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3年4月10日
這一日是香港爆發SARS的高峰期,人心惶惶之際
一張Cap圖,除了令TV谷、VM谷的版友們暫時忘記SARS的恐懼
也帶來一個歡樂的晚上
經過[]
在4月10日下午,有版友post網主的改圖到TV谷
該post內容大約是說:「今日又會停播激鬥戰車,唔知網主幾時出現」
TV谷POST一般會迅速沉底,但憑著網主的驚人睇post速度
眼見自己訪問的相片被人改圖
就在 4月10日 20:17分
發出以下的警告字句:
嚴重投訴!!刊登本人的肖像及加上粗言穢語
警告!上述文章已經備份,並且將會報警處理 (一個post裡面有齊各版友的IP) ?!
在TV谷[]
網上新聞組包括TV谷的版友因為SARS而人心惶惶,而張國榮在此間離世消息亦令人心情沉重;網主此間卻只顧批評電視台經常播張國榮特輯使動畫停播(詳見師奶不容),例如指無綫為了重播張國榮作品而「不擇手段」:
主題: 無線真是為求目的,便不擇手段地停播動畫
內容:
無線為了如期於明天(四月八日)開始重播張國榮的作品《武林世家》,便於今天(四月七日)一次過重播兩集《撻出愛火花》(因為四月三日停播了一次),結果原定今天播映的《勇者警察》被迫停播(上一集是提及主角迪卡度被打敗),真是非常可惡!
此類訊息不斷以 crosspost 形式廣發討論、新聞組,谷內已經有版友對不滿,網主上電視事件中的兩張照片,便成為版友們的發洩途徑,改圖湧現,進行恥笑,例如有一張諷剌網主因為電視台停播兒童節目,心靈受創而「屙屎唔出」。這場恥笑網主事件係有史以來時間最長一次(由當晚20:17直到11日的02:00)。網主見狀,在新聞組發出「嚴重警告」,令更多人爭相一睹網主的廬山真貌。後來網主便到 HKUX Admin 版投訴,但換來版友對佢的反投訴:
嚴重投訴:「超級快訊網頁網主」對本人作出嚴重誹謗
就文中「超級快訊網頁網主」指謫本人將其相片附以粗言穢語 刊載新聞組上(本人所上載之圖片文附),本人對此等蠻橫無 理之指控表示天地不容。
首先本人並不清楚此人乃是「超級快訊網頁網主」,原圖亦 沒有 CAPTION 指此人乃「超級快訊網頁網主」, 「超級快訊網頁網主」亦沒有提出證據證明相中人乃 「超級快訊網頁網主」。
圖中左上方標示「佢係咪講緊呢樣野」,乃本人見其嘴形似 在述說「容」字,便推測此人是否在說字幕中的話。
而字幕內「六叔經常停播兒童節目,實在是天地不容」十七字, 根本沒有任何粗言穢語。
對於「超級快訊網頁網主」指謫本人在其相片加上粗言穢語, 那實在是無中生有、順口胡謅、毫無憑據、信口雌黃、含血 噴人、辭不達意、胡說八道、斷章取義、生安白造,以及最 重要的天地不容。難道「超級快訊網頁網主」認為「六叔」是粗 口?難道「超級快訊網頁網主」認為「停播兒童節目」是粗口? (停播兒童節目是天地不容,不是粗口)難道「超級快訊網頁網主」 以為「天地不容」是粗口?那麼「超級快訊網頁網主」不是經 常說粗口嗎?還是「超級快訊網頁網主」以為「翡翠台」是 粗口?十分抱歉,「翡翠台」並非本人加上去的。不過原文 卻指「粗言穢語部分已經被刪除」,我只看見上鏡者的尊容 被刪除,如果「超級快訊網頁網主」指那副尊容是粗口,那 麼關我屁事?
由於上述原因,本人對於「超級快訊網頁網主」向本人所作 出之指控,感到無比憤怒!「超級快訊網頁網主」真是為求目的, 便不擇手段地作出指控,真是非常可惡!由於事態嚴重, 本人已將有關文章存檔備案,並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在VM谷[]
VM谷的配音谷都係網主經常去的地方
在317小魔女事件之前已經有版友對佢不滿
326上電視事件之後,網主的真面目就廣為人知
當然,改圖流傳的速度甚快,甚至去到3home的動畫歌版度
在各個VM谷的個人版當然有講這件事
令VM admin ban左網主的原因就係
在410靚仔相事件發生後的兩小時
網主去admin谷度投訴有人post佢的靚仔相,但係admin根本無法阻止其他人將相片流傳
網主將有post佢張相的人整成一個list,詳細記錄個post的位置
此事一傳開去,引來大量VM個人版的版主走去admin版度投訴
經過一輪擾釀之後,VM admin 連警告都出埋
主旨:本人嚴重警告"超級快訊網頁網主 "Alan" <webmaster@visualmedia.com.hk> 撰寫於郵件新聞:3e96e32e$1_2@visualmedia.com.hk... 我覺得你對本server 規則完成不遵守,多次引發不必要罵戰 而你的投訴也非常兒戲,一時向我投訴、一時又收回,你當這裏什麼地方 我正考慮公眾利益,ban你ip 首先回應你之前投訴: 首先我們並不確定相中人是不是"超級快訊網網主"本人 只是"超級快訊網網主"認為相中人是佢自己. 我們發現圖片是無線新聞訪問中抽取出來(版權應屬無線),而其字幕好明顯係加上去, 根據vm所定製版規 (d) (d) 我們禁止張貼侵犯他人版權之文章/圖檔/附件(註:任何類型附件格式)的文章在 Visual Media Technology新聞組內. 所以有關圖片一律刪除(因侵犯並修改他人版權),但我們不能禁止其他版主討論這事件
最後就ban左超級快訊網主一個月,一了百了
"Alan" <webmaster@visualmedia.com.hk> 我係ban ip,email,連名 所以你地出post 有佢個名,係會食post 事情已告一段落,請勿再討論這個人
在VM谷的風暴就係咁而平息
(當時時間係2003年4月11日00:10)
結果[]
最後在11日的凌晨
網主又用「龜息大法」聲稱自殺
最後不足24小時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