法,便對已達共識的方針提出質疑,不斷的問「是誰說了算」、「是誰訂立的規則」、「是誰規定要這樣做」等,情況有如「是誰訂立殺人要坐監的規則」般,網典方針是透過共識去達成,正如香港法律要有諮詢及三讀等程序去訂立一樣。在沒有共識的情況,可以舉行投票,但不贊成以此方法去解決分歧。--不是維基人 2010年11月23日 (二) 12:12 (UTC)
- (+)支持 有需要全保護頁面。--獨愛B1 2010年11月23日 (二) 12:16 (UTC)
- (+)支持 編輯戰的原因,不在乎三樣東西:一,就是沒有共識;二,就是沒有客觀的結論;三,就是沒有中立的觀點。為甚麼一有爭議性的條目出現,就會出現編輯戰呢?我加入網典,貢獻多年,已經看得非常通透。今次的「高登女夜鬼」事件,始作俑者是「非請勿按」。把「高登女夜鬼」起底及妖魔化,並在網典繪聲繪影,愈描愈黑,實在是於理不合,加上「高登女夜鬼」並非公眾人物,故更加不應公開其起底內容。其實我覺得有關條目再次出現編輯戰的機會很大,看來也要考慮保護。--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3日 (二) 15:30 (UTC)
- (!)意見重點不是應否保護,而是應該對哪一個版本保護。
- 基本上除了破壞,需要先回復以前版本再保護,編輯戰保護甚少要回退特定版本再保護——因為本身保護不等於認同目前的編輯。--HayateYuki 2010年11月23日 (二) 17:10 (UTC)
- (!)意見 其實極其量刊登一幅相關照片便行了,網典與女夜鬼不是有恩怨吧。或請俾膠超先生自行為女夜鬼的照片「打格仔」,普遍香港傳媒的做法。[2]--Sulphate 2010年11月25日 (四) 10:29 (UTC)
高登女夜鬼事件當中的部分圖片
待處理條目 (2010-11-25)
所有非公眾人物的現實照片
討論已經轉移至 香港網絡大典:社區#所有非公眾人物的現實照片
待處理條目 (2010-11-28)
大量條目
電車俠、膠蔭權、膠女一世、腦魔七世、胡膠濤、肯德膠、痴膠左線、小丑進軍光明戰記、凍、乳膠柒、Rolandma、死亡倒數—The_Least_100sec時計傳說、彩戶粥谷愛情故事、俞德志、奶神、MC海、Hksf、Hamu278、Alex2435、Skarmory、Hallucino、Fate、龍五、鐵甲無敵獎門人、超級巨聲2、超級巨聲、財智達人、萬千星輝頒獎典禮、耳分高下、美女廚房、掌故王、大咕窿、千奇百趣、千奇百趣Summer_Fun、香港小姐競選、亞洲小姐競選、Animax、刑警、顏射、口爆、石修、郭峰、陳法拉、香港特色討論區、笨Ben、MyBest討論區(及其所有分區的條目)、UltramanJack、奉先、立立潮文、井、伊貝幻秘傳奇、劍八、天使BB123、Armadyl、Benny1004、私影、漫畫、等del、啊媽係女人、M、X2、諸葛梓岐、毒男、LFO-LF2、郝昭、鐵馬尋橋、餅印、王君馨、Gag、比卡超、米高積遜、八度網上論壇、K-ON!輕音部/K-ON!輕音少女、小姓奴、築夢晶宮、♪HaPi、KRE、一團火、會幕文化、V-PROJECT、香港愛國主義陣線、網際大聯盟、香港共產黨、去死去死團、GTA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沒有一定名氣 / 與任何網絡大事無關 / 只有不知所云的內容,旁人不能明白的內容,及不明白為何要收錄於本網的內容。
--俾膠超 2010年11月28日 (日) 07:04 (UTC)
- (-)反對 你這麼算是甚麼態度?濫用提刪機制?大量提刪條目,增加社群負擔的行為,我接受不了。--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09:06 (UTC)
- (!)意見 只是很多有問題的條目長久累積下來無人處理,要反對的話請提出以上條目不符合「沒有一定名氣 / 與任何網絡大事無關 / 只有不知所云的內容,旁人不能明白的內容,及不明白為何要收錄於本網的內容。」的理據,否則反對票應被無視。--俾膠超 2010年11月28日 (日) 09:30 (UTC)
- (!)意見 請閣下不要自以為是,反對你如此的提刪就一定有原因,你說無視就無視,你以為自己是誰?我最討厭的,就是一些為提刪而提刪,而不嘗試主動改善的寫手。你所提刪的條目,大部分都是與香港網絡有關,如果你不能解釋逐個條目的提刪原因,那就是無理的提刪。--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12:16 (UTC)
- (-)反對 比個獎你好唔好?--Sulphate 2010年11月28日 (日) 09:14 (UTC)
- (-)反對 請你解釋以上條目如何沒有一定名氣,如何與任何網絡大事無關,如何只有不知所云的內容,旁人不能明白的內容,及不明白為何要收錄於本網的內容。--路人^_^(歡迎嚟玩呀!^_^) 2010年11月28日 (日) 10:18 (UTC)
- (!)意見 如何證明不存在的名氣不存在?如何證明不存在的關係不存在?這真是考起我咯。lol--俾膠超 2010年11月28日 (日) 10:45 (UTC)
- (!)意見 維基百科有一句口號,就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俾膠超今日的這項提刪,完全違反了這種精神!為甚麼沒有一定名氣就一定要刪除?為甚麼不嘗試去改善?--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12:06 (UTC)
- (!)意見 什麼「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你是不是來錯地方啦?
- 相片就要與網絡事件有關才可以收錄,現在又指責我不應以沒有網絡名氣為由提刪,嘩嘩嘩不同論題下有完全矛盾的論據,真是方便至極!
