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處理條目 (2012-01-08)
Google+ 粗口問候秋元康事件
- 建議處理方法: 快速(×)刪除
- 原因:無法查證,涉及私人恩怨,沒有交代事件的起因及發展經過,不能令局外人能看得明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Antlion3721(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同意 重要性完全不足,內容只有一幅截圖檔案:GG_akb.jpg為唯一證據,並沒有說明作用。--湯米‧提思 2012年1月8日 (日) 16:31 (UTC)
- (!)意見 你雖然話佢無厘頭得一張圖,但佢上左今期《3週刊》。 --Ydog 2012年1月14日 (六) 04:37 (UTC)
- (!)意見所以,「你睇我唔投票就知啦…」。說真,antlion3721的理據不足呀!無法查證?截圖都有,怎會無法查證?涉及私人恩怨?是他們兩人的私人恩怨,但不代表沒有討論價值;沒有交代事件起因?不是呀,文字寫得很清楚來龍去脈,就是一個網民向一個日本名人講廣東話粗口嘛!不能令局外人能看得明白?我這個局外人一看就明白了。--不是維基人 2012年1月14日 (六) 04:52 (UTC)
- 即係呢,呢類係網典中出完就不顧而去既行為,係好令人討厭既。人地老奉幫佢執好既咩?所以刪除要求,係可以理解,不過既然上了報,似乎有必要去執執佢。 --Ydog 2012年1月14日 (六) 04:58 (UTC)
- 我反而這樣想︰與網絡無關!就算上報,也不見得與網絡有關,只是antlion3721的理據不夠,才會容易被人反駁。其實只要針對性地提出理據,提刪才合理嘛(問心一句,我是贊成刪除的…毆…)。所以我借今次提刪去說明一件事︰提刪理由要充份,避免被人(尤其是一些專刁難別人的人)反駁。--不是維基人 2012年1月14日 (六) 08:48 (UTC)
- 我發覺有不少人都是為提刪而提刪,看來大家支持刪除時也應重申自己的立場及原因,如不是者你的意見就會「被代表」的了。不過「一個網民向一個日本名人講廣東話粗口」有多大件事,引起過多少反響?小網民事件,重要性不大;而標題「Google+ 粗口問候秋元康」已有誤導成分,會被人一眼覺得重點是在Google+,而不在那小網民上。--湯米‧提思 2012年1月14日 (六) 15:03 (UTC)
- 我反而這樣想︰與網絡無關!就算上報,也不見得與網絡有關,只是antlion3721的理據不夠,才會容易被人反駁。其實只要針對性地提出理據,提刪才合理嘛(問心一句,我是贊成刪除的…毆…)。所以我借今次提刪去說明一件事︰提刪理由要充份,避免被人(尤其是一些專刁難別人的人)反駁。--不是維基人 2012年1月14日 (六) 08:48 (UTC)
- 即係呢,呢類係網典中出完就不顧而去既行為,係好令人討厭既。人地老奉幫佢執好既咩?所以刪除要求,係可以理解,不過既然上了報,似乎有必要去執執佢。 --Ydog 2012年1月14日 (六) 04:58 (UTC)
- (!)意見所以,「你睇我唔投票就知啦…」。說真,antlion3721的理據不足呀!無法查證?截圖都有,怎會無法查證?涉及私人恩怨?是他們兩人的私人恩怨,但不代表沒有討論價值;沒有交代事件起因?不是呀,文字寫得很清楚來龍去脈,就是一個網民向一個日本名人講廣東話粗口嘛!不能令局外人能看得明白?我這個局外人一看就明白了。--不是維基人 2012年1月14日 (六) 04:52 (UTC)
紅字男user事件
待處理條目 (2012-01-14)
待處理條目 (2012-01-27)
蝗蟲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內容極主觀,不中立,嚴重種族歧視--SharonTse1989 2012年1月27日 (五) 13:11 (UTC)
- 有哂source你同我講嚴重歧視同極主觀?--Sulphate 2012年1月27日 (五) 14:07 (UTC)
- (-)反對 理由講都費事。 --Ydog 2012年1月27日 (五) 14:37 (UTC)
- (-)反對 same hier。如果你唔明/搞唔清楚咩叫「極主觀」、「唔中立」、「嚴重歧視」的話,我建議你都係唔好讀 big6 啲課本。--hkmtrhah talk | evchk | hkrail 2012年1月27日 (五) 18:47 (UTC)
- (-)反對 膠都廢事俾(俾理由都哂我時間)。--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2年1月28日 (六) 04:03 (UTC)
(:)回應 我會直接向wiki投訴這個香港網絡大典有種族歧視文章,而看他們容不容得下--SharonTse1989 2012年1月28日 (六) 13:27 (UTC)
- (-)反對 有關條目有足夠來源參照,並且在傳媒報導此事,不應受到河蟹。此外,訴諸法律威脅是不管用的。--獨愛B1 2012年1月28日 (六) 14:09 (UTC)
- (:)回應 這是紀實,不是歧視,OK? --Ydog 2012年1月28日 (六) 14:39 (UTC)
