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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Facebook性交轉運騙色案發生於2010年12月15日,當日《蘋果日報》以頭條報導,一名15歲少女透過Facebook結識身材肥胖的男網民,對方要求性交才能轉運,完事後卻不顧而去。及後少女發現這名男網民手機,內藏逾千裸女照及多段性愛短片。她致電部份女子,多人表示以類似橋段騙色,並已報警。涉事男網民於12月15日到警署自首,及後控與未成年少女非法罪。

事件詳情[]

2010年12月15日《蘋果日報》以頭條獨家報導事件。事件中的15歲少女 X,在 Facebook結識男網友阿迪(化名)。她稱阿迪在 facebook內一人分飾兩角,先是假扮女子,不斷加入妙齡少女做朋友。少女 X不虞有詐,2010年9月底與「她」交友。網上的「她」聲稱,有男性友人正行衰運,願意付 4.8萬元,跟某年某月出生的女子做愛四次,以求轉運。[1]

少女 X信以為真,這名男網民才以阿迪這「真身」在 facebook出現,相約X外出。同年10月,阿迪帶 X來到大埔一個單位,雙方發生性行為,該月兩人共性交四次。事後阿迪沒按承諾付錢兼玩失蹤。X的朋友表示,阿迪提出性交前,肯定知道 X未滿 15歲,但照樣作出誘騙,明知故犯。[1]

少女 X不忿受騙,在兩個月來不斷以短訊與阿迪聯絡,其間對方表示願以 1.8萬元包養她,又露骨內容短訊回覆。[1]

直至12月上旬,少女 X終於展開連串反擊:首先藉詞相約阿迪在飯局見面,但事先聯絡了十多名朋友在餐廳外守候。兩人晚飯過後,X的朋友即上前跟阿迪理論。混亂間,有人拿到阿迪的手機,發現內藏 1,060張照片,大部份是裸女照,估計最少涉及 60至 70名少女。手機內還有十數段性愛片段,全是阿迪性交時拍下。有人致電聯絡部份相中女子,數名女子均稱被同一變種「性交轉運」橋段哄騙上床,稱若有人報警,日後願上庭作證。[1]

事件於12月15日曝光後,28歲姓劉男子於當晚到警署自首。而大埔警署於12月13日接獲一名15歲女童報案,聲稱本年10月期間,透過互聯網認識一名男子,曾與該男子發生性行為。警方將案件列作「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交由大埔警署刑事調查隊跟進調查。 [2]

法庭審訊[]

2011年5月19日[]

本案於2011年5月19日開審,報稱運輸工的劉姓被告,被控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少女網友 X供稱的案情,與上述報章的報導相若。[3]

註解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報章報導[]

網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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