- 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本網禁止的行為第一條、香港網絡大典:快速刪除標準#所有頁面第十五條,「你可不可以先看看網典的方針才批評?我發覺你在網典多月以來,完全沒有細閱有關的方針。」原句奉還給你,你不會反對吧?lol(啊,不對呢,你在網典不止多個月了。)「以你今日如此的行為,」如濫用投訴機制及投票權,「已經可以令你被封禁。我們已經給了你很多機會,希望你學懂收斂,好好珍惜,我不會再多說,敬希自重。」lol--俾膠超
- (!)意見 你一下子把網民辛苦貢獻的成果提刪,你有否尊重及包容過這些網民的貢獻?你的提刪理由,不但無理,而且卻斷章取義,不能自圓其說。「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正好用在說明共筆型網站的特點。「海納百川」,是指一個海可以容納多條河川,同樣地,一個網典可以容納多條網絡相關的條目;「有容乃大」,就是指要胸襟豁達,兼聽各方,有關意念和網典主張的共識方針一樣,要包容各方的聲音。俾膠超,我對你的言論非常失望,因為你完全沒有一個當寫手應有的包容。--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12:53 (UTC)
- (-)反對 以上條目大部份都有確實內容,及與香港網絡有關,只是需要擴寫或修正,絕對不需要提刪。--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1月28日 (日) 10:59 (UTC)
- (-)反對 似乎係女夜鬼事件的餘波。如果就這樣刪除的話真係十分不尊重所有參予編輯的編輯者,有部份條目能看出編者花了不少心機去編寫 (當然有部份是不予置評) --野田 2010年11月28日 (日) 13:50 (UTC)
- (-)反對是咁的,提刪是可以的,不過要有充分理由提刪囉。--2010年11月28日 (日) 17:57 (UTC)
- (-)反對得喇,我先唔理佢同其他寫手有咩恩恩怨怨、亦都唔理佢之前搞邊科,淨係見到佢立亂提刪,將寫手既心血付諸流水兼且加重網典負擔我就一把火。--ラファエルガンダム(風音日和好萌)(謝絕巴膠) 2010年11月29日 (一) 14:37 (UTC)
- (-)反對 沒有一定名氣 / 與任何網絡大事無關 / 只有不知所云的內容,旁人不能明白的內容,及不明白為何要收錄於本網的內容。所謂沒有一定名氣是指甚麼,難道你指MJ、超級巨聲這些在香港也沒有名氣?再用這兩個條目作例,MJ有那個所謂印度版,林昇湋你也知道是誰吧?你認為不知所云、不能明白的內容,就別學那個中國記者質問奧巴馬代表全世界。另一方面,我也能說你這種理由不知所云。看閣下會認為本人只是在選擇性尋找例子,但閣下連選擇性的例子也說不出,不如直接說「我不明白!」然後學259D提刪全個待處理條目和討論頁面吧。與論點無關的話︰現實生活已經辛苦了(除非閣下是李+X),在網絡上仍然為了爭取一些沒有意義的勝利來自high,而24小時瞪著螢幕做鍵盤戰士的話,贏了也不好過的。閣下的行為應該是與之前的女夜鬼事件有關吧。--βεταννσγ(絕望啊!我對這個搭巴士都十分陰公的香港絕望啊!) 2010年11月29日 (一) 14:56 (UTC)
檔案:Eatshit123.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有關圖片和檔案:Eatshit.jpg重覆。--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12:38 (UTC)
- (+)贊成 似乎係我大量上傳個時搞錯了造成重覆上傳,Sorry! --野田 2010年11月28日 (日) 13:33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1-29)
甜筆神現實照
高登每月之星候選人條目問題
由於有關條目因為Sulphate及Pigauchiu兩人造成編輯戰,建議全保護數天。--饕餮 2010年11月29日 (一) 14:14 (UTC)
- 我已經改寫成現在的折衷版本了,再看看如何吧。--Leeyc0 2010年11月29日 (一) 14:17 (UTC)
- 本人翻查了之前的版本,我想知道為何只有一個沒有兼職選舉義工這名舉辦者表態下的所謂正負評投票POST就強行把高登admin的資格禠奪。沒猜錯的話,開POST者肥超超沒錯應該就是Pigauchiu吧?--βεταννσγ(絕望啊!我對這個搭巴士都十分陰公的香港絕望啊!) 2010年11月29日 (一) 14:46 (UTC)
- (!)意見 網典的候選人參考僅作參考用途,最終是由兼職選舉義工決定候選名單,高登admin是否置頂應該問兼職選舉義工。--獨愛B1 2010年12月1日 (三) 12:52 (UTC)
- 高登每月之星候選人的提名候選人,既然只是參考用途,Pigauchiu為何要如此執著?這些編輯戰真的值得打的嗎?我們不可以因為Sulphate及Pigauchiu兩人之間的編輯戰,而剝奪其他在高登的寫手提名候選人的權利,要解決編輯戰問題,就由是次編輯戰的始作俑者著手解決。--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日 (三) 14:23 (UTC)
- 看來問題與編緝戰無關,應該只是和他那個公投POST有關。那次提刪事件我認為應該只是和Sulphate先後有過牙齒印才做的。現在他居然走去投票POST鬧義工是小朋友、無視「民意」云云,我們可以吃吃花生了。--βεταννσγ(絕望啊!我對這個搭巴士都十分陰公的香港絕望啊!) 2010年12月3日 (五) 04:15 (UTC)
- 高登每月之星候選人的提名候選人,既然只是參考用途,Pigauchiu為何要如此執著?這些編輯戰真的值得打的嗎?我們不可以因為Sulphate及Pigauchiu兩人之間的編輯戰,而剝奪其他在高登的寫手提名候選人的權利,要解決編輯戰問題,就由是次編輯戰的始作俑者著手解決。--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日 (三) 14:23 (UTC)
- 他不會有甚麼招數,來來去去,就是想玩抹黑,河蟹高登每月之星選舉,真是花生都完全白吃了;大家看他在這裡及高登發表的有關言論,完全沒有任何具支持性的論點。--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3日 (五) 14:23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1-30)
部分巴士迷對以下人士公報私仇
- http://evchk.wikia.com/wiki/ATR176
- http://evchk.wikia.com/wiki/Ken0420hk
- http://evchk.wikia.com/wiki/ATR176_%E8%A8%8E%E8%AB%96%E5%8D%80_(HKTBA)
- http://evchk.wikia.com/wiki/香港交通樂園
因部分部分煩膠巴士迷經常在香港網絡大典公報私仇,請管理員刪除以上有關題目 On81 2010年11月30日 (二) 21:12 (UTC)
- (!)意見 除了香港交通樂園外,其餘三個都含有大量批鬥/無來源資料,可以考慮(×)刪除。
- 但最後一個有保留,因為1. 內裡的確含有來源,而2. HKTP本身又已經摺埋,以現時的條目質素,按道理不需刪除(否則會引起其他已結束論壇條目的刪除潮)
-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1日 (三) 13:32 (UTC)
首先謝謝閣下幫忙考慮刪除! HKTP 其實改左 link 大家並不知道 ==
香港交通樂園題目部分含有公報私仇的內容,所以請求刪除!謝謝! On81 2010年12月1日 (三) 13:52 (UTC)
- 既然是部份有公報私仇的內容,那只需刪除並改寫該些內容即可,又無須提刪了。--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2日 (四) 05:27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2-05)
檔案:Golden-noeyesee.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檔案內容和檔案:53okl2.jpg類同,更何況有關圖片解像度比檔案:53okl2.jpg小。
--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4日 (六) 16:08 (UTC)
- (+)贊成 原來重複了,支持刪除。--獨愛B1 2010年12月4日 (六) 17:00 (UTC)
林祖舜內所有真實照片
待處理條目 (2010-12-06)
待處理條目 (2010-12-07)