- (!)意見 另外麻煩妳把所有內容翻譯為英文,我希望Wikia能夠明白。 --Ydog 2012年1月28日 (六) 14:41 (UTC)
- (:)回應 放心吧,我會聯同十多個朋友直接向wiki投訴,當然也有在國內讀翻譯的朋友,定必將此充滿歧視內容的條目翻譯得最傳神.若wiki的管理員了解到這網典有種族歧視文章,我恐怕這裡會被直接關站啊!呵呵!--SharonTse1989 2012年1月29日 (日) 02:54 (UTC)
- 說到底,最後說出妳的目的了。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4:39 (UTC)
- 如果妳那些高智能博愛朋友,敢於公開現身投訴辯論,而不是鬼鬼崇崇的躲在一角,一人裝一百人去發投訴信而沾沾自喜,那就太好了。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4:44 (UTC)
- 之前不是有「大陸人」指要集體在港鐵進食嗎?不過,事後他們又當縮頭烏龜去了。我相信她是想學那些人,她應該玩不了甚麼花樣,她無非是想上位而已。--湯米‧提思 2012年1月29日 (日) 04:53 (UTC)
- 又多一個種族歧視例證,加強我們說服力,太好了--SharonTse1989 2012年1月29日 (日) 05:06 (UTC)--SharonTse1989 2012年1月29日 (日) 05:06 (UTC)
- 之前不是有「大陸人」指要集體在港鐵進食嗎?不過,事後他們又當縮頭烏龜去了。我相信她是想學那些人,她應該玩不了甚麼花樣,她無非是想上位而已。--湯米‧提思 2012年1月29日 (日) 04:53 (UTC)
- 如果妳那些高智能博愛朋友,敢於公開現身投訴辯論,而不是鬼鬼崇崇的躲在一角,一人裝一百人去發投訴信而沾沾自喜,那就太好了。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4:44 (UTC)
- 說到底,最後說出妳的目的了。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4:39 (UTC)
- (:)回應 放心吧,我會聯同十多個朋友直接向wiki投訴,當然也有在國內讀翻譯的朋友,定必將此充滿歧視內容的條目翻譯得最傳神.若wiki的管理員了解到這網典有種族歧視文章,我恐怕這裡會被直接關站啊!呵呵!--SharonTse1989 2012年1月29日 (日) 02:54 (UTC)
- (!)意見 另外麻煩妳把所有內容翻譯為英文,我希望Wikia能夠明白。 --Ydog 2012年1月28日 (六) 14:41 (UTC)
呵呵,種族歧視加恐嚇我嗎?你少來這套了--SharonTse1989 2012年1月29日 (日) 05:23 (UTC)
- 你都是香港人,鬼才有空歧視你及恐嚇你啦!歧視你對我及你有甚麼好處?我只是說事實,事實上你真的曾經被封過帳戶,事實上你真的這頭說離開高登,那頭就食言。難道說事實都叫種族歧視?未免太可笑了吧!講恐嚇,就憑你法律威脅的行為,就已經構成恐嚇,可以根據本網方針封禁你了。--湯米‧提思 2012年1月29日 (日) 06:13 (UTC)
- 講事實,我不想再針對你,那請SharonTse1989解釋一下有關條目怎樣有種族歧視,怎樣不中立,不要說我封殺你的言論自由,我也想聽你的解釋。如果你解釋不到的話,那你這個提刪是出於狡辯、抹黑及斷章取義。--湯米‧提思 2012年1月29日 (日) 06:19 (UTC)
- (-)反對 如果「蝗蟲」都叫種族歧視,那麼「大陸人」都叫種族歧視啦!網典是記錄事實的地方,更何況「蝗蟲」一詞已經有不少網民在使用,何來不中立?某人如果借提刪而河蟹事實,豈不是自打嘴巴?--湯米‧提思 2012年1月29日 (日) 04:46 (UTC)
- 美國也有紐約城市人稱呼那些德州人為鄉下佬,不知這些當地的同種歧視案例有沒有入過罪?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5:16 (UTC)
- 不過最奇怪的是,那些大陸人要跑去倚靠美國法律主持公道(笑),他們不想看的話,找中國當局河蟹了大陸連接網典的渠道就行了。眼不見為乾淨,何必強逼愛國的自己去抱美國的大腿呢!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5:33 (UTC)
- 中國的防火長城早就把網典拒諸門外了,怕甚麼河蟹?如果以某人的觀點,以後叫別人暱稱都叫種族歧視,未免有點斷章取義。--湯米‧提思 2012年1月29日 (日) 05:41 (UTC)
- 我多次回大陸上網,大陸是可以瀏覽網典的,包括六四條目。上面的百度百科還有香港網絡大典條目,提供內連呢。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6:46 (UTC)
- 可能你是翻牆才上到的呢。不過我擔心的是,如果我們開了壞先例,刪了有關條目,那便會令網典愈來愈自我審查,以後寫好像「大陸喱」、「新移民」、「強國」之類的條目必定會被河蟹。其實事實是最客觀的,更何況有關條目都已經涵蓋了支持及反對雙方的言論,真的不見得有甚麼主觀可言,不見得有甚麼種族歧視及不中立可言。--湯米‧提思 2012年1月29日 (日) 07:51 (UTC)
