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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民(海外)(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簡稱BN(O))是英國國籍的一種。擁有BN(O)身份的人士既是英國國民,也是大英國協公民,但此身份不賦予任何地區(包括英國及香港)的居留權。申請成功後會同時獲發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護照)。
簡介[]
BN(O)這個國籍是當年的港英政府於1980年代因香港前途問題而設立,讓香港的英國屬土公民申請,以便他們在香港主權移交以後,繼續與英國保持某種關係。只要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出生在香港,並且有歸化成為英國屬土公民的人士都可以申請,申請與否全屬自願。
當年的英國政府基於英國經濟衰退,以及認為英國無力接收太多香港人等理由,拒絕給予香港人完整的英國國民權利。所以持有BN(O)國籍的香港人並沒有英國居留權,也不可以將其國籍身份延續到下一代繼承。儘管後來英國在1989年開放給一部份人士申請「居英權計劃」,也沒有全面放開香港人士申請英國居留權。和以往有申領葡萄牙護照的澳門人自動擁有葡萄牙居留權,並能將權利延續給下一代相比,BN(O)顯然較為失色。儘管如此,看在「有好過無」而特地申請BN(O),甚至因此特地歸化英籍的香港人依然不少。
而對於80後和90後(只限回歸前出生)的香港人而言,他們當時大多年齡還很小,申請往往需要父母協助,所以父母是否申請BN(O)便顯得尤為重要。但當年有相當一部份香港人基於自身的愛國之心非常堅定,堅持沒有為自己和子女申請BN(O)。而如果當年沒有成功申請BN(O)的人士,現時無論如何都無法再進行任何新登記,故這些手裡沒有BN(O)的80後和90後,長大後唯有在網絡上大吐苦水。
主權移交後,香港政商相對穩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特區護照)逐漸獲得不少國家的免簽證待遇,其實用性開始能和BN(O)護照媲美。加上申請特區護照的費用更為便宜,故彼時的香港人不甚考慮續領BN(O)。不過來到2010年代之後,中港矛盾日益增加,香港網民開始熱議BN(O)及特區護照之間的優劣。網絡上也開始出現了不少申請續領BN(O)的指南,申請續領BN(O)的數字有逐漸上升的趨勢。與此同時也不時會有呼籲英國放寬BN(O)人士權益的呼聲出現,不過英國政府由始至終都沒有為此做出特別的反應。
直到2020年港版國安法風波之下,一向對BN(O)議題較為冷淡的英國政府罕有表態,宣布將考慮放寬BN(O)持有人居留英國的權利。並在港版國安法正式生效後不久宣布正式實施BN(O)簽證計劃。持有BN(O)的香港人及家屬可以申請,不設置名額限制。申請人可無限制於英國居住、讀書和工作,留英五年後可申請定居,再留滿一年便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在主權移交多年後,BN(O)終於與居英權畫上等號,故此舉吸引不少有意想要離開香港的人申請居英權,也再次引發一波續領BN(O)的熱潮。另一方面,中國當局及香港特區政府對於英國的決定表達強烈不滿,並表示會考慮不接受BN(O)作為有效的旅遊證件。
2021年1月,BN(O)簽證計畫正式開始實施,中央政府以及香港特區政府亦隨即做出反制措施。中國大陸拒絕給予持BN(O)護照的人入境,而在香港,BN(O)護照也不接受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有關人士出入境需要用身份證或者香港特區護照作為證明文件。但這無阻大量港人申請簽證作為移民或者留學,光是2021年便有七萬多BN(O)簽證成功發出。2022年11月,英國政府宣布進一步放寬BN(O)簽證計畫申請資格,容許回歸之後出生,且父母其中一方為BN(O)持有人的合資格香港人申請,結果此舉亦引起一些97後甚至00後網民的討論。
2010年以前事件[]
黃世澤聲稱BN(O)有居歐權[]