迷你論壇女神 AV老師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有關條目涉及起底,被提刪之後至今仍然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7日 (二) 14:06 (UTC)
249Xx251M MM2 Teach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沒有任何實質內容。--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7日 (二) 14:06 (UTC)
- (×)刪除 及 (:)回應 :有關條目8月末提刪過,但管理員沒有理會。--Jx7452~Tadase 2010年12月7日 (二) 14:41 (UTC)
IDK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內容過短,網絡無關,建議速刪,直到找到有關資料才重寫。--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7日 (二) 14:06 (UTC)
- (!)意見:redirect to 網絡語言>例子>外國 & add "idk" into the table. [ref]--用戶:Hkmtrhah/sign 2010年12月9日 (四) 10:28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2-09)
一些沒有任何條目使用的圖片
- 檔案:103(1).jpg
- 檔案:103(2).jpg
- 檔案:103(3).jpg
- 檔案:Max1.PNG
- 檔案:Max4.PNG
- 檔案:Max5.PNG
- 檔案:Max6.PNG
- 檔案:Max8.PNG
- 檔案:Max9.PN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以上的圖片,原條目已被刪,不會再有條目使用及鏈入。
- (!)意見我反而認為既然部份是網頁的證據截圖,或許日後會有用。相反只供私人用或廣告用的應當刪除,因網典不是照片空間。--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10日 (五) 07:52 (UTC)
模板:Uppercase
待處理條目 (2010-12-12)
檔案:01演出成功a★★★.jpg
你我、Video:你我 - 中華基督教會基新中學 (學校動感聲藝匯演)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和網絡無關,懷疑涉及批鬥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12日 (日) 10:17 (UTC)
- (!)意見 其實那是不是空耳惡搞?如果有來源的話,可以一寫。--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2日 (日) 10:31 (UTC)
- 雖說有空耳的內容,但一來沒看見任何網絡社群討論,二來包括了學校名,可能引來非議。--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12日 (日) 12:35 (UTC)
郁泉及相關圖片
待處理條目 (2010-12-17)
檔案:330px-A Great Way To Care.jpg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與香港網絡無關
這是三色台的新劇,本來看到圖片都想盡量開條目寫,不過看到香港首播日期是1月10日……還是到時再開吧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17日 (五) 07:20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2-18)
檔案:330px-A Great Way To Care.jpg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與香港網絡無關、刪除後被重新上傳
- 其他事項:已對上傳者Happyliy321作出警告,如再犯請將之封禁。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18日 (六) 03:13 (UTC)
- 他好像是用在他自己的用戶頁上。--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18日 (六) 12:50 (UTC)
- (+)同意 真的是如此,他的用戶頁其實是否符合提刪要求?有關頁面包含一大堆抄襲的方針,又濫用模版,弄107個分類,是不是破壞?(Happyliy321曾經在巴典因破壞行為而被封禁,相信他在網典一定會禍害無窮。)--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8日 (六) 12:54 (UTC)
- 是很有問題,但只要他沒有破壞就應該容忍。請大家密切留意。--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18日 (六) 13:06 (UTC)
保護Happyliy321
(*)全保護
321開心樂園 2010年12月18日 (六) 下午03:35
- 理由呢?--路人 2010年12月18日 (六) 12:39 (UTC)
- (-)反對保護有關頁面,我看完有關頁面,應該要提出快速(×)刪除,抄襲一堆方針,又濫用模版,弄107個分類,究竟在搞甚麼?--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8日 (六) 12:49 (UTC)
- 全保護:(-)反對 因為沒有出現任何編輯戰
- 刪除:(-)反對 至現在沒有任何違反方針的內容,人家要把自己的家裝修成像女_鬼的肉_意粉般有內涵,沒理由去阻止他把……
-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18日 (六) 13:59 (UTC)
- (!)意見他似乎想寫個人網頁,但為何要走上網典去寫?他似乎來錯了地方。--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9日 (日) 05:28 (UTC)
- (!)意見他的用戶頁已經開始出現違規內容,最底那處出現了一些疑是影射網典用戶的字句,希望管理員處理。--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6日 (日) 09:03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2-19)
Happyliy321開過的所有頁面
- 檔案:6116.jpg(與香港網絡無關)
- 分類:老鼠記者(濫用分類頁)
- 分類:兿人(濫用分類頁)
- 分類:仁心解碼(濫用分類頁)
- 其他由Happyliy321開過的子頁面,請參考其用戶貢獻。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與香港網絡無關,濫用分類頁,視網典為製作個人網頁的地方,浪費網典資源。
--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9日 (日) 05:26 (UTC)
刪除:(-)反對
--321開心樂園 2010年12月19日 (日) 香港時間:14:40 (HKT) Hong Kong Time
- (+)支持 另整理需要刪除的頁面列表:
- 檔案:6116.jpg
- 分類:老鼠記者
- 分類:兿人
- 分類:仁心解碼
- 檔案:Dressage_To_Win.jpg
- 奧林匹克數學
- 奧數
- 如有欠缺請提出。
-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19日 (日) 08:21 (UTC)
- (+)支持 不能再容忍。--路人 2010年12月19日 (日) 09:16 (UTC)
2010-12-19 18:43追加需要刪除的頁面
- 全部_Wiki
又有了,請快速(×)刪除之--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19日 (日) 10:43 (UTC)
- (!)意見 他去到哪個wiki project都一定會被封,他如此破壞,不如永久blacklist他好了。--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9日 (日) 15:11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2-23)