- 我不會擔心這個,因為網典是沒有立場的,而且又要是開了壞先例,要開也請先過了投票這一關吧。現在強調的是…投票呀。--不是維基人 2012年2月1日 (三) 12:39 (UTC)
- 反對,內地孕婦見一個殺一個,全無爭議可言。--AAAAAAAAAAAAAAAAAAA! 2012年2月16日 (四) 09:50 (UTC)
- 我不會擔心這個,因為網典是沒有立場的,而且又要是開了壞先例,要開也請先過了投票這一關吧。現在強調的是…投票呀。--不是維基人 2012年2月1日 (三) 12:39 (UTC)
- 可能你是翻牆才上到的呢。不過我擔心的是,如果我們開了壞先例,刪了有關條目,那便會令網典愈來愈自我審查,以後寫好像「大陸喱」、「新移民」、「強國」之類的條目必定會被河蟹。其實事實是最客觀的,更何況有關條目都已經涵蓋了支持及反對雙方的言論,真的不見得有甚麼主觀可言,不見得有甚麼種族歧視及不中立可言。--湯米‧提思 2012年1月29日 (日) 07:51 (UTC)
- 我多次回大陸上網,大陸是可以瀏覽網典的,包括六四條目。上面的百度百科還有香港網絡大典條目,提供內連呢。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6:46 (UTC)
- 中國的防火長城早就把網典拒諸門外了,怕甚麼河蟹?如果以某人的觀點,以後叫別人暱稱都叫種族歧視,未免有點斷章取義。--湯米‧提思 2012年1月29日 (日) 05:41 (UTC)
- 不過最奇怪的是,那些大陸人要跑去倚靠美國法律主持公道(笑),他們不想看的話,找中國當局河蟹了大陸連接網典的渠道就行了。眼不見為乾淨,何必強逼愛國的自己去抱美國的大腿呢!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5:33 (UTC)
- 美國也有紐約城市人稱呼那些德州人為鄉下佬,不知這些當地的同種歧視案例有沒有入過罪? --Ydog 2012年1月29日 (日) 05:16 (UTC)
- 若條目因政治而被刪除,是資訊自由的悲劇。--獨愛B1 2012年1月29日 (日) 10:30 (UTC)
- 放心,應該不會,反對票較贊成票多。--不是維基人 2012年1月30日 (一) 09:35 (UTC)
我只是希望大家心平氣和地討論吧,不要針鋒相對。就在早前我被某個寫手(不記得是巴典還是鐵典的創辦人)用粗口辱罵,真是無名火起三千丈!我也不回罵,因為我不想發生罵戰。如果可以冷靜討論,一定會較互罵為好。要是平靜講出理由,我也許接受;要是一開口就罵,我問任何人,任何人都不接受了吧,對嗎?--不是維基人 2012年1月30日 (一) 09:35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01-30)
File:Img801.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與File:叛逆的春香閣下.jpg重複--JRVKTC 2012年1月30日 (一) 08:25 (UTC)
- (:)回應 已處理,其實我鼓勵用英文檔案名稱,因為在討論區引用中文的連結,會很麻煩。這樣不利網典的內容普及。 --Ydog 2012年1月30日 (一) 08:49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02-17)
待處理條目 (2012-02-22)
林智潤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所有證書圖片及起底內容。
- 原因:有人向Wikia舉報,指出有關條目涉嫌侵犯私隱的內容,因有關條目具爭議性,請大家在此討論解決方法。--湯米‧提思 2012年2月22日 (三) 15:17 (UTC)
- (!)意見林智潤事件略有所聞,既然有圖有證據,當然無問題。如果因為私隱問題而刪除該些圖片或內容,反而令條目變得不再中立,延伸後果是條目不符合網典的收錄方針而遭到刪除。這個後果大家請三思。--不是維基人 2012年2月23日 (四) 06:56 (UTC)
- (!)意見 首先條目名稱應被改為doraemonserv;至於證書屬個人資料,即使當事人已在網上公開,亦不應在網典張示出來,可用連結取代。--獨愛B1 2012年2月26日 (日) 08:56 (UTC)
- (:)回應 已把有關條目改名為doraemonserv,至於證書方面,我想看看大家的表態才決定是否保留。另外重寫條目方面,大家有沒有更好的建議?--湯米‧提思 2012年6月6日 (三) 14:30 (UTC)
- 以上5幅圖片已被刪除,現宣佈銷案。--湯米‧提思(留言) 2012年8月8日 (三) 07:16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02-23)
待處理條目 (2012-2-25)
觀塘線編車及討論頁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惡意重建條目,另請封禁有關用戶。--獨愛B1 2012年2月25日 (六) 13:25 (UTC)
- 已封禁用戶:Ngoi Sing Yan,另有關條目及討論頁會被全保護以防止被重建。--湯米‧提思 2012年2月26日 (日) 06:15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3-4)