在互聯網活躍的香港政治評論人黃世澤,一直聲稱歐盟《里斯本條約》生效後,BNO持有人可以成為歐盟公民獲得居歐權,並言之鑿鑿已有BNO持有人成功闖關。不少網民信以為真,並胡亂批評質疑的人為五毛黨,甚至聲言向平機會投訴高登。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條約》生效,謠言流傳達到顛峰,甚至有網民自稱已買了機票準備移民歐洲。
12月6日,《蘋果日報》報道,歐盟駐港辦事處和英國駐港總領事館都否認此項謠言,澄清英國政府早已宣布BNO不會獲得居英權,其地位也不會因《里斯本條約》生效而改變[1],引來網民強烈反彈,甚至要求黃世澤賠償贖領BNO的費用。
但黃世澤依然不死心,在《蘋果日報》專欄搬出其所謂「法律理據」還擊,要求歐盟公開交代[2],結果在12月13日及14日被陶傑兩度抽水秒殺[3][4],被諷刺為「最蠢最蠢的小老鼠」。
有網民認為黃世澤的所謂「法律理據」,極可能從來沒有向任何歐洲法律師諮詢,純粹是他本人鑽牛角尖的誤解。至於那些「成功闖關」的例子,更只是因為地方官員不懂分辨英藉和BNO所致,因為兩者的護照設計極為相似。正如陶傑所言,英藉和BNO的分別只有英國內政部仍然懂得,地方政府和一般英國人早已把BNO忘得一乾二淨,其他歐盟國家的官員更不用說。黃世澤逼歐盟表態,等同逼歐盟把法律漏洞封死,自斷生路。可是黃世澤仍然堅持沉醉在居歐權美夢中,預言將來的歐盟澄請消息全都是五毛黨偽造的。
12月22日,黃世澤在MyRadio節目《家豪會客室》中接受訪問,聲稱歐盟駐港辦事處無權解釋《里斯本條約》,繼續硬銷「BNO的居歐權極具爭議」,被主持人批評「全香港只有你一個人這樣說」。主持人又質疑黃世澤曾向甚麼人諮詢歐洲法,結果黃世澤只是回答「熟悉歐洲法的德國朋友」,等於沒有回答。主持人最後質疑黃世澤只懂「發表理據」不肯求證,結果黃世澤離席而去[5]。
2010年1月1日起,BNO持有人到英國求學,不再享有免費申請學生簽證優惠。有網民乘機抽水,如果BNO持有人確實擁有居歐權,為何還要申請學生簽證及繳費後才能在英國讀書[6]。有網民開始懷疑,「BNO擁有居歐權」的傳言極有可能是英國內政部的陰謀,目的是哄騙BNO持有者續領,藉此增加護照續領費的收入。
2011至2015年事件[]
須寄至英國續證[]
2013年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宣布,12月10日起不再處理港人BN(O)申請手續,申請者要自行將表格郵寄到英國利物浦的護照服務中心,交由「祖國」中央處理,但強調處理時間和以往一樣。英國政府的網頁顯示,有關政策是適用於全球所有英國海外公民護照,並非只針對本港的BNO。
有340萬港人在回歸前曾持有BNO,他們仍有資格續領,但在新措施下,一本32頁厚的BNO,申請費連個人資料快遞成本約需1,900港元,當時認為日後更可能再加價;反觀一本32頁的香港特區護照,申請費只需370港元,費用較平,手續亦較簡便。
BNO改由英國製造成為網上熱話,有網民讚BNO從此「血統」更純正,而且到歐盟國家更方便,縱使又煩又貴仍值得申請;但亦有人指申請BNO手續太煩,認為是英國故意留難,加上特區護照用途跟BNO相若,不值得花錢花時間去申請。[7]
2014年減價[]
2014年,英國移民及安全部長昨日宣佈,由4月7日起,BN(O)申請費將大減價。其中成人和兒童的32頁BNO護照,申請費用分別為83英鎊(約1,069港元)及53英鎊(約683港元),較舊申請費分別大減45英鎊(約579港元)及28.5英鎊(約367港元),減幅約六五折。
不少網民收到減價消息後均「呻笨」,事緣早前網上曾出現停批BNO傳聞,因而觸發BNO續期潮,而2013年底英國更宣佈取消由英國駐港總領事館代辦BNO申請的安排,而全球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申請都要郵寄到英國統一處理,當時外界預期BNO的申請費用將大幅上升,又有不少人搶先申請,誰料現時BNO卻大減價,令用家大跌眼鏡。
有網民自我安慰說,深信BNO是「有申請貴無申請錯」,皆因他們認為香港前景陰暗,及早為BNO續期,對自己心理上有保障,又幻想假如將來中國爆發重大危機,甚至特區護照可能作廢,BNO就可以成為珍貴的「逃生門」。