由Snowsnow上載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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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20100418 9a76e22a3ddf3712864d49GS0kGsjIHi.jpg
- 檔案:20100418 6b0d03623b56a075e963R1fZd2f3Ywc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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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7332 101739609845693 100000289643056 47739 681530 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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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IMG 2188.JPG
- 檔案:IMG 2187.JPG
- 檔案:Phone-1.jpg
- 檔案:B206633430.jpg
- 檔案:B206633622.png
- 檔案:651231.jpg
- 檔案:B206633556.png
- 檔案:49865441.png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濫用網典資源
Snowsnow已於9月下旬因大量上傳不適合檔案而被封禁,但部份其上傳的檔案仍未被刪除。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23日 (四) 05:22 (UTC)
- (+)同意 不要再拖了,否則這些垃圾只會愈積愈多。--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6日 (日) 08:52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2-26)
Happyliy321所開的用戶頁條目及垃圾檔案
- 用戶:Happyliy321/幫助
- 用戶:Happyliy321/格式幫助
- 用戶:Happyliy321/模板
- 用戶:Happyliy321/幫助/ref
- 用戶:Happyliy321/幫助/reflist
- 用戶:Happyliy321/幫助/redirect
- 用戶討論:Happyliy321/提點
- 用戶討論:Happyliy321/發問
- 用戶討論:Happyliy321/普通
- 用戶討論:Happyliy321/歷史討論
- 用戶討論:Happyliy321/管作員專用討論
- 用戶:Happyliy321/模板/TotallyDisputed
- 用戶:Happyliy321/模板/NPOV
- 用戶:Happyliy321/模板/Controversial
- 用戶:Happyliy321/模板/Personal dispute
- 用戶:Happyliy321/模板/No tolerance
- 用戶:Happyliy321/模板/Privacy
- 用戶:Happyliy321/格式幫助/加入連接
- 用戶:Happyliy321/格式幫助/加入模板
- 用戶:Happyliy321/格式幫助/加入圖像
- 用戶:Happyliy321/沙盒
- 用戶:Happyliy321/沙盒/香港全部大典
- 檔案:Mole_1293355435234.jpg
- 檔案:Mole_1293355843000.jpg
- 檔案:Mole_1293355435234.jpg
- 檔案:Madame Tussauds HK andylau.jpg
- user:Happyliy321/幫助/redirect/附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濫開條目、濫用網典資源--路人 2010年12月26日 (日) 00:43 (UTC)
- 他的用戶頁條目多到我暈,招人補充。--路人 2010年12月26日 (日) 00:49 (UTC)
- 用特殊:所有頁面找出來的:user:Happyliy321/幫助/redirect/附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26日 (日) 03:06 (UTC)
- 請管理員盡快刪除以上多餘的用戶頁。--路人 2010年12月26日 (日) 04:56 (UTC)
- (+)贊成 他根本就當網典是個人網頁,他還把一些人身攻擊的字句寫上去,建議把他所有開過的頁面一次過剷除,並永久把他逐出網典。--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6日 (日) 08:55 (UTC)
- (:)回應 剛剛追加了三個由他上傳的劣質、與條目無關的檔案--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26日 (日) 09:36 (UTC)
- (:)回應 我也見到他在一些用戶頁胡亂加入模版,管理員去了哪裡?--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6日 (日) 09:54 (UTC)
- (:)回應 剛剛追加了檔案:Madame Tussauds HK andylau.jpg,網絡無關的檔案。--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6日 (日) 10:01 (UTC)
- 我再加了一個在上面的list--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26日 (日) 10:09 (UTC)
- 他那個所謂的沙盒根本就是宣傳自己的垃圾維客。--路人 2010年12月26日 (日) 10:15 (UTC)
Ç”¨æˆ¶è¨Žè«–:È·¯äºº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這條目應該是開錯了,可以刪除。--路人 2010年12月26日 (日) 05:27 (UTC)
- (+)同意 看來又是那個Happyliy321的傑作。 --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6日 (日) 09:55 (UTC)
- 不是。--路人 2010年12月26日 (日) 10:02 (UTC)
- 這是Ronin KahO替路人找chok樣資料時開的,有可能是wikia改版後的bug,令連結出現亂碼(試試在monobook界面下按左邊的社群入口)--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0年12月26日 (日) 10:08 (UTC)
- 原來如此。--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39 (UTC)
高登大事表 (2012年)
待處理條目 (2010-12-27)
反國產動畫軍團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條目很久都沒人編寫及資料過少,應該刪除--路人 2010年12月27日 (一) 07:45 (UTC)
餘下Happyliy321所開的用戶頁條目及垃圾檔案
- 用戶:Happyliy321/幫助
- 用戶:Happyliy321/格式幫助
- 用戶討論:Happyliy321/提點
- 用戶討論:Happyliy321/發問
- 用戶討論:Happyliy321/普通
- 用戶:Happyliy321/格式幫助/加入連接
- 用戶:Happyliy321/格式幫助/加入模板
- 用戶:Happyliy321/格式幫助/加入圖像
- 檔案:Mole_1293355843000.jpg
- 檔案:Madame Tussauds HK andylau.jpg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過多用戶頁條目--路人 2010年12月27日 (一) 08:44 (UTC)
待處理條目 (2010-12-29)
Over23556所開的用戶頁條目
- 用戶:Over23556/用戶頁面沙盒
- 用戶:Over23556/頁面沙盒
- 用戶:Over23556/warningbox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過多用戶頁條目--路人 2010年12月29日 (三) 12:28 (UTC)