圖像:150px-EatShitLa.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已有另一檔案(圖像:EatShitLa.jpg)存在。 --Pk46709394 2012年3月3日 (六) 18:48 (UTC)
- (:)回應 已刪除。 --Ydog 2012年3月3日 (六) 19:30 (UTC)
分類:百搭語句、分類:百搭術語
待處理條目 (2012-3-6)
尋找碌鳩的故事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已有條目「賭撚電視」收錄了該圖片。 --Pk46709394 2012年3月6日 (二) 01:22(UTC)
鋼之鍊膠博士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內容過於簡單及已有條目「曹博士圖集」收錄了該圖片。 --Pk46709394 2012年3月6日 (二) 01:29(UTC)
- 如果如你所說,自行合併就可以了。--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7日 (三) 03:14 (UTC)
頭相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屬方針與指引的範疇,而香港巴士大典本身並未對條目頭相作出特別規範,條目內容難以確保中立性,不宜在網典描述。--獨愛B1 2012年3月6日 (二) 14:39 (UTC)
曹永廉(高登術語)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已有條目曹永廉 (高登術語)。提請刪除的頁面為多餘的重定向,頁條目名的符號使用不符合常規。Ivantalk 2012年3月6日 (二) 18:34 (UTC)
- (!)意見:我為重定向頁掛上Template:delete,然後在這裡提請刪除。不是維基人卻把模板移除。請問是否我的處理不符合程序?不然不是維基人的行為又是否合理?Ivantalk 2012年3月7日 (三) 08:09 (UTC)
- (+)支持--獨愛B1 2012年3月8日 (四) 15:25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3-7)
請求刪除下列分類
- Category:隱語
- Category:縮略語
- Category:指代用語
- Category:網絡人群
- Category:現實人群
- Category:人物代號
- Category:知名人士化名
- Category:現實人群的網絡認定
- Category:現實人群的社會認定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多餘的分類。--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7日 (三) 05:19 (UTC)
- (-)反對,你說多餘就是多餘啊?沒有學過數據分析和研究方法?分類都不會分(全部都在Category:術語),和沒分有甚麼區別?你是否此分類的建立人,敢問「術語」分類的內涵為何?正確分類就是為了增加資訊關係的內涵Ivantalk 2012年3月7日 (三) 08:06 (UTC)
- (:)回應那又何謂正確的分類呢?沒有正確不正確的分類,只有「不有人提刪就不會有人注意」的做法。你是分類的建立人,當然知道這些分類的內涵了,但其他人不是你肚內的蟲,怎麼知道這些分類的內涵呢?就是這個原因,我認為要刪除並以更容易令人明白的名稱去建立新的分類,簡單點說,就是「0分重作」。是否多餘自有公論,反正要提一提刪才會有人注意這個情況,就算任何條目,都有機會被人提刪,只是成功刪除與否而已。不見得每一個由你建立的分類我都有提刪,你罵人時不就應該檢查、想過才罵嗎?人物稱謂有提刪嗎?歇後語有提刪嗎?模仿句式有提刪嗎?我也會按情況提刪的,看來是你自己偏激了一點吧?增加資訊關係的內涵卻忽略別人理解、世俗通用的情況是不行。--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8日 (四) 05:49 (UTC)
- (:)回應:我在另帖已說過這問題了,我不希望激化矛盾,所以簡要回覆下。「增加資訊關係的內涵卻忽略別人理解、世俗通用的情況是不行」,我可以說分類的內容算是通俗,但你之前提到的命名問題會影響對分類的理解,這也是我一個做得不太好的地方。我歡迎改名的意見,但目前看不到其他對我的協助,可能管理員的職責不在於此吧,目前也就我一個趟建立分類這一渾水......目前的提刪我就你們兩個管理員和我參加,我就大比數回家食自己,我明......不過呢D唔係我可以決定ge,希望呢件事可以有個圓滿的解決。Ivantalk 2012年3月8日 (四) 12:29 (UTC)
