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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基真小學女生墮樓慘劇發生於2013年12月9日,一名10歲的小五女生,在荔景華荔徑的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從5樓墮下重傷昏迷,送院後不治。校方在出事未有即時報警,反而先召聖約翰救傷隊到場,被質疑拖延救援,引起網民狂轟。
捨近圖遠起爭議[]
在事件中,校方召聖約翰救傷隊而沒有報警的手法備受批評,綜合消防處,警方,校方及聖約翰救傷隊的資料,校方於當日早上7時40分事發後,向6.9公里外的聖約翰救傷隊求援,而聖約翰救傷護車前去途中致電校方,得悉女童墮樓,立刻報警。其間消防處由1.5公里外的瑪嘉烈醫院調派救護車A549前去學校。
最後,當日早上8時19分,女童由聖約翰救傷隊救護車送到瑪嘉烈醫院搶救無效證實死亡。根據以上資料,由校方向聖約翰救傷隊求助至女童送抵醫院,合共需時39分鐘,而學校900米外就是荔枝角救護站。[1]
有市民在電台節目中質疑校方圖淡化事件,要求教局徹查。網民更怒轟:「打999係最快救人方法,個老師咁嘅思維,父母可以安心交個小朋友畀佢哋?」
校長死撐跟程序[]
事發後曾一度「隱形」的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校長黃靜雯在一日後會見傳媒交代事件。據《蘋果日報》描述,記者至少七次追問她為何校方判斷死者只是「暈倒」、有否流血及為何沒有報警時,她便眼泛淚光,重複地說:「根據老師資料,當時女生倒卧在地,遂按既定程序通知聖約翰救傷隊……」但被問及甚麼是既定程序時,她凝望手上新聞稿,呆了八秒才說即時召喚有急救資格的教師到場是既有程序,及致電聖約翰救傷隊後仍繼續急救。當被問到為何捨近取遠時,黃靜雯即面露難色,未有回應便離去。[2]
《主場新聞》稱,曾有在教育機構和社福機構工作的人士表示,出事時機構第一時間會打電話去就近醫療團團體,涉及犯案的就才報警,目的是避免媒體到場,此操作已成慣性指引及不成文規定。[3]
資深教師張銳輝亦在Facebook表示:[4]
其實學校內有人受傷有意外,不打999,直接call白車是學校的"常態", 因為大家都怕傳媒怕事情變化不受控,原因可以是考慮校譽,也可以是留有更寧靜的空間讓老師學生處理問題, 可以是善意的,因此請不要太早苛責校方! 但何時跳出學校的"常態",回到社會的"常態",要準確的判斷, 而判斷失準的代價,大眾是不易原諒的! |
網民就校方在意外後無報警,仍砌詞狡辯繼續鬧爆:「校方死板到唔識轉彎,淨係識跟死嗰套所謂程序!」有人認為校方如此處理,「只會畀外界睇到你哋學校做嘢死板,對你哋學校,自然心裏有數。」
死者疑受校園欺凌[]
校方事後一直堅稱無收到死者受欺凌報告。惟死者的同學連日來紛在facebook留言悼念,並轉載一張有關校園欺凌的圖片,說明為「欺凌造成的傷害是一輩子的,如果你也反對欺凌,請分享!」其中有女同學更留言:「其實我好唔開心,你做乜咁睇唔開?我同你都算熟,我見過你比人蝦,我做乜唔幫?!好後悔,你好善良,知唔知?」不過,當記者追問詳情時,該同學卻三緘其口,聲稱並不認識墜樓女童:「不關我事的,我們已經很傷心。」[5]
裁定死因存疑[]
2015年7月24日,死因庭為此案作出裁決,指經考慮後無法裁定死者死於自殺或意外,最終裁定羅死因存疑。裁判官怒斥該校副校長石玲及高婉華均非誠實可靠證人,石的證供一派胡言,謊話連篇,石曾供稱死者當時在地上「好乾淨,好似瞓著咁」,說法令人難以置信。副校長高婉華曾於救護員到場時,向對方稱不須用擔架,死者可以行走的說法匪夷所思,裁判官認為她的說法只有兩個可能,分別為她真的不知道死者由高處墮下,或她想淡化事件。
網民認為裁決大致公平,並怒斥相關教職員在庭上的種種說法無恥冷血。[6]
註解
- ↑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校園墮樓】捨近取遠 召6公里外救傷隊捱轟,2013年12月10日
- ↑ 蘋果日報:女生墮斃 校方按「既定程序」拒報警 堅稱是「暈倒」 學生踢爆當時「一地血」,2013年12月11日
- ↑ 主場新聞:基真稱以為墮樓女生暈倒 同學證有大量血跡,2013-12-11 11:29:27
- ↑ 蘋果日報:學校不報警是既有程序?(記者 陳沛敏),2013年12月11日
- ↑ 東方日報:芍淇墮斃 同學暗示有人被欺凌,2013年12月12日
- ↑ 香港討論區:死因裁判官痛斥基真小學教職員態度非為人師表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