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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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網民張貼懷孕自拍照事件發生於2009年3月7日,一名14歲女網民在3男2女討論區張貼多張懷孕自拍照,隨即引來大批網民激烈討論,及轉載到其他討論區

該名女網民察覺事件越弄越大,及遭到網民強烈批評及起底後,便急忙刪除相片及關閉網誌3男2女亦將主題刪除,但部份照片仍可在其他討論區看到。

這場被稱為「港版《14歲媽媽》」[1]的事件,在2009年3月9日,於《東方日報》、《蘋果日報》、《明報》及《星島日報》等報章上報

事件亦反映出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及網民,對未成年少女未婚懷孕的社會現象,存有很大的分歧。

事件詳情[]

女事主發表文章[]

這位化名「阿瑩」的14歲女網民,在2009年3月7日下午5時許,於3男2女討論區以「唔知有無人識我,入嚟睇睇我的大肚相啦!」為題[2],張貼多張自拍照,從背景估計相片是攝於「母親的抉擇」院舍內。照片中少女上身僅穿胸圍,露出圓渾大肚子。她在文章中透露,胎兒經超聲波檢查,得悉為女孩;孩子父親不肯負責任已經分手,並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3]

「阿瑩」最初都一一回覆多位網民的留言回應,有網民說她貼相的行為「大膽」,但她回應說沒有所謂。[4]

女事主遭起底[]

及後有網民替該未婚媽媽起底:根據討論區的登記資料,她在1994年6月出生。該少女家住北區,曾在粉嶺一中學就讀,但於年前輟學,也曾犯事被判入女童院。「阿瑩」在網上承認3度進出女童院,曾有多名男友,又懺悔過去曾玩弄一名男孩子的感情,但她自稱為了胎兒,已改掉很多壞習慣。[3]

母親的抉擇宿舍發言人指出,少女有寫網誌記錄懷孕生活,但從來無鼓勵未婚懷孕,在文章中更經常流露她對過去的反思。[5]少女曾就讀中學的一名副校長表示,少女在2007年10月在該校就讀中一,但五天後再無上課;2009年初曾有社工致電要求讓她再上學。[6]

女事主遭批評[]

網上對她的輿論,於2009年3月8日急轉直下,大批網民批評「阿瑩」思想不成熟,不應將未婚懷孕的事件張揚,又質疑她之前在校內的操守。「阿瑩」當日急忙刪除相片及關閉了網誌後,仍有網民對她罵個不休。[4]

傳媒報導[]

20090310 YahooNews

2009年3月10日Yahoo!新聞首頁

2009年3月9日及10日,《東方日報》、《蘋果日報》、《明報》及《星島日報》等報章均有報道此事件。

在2009年3月10日的Yahoo!新聞首頁,除了有此事件的焦點報道外,「14歲媽媽」、「十四歲的媽媽」、「網上曬大肚相」等報章標題,亦成為了熱門新聞搜尋關鍵詞。

各界回應[]

輔導機構[]

  • 母親的抉擇尖沙嘴支援中心主任陳慕貞,證實「阿瑩」的留言,並指她在3月8日看到互聯網有大量中傷她的謠言後,心情大受影響。她指懷孕對阿瑩來說已是個危機,加上當日的網上留言,令她更受傷害。[4]她並呼籲年輕人建立正確性觀念,又認為網絡的言論對很多人造成傷害,青少年應避免在網上透露個人資料,以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5]
  • 家計會發表聲明,希望青少年切勿以為,未婚懷孕是一種值得標榜的英雄行為,並強調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屬不合法:未成年少女若懷孕更面對極大壓力。該會呼籲青少年切勿模仿或蹈其覆轍。[7]

社會服務界[]

  • 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表示,少女懷孕問題一向存在,今次引起迴響是因她不介意公開本身經歷。他估計這少女感到沉悶,及受2009年2月,英國一名13歲男童當爸爸的新聞影響。[4]
  • 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邵家臻說,互聯網令個人主義抬頭,令阿瑩等少女,主動告訴網民這些過去不願告訴別人的事件。[4]
  •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輔導網絡主任崔日雄表示,新一代年輕人性觀念開放,網絡上又充斥着大量色情資訊,令年輕人價值觀模糊,不懂得分清是非對錯。他說,青少年於網上發言多不負責任,不經仔細思考,對於有未成年媽媽在網上炫耀,竟獲網民讚賞其勇敢及表達支持,他認為這樣做會令該懷孕少女強化了錯誤的想法。[3]
  • 香港小童群益會助理總幹事羅淑君說,少女在網上刊登懷孕照,可能只是少女渴望得到他人關注及認同,相信是一種「無言」的求助信息。她亦希望少女能獲協助。[7]

教育界[]

  •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稱,十四歲女生把未成年少女性交及濫藥等犯法事蹟,於網上公開,顯示她對法治觀念薄弱之餘,亦反映性教育不足的問題。他批評傳媒渲染令青少年混淆性與愛的觀念,如日劇《十四歲媽媽》更美化了未婚懷孕的情景。而成人未能以身作則,如港人在內地「包二奶」;藝人開放的性觀念,亦容易令青少年有樣學樣。[8]

其他[]

  •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及社會福利署都表示會跟進事件。[4]
  • 一名十七歲的未婚媽媽,以過來人身分呼籲時下少女,當母親並非想像般容易,若她可以重新選擇,一定不會誕下女兒。[6]

警方反應[]

香港警察更懷疑引用法例來阻嚇網民討論事件。警方在3月8日先提醒市民必須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又指任何人與未成年女童性交,可能觸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有關非法性交的罪行。到了3月9日警方表明,根據法例200章156及157條,任何人導致公眾識別性罪行受害人的資料,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當追問到傳媒報道或網民討論會否受影響,警方發新聞稿指出,有關案件已按法例作調查及審理,並鑑於以上法例,令警方未能就該個案提供進一步資料。[9]

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莫乃光估計,當事人阿瑩因已刪除了自己的照片,因此他認為警方最初的回應,應該是想阻嚇網民繼續轉貼圖片。[9]

相關條目[]

註解

  1. 《14歲媽媽》為一齣2007年的爭議性日本電視劇集,內容講述一名14歲少女懷孕時的心路歷程。
  2. 主題已被3男2女刪除。
  3. 3.0 3.1 3.2 星島日報:14歲未婚媽媽 網上曬大肚相,2009年3月9日。
  4. 4.0 4.1 4.2 4.3 4.4 4.5 蘋果日報:14歲準媽媽網上大披露少女孕記 網民有讚勇敢 有罵思想不成熟,2009年3月9日。
  5. 5.0 5.1 明報:14歲媽媽上載懷孕照 惹網民抨擊,2009年3月9日。
  6. 6.0 6.1 星島日報(雅虎香港轉載):14歲媽媽獲心理輔導,2009年3月10日。
  7. 7.0 7.1 明報(雅虎香港轉載):14歲媽媽情緒受困需輔導,2009年3月10日。
  8. 《星島日報》:性開放被美化 青年有樣學樣,2009年3月9日。
  9. 9.0 9.1 蘋果日報警稱轉載阿瑩懷孕照違法,2009年3月10日。

外部連結[]

傳媒報道[]

網民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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