- 你認為是通俗,但請問「現實人群的網絡認定」和「現實人群的社會認定」哪裏通俗?至少不是許多平民大眾都能明白了吧?「現實人群」不就容易和「現實人物」及「現實團體」混淆了嗎?「網絡人群」和「網絡人物」及「網上團體」同理;「人物代號」和「知名人士化名」又有否相似的地方?「縮略語」和「指代用語」,如果沒有一定的中文水平也是令人摸不著頭腦。到底有沒有想過才進行分類呢?想不到就不如不要改變,直頭你想到一個較為完善的分類名稱才工作。這個才是我由始至終都質疑你的地方,亦是你會錯意的源頭。此外,要澄清一點,這裏沒有管理員,全部都已經潛水,你在維基百科混了很久,怎麼連對方以什麼身份來跟你討論也分不清?「要麼就管理員身份,要麼就以寫手的身份」,二選其一。--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9日 (五) 03:48 (UTC)
- (:)回應:我在另帖已說過這問題了,我不希望激化矛盾,所以簡要回覆下。「增加資訊關係的內涵卻忽略別人理解、世俗通用的情況是不行」,我可以說分類的內容算是通俗,但你之前提到的命名問題會影響對分類的理解,這也是我一個做得不太好的地方。我歡迎改名的意見,但目前看不到其他對我的協助,可能管理員的職責不在於此吧,目前也就我一個趟建立分類這一渾水......目前的提刪我就你們兩個管理員和我參加,我就大比數回家食自己,我明......不過呢D唔係我可以決定ge,希望呢件事可以有個圓滿的解決。Ivantalk 2012年3月8日 (四) 12:29 (UTC)
- (:)回應那又何謂正確的分類呢?沒有正確不正確的分類,只有「不有人提刪就不會有人注意」的做法。你是分類的建立人,當然知道這些分類的內涵了,但其他人不是你肚內的蟲,怎麼知道這些分類的內涵呢?就是這個原因,我認為要刪除並以更容易令人明白的名稱去建立新的分類,簡單點說,就是「0分重作」。是否多餘自有公論,反正要提一提刪才會有人注意這個情況,就算任何條目,都有機會被人提刪,只是成功刪除與否而已。不見得每一個由你建立的分類我都有提刪,你罵人時不就應該檢查、想過才罵嗎?人物稱謂有提刪嗎?歇後語有提刪嗎?模仿句式有提刪嗎?我也會按情況提刪的,看來是你自己偏激了一點吧?增加資訊關係的內涵卻忽略別人理解、世俗通用的情況是不行。--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8日 (四) 05:49 (UTC)
- (+)支持 --Ydog 2012年3月7日 (三) 08:19 (UTC)
- (=)中立:恕我插咀,目前Category:術語的確是一個過大的分類,建議大家心平氣和地討論應該如何細分,例如可考慮按術語的起源地(如高登討論區)作出仔細分類。--Wikiki 2012年3月8日 (四) 14:24 (UTC)
- 術語分類早在2009年我已發現這個問題了,我去年已放到工作排程之內了︰用戶:Threec2002/work。但在同一時間下,我實在騰不出很多的時間,處理太多的條目。對了,wikiki,你早前說要將事件按年份再分類,這個工作有興趣嗎?你提議的方法可行,嘗試將現實事物分類成20XX年現實事物,如果再細分的可以試一試。--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9日 (五) 03:48 (UTC)
再補多一個。--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9日 (五) 07:55 (UTC)
改名建議:
- Category:縮略語 -> 我認為無問題
- Category:網絡人群 -> Category:網絡身份
- Category:現實人群 -> 現在屬於Category:現實人物,應該無問題,或改成Category:社會身份
- Category:現實人群的網絡認定 -> 初始設立的原意是「網民看世界」,或者改名為Category:現實人群的網絡角色、Category:網絡角色等
- Category:現實人群的社會認定 -> 由上面衍生,由為部份為網民討論的人群概念實際上是由社會層面延申得來。可改名Category:社會角色
在此徵求更好的分類命名,謝謝Ivantalk 2012年3月9日 (五) 05:04 (UTC)
- 「網絡身份」和「網絡角色」、「社會身份」和「社會角色」出現相似的情況,用「現實人群的網絡角色」和「現實人群的社會角色」更出現前後混亂。我既然提得出刪除,自然已經有想法,不用擔心。--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9日 (五) 07:52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3-12)
S00100593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我是S00100593本人,我不想被公開編寫,而條目「與網絡無關」,請刪去此條目。謝謝。I love taeyeon 2012年3月12日 (一) 07:02 (UTC)
- (=)中立 每位網民自有其身份,上得網其行逕自會有機會被公開記錄,因此條目本人並不成為提刪的理由。不過條目人物的確是重要性不足,外人根本WFC。其實我建議該人可提供更中立的資料,去完善有關條目。 --Ydog 2012年3月12日 (一) 09:10 (UTC)
I love taeyeon 2012年3月12日 (一) 09:52 (UTC)
明白,但其實個條目既出現本身係心懷不軌, 睇返一開始:
http://evchk.wikia.com/index.php?title=S00100593&oldid=337836
