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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板計劃2011香港巴士論壇於2011年7月26日發起的活動,以鼓勵被永久停板的會員摒除過往的錯誤,重返香港巴士論壇的大家庭。

申請資格[]

  • 申請日期:由2011年7月26日至2011年8月31日
  • 申請資格:現時被永久凍結的會員,必須已經被凍結指定時間(原來的凍結日數的1.5倍或180日(不足一天作零天計,並以較長者為準))
  • 申請資料:相關會員必須以電郵將申請信件遞交至香港巴士論壇之管理員,信內需提及:
    • 會員名稱
    • 申請原因
    • 就日後壇內言行所作的承諾

評核方法[]

  • 管理人員投票(50分)
    • 板務人員及(助理)壇主分別投選是否支持有關申請,以票選選項百分比計算得分。板務人員/(助理)壇主票選各佔25分(申請結果公佈時將不會列明本部分項分數)
  • 會員投票(50分)
    • 由指定會員(在申請人被永久凍結時已擁有本壇帳戶,而投票時發文數超過100的會員(不包括任何已申報的分身帳戶、投票期全段時間內被凍結的帳戶及只擁有HKBRDA會員資格的帳戶))投選是否支持有關申請,以票選選項百分比計算得分
  • 過往紀錄(所有已申報或沒有申報的分身帳戶所獲的處分將一併計算,本部總分最高為+15分,不設扣分上限)
    • 因參與或發動罵戰而被永久凍結:最多扣10分
    • 侵權而被永久凍結:最多扣5分
    • 因對論壇作出破壞性行為(如洗板搗亂式行為等)而被永久凍結:最多扣20分
    • 被永久凍結前三個月內在其他文章因上述三項任何一個原因被獲發“警告”或以上處分:每次扣5分
    • 已凍結日數超出指定凍結日數:每60天加5分(不足60天者按比例四捨五入計算)
  • 申請人需在計劃中獲得最少60分,否則申請會被即時否決
    • 獲取不少於60分的申請人將可獲恢復個人擁有的其中一個帳戶(由申請人指定)
    • 在申請成功的頭三個月內,如果申請人因再次違規而被凍結14至30天之間,其凍結處分將雙倍計算。
    • 如果申請人因再次違規而被凍結31天或以上,則其戶口會再被永久凍結處分,並於12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本計劃。
  • 計劃不設上訴或投訴機制。壇主及助理壇主擁有任何申請之最終審批權。

申請人[]

參與復板計劃的申請人分別如下:

結果[]

三名復板計劃的申請人中,毓民(#3381)及alexander_kevin(#14886)得分達到60分或以上,復板成功,而KV6245_3ASV484@89(#12537)因贊成票及板務人員評分不足,復板失敗。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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