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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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Kitty,香港流行中文譯名為吉蒂貓,是日本公司Sanrio於1974年所創作的卡通人物。Hello Kitty的相關商品通常是一隻左耳上有紅色蝴蝶結的白色小貓形象。牠刻意忽略嘴巴部分的形象現已廣為人知,在香港大受歡迎,更曾開設以Hello Kitty為主題的餐廳和卡拉OK。

相關事件[]

好戲量抽水被控[]

香港獨立劇團好戲量,曾於2005年公演主打劇《吉蒂與死人頭》期間,接獲Hello Kitty的版權持有公司Sanrio的律師信。Sanrio指好戲量侵犯了Hello Kitty的版權。

事後香港獨立媒體撰文批評Sanrio的做法等同扼殺創作自由[1],間接承認劇團的創作力;另方面,亦有不少博客撰文深思好戲量該次創作是否抄襲[2]及侵犯他人的創作版權。[3][4]

被梁振英陷害僭建[]

2012年6月,爆發梁振英僭建風波。及後梁振英在回應僭建事件時,聲稱他在查看有關物業時,其中一間睡房貼滿Hello Kitty公仔,所以他肯定不是第一手業主。不少網民批評指其把僭建責任推卸給那「無嘴貓」上,因此用Hello Kitty公仔惡搞以作諷刺,甚至以Hello Kitty圖片呼籲網民七一上街遊行

改圖
惡搞公開信

網民橄欖啜核在其仿網上報章「Daily Normal」中創作出Dear Daniel和Hello Kitty的公開信,以Dear Daniel誤以為Hello Kitty有外遇而提出分手為主題,達到諷刺政局的效果,在網上迅速流傳。[5][6]

公開信,Hello Kitty。 公開信,Dear Daniel。

Hello Kitty,

當你見到此公開信的時候,我與 Melody 已一起遠走高飛了。我知你定會憤怒地喵喵叫,但我告訴你,該喵喵叫的,是我!

昨天,Keroppi 拿著報章急急地跳向我,讓我得悉你在狼振英家裡的醜事,簡直是晴天霹靂!你去 Sanrio 看看,我那曾戴過綠色帽?我大喝最討厭綠色,全身綠色的 Keroppi 在旁顯得很驚慌。

我與你一起經已多年,世人都曾在不少餐具上、文具上、玩具上以至地球的所有產品上,見證到我倆的一切,滿以為可永不分離,想不到你竟會暪著我而投向狼振英,而且還開放地把自己貼在牆上等他,如此誘惑的姿勢連我也未見過,sosad。

Keroppi 勸我不要輕信報章,要先當面問過明白,但報導此事的,是全部傳媒啊,不是只得成報CCTVB 啊,而且狼振英是全宇宙最有誠信的,他親口說的,我是絕對相信你去了他的家。

就在此時,Melody 過來開解我,令我冷靜下來,我想,我不應恨狼振英,因他是如此誠懇出眾,被他迷惑是理所當然的,反而Kitty 你竟可撇下多年感情才最可恨。

Melody 原來一直暗戀我,那我實在不應辜負她,我已決定跟她一起離開 Hello Kitty Land,奔向迪士尼樂園,並會大聲喵喵叫地把所有老鼠嚇走,重新開展生活。

珍重
Daniel

Dear Daniel,

重讀著你的告別信,抑壓了暗湧,雖不信寫的話,竟可以這麼蠢,但再哭亦無用。

Daniel,我不是說你的信傷了我,真正傷的信,是你竟連狼振英都信!傷你,不是傷我!我,無事!你要走便走吧,我只會更豐盛!

請你用貓腦想清楚,我出來喵了數十年,還算薄有名氣,隻狼為求脫罪才借我的名作故仔。牠態度誠懇你便信?不誠懇如何騙你?你如此易被騙,很易死呀,你那九條命轉眼便會爆 quot 呀!喵!

還有,你竟信牠說我貼了上牆?羅范招婚嗎?貼埋大牆?我好矜貴的!

更過份的是,我明明是一隻貓,如何跟狼在一起?你自己可以同兔仔是你的事,甚麼「Melody 原來一直暗戀我,那我實在不應辜負她」,說得倒真偉大,根本以Y理作借口,想去偷食!是不是所有雄性動物都這樣?若你偷食的是魚也罷,兔仔?!

你竟公開說想去迪士尼樂園,見工了嗎?簽約了嗎?會不會像那個想做副局長的馮偉哥般,見工時被記者影了你的貓樣?到時進退兩難,去海洋公園表演抓毛冷吧!你以為叫 Daniel 便一定請你,吳彥祖嗎?

最後,勸你的老友 Keroppi 醒醒吧,不要以為老泡在溫水很舒服!

活得更愉快的 Kitty

Hello Kitty不是貓[]

2014年8月下旬,Hello Kitty誕生40周年,正當世界各地準備為吉蒂貓舉行慶祝活動之際,擁有吉蒂貓商標的日本Sanrio公司卻宣佈了一個令人震撼消息:Hello Kitty並不是貓。

美國一名日裔人類學家矢野(Christine Yano)有意將吉蒂貓放進在洛杉磯的美國國家博物館展出,卻收到Sanrio更正啟事,指「Hello Kitty不是貓,她是卡通人物,是一個住在倫敦市郊的小女孩。她從未展現貓四腳行走的特徵,她不論是走路還是坐都是兩腿生物,她飼養了一隻叫Charmmy Kitty的寵物貓」。[7]

粉絲鍾情Hello Kitty 40年後竟獲告知她不是貓,人人都感到氣憤和震驚,有的說:「若Hello Kitty不是貓,那麼我所知的一切都是謊言。」香港網絡間亦頓時作出激烈的討論,有網民更為這話題製作短篇小說《Hello Kitty失常記》。[8]

美國花生漫畫隨即作起互動,煞有介事地在Twitter為其虛擬偶像澄清,宣佈「我們可以確定,Snoopy是一隻狗。」網民得到這項「確認」後紛紛感謝花生漫畫Twitter,留言說「我們可鬆一口氣了」,又讚「做得好」。[9]網絡媒體亦紛紛探討其他虛擬偶像的「身世疑雲」,例如Keroppi是不是青蛙、Melody是不是小兔等問題。[10]



遭梁振英再度抽水[]

2015年12月13日,特首梁振英在 Facebook 上載了 Hello Kitty 馬拉糕和流沙包圖片,隨即被人疑質他有否向版權持有人 Sanrio 繳交版權費用。

梁振英在 Facebook 透露,指當天中午,有十幾位還在唸小學的小朋友來禮賓府談新年願望,而他昨天在工展會買的Hello Kitty 馬拉糕和流沙包,就是為了招呼小朋友們。[11]

網民發現之後,均質疑該 Hello Kitty 包點是否官方產品,以及有否侵犯Sanrio版權,並紛紛分享圖片,指「689又犯版權法」。[12]這是梁振英繼早前出席經民聯活動時,將大合唱《喜歡你》片段上載而引起侵權風波之後,又自製另一單侵權疑雲。而這也是梁振英自僭建事件後,另一宗波及Hello Kitty的事件。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接受《明報》查詢時指,梁振英上載圖片,表面上沒有侵權,指 Hello Kitty 是「註冊商標」而非「版權」。他解釋,版權是「文字或影像上設計的翻版」;至於「商標」,他舉例如利用有關「商標」賣手袋等,便有機會侵犯「商標」,故梁振英上述行為「表面上不是侵犯商標,也沒侵犯版權」。[13]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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