寫果個人AWP目的就係玩野,想攻擊我,再加上,你都話,重要性不足,WFC-___-
咁其實個條目既作用真係唔算大...而事實我都冇咩資料可以寫-.-
I love taeyeon 2012年3月12日 (一) 09:40 (UTC)
- (:)回應 現在是投票中。 --Ydog 2012年3月12日 (一) 09:47 (UTC)
oh thx~ 謝謝!!!! 希望通過 I love taeyeon 2012年3月12日 (一) 09:52 (UTC)
(+)贊成支持del此條目kuroi mato 2012年3月12日 (一) 15:37 (UTC)
- (!)意見難聽點講,提刪的理由根本不充份。換著是我的話,我會以「與網絡無關」為提刪的理由。--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13日 (二) 10:10 (UTC)
ok thx ~更新左理由--I love taeyeon 2012年3月13日 (二) 23:38 (UTC)
(+)贊成多左個人支持^^ 請問要幾多票先刪到?I love taeyeon 2012年3月14日 (三) 01:25 (UTC)
- (:)回應 投票沒一定時限,要等待各編輯者發表意見。kuroi mato一個編輯都未做過,就突然冒出來投票表態,雖不是違規,但有點那個。 --Ydog 2012年3月14日 (三) 02:44 (UTC)
哦~他是論壇的會員,對於這件事也很清楚的^^I love taeyeon 2012年3月14日 (三) 09:18 (UTC)
- (=)中立 我想問這條目兩位編輯者反對刪除,那麼修改條目內容是否可行?基於客觀,我認為原有條目
需要作出一定程度的更改,有些評價缺乏來源印證,太武斷主觀。用戶:motor85420 2012年3月15日 (四) 18:58 (UTC)
- (:)回應 既然有那麼多知情人仕浮出來,我建議是修改而不是刪除,畢竟這是網絡上曾經存在過的人物。 --Ydog 2012年3月17日 (六) 09:13 (UTC)
其實有沒有想過,不從刪除的角度去想,試從改善的角度去想,應該會比較平和一點。而且,有時某人想低調,但在網民的主導下未必能控制,你想低調也低調不了。我由始至終都不願去投票的原因,是因為這條目其實是可以存在,只是內容需要改善一下就足夠。或者這樣,嘗試將這麼多的會員條目合併成一條列表式的條目,並將之簡化,原條目作重定向,應該可行。--不是維基人 2012年3月18日 (日) 06:43 (UTC)
好啦,不過我要考試lu..我可能暫時未有時間edit了。咁我遲d整個會員列表條目啦~ 唔該曬admin~ --I love taeyeon 2012年3月20日 (二) 15:27 (UTC)
- (-)反對,刪除理由不充份。正如黃世澤和東方報業集團亦多次要求刪除其有關內容。--- 聯絡Wildless 2012年4月1日 (日) 23:51 (UTC)
- 由於有關請求被提出多個月之後仍沒有共識,故裁定無共識保留。--湯米‧提思 2012年6月9日 (六) 07:05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3-17)
待處理條目 (2012-3-25)
待處理條目 (2012-3-28)
待處理條目 (2012-3-31)
待處理條目 (2012-4-3)
轉筆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與網絡無關。一是重寫,二是刪除。--不是維基人 2012年4月3日 (二) 10:45 (UTC)
- (+)同意 轉筆和香港網絡文化明顯沒有關係,只是一種興趣及文化,但如果有足夠的網絡誘因,好像巴士迷般有好的網絡滲透力,其實是可以考慮重寫的。--湯米‧提思 2012年4月3日 (二) 15:28 (UTC)
- (×)刪除,維基百科已經收錄了。況且與香港網絡沒直接關係。--- 聯絡Wildless 2012年4月19日 (四) 13:02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04-06)
檔案:Chanlogoht.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己被檔案:88 avatar middle.gif取代該圖像。--Pk46709394 2012年4月7日 (五) 16:13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4-8)
樂瞳OL服搬箱套圖
- 確實連結:http://evchk.wikia.com/wiki/當旺爸爸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有關圖片含有疑似或接近色情成份,有可能對公眾造成不安或/及對有關公眾人物造成影響。—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am14142006(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反對 此圖露點了嗎?如果此套圖需要被刪,不知有多少圖也需刪除了。 --Ydog 2012年4月7日 (六) 18:40 (UTC)
