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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 Vuitton,中文譯名「路易·威登」,簡稱「LV」,法國知名品牌。

簡介[]

LV這一品牌本以設計和出售高檔皮具和箱包起家,但現在已涉足時裝、飾物、皮鞋、箱包、珠寶、手錶、 傳媒、名酒等領域。

LV此品牌的產品很得港女喜愛,被認為是港女重要身份標誌之一。

2013年初,LV四出控告香港小商家侵權,引起網上一些爭議。

產品討論[]

LV曾推出過一些「騎呢」產品,引起網民熱議:

  • 2006年,LV仿照香港流行的紅白藍膠袋,戳上「上流印記」 LV標誌,讓名模在天橋上拿著行Catwalk。英國《獨立報》這是 LV歷來最「荒謬可笑」的手袋。[1]產品推出後引起網民熱議[2][3];在2013年LV濫告侵權事件爆發後,有網民痛斥LV此產品其實是對香港文化侵權。[4]
  • 2011年,LV推出安全套,每個售530港元,收益捐愛滋病研究基金會。[5]當時有網民表示,這種安全套應會成為港女恩物,「呃蝦條」必備。[6]另外亦有網民擔心,可能會有MK仔把LV安全套套在陽具上,不拉上褲鏈就外出炫耀。[7]
  • 2012年,LV推出格仔餅機。[8]在2013年LV濫告侵權事件爆發後,有網民基於此格仔餅機進行改圖

LV密碼[]

2007年4月,高登巴打「哈索啤機」,「破解」了 Louis Vuitton的簡寫「密碼」,發現竟然蘊含「中女」之意:「用倉頡輸入法,打 LV等如『中女』,證明LV是適合師奶用。」在倉頡輸入法中,「 L」即是「中」,「 V」即是「女」。此事其後在《蘋果日報》上報,變得廣為人知。[9]

控告侵權事件[]

2013年3月初,《蘋果日報》報導筲箕灣小型髮型屋東主陳先生,收到LV公司寄來的信件,指他所用的一張凳及洗頭椅的啡色格仔圖案侵犯LV的商標,要他「罰款25,000港元、和登報聲稱自己侵權」。經交涉後LV讓步,將賠償減半至12,500元。[10]

翌日,《蘋果日報》再報導,旺角深水埗兩所小商戶,早前收到LV來信,指兩店售賣的手袋侵犯LV袋扣(S-Lock)版權。[11]



網民反應[]

報導一出,網民反應嘩然。有網民爭議使用「啡色格仔圖案」,就被認為是侵權,是否太苛刻。郭家檔案作出製圖,指香港特色小食格仔餅,也可能對LV構成侵權。另外有網民前往LV facebook專頁留言,指耀才證劵向客戶派發的環保購物袋,亦印有疑似LV啡色格仔圖案,也有侵權嫌疑。但留言很快被LV刪除,網民認為她只會欺壓小商戶,不敢挑戰大集團。[12]耀才證券則指,該款環保購物袋早於2008年派發,目前已停派,強調圖案與LV不盡相同,認為是無辜受牽連。[13]

高登有討論指出,發現LV對「啡色格仔圖案」,其實並沒有版權專利。[14]按知識產權署資料,LV於2001年至2010年最少為三個Damier申請註冊商標,但只有編號2006B00248的深啡色Damier成功,另一較常見的啡色及另一白色都「申請被反對」。就算LV成功註冊的商標,文件顯示也只適用於袋及手袋等。但律師梁永鏗稱,就算註冊商標沒列明,不代表可用於圓凳或洗頭椅,「要考慮到是否讓人一看到,就聯想到是LV」。[15]

不少網民湧到LV官方facebook專頁留言,批評LV霸道:「要告就告羅湖嘅A貨囉」。也有人成立facebook活動「一人一PO啡格圖上FB告我啦!」[16]亦有網民更在香港討論區發起周日群起「參觀LV」,不過高登方面則認為此活動「走數」味濃。[17]

藝人反應[]

夏蕙姨格仔餅踩場

2013年3月8日,黃夏蕙帶同朱古力味及原味格仔餅小食,到中環LV旗艦店「挑機」,但原本聲稱貌似曾蔭權的同行律師卻「甩底」。她以「特區耆英藝人」之名撰寫了求情信交予LV職員,要求LV赦免涉侵權的小商戶,信中提到「很多人基於經濟條件不佳,看到某些產品顏色或外形美觀或高雅」,不懂分辨就買下懷疑侵權的產品。她說如對方堅持控告無辜小商戶或市民,會考慮罷買LV產品。[18][19]

這是黃夏蕙繼2012年D&G分店禁港人拍照風波後再次現身向名牌商戶抗議,獲網民大讚。[20]



吳鎮宇微博炮轟

吳鎮宇微博怒斥LV「大細超」,還問其他人會不會考慮罷買LV產品,及支持週日的包圍行動。言詞間鎮宇用「」字來稱呼LV。[21]



撤銷侵權指控[]