醉酒駕駛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重定向為分類
- 原因:未能突顯其與網絡的關係,字數不足。--Jx7452~Tadase 2010年12月29日 (三) 16:13 (UTC)
- (:)回應 其實網上很多醉駕的討論,很多醉駕發生的車禍都叫人咬牙切齒,此條目成立之時,正是醉酒貨櫃車壓死一車的士六人車禍發生之時,加上有明星涉案,也不是和網路無關。但...小弟無車牌,不了解相關法例,要寫都不知從何寫起。 --Ydog 2010年12月29日 (三) 16:31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01-01)
待處理條目 (2011-01-03)
申請解除保護AV327 HM165之條目
我唔明點解條目會被保護,我只係寫事實落去,並冇半句虛假說話,更唔明白點解話我人身攻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A11a11a(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事實是需要證據的,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任何編輯在外人看來都是一家之言,在你看來是事實,但在其他人來看也可能是人身攻擊,因此證據是必須。最重要的是,有證據也好,也必須注意句子的用詞要中立,故希望先行達成共識才能解封。請你明白。(提醒你︰保護期只有一日,請閣下準備好證據後再進行編輯)--不是維基人 2011年1月3日 (一) 08:49 (UTC)
M5GOD酒吧及飲食資訊網、用戶:Telemarketing、用戶討論:Telemarketing
待處理條目 (2011-01-04)
巴膠@u汪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批鬥,及內容與AV327 HM165相同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1年1月4日 (二) 12:52 (UTC)
- 是否批鬥就見仁見智,希望大家多加點來源更好。但重覆是肯定的了。--不是維基人 2011年1月5日 (三) 05:09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01-08)
待處理條目 (2011-01-12)
待處理條目 (2011-01-13)
檔案:2010 Pacific typhoon season summary cropped.pn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已有更新圖片檔案:800px-2010 Pacific typhoon season summary.png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1年1月13日 (四) 09:46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01-18)
高登女夜鬼所引用相片
Hi,
we got two complaints about this page: http://evchk.wikia.com/wiki/%E9%AB%98%E7%99%BB%E5%A5%B3%E5%A4%9C%E9%AC%BC - could you please check and remove any images you don't have permission to post? Thanks. Bye, Tim. -- http://wikia.com -- 這封電郵是由Avatar寄給HayateYuki經香港網絡大典的「電郵用戶」功能發出的。 |
--HayateYuki 2011年1月18日 (二) 17:18 (UTC)
- 如果有人complain,我認為要就相片的來源作出判斷。如果網典的相片是來自雜誌,那麼網典轉載,能管的只是雜誌社,除非相片的原有者要雜誌社收回,否則wikia就管不了。如果來源只是由起底者發掘,那網典其實沒有需要滿足他的私慾(為了「唱衰」)。故應先考量相片來源--不是維基人 2011年1月27日 (四) 10:41 (UTC)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高登女夜鬼本人從未在網絡上自貼照片,那些照片不是於網聚中遭人偷拍得來,便是被舊友出賣,肆意將她Facebook内的照片公開在高登。請嚴打起底及惡意中傷他人之行為。--Attgo 123 2011年1月28日 (五) 02:29 (UTC)
(+)贊成 本人贊成删除高登女夜鬼的照片和「被網民爆出風流史」之全文,因為內容皆為未經証實和屬於嚴重人身攻擊及誹謗他人的。留下高登女夜鬼數件在高登討論區的爭議事件的內容已足夠。--Attgo 123 2011年2月13日 (日) 23:42 (UTC)
另外,我建議同時删除「被網民爆出風流史」的內容。故事純屬虛構,但不少網民信以為真。請不要將網絡大典淪為誹謗及人身攻擊他人之地。--Attgo 123 2011年1月28日 (五) 02:58 (UTC)
- 「被網民爆出風流史」一節當中只是網民炒作,建議就該部分進行改寫。至於網上流傳的文章,有些只是由網民作出來的,可以反映出網民造謠生事的事實,不過最好都是找出佐證以證明有關內容為虛構。--湯米‧提思 2011年1月31日 (一) 15:16 (UTC)
(:)回應 沒有証據顯示「被網民爆出風流史」一文為事實,為甚麼還要收錄在大典內?諸位也肯定理解,網民傾向相信負面消息為事實。「找出佐證以證明有關內容為虛構」,如何找?需要高登女夜鬼本人親自上貴公司澄清麼?圖文並戍的在傷害一個女生的名聲,諸位到底圖的是甚麼呢?--Attgo 123 2011年2月13日 (日) 23:31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1-27)
待處理條目 (2011-1-31)
以下分類:待清理疑似廣告條目中的條目
- HK_2_Share
- 3BBS
- Goal-paramount
- SourceMod插件漢化隊伍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廣告成分嚴重,沒必要再改進
--路人 2011年1月31日 (一) 13:45 (UTC)
- (!)意見 暫時只有Goal-paramount可以改善,因有關條目仍可查證,只要去除宣傳字句就可以了;其餘的條目沒有任何可查證的地方,可以刪除,另要求提刪檔案:3bbs.png。--湯米‧提思 2011年1月31日 (一) 14:55 (UTC)
井、環峰堂 fungfung.net、何璐怡、香港交通論壇中心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網絡無關--路人 2011年1月31日 (一) 13:45 (UTC)
- (!)意見 以下是我對有關條目提刪的意見:
- 井:內文只包括四幅圖,即檔案:Pchome 1.jpg、檔案:Pchome 2.jpg、檔案:Pchome 3.jpg及檔案:Pchome 4.jpg,但內容是圍繞一個多媒體設計師,可以算是網絡有關的,但只是重要性不足,建議重寫條目。
(:)回應 井此人我略有認識,重要性來說,他在新聞組很聞名,但在討論區沒人認識。如果新聞組不重要,那他就變成不重要了。至於來源,新聞組的東西,今天來明天去,要找回不易。但概括寫一下這個人的點滴,還是不難。 --Ydog 2011年2月1日 (二) 02:35 (UTC) - 環峰堂 fungfung.net:以有關條目的內容之文筆,很明顯是為了宣傳而寫的條目,可以速刪。
- 何璐怡:一個香港女配音員,加一個facebook粉絲頁,太勉強了,網典不應該成為粉絲網站,建議掛出模版提出改善,如沒有改善則會被刪除。
- 香港交通論壇中心:內容太空洞了,都是重寫條目吧。
- 井:內文只包括四幅圖,即檔案:Pchome 1.jpg、檔案:Pchome 2.jpg、檔案:Pchome 3.jpg及檔案:Pchome 4.jpg,但內容是圍繞一個多媒體設計師,可以算是網絡有關的,但只是重要性不足,建議重寫條目。
--湯米‧提思 2011年1月31日 (一) 15:07 (UTC)
- 那個香港交通論壇中心都沒人去的,我認為沒有必要去改進鮮為人知的論壇的條目還有他放上網典明顯是想宣傳,我們還是刪除它吧。
- 另外恕我直言,我覺得凡「網絡有關」的東西都可以放上網典,這樣令網典多了很多宣傳自己鮮為人知的網站、論壇的條目,就算沒有明顯宣傳成分,但它的用意也是宣傳。我們是否應刪除類似鮮為人知的網站、論壇條目,專注在比較多人去的網站、論壇的條目?--路人 2011年2月1日 (二) 02:15 (UTC)
- 知名度是很難被量化的,大家對有關條目知名度的立場可能有異,為此我們不應該以知名度來衡量提刪準則。而條目的準確性及可查證性,則可作為提刪條目的準則。--湯米‧提思 2011年2月5日 (六) 02:25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2-5)