- (-)反對 TVB的何來會有色情呢。--Sulphate 2012年4月7日 (六) 18:52 (UTC)
- (-)反對 根本是提刪者以色情眼光看待,而廣管局至今亦暫時未收到投訴。除非廣管局收到投訴並最後裁定有關情節違反電視尺度,否則提刪理由並不成立。--Wikiki 2012年4月8日 (日) 02:22 (UTC)
- 這不屬於一個條目的提刪,只涉及內容上的爭議,應在討論頁討論,現強制取消此請求。請在討論:當旺爸爸繼續討論有關內容。--湯米‧提思 2012年4月8日 (日) 12:20 (UTC)
龍心438
待處理條目 (2012-4-9)
觀塘線死肥佬編車及其討論頁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人身攻擊、欠缺來源。
- 其他要求:封禁user:蔣介石同志(多次強行刪去此要求)
--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2年4月9日 (一) 13:24 (UTC)
- 已刪,另外為免讓他繼續搗亂網典,先封禁他兩小時讓他冷靜一下,沒改善再進行其他行動。 --Ydog 2012年4月9日 (一) 13:47 (UTC)
- 之前都出現過類似的條目,由「外星人一號」所建立,「外星人一號」及「蔣介石同志」均為同一人,他已不只一次開設分身戶口破壞,有關戶口為傀儡,已永久封禁之。--湯米‧提思 2012年4月10日 (二) 00:39 (UTC)
- 唉,Threec2002一陣又話我輕易封禁人,唔畀final warning等,其實今次臨急封兩小時,我已預左畀人鬧。但睇住人搗亂唔做野,又過唔到自己。 --Ydog 2012年4月10日 (二) 04:09 (UTC)
- 那就看看是否搗亂了,今次緊急禁封兩小時沒有問題呀。如果只是編輯時發生觀點與角度(但千萬不要當成破壞,詳情請看方針)的問題,根本就無須警告或禁封人,否則只會遭人口實。如果明知對方是破壞或分身,那就可以無須警告直接封禁。--不是維基人 2012年4月10日 (二) 09:07 (UTC)
- 數年之前那些一系列「陳X文」等破壞性的條目,都是同一人的所為,前前後後都被人刪了無數次之後被惡意重建,分類:多次刪除的頁面上有部分破壞性條目都是他的傑作,分身封了一個又一個,破壞作風都仍然不變,破壞的內容來來去去都是對某巴士公司車長的人身攻擊及誹謗,以後見到這類內容,快速刪除及永久封禁是指定動作。--湯米‧提思 2012年4月10日 (二) 04:35 (UTC)
- 該個兩頁面已被全保護,以防止被重建。--湯米‧提思 2012年4月10日 (二) 04:40 (UTC)
- 唉,Threec2002一陣又話我輕易封禁人,唔畀final warning等,其實今次臨急封兩小時,我已預左畀人鬧。但睇住人搗亂唔做野,又過唔到自己。 --Ydog 2012年4月10日 (二) 04:09 (UTC)
- 此等破壞行為不應被赦免,因此無須自責。--獨愛B1 2012年4月10日 (二) 13:18 (UTC)
- 之前都出現過類似的條目,由「外星人一號」所建立,「外星人一號」及「蔣介石同志」均為同一人,他已不只一次開設分身戶口破壞,有關戶口為傀儡,已永久封禁之。--湯米‧提思 2012年4月10日 (二) 00:39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4-10)
觀塘線死肥佬編車變種及其討論頁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惡意建立條目,人身攻擊、欠缺來源。內容與上段問題內容一模一樣。
- 其他要求:封禁user:蔣經國同志。--獨愛B1 2012年4月10日 (二) 13:20 (UTC)
- 已封禁及封除。 --Ydog 2012年4月10日 (二) 16:08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4-19)
待處理條目 (2012-4-20)
觀塘線死肥閪編車及討論:觀塘線死肥閪編車
- 建議處理方法:快速(×)刪除
- 原因:惡意重建條目。
- 其他:永久封禁USER:清宣宗。
--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2年4月20日 (五) 11:23 (UTC)
- 已處理。 --Ydog 2012年4月20日 (五) 12:57 (UTC)
- 他真是有恆心,明知一定會被刪都堅持要寫,我相信之前的破壞都是同一人所為。--湯米‧提思 2012年4月20日 (五) 14:01 (UTC)
- (!)意見:建議將條目名稱加到特殊:已保護標題,防止被刪條目被建立。--Wikiki 2012年4月20日 (五) 14:05 (UTC)
- (:)回應 已替相關條目進行全保護,不過你保護了此標題,他改一兩個字就可以借屍還魂。唯有大家勤力點,一見即ban吧。--Ydog 2012年4月21日 (六) 04:20 (UTC)
- 據我所知,MediaWiki系統是可以進行「大包圍」式標題保護的(例如可以防止任何含有「死肥閪」三字標題的條目被建立),例子見中文維基的標題黑名單,而網典的相關功能應該在MediaWiki:Blacklist title list。--Wikiki 2012年4月21日 (六) 10:24 (UTC)