另一方面,BNO只限1997年或之前已申請者才可續期,回歸後出生或來港的香港居民亦不能申請,換言之,BNO持有人都是經歷過英國殖民地年代的「舊香港人」,未來可能成為身份象徵。
不過有網民提醒,BNO並無居英權,即使申請續期亦只方便用在部份國家旅遊時免簽證,或是心理上得到一點慰藉,幻想自己仍是身處英屬香港,毫不實際。另有網民則揚言,如果可以用BNO換取英國護照,甚至可用性命換取亦心甘情願。[8]
2016年事件[]
補領過期BN(O)攻略[]
由於BN(O)護照有效期是10年,不少港人任由1997年以前申請的BN(O)悄悄過期。但在中港矛盾日益增加之時,續領BN(O)的熱潮興起,引起了補領已過期BN(O)的可能性討論。
有網民撰寫網誌,分享自已成功補領過期十幾年的BN(O)。該網民稱最困難之處是要找一個非直系親屬、認識超過兩年的「英國公民」副署。不過有網民指找了持BNO的朋友副署,一樣成功申領,但無法證實。
另外該網民笑稱,持BNO者最大的不便,就是不能參選行政長官。
有關網誌在網上被瘋傳熱議。
李波事件掀續領潮[]
2016年初,爆發又稱為李波事件的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案,因而再度觸發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續領潮。網上除了討論外,亦出現不少介紹續領BNO的教學帖及「懶人包」。[9][10][11][12]
在互聯網活躍的中大學者沈旭暉,於2015年1月5日在其fb專頁撰文指,雖然持BNO好處有限及有灰色地帶,又相信英國不會改變當前政策,「但依然肯肯定絕對有好過冇」。原因是一旦「香港政體改變、一國兩制取消、其他國家不承認特區護照等事發生,依然可以BNO走到世界各地,作為最後逃生門,又稱「唯一副作用是不能參選香港行政長官」。沈旭暉又列出其他持BNO的好處,如到189個國家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包括部份特區護照需要簽證的英聯邦國家;在境外遇上事故,中國使館不能幫忙,可向英使館求助;在歐盟大部份國家得到居留許可;在英國投票民主選舉各級議員及國家領導人等。[13]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卻表示,由於《基本法》附件三中列明香港實行《中國國籍法》,意即在香港境內出生的都是中國籍,並不接受雙重國籍,即使九七回歸前在殖民地時期出生人士亦不享有居英權。因此他指BNO僅為旅行證件,即使在香港亦不能持BNO到英國領事館求助,無「傍身」作用。
不過,英國政府網站則寫明持有BNO人士,可得到英國領事館之協助及保護(get consular assistance and protection from UK diplomatic posts)。[14]事實上,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後,英國政府在3月17日下午3時,宣布安排包機接載持英國護照和BNO的港人回港,迫使特區政府在當日下午5時,宣布安排包機接回滯日港人。[15]
網傳持BNO港人獲協助離日本災區[]
2016年4月中旬,日本熊本接連發生地震,由於熊本是港人外遊熱點,不少在當地的港人亦希望可盡快離開。
有網民在fb群組「英國國民(海外)力量 British National(Overseas) Power」分享,指自己持BNO護照到日本,地震後曾致電香港政府熱線「1868」,但「打左n次電話都只係叫你注意安全」。他其後決定致電英國駐日本大使館,一小時後便獲回覆,大使館教他如何由宮崎返回福岡外,更替他預訂明早8時的飛機飛往日本,讓他從東京回港。
因此,發文者在帖文呼籲若有港人持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C(英國公民護照)或其他外國護照入境日本,「請各位打比該國駐日事館可能更快得到協助」。他強調,發文分享並非想成為政治炒作的話題,及任何政治團體的攻擊對象,只是希望自身經歷可協助有需要的人,並指「至於特區政府的幫助是否足夠,相信大家心中有數」。
此事受到傳媒報導後,網民紛紛熱議,有人留言說:「即使你話人地英國佬虛情假意都好,人地始終係切切實實咁履行左佢護照既義務,用實質性行動去證明左對護照持有人應有既權利。」亦有年紀輕的網民悲嘆:「見到啲留言話揸BNO先係真香港人真係好唔開心,好多人主權移交後先出世根本想攞都無得攞,我就係97年7月尾出生嘅」。