待處理條目 (2011-2-6)
香港討論區足球版分版事件
Whisky1314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有關條目列出的所有網址全部斷鏈,加上有關內容有批鬥成分,沒有改善空間,故提出刪除。--湯米‧提思 2011年2月6日 (日) 13:01 (UTC)
管理團隊(免費空間分享討論區)
待處理條目 (2011-2-7)
待處理條目 (2011-2-8)
待處理條目 (2011-2-11)
待處理條目 (2011-2-13)
待處理條目 (2011-2-15)
待處理條目 (2011-2-17)
125mmm
KCR SP1900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條目部份涉及私人因怨。
--SP1900 2011年2月21日 (一) 08:30 (UTC)
- (!)意見 既然你也說是條目部份涉及私人因怨,那麼為何要把整個條目刪除?--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1年2月21日 (一) 10:08 (UTC)
(:)回應 因為有可能會比同我有因怨既人亂編輯,我唔想再發生好似之前甘既事 --SP1900 2011年2月21日 (一) 10:12 (UTC)
- (!)意見 其實有關條目真的涉及私人恩怨,最好的方法,就是用中立字眼改寫句子,去除主觀及沒根據的內容,刪除有爭議性的條目並非良策。--湯米‧提思 2011年2月24日 (四) 16:04 (UTC)
(:)回應 但是去除主觀及沒根據的內容後,沒多久之後就給人回退,建議(×)刪除--SP1900 2011年2月26日 (六) 19:30 (UTC)
- (:)回應 以我觀察,那些「主觀及沒根據的內容」,都是確確實實提出了證據的。特別是某人在網典的行為,要平反,請不要就這樣刪去,而是提出反證。 --Ydog 2011年2月27日 (日) 03:47 (UTC)
- (!)意見 SP1900無視共識原則,繼續刪除有關內容,建議暫時把有關條目(*)全保護。--湯米‧提思 2011年2月27日 (日) 05:21 (UTC)
(:)回應之前一向都是永久(*)全保護的,但被無故解除--SP1900 2011年2月27日 (日) 06:45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2-24)
待處理條目 (2011-2-27)
待處理條目 (2011-2-28)
刪除頁面要求 - 涉及人身攻擊 起底
敬請刪除 http://evchk.wikia.com/wiki/@%E8%B3%AD%E7%B2%BE@ 頁之所有相關資料, 此頁涉及人身攻擊, 已從法律途徑協助, 為免貴網涉及其中, 請盡快刪除—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Geniusdogdog(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意見 你敢問你就是條目中的事主嗎?另有關條目有私人照片,可考慮提刪有關照片,至於條目質素方面,實在不敢恭維,希望有人可以重寫。--湯米‧提思 2011年2月28日 (一) 15:42 (UTC)
3ad144
待處理條目 (2011-3-2)
一則涉嫌誹謗某傳媒條目及檔案:Ori.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在法庭已判處討論區網民誹謗某傳媒成立後,上述條目及網民改圖,有機會被該傳媒用作控告誹謗證據之一。--通勤電車321系 2011年3月2日 (三) 13:24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3-7)
待處理條目 (2011-3-8)
一個用戶的用戶頁及其討論頁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廣告 --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1年3月8日 (二) 09:20 (UTC)
- 舉腳(+)贊成。--獨愛B1 2011年3月8日 (二) 13:02 (UTC)
一堆條目
待處理條目 (2011-3-24)
曾志偉遇襲案、梁思浩遇襲案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並另行建立新條目撮寫
- 原因:已經掛了網絡無關提示模板良久,至今無人處理,另由於有關條目懷疑涉及誹謗,建議刪除當中沒有資料來源的描述。--湯米‧提思 2011年3月24日 (四) 12:07 (UTC)
容祖兒、成龍系列條目
要求刪去HKPSP的頁面
待處理條目 (2011-3-25)
待處理條目 (2011-3-27)
蘇施黃、高登女夜鬼系列條目
- 建議處理方法:
- 蘇施黃、蘇Good:(×)刪除過份負面描述當事人的詳細內容,並略寫處理。
- 蘇施黃鬧喊小妹妹事件、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刪除整段條目。
- 此兩條目其實可以合併至蘇絲黃,因為只是小事一椿,不值得大肆宣揚,但有一定的存在價值。--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3日 (日) 03:12 (UTC)
- 高登女夜鬼:(×)刪除有關網民對她的惡搞故事詳情及個人樣貌等圖片。
- 原因:有潛在誹謗當事人風險;高登女夜鬼更指明要保障私隱和防止部分高登人網上欺凌。 --通勤電車321系 2011年3月27日 (日) 08:04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04-04)
要求刪除相片
1.沒有條目會使用得到 2.不是事主自行放上網絡 3.在討論區中的唯有用途是攻擊而不是記錄
[14] --月 2011年4月4日 (一) 04:19 (UTC)
- (+)同意 有關圖片完全違反本網方針,我沒意見,支持速刪。--湯米‧提思 2011年4月4日 (一) 14:13 (UTC)
- (+)同意 懷疑是起底相片。--路人 2011年4月5日 (二) 02:36 (UTC)
- (+)贊成 (×)刪除 --Ydog 2011年4月5日 (二) 03:57 (UTC)
- (!)意見第一個理由成立,因為沒有條目使用的圖片沒有存在價值(但都要看情況);第二個就不成立了,因為許多圖片都不一定是事主自己上載,有時是其他人拍到的,除非是事主自己主動要求刪除及證明有其他企圖,亦即是請證明第三個理由。--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5日 (二) 05:28 (UTC)
- (+)贊成&(!)意見 該圖片是檔案:毒男.jpg的歷史圖片,現已不再使用,因此建議以另一名稱重新上載現有的毒男.jpg,然後刪除現有檔案。--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1年4月5日 (二) 12:22 (UTC)
不是維基人: 這個呢, 可以看[15],
管理員kirk曾大力指控該照片的不當上傳及使用, 現在只是發覺"那時沒有斬草除根, 到現在還能看到, 那再徹底清潔一次好嗎" 而已, thx
--月 2011年4月6日 (三) 01:30 (UTC)
- 己將現時檔案:毒男.jpg的版本以檔案:毒男蜘蛛俠.jpg重新上載及更改鍵入頁面,可將檔案:毒男.jpg刪除。--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1年4月6日 (三) 06:01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04-05)
檔案:Iopac19.png
Ss1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及(*)全保護
- 原因:毫無重要性的小網民條目,涉及私人恩怨及人身攻擊,另有關條目出現編輯戰。
--湯米‧提思 2011年4月5日 (二) 05:01 (UTC)
yin
User:Ha997509所開的用戶子頁面
- User:Ha997509/假廣告
- User:Ha997509/每日一問
- User:Ha997509/知識+大發現
- User:Ha997509/負評1609042904997事件
- User:Ha997509/數學丟銅板機率問題事件
- User:Ha997509/如何成為一個好的正典用戶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過多子頁面,內容不能理解--路人 2011年4月5日 (二) 10:18 (UTC)