網民號召包圍前夕,三名商戶出席電台節目時表明,不會向LV賠償。LV隨後主動聯絡控以侵權的小商戶,指若他們承諾不再犯,便不會再追究事件,被控的商戶亦毋須賠償。

因洗頭椅被控的髮型屋老闆陳先生,對事情能解決感高興心,又感謝發起周日到LV廣東道旗艦店「挑機」的網民。而被指袋扣設計侵權的雷太,其兒子稱母親受事件困擾而失眠,現終於安心「有覺好瞓」。[22]

網民「參觀」活動[]

雖然LV主動撤銷對幾個侵權個案的控告行為,但有網民認為她仍要求有關人士簽署協議書,並不收貨。在facebook發起的「【網民自發】圍LV!打倒名牌霸權!」專頁,號召網民週日(3月10日)1時到廣東道LV旗艦店「參觀」。[23]數名網響應網上號召,自製多種LV啡格到廣東道旗艦店挑機,如啡格朱古力、胸圍及內褲等,揚言不怕被LV控告。有戴上V煞面具的網民手持「Leech Vampire」(吸血蟲吸血鬼)標語,諷刺LV應改名為吸血鬼,專門欺壓小市民血汗金錢,又呼籲市民遊客罷買,指應視買LV為恥辱;也有網民在門外大灑陰司紙,吸引大批市民及遊客圍觀及拍照。

原本假日要排隊才可進入LV的人龍,因今次行動而「消失」。[24]

相關創作[]

網上諷刺製圖
改編歌曲

輸官司失格仔專利[]

2015年4月下旬,報章報導Louis Vuitton兩款著名格子圖案,遭歐盟普通法院取消註冊專利,意味今後LV再無法壟斷使用兩款格子圖案。受影響的圖案,分別是於1998年註冊的深啡格子圖案,以及於2008年註冊的黑灰格子圖案,常見於LV的手袋、鞋及其他飾物配件。

普通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兩款格子圖案「簡單兼平庸」,而且是由「非常簡單的元素組成,眾所周知這種圖案在多款不同產品,廣泛地作裝飾性用途使用」。判決又提到,未能證明所有歐盟國家,都能將有關格子圖案識別為LV圖案。

不少網民得悉後指,其實LV的格仔圖案,和國際象棋的棋盤差不多。但她卻聲稱自己有專利而到處控告他人,而且有些個案頗為無辜。網民對於這個結果感到高興,笑指LV「你有今日」、「有請小鳳姐」。另外有網民笑指「國際象棋表示法庭判決彰顯公義」,又指LV早已被大陸人「著Cheap晒」,更預期將會湧現不少山寨A貨。[25]

註解

  1. 蘋果日報:英報譏最「荒謬可笑」手袋 紅白藍 LV現天橋,2006年10月10日
  2. 小奧私陸:寫在LV的紅白藍之後
  3. 品牌的力量:從“紅白藍”到“LV”,2006年11月1日
  4. Uwants:請紅白藍製造商告LV侵權~~
  5. 蘋果日報:時尚性愛  LV安全套?,2011年09月08日
  6. 香港討論區:LV安全套 530元一個
  7. 高登討論區:[一日一膠]如果LV出左安全套
  8. 蘋果日報:LV格仔餅吃出格調,2012年08月01日
  9. 蘋果日報:LV暗藏買家密碼?
  10. 蘋果日報:LV為張椅要小店賠錢,2013年03月05日
  11. 蘋果日報:指售賣手袋扣侵權 LV向小店索賠15萬,2013年03月06日
  12. Facebook相片:LV不要只欺負小店!請立即告耀才侵權!快啦!即刻出律師信啦!
  13. 東方日報:耀才派環保袋 惹侵權疑雲,2013年03月07日
  14. 高登討論區:lv 柒到無專利都告人
  15. 蘋果日報:指LV大蝦細 網民發起周日「參觀」,2013年03月07日
  16. Facebook活動:一人一 PO 啡格圖 上FB 告我啦!/Love Posting Brown Checkers, Sue Me if You Can!
  17. 高登討論區:星期日萬人影爆LV
  18. 蘋果日報:夏蕙姨帶格仔餅孤身踩場,2013年3月8日
  19. 明報:夏蕙B性感勸LV勿告小商戶 食格仔餅遞求情信,2013年3月8日
  20. 高登討論區:夏蕙BB晒D奶挑機  真係有格仔餅0架!
  21.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吳鎮宇鬧爆LV:知識產權個屁,建立時間: 0308 19:00
  22. 蘋果日報:LV受壓 主動與小商戶和解, 2013年03月09日
  23.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322082181228133/ Facebook活動:【網民自發】圍LV!打倒名牌霸權!
  24. 蘋果日報:製啡格朱古力、胸圍、內褲挑機 網民踩場 LV人龍消失,2013年03月11日
  25. 蘋果日報的facebook專頁:馬賽克表示歡迎【LV輸官司 失招牌格子圖案專利】,2015年4月30日 16:20

外部連結[]

基本資料[]

有關facebook群組[]

網上討論[]

報刊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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