- (:)回應 已替相關條目進行全保護,不過你保護了此標題,他改一兩個字就可以借屍還魂。唯有大家勤力點,一見即ban吧。--Ydog 2012年4月21日 (六) 04:20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4-26)
待處理條目 (2012-4-27)
長毛收恐嚇信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相關條目,並把條目內的內容 (±)合併於「梁國雄」的條目內。
- 原因:內容過於簡單。--Pk46790394 2012年4月27日 (五) 05:11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05-05)
待處理條目 (2012-05-10)
熱狗後遺症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內裡影片轉載至2012年巴士迷送別熱狗巴士事件。
- 原因:疑似原創內容,違反網典既定方針。 --Ydog 2012年5月10日 (四) 03:36 (UTC)
- (+)支持 有關內容欠缺收錄價值,由相關事件已在2012年巴士迷送別熱狗巴士事件詳盡記載。--獨愛B1 2012年5月10日 (四) 14:12 (UTC)
- 有關條目的內容,2012年巴士迷送別熱狗巴士事件條目已完全覆蓋,加上內容違反網典方針,故決定刪除。--湯米‧提思 2012年6月9日 (六) 06:55 (UTC)
待處理條目(2012-5-19)
待處理條目 (2012-5-28)
SP1900workshop
待處理條目 (2012-6-3)
待處理條目 (2012-6-10)
檔案:123321231432.jpg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有關圖片由本人友人拍攝並上載至 Facebook,該人表示自己並無以共享創意形式授權 (該相片),亦沒有授權有關用戶上載至網典。該人並不欲有關相片被挪用,因此申請刪除。--LL2812 · S3BL417™(插我) 2012年6月9日 (六) 16:20 (UTC)
- 已快速刪除。--湯米‧提思 2012年6月10日 (日) 15:56 (UTC)
回帶西及回帶西 (Yahoo!知識+)
回帶西及回帶西 (Yahoo!知識+)術語名稱相同,性質也相同,建議(±)合併。—505.GD△ 2012年6月10日 (日) 16:57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6-12)
5480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有誹謗該人之縑,請刪除之。--Cloud12345 2012年6月11日 (一) 18:07 (UTC)
- (!)意見 似乎資料充足,且沒提及相關人物的真實姓名,談不上什麼誹謗。 --Ydog 2012年6月12日 (二) 01:29 (UTC)
- (!)意見 雖然資料充足,但條目用字不太禮貌,可以再改善。--湯米‧提思 2012年6月12日 (二) 15:24 (UTC)
- 在某次edit有提及該人之名字(我相信可以是誹謗吧!),以及所有字眼均是一面倒負面批評及片面之詞,有違中立原則。--Cloud12345 2012年6月17日 (日) 18:25 (UTC)
- (:)回應 如現在的版本沒有再提及,應該沒問題。另外如果條目內容太片面,可以幫忙補充正面而有來源的資訊,而不是提刪。 --Ydog 2012年6月18日 (一) 02:03 (UTC)
- (:)回應但還是可以搜尋到嗎!--Cloud12345 2012年6月18日 (一) 10:39 (UTC)
- (:)回應 如現在的版本沒有再提及,應該沒問題。另外如果條目內容太片面,可以幫忙補充正面而有來源的資訊,而不是提刪。 --Ydog 2012年6月18日 (一) 02:03 (UTC)
- 在某次edit有提及該人之名字(我相信可以是誹謗吧!),以及所有字眼均是一面倒負面批評及片面之詞,有違中立原則。--Cloud12345 2012年6月17日 (日) 18:25 (UTC)
告訴我那一次的edition有提及該人的名字,我看看有沒有辦法移走。不要叫我自己去查,這一段時間很多大是大非的事要紀錄,這些小爭拗我不想太費神於其中。 --Ydog 2012年6月18日 (一) 11:04 (UTC)
- 第一個版本好明顯是起底。還有條目中的相片真的可以代表他是巴敗?該批相片太過主觀!--Cloud12345 2012年6月19日 (二) 11:46 (UTC)
- (:)回應 已處理,清洗了過去的編輯歷史,應再沒什麼起底的資料存留。 --Ydog 2012年6月19日 (二) 12:26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6-13)
MtrA237 226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重複條目(條目:KTLA257-282) --Pk46709394 2012年6月13日(三) 18: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