BNO留菲港囚身亡獲英使館善後[]
港人張泰安2000年因涉藏毒於菲律賓被囚,2016年5月14日因心臟病在當地去世,家屬到菲律賓認領遺體,並將其火化。其家人赴菲處理身後事時,稱中國大使館未有人接聽電話,最終轉向英國大使館求助後,獲得全程支援。
據《明報》報道,張泰安的父親指,香港的入境處曾聲稱會為他們提供翻譯,結果他們到達菲律賓之後,只見到一名菲律賓司機,至於由入境處提供的中國大使館電話,就沒有人接聽。他們遂續找英國大使館幫忙,英國大使館人員全程陪伴他們到監獄認領遺體、處理文件等事宜,直至他們離開。家屬批評,若入境處無意幫忙,不要先提出會提供翻譯人員,令他們有所期望,惟願望最後落空。
張父早前受訪稱,因張泰安持有BN(O)入境菲律賓,英國駐港總領事館一直積極跟進事件,包括每月為張父匯錢給張泰安及每年派人探監。張父說:「英國算是盡了責任,中國大使館真的十多年都沒有接觸過我。」家屬批評如入境處無意幫助的話,就不要提出會安排翻譯。入境處發言人指,一直與菲律賓的中國及英國大使館保持聯繫,並提供一個24小時中國領事館的翻譯電話予家屬。
有網民得悉有關新聞後,質問一些「老野(嘢)」曾說「bno都好續,出國有咩事呀英國政府唔理你,中國政府又唔理你架」,這班人去了那裡。有人回應指這些人「好明顯唔會出國,又或者其實自已己偷偷地續左(咗)」。另外又有網民嘆道:「過去幾次每當香港人要協助的時候,香港政府都無能,只有英國政府能夠提供幫助」。[17]
續期資訊討論[]
從2012年起,在各大討論區一直有BN(O)續期資訊的討論[18][19][20],有網民製作BN(O) 續期須知提供教學及解答常見問題。[21]在2018年8月更有網民開設續期資訊網站。[22]
註解
- ↑ 蘋果日報:《里斯本條約》掀誤會 BNO不獲居歐權,2009年12月6日
- ↑ 蘋果日報:香港英籍的居歐權問題,2009年12月7日
- ↑ 蘋果日報:BNO、蠢老鼠,2009年12月13日
- ↑ 陶傑:見光死
- ↑ 家豪會客室-(第28集):黃世澤辯論BNO爭議,火花四濺
- ↑ [大鑊]BNO港生申請英簽證須付費
- ↑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網民hot talk】申請BNO要寄到英國 網民有讚有彈,2013年12月10日
- ↑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網民hot talk】英國BNO大減價 網民:「舊香港人」身份象徵,2014年3月15日
- ↑ 高登討論區:BNO 護 照 保 你 終 身 平 安
- ↑ 高登討論區:續BNO係唔需要副簽!!!!
- ↑ e-zone:BNO 續領熱潮再起! 【有申請辦法】續領前 10 條必知 FAQ
- ↑ Gotrip:【10分鐘搞掂】Step by Step教你上網續領BNO!!
- ↑ 沈旭暉fb專頁:近日不少朋友、網友問,應否領回或續領BNO,並建議公開資訊...,2015年1月5日 23:15
- ↑ GOV.UK: Types of British nationality
- ↑ 熱血時報:湯家驊批BNO沒「傍身」作用 事實:福島核災英派包機接持BNO港人,2015年1月8日
- ↑ 蘋果日報fb專頁:網民稱持BNO 獲英領館安排宮崎飛東京離開,2016年4月16日
- ↑ 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港人在外地】張父提到,入境處曾稱會為他們提供翻譯人員,但他們到達菲律賓後,只見一名說菲律賓語的司機,接載他們由機場到酒店,入境處提供的中國大使館人員電話亦沒有人接聽......,2016年5月28日
- ↑ 高登討論區:「延續post」BNO 續期資訊
- ↑ [護照問題解答區]有關BNO既問題都可以問
- ↑ LIHKG討論區:『薪火post』BNO 續期資訊
- ↑ Google 文件:續領BN(O)須知
- ↑ 『薪火相傳』BNO 續期資訊 可能係全世界最有用嘅BNO續領資訊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