- (!)意見 那些頁面很早已經存在了,不過用戶子頁面是不是應該要限制,就真的值得商榷。--湯米‧提思 2011年4月5日 (二) 15:30 (UTC)
- 我認為用戶有一個用戶頁就足夠了。--路人 2011年4月6日 (三) 10:52 (UTC)
- User:Ha997509/如何成為一個好的正典用戶用了[[Category:香港網絡大典]],我先把它除去。--路人 2011年4月6日 (三) 10:52 (UTC)
- (!)意見 現時網典一人一個用戶頁/用戶討論頁可能足夠,但難保他日編輯條目數量、上傳檔案增多時不需要更多子頁面(看看巴迷/鐵迷的上傳檔案數量……汗),最好還是仿效巴典/鐵典設立使用守則
- 另以上的子頁面雖然可能對撰寫條目有幫助,但對上一次修改已是2009年,這些資料真的有用嗎?再加上子頁面含有分類(並非模板分類,是他自己加上去),是否應先除去這些category?--Link Hyrule (沒有愛就看不見) 2011年4月6日 (三) 11:13 (UTC)
- 以下屬個人言論,不代表網典立場。子頁面其實只要是非破壞性,理應放寬管理,無須任何時候都刪除,有時用作備份也無可厚非,因此我個人不主張限制或刪除一些具有意義及作用的子頁面的建立。--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13日 (三) 11:39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04-06)
電視谷、那些年,我們一起走過的電視谷
- 建議處理方式:(±)合併至TV谷小說
--路人 2011年4月6日 (三) 11:03 (UTC)
- (+)同意 很明顯是原創研究,其實用一個條目收錄已經足夠。--湯米‧提思 2011年4月6日 (三) 13:19 (UTC)
- (:)回應網絡小說哪一個不是原創研究?我反而認為應該要獨立條目。不過其實我對這些Category:網絡小說,應如何處理,像賭撚小說的作法只放連結,還是好像東莞的森林收錄全文,那才是應討論的議題。--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8日 (五) 09:09 (UTC)
- (:)回應網絡小說不是不能收錄的,不過恐怕本網收錄的「網絡小說」未免太泛濫了。--湯米‧提思 2011年4月13日 (三) 14:38 (UTC)
- (!)意見那麼現在我們就應該討論如何處理那些網絡小說了。現在有兩個方法︰一,像賭撚小說的作法只放連結;二,像東莞的森林收錄全文。一的優點是節省空間,方便閱讀,缺點是連結有機會斷鏈,像DM七不思議傳說,我已經找不到連結了;二的優點是備份程度大,缺點是內容冗長,東莞的森林及天網議案簡直「攞命」。還是大家認為有更好的方法?--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13日 (三) 14:54 (UTC)
- 無論放在邊度,最大問題都是版權問題,一般小說都是Copyrighted,至少是不相容CC,直接放上來並不恰當。但太容易流失也是很頭疼,希望有熱心人士可以建立合適的渠道收錄這些文章了--HayateYuki 2011年7月4日 (一) 03:14 (UTC)
- (!)意見那麼現在我們就應該討論如何處理那些網絡小說了。現在有兩個方法︰一,像賭撚小說的作法只放連結;二,像東莞的森林收錄全文。一的優點是節省空間,方便閱讀,缺點是連結有機會斷鏈,像DM七不思議傳說,我已經找不到連結了;二的優點是備份程度大,缺點是內容冗長,東莞的森林及天網議案簡直「攞命」。還是大家認為有更好的方法?--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13日 (三) 14:54 (UTC)
- (:)回應網絡小說不是不能收錄的,不過恐怕本網收錄的「網絡小說」未免太泛濫了。--湯米‧提思 2011年4月13日 (三) 14:38 (UTC)
- (:)回應網絡小說哪一個不是原創研究?我反而認為應該要獨立條目。不過其實我對這些Category:網絡小說,應如何處理,像賭撚小說的作法只放連結,還是好像東莞的森林收錄全文,那才是應討論的議題。--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8日 (五) 09:09 (UTC)
主題之夜、Oo
TV谷選舉2005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內容有明顯宣傳成分,同時卻沒有來源查證,有關條目唯一的連結死鏈。
--湯米‧提思 2011年4月6日 (三) 13:34 (UTC)
Acky相集、TVG改圖區
一批包含年份及月份的條目
- 建議處理方式:
- TVG2008年9月→(±)合併至TV谷大事表 (2008年),原條目(×)刪除
- TVG2005年11月→(±)合併至TV谷大事表 (2005年),原條目(×)刪除
- TVG2005年12月→(±)合併至TV谷大事表 (2005年),原條目(×)刪除
- 原因:內容過於零散,描述性質重覆。
--湯米‧提思 2011年4月6日 (三) 13:34 (UTC)
- (+)贊成既可縮減條目數量,亦可集中條目的內容,更可提升目標條目的質量。--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7日 (四) 05:05 (UTC)
TV谷日誌
思朗仔
四十五條關注組
以下條目
待處理條目 (2011-04-08)
待處理條目 (2011-04-09)
AK Zone鮮為人知的黑暗事件
一系列描述AK Zone事件的條目
- AK Zone 管理員以極權手法無理鎮壓普通會員事件
- AK Zone 管理員重施故技掩飾事件真相
- 小朋友放暑假之福仔怒炸MKzone
- 得罪成熟網主臭四被ban
- AK Zone改版屢遭評擊
- AK Zone 15歲性版版主教人潮吹事件
- 建議處理方式:(±)合併至「AK Zone大事件」條目(該條目會改名為「AK Zone事件錄」)並撮寫,原條目(×)刪除
- 原因:論壇上的小糾紛,不應過分收錄,另有關條目已沒有足夠來源查證。
--湯米‧提思 2011年4月9日 (六) 10:52 (UTC)
AK Zone全年之星、AK Zone每月之星
AK Zone潮文、AK Zone潮物
檔案:民建聯成功爭取又一力作.jpg
- 建議處理方式:快速(×)刪除
- 原因:和檔案:Dab czc.jpg重覆。
--湯米‧提思 2011年4月9日 (六) 11:50 (UTC)
虎虎虎
待處理條目 (2011-04-11)
待處理條目 (2011-04-16)
宰羊國際
82K按──轉自香港網絡大典:社區#申請解封條目--一個香港的用戶(簡介/聯絡) 2011年4月16日 (六) 14:42 (UTC)
- 條目中的主角在網典帳號,已經暫時沉默,相信短期內不會再上網典搞事,現申請條目解封。還一眾編輯者的編輯自由。--饕餮 2011年4月15日 (五) 16:42 (UTC)
- 其實有關條目已經保護了很久,可考慮改為半保護。--湯米‧提思 2011年4月16日 (六) 16:18 (UTC)
- (+)贊成,請網典管理員快d解封,唔可以因為當事人唔想比人揭佢既臭史而比事實沉底。--饕餮 2011年4月21日 (四) 09:51 (UTC)
657
29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來源不明,經多年保留後仍未有改善跡象。--獨愛B1 2011年4月16日 (六) 14:58 (UTC)
- (+)同意 真不明白在寫甚麼,即刪吧。--湯米‧提思 2011年4月16日 (六) 16:15 (UTC)
- (!)意見這兩天有人破壞過,先復原。29的確是術語,是內地朋友常用字,因29的普通話與肉腳相近。--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19日 (二) 06:57 (UTC)
- 太短的文章,建議直接開個綜合Page集中一起--HayateYuki 2011年7月4日 (一) 03:11 (UTC)
- 那應該合併到拼音文處嗎?以我所知29是肉腳的普通話諧音。--不是維基人 2011年7月5日 (二) 08:49 (UTC)
- 太短的文章,建議直接開個綜合Page集中一起--HayateYuki 2011年7月4日 (一) 03:11 (UTC)
- (!)意見這兩天有人破壞過,先復原。29的確是術語,是內地朋友常用字,因29的普通話與肉腳相近。--不是維基人 2011年4月19日 (二) 06:57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04-17)
doraemonserv2 條目懷疑有誹謗成份
http://evchk.wikia.com/wiki/%E7%83%8F%E5%A4%A7%E9%BE%9C
the person of incident has declared the falsehood of the above item. Please delete it.
