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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刪除前注意 == |
== 快速刪除前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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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刪除的標準 == |
== 快速刪除的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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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有實際內容或歷史紀錄的文章(例如「adfasddd」),備注:圖片是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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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測試頁面(例如:「這是一個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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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純粹的[[破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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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明所以的內容,既旁人不能明白的內容,及不明白為何要收錄於本網的內容。(例如:「他好搞笑,常打j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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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嚴重違反[[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編輯守則]],尤其是侵犯個人私隱的文章,快速刪除的目的是儘快保護網民的私隱。例如:「陳大文,12歲,住沙田第一城,讀香島中學,手提91111111,仆街毒男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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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常短的文章,10個中文字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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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新創建那些曾經被刪除的條目,而內容沒有改進,問題依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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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暫時刪除一個頁面以進行合併頁面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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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其內容只包括外部連接、參見、類別標籤、模板標籤的條目,但注意避免刪除那些其他人正在上面工作的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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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然,沙盒頁面不受這個規則的限制,即使沙盒頁面滿足了這些條件中的一些(甚至是全部),也不要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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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提請快速刪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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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戶請在有關條目加上<nowiki>{{subst:</nowiki>[[template:fastd|fastd]]<nowiki>快速刪除的原因}}</nowiki>或{{tl|delete|快速刪除的原因}}的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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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重建頁面 == |
+ | 網民可依照[[香港網絡大典:重建頁面守則|重建頁面守則]]的標準恢復被快速刪除的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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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參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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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香港網絡大典:刪除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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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香港網絡大典:快速刪除標準]] |
於 2008年12月16日 (二) 20:45 的最新修訂
本頁或以下篇幅是一項提議有關香港網絡大典的方針、指引或流程。 這項提議可能仍需要進一步完善,需要更多討論,需要進一步獲得社群的共識來確立。請不要在引用或者鏈接中把本頁描述為一項正式的方針。 |
香港網絡大典的方針與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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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標準 |
編輯守則 生者傳記 中立觀點 可供查證 保障私隱 列明來源 |
格式標準 |
條目的格式參考 |
管理 |
刪除守則 封禁方針 頁面保護方針 快速刪除及標準 重建頁面守則 |
用戶相處態度 |
禮儀 文明 不要訴諸法律威脅 不要人身攻擊 |
用戶違規行為 |
破壞 |
解決分歧 |
共識 投票 爭論的解決 |
- 目前的列表:Category:快速刪除候選
快速刪除是指香港網絡大典的管理員能依據某些標準去刪除條目,不用經過刪除投票和請求。
快速刪除前注意
管理員在執行快速刪除前不要忘記首先檢查一下頁面歷史,看一看是否有以前的版本可以恢復,以及注意其質素,再作出決定 (恢復舊版本 / 提交刪除投票和請求 / 執行快速刪除)。
快速刪除的標準
請在快速刪除後記錄
管理員請在執行快速刪除後,於快速刪除記錄和請求作紀錄,並交代快速刪除的原因,以方便網民監察。
提請快速刪除
用戶請在有關條目加上{{subst:fastd快速刪除的原因}}或{{delete|快速刪除的原因}}的模板。
重建頁面
網民可依照重建頁面守則的標準恢復被快速刪除的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