(!)意見 私人恩怨請私下解決。至於有關條目的內容,出現過多起底及沒根據內容,建議作出刪減。至於該人物的事跡,可查證的就留下,沒有事實根據的就刪減。--湯米‧提思 2011年4月17日 (日) 06:38 (UTC)
某非公眾人物
Matthew_Ho
相片有懷疑有誹謗成份
http://evchk.wikia.com/index.php?title=Matthew_Ho&image=x1-JPG 相片上的經理是否認識該人仕,如不認識,相片上的內容可以造成誹謗—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P1600(對話 • 貢獻)加入的。
建議(×)刪除 : 因相片上打有該人的名字,如配合主題Matthew_Ho 的話,便可以組成"他"的全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P1600(對話 • 貢獻)加入的。
請求來源(關於所屬網絡社群)
所屬網絡社群 : 香港討論區、HKiTalk、BVEHK 其他網名 : stupid_matthew(香港討論區)、matthew(HKiTalk)—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P1600(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他的確在Uwants(stupid_matthew)、香港討論區(stupid_matthew)、HKiTalk(matthew)擁有戶口。至於BVEHK,這帖已證明了。--湯米‧提思 2011年4月17日 (日) 11:50 (UTC)
(-)反對 以上戶口的關聯性 以上戶口包括 stupid_matthew(香港討論區)、 Uwants(stupid_matthew)、matthew(HKiTalk)、BVEHK,四個戶口中,只看到stupid_matthew(香港討論區)、 Uwants(stupid_matthew)有直接關聯,其他的懷疑只是同名,並與Matthew Ho沒有任何關係。—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P1600(對話 • 貢獻)加入的。
請求來源(關於「最關懷備至車務員工」之描述)
入選「最關懷備至車務員工」選舉
待處理條目 (2011-05-01)
Yahoo!知識+系列條目
小學級5級→(±)合併至小學級(內容過於零碎,性質重覆)博士級1級→(±)合併至博士級(內容過於零碎,性質重覆)- Yahoo!知識+和Yahoo!奇摩知識+2011年4月29日改界面事件→(→)移動至「2011年Yahoo!知識+改版事件」(名稱過長)
--湯米‧提思 2011年5月1日 (日) 03:29 (UTC)
(+)支持有關Yahoo!知識的事蹟我從不清楚,但我認為現階段有需要重新整合所有Yahoo!知識的條目,至少將無關聯的Yahoo!奇摩知識重整,搬走也好,合併也好,或發掘與香港網絡有關的事蹟去改寫也好。--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1日 (日) 05:29 (UTC)- (-)反對博士級1級用戶是博士級用戶的其中一種,而且博士級1級用戶比博士級但非博士級1級的用戶有顯著差異的行為模式。小學級5級條目與小學級條目也是同一道理。建設諮詢Ydog。因為Ydog是Yahoo!知識+系列條目的首個創辦人,本人只是延續他的使命。Doraemonpaul 2011年5月1日 (日) 21:28 (UTC)
- (!)意見 Yahoo!知識+已經沒幾個人玩,浪費時間整合不如用時間做其他野,叮噹保羅他有興緻繼續編輯的話,如果不是太離譜也不用太管他的。不過我覺得,在今天知識檔案人人關閉的時代,再記載幾多個人晉升了知識長已是沒意義的事。而且知識+ 當局已近半年沒有活動搞過了,其實他也是在苟延殘喘,記錄他的一舉一動都只是浪費心神。 --Ydog 2011年5月2日 (一) 08:51 (UTC)
- (:)回應 現在Yahoo!知識+的知識長已愈來愈濫了,基本上Yahoo!知識+一系列條目已經出現了過分收錄的問題,更何況Yahoo!知識+來到了夕陽時期,及後遲來的改革,也許是另一個階段的新開始,可能會衍生出不少事件,為此重新整合是有必要的。至於等級條目方面,現決定維持原狀。但一個條目名稱過長,會影響排版及閱讀。--湯米‧提思 2011年5月4日 (三) 15:15 (UTC)
精神健康條例136應用
待處理條目 (2011-05-04)
待處理條目 (2011-05-05)
何璐怡、梁少霞
ImageShack、黃蛙
- 建議處理方式:(±)合併
- 原因:兩者屬同一事物,可以同在ImageShack介紹。
--Wikiki 2011年5月9日 (一) 13:25 (UTC)
- (+)支持既然有正名當然要正名了。--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10日 (二) 14:41 (UTC)
待處理條目 (2011-05-13)
待處理條目 (2011-05-16)
待處理條目 (2011-05-18)
待處理條目 (2011-05-19)
幽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1.文中包含過多非中性的觀點,例如其性向、家庭狀況,人身攻擊情況甚為嚴重。2.可供查證的資料來源不足,而且同類型的頁面也曾多次被刪除,足見其原因所在,可參考http://evchk.wikia.com/wiki/%E9%A6%99%E6%B8%AFcosplay%E5%90%8D%E4%BA%BA%E9%8C%84。
要求刪除以下條目『幽』的所有內容及保護條目不得再作編輯,並非公眾人物,而且頁面內容毫無根據且含誹謗成份。
http://evchk.wikia.com/wiki/%E5%B9%BD
--Sumeragikuratsu 2011年5月19日 (四) 06:47 (UTC)
- 第一,提刪時請按格式;第二,「保護條目不得再作編輯」必須在有證據顯示有人企圖破壞或造謠才能進行;第三,非公眾人物也不代表不能擁有條目,如賭撚、東方真龍等皆不是公眾人物;第四,「頁面內容毫無根據且含誹謗成份」,那末簡單,只須清理重寫即可而無須刪除。--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19日 (四) 09:03 (UTC)
第一:請問提刪時應按什麼格式?--Sumeragikuratsu 2011年5月20日 (五) 08:39 (UTC)
- 詳情請自己查找(在頁頂),做人最重要是靠自己。--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20日 (五) 10:34 (UTC)
第二:請檢視該頁面,大部份是未有證據的事件,我該提出什麼證據證明是做謠?是否需要被議的該名人士提出證明?--Sumeragikuratsu 2011年5月20日 (五) 08:39 (UTC)
- 既然未有證據證實真有其事,那不就是我所說的第四點,將之刪除不就可以了嗎?至於你說「我該提出什麼證據證明是做謠?是否需要被議的該名人士提出證明」根本不著邊際,又誤解我的意思,不回。--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20日 (五) 10:34 (UTC)
第三:清理重寫已做多次,但不斷被重新回復,不刪除又該如何處理?--Sumeragikuratsu 2011年5月20日 (五) 08:39 (UTC)
- 清理重寫多次我已知,有人重新回復,那就是編輯戰,理應申請保護而不是申請刪除。「不刪除又該如何處理?」,重寫就可以了。你可能會問,「假如在我重寫後又有人破壞,那該怎辦?」先停止你的編輯,並在討論頁提出質詢,若果未有達到共識,可以提交保護申請。--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20日 (五) 10:34 (UTC)
- 個人意見,有關條目的內容的確來源可疑,查證不足,的確需要重寫。--湯米‧提思 2011年5月20日 (五) 13:24 (UTC)
- 現在我已經重寫一次了,大家看看還有沒有什麼需要改善?--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23日 (一) 14:02 (UTC)
- 是否可移除無法查證的內容?--Sumeragikuratsu 2011年5月24日 (二) 07:31 (UTC)
- 現在我已經重寫一次了,大家看看還有沒有什麼需要改善?--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23日 (一) 14:02 (UTC)
- 個人意見,有關條目的內容的確來源可疑,查證不足,的確需要重寫。--湯米‧提思 2011年5月20日 (五) 13:24 (UTC)
話說一直以來,許多人都借助網典來抹黑他人,這些事早有之,但活躍寫手有限,每人都只有一雙手,就是能力有所不及,但仍無可奈何,還是要靠大家的努力。--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20日 